題記:假如有一天我們死了,一定要麵對麵埋在那塊promisend。這樣,在千年萬年後我們轉世醒來,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對方的臉…………
promisend/末日之戀
文/靡寶
小暮來到那片荒漠的時候,正是一年裏最幹旱的季節。
太陽烘烤著大地,泥土龜裂成塊,萎靡的植物都成了和泥沙一樣的黃色。她站在這塊在藍天的映襯下顏色和諧而富有情調的荒漠上,感歎著造物主的神奇。那時她手裏還拽著她的那個已經髒兮兮的包,她僅有的財產。渾身是土,臉被泥灰和汗水覆蓋,細小的傷口布滿全身,疲憊灌滿每一條血管。
那是最後一次核爆炸後的第二年夏天,人類進入了各種資源短缺和瘟疫蔓延的恐慌裏。
小暮見到阿嚴的時候是他最迷茫的時候。她的袋子裏空空的隻有兩件衣服,沒有食物也沒有水,她的嘴唇裂開了很痛,她的腳也打出了血。小暮看著這片空曠荒涼的大地打從心裏想念著因疾病而去世的父母。從很多很多方麵來說那時的小暮還是個地地道道的孩子,她還會哭會想吃糖會夜晚蹬被子等等。而在那時像她這樣的流離失所的孩子有千萬之多,他們或存活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或死在去收容所的路上。
阿嚴那時穿著黑色衣服,這點給小暮印象非常深刻。因為那裏是太陽毒辣的荒漠,沒有什麽比黑色更吸收熱量的了。那個男人蹲在一片斷壁殘垣邊不知在擺弄什麽。然後小暮發現他居然沒有戴防毒麵具,這更不可思議。大氣已經被有毒的孢子充滿,病菌滋養,就如同很早以前的一部叫《風之穀》裏的那片荷母的森林一樣危險。防毒麵具已經成了必須的生活用品,消毒如同喝水一般平常。
小暮往阿嚴那裏走去,剛走了兩步,腳下一陷,就掉進下麵的不知什麽東西裏。
阿嚴那時其實在修理他的空氣淨化裝置,說出來恐怕都不信,但他的確是個很出色的工程師。不過整個世界的經濟已經崩潰,所以一個優秀的工程師也和一個匝桶匠沒什麽區別。甚至,一個賣牛奶的也會比他更受到歡迎和尊重。
阿嚴聽到身後有悉悉索索的聲音時,還一陣驚喜,心想有新的獵物掉進陷阱了。回過去一看,才發現是個人。一個小孩子,隻得一點點大,戴著難看的防毒麵具,髒做一團。那團東西給他的陷阱纏住了腿,正在拚命掙紮著,防毒麵具下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是在罵人。
阿嚴把小暮自裏麵拽出來的時候終於聽清楚她在說什麽了。小暮用所有人都聽得懂的英語罵:“狗娘養的!”
阿嚴想也沒想就揚起手啪地狠拍了一下小暮那帶著防毒麵具的腦袋,說:“你這死小孩說什麽呢?”
後來阿嚴把小暮帶回他的帳篷裏給他包紮傷口。阿嚴並不是特別好心,隻是覺得小暮還是孩子,而且他一個人在這片荒原上生活得太久,有點寂寞了。
阿嚴對小暮說,把麵具取下來吧,我這裏的空氣是淨化了的。然後把毛巾塞給他,叫她去洗澡。這小孩不知多久沒有洗澡了,髒得不行。小暮洗完澡出來,擦頭發上的水珠,抬頭一眼看到站在門邊的阿嚴,尖叫一聲捂住胸部。
阿嚴滿不在乎地嗤笑:“別遮了,飛機場都比你那裏平。”
他丟給小暮幾件衣服,衣服上帶著汗水和塵土的味道,小暮可憐巴巴地皺著眉頭,掙紮了半天還是穿上了。
阿嚴問她:“你從哪裏來?”
小暮說:“我從破滅的城裏來。”
“那你要去哪裏?”
“去一個適合生存的地方。”
阿嚴嗤之以鼻:“別做夢了,這個世界已經完蛋了。”
小暮茫然不知所措。她所認識的人,父母、親戚、朋友,全部都失蹤或者死去,年幼單純如她,其實都沒有估計到自己居然還能夠活這麽久。死亡在那個時候,已經不是恐懼或者折磨,而是一種解脫了。
阿嚴看著眼前這個女孩子嬌嫩的麵龐,問:“你多大了?”
小暮說:“十七,你呢?”
阿嚴沒回答,他心想,十七歲,一朵開在末世的花,初吐芬芳,卻就要凋謝了。
就這樣,小暮被阿嚴收留了。
他們一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水。這是他們每天必須做的事。沒有水,就沒有生命!
他們每天要走很遠,幾乎要花去半天時間。阿嚴背著水箱,小暮就小跑著跟在他後麵。等他們到達那個還沒有被汙染的小湖泊的時候,才坐下來歇息。
小暮就是在那時學會的抽煙。她累極了,渾身是汗,把自己整個泡在清涼的水裏,隻露出鼻子以上部分,一雙大眼睛楚楚可憐地從防毒麵具裏往四處張望。
阿嚴就和他說:“上來吧,再泡下去就長尾巴了!”然後把吸了一半的煙丟了過去。
小暮最開始嗆了個半死。
吃的非常單調。阿嚴自己種的有土豆,他們在那個湖裏捉一點魚。沒有鹽,但是已經比小暮以前的夥食好了太多。她的臉上終於有了一點紅潤,並且開始微笑。
他們回到阿嚴的帳篷才取下麵具,那裏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比較安全的地方之一。
小暮會在下午沒事的時候去畫畫。
荒漠的夕陽是橙色的,燃燒起來般的熱烈。小暮總會先對著夕陽站上幾分鍾,再開始動筆。
阿嚴不懂畫。我們總不可能要求一個出色的理性的機械工程師也能體會一個感性的藝術家的舉動和作品。更何況當阿嚴看到小暮畫的夕陽是紫色的時候。
“那是什麽東西?”他那時問。畫布上一團紫色的雲霧般的東西,有說不出的詭異。
小暮起初很有耐心得解釋給他知道,“那是夕陽,就是你身後的東西。”
“怎麽是紫色的?”阿嚴無法理解。
小暮很驚訝地看他,說:“可夕陽就是這個顏色啊!”
這一句話,阿嚴就知道了這個女孩是色弱。
頓時他非常同情小暮,覺得她和自己很像,一個是有出色的設計才華卻無人賞識,一個是有熱愛藝術的心卻沒有先天條件。這就叫惺惺相惜,讓阿嚴把小暮列為了自己的難兄難弟行列。那時候的小暮在他腦子裏是沒有性別的,小暮隻是小暮而已,一個又幹又瘦的孩子,天真單純,無可救藥的樂天。
阿嚴平日裏都在忙著做自己的實驗。他告訴小暮他的發明將來有一天會改變這個世界,小暮將信將疑,因為他們是否能活到將發明投入使用那天都是個未知數。
小暮從不過問阿嚴的研究,除了一兩次他那個當作實驗室的小帳篷發出爆炸聲讓小暮不得不去看看外,小暮自己也不理會他在搞什麽名堂。
小暮總覺得阿嚴是個瘋子,阿嚴卻認為自己是天才。當然天才和瘋子的區別在於成就,可小暮並沒有體會到阿嚴的發明的好處。就好比雖然阿嚴口頭讚揚小暮的畫畫得多麽多麽好,可他從那一團團顏色裏什麽也看不出來一樣。
阿嚴當小暮是小孩子,會用教育家的口吻和他說時事。
那時誰都不知道這個糟糕的狀況何時會有轉機,誰都不知道他們能在這種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活到什麽時候。全世界都在死人,病菌取代了人類成為了地球的主人。經濟早就崩潰,小暮就一直在用麵值500的鈔票來擦油畫筆。所以與其考慮股票何時會回升,還不如擔心水源枯竭後怎麽生存。
不過雖然這個世界沒有多大改善,但自從小暮闖進阿嚴的生活後,他是生活是有了大改善。他突然發現他堆積了一個禮拜的衣服突然給洗了晾在外麵,然後發現所有的餐具都回到櫥櫃裏,發現每次他從實驗室裏會來都會看見桌子上擺上可口的飯菜。
阿嚴小時候聽母親講過一個故事,書生買了一副古畫,於是有仙女從畫中走下來,為他操持家務,縫補衣服。當然阿嚴不是書生,小暮也不是仙女。那個流浪的孩子有著良好的家教,比這個有家的工程師好上百倍。
到了晚上他們就都沒事可做了,阿嚴便教小暮喝酒。他一個大老爺們兒教唆未成年少女飲酒,本是罪大惡極之事,可是那時整個世界已經亂成了一灘稀泥,也許真的隻有酒精才能拯救一點人類麻木的神經。
小暮一喝就醉,醉了就更要喝,攔都攔不住。阿嚴立刻後悔。小暮起初是又笑又叫,滿帳篷亂跑,然後跑累了蹲在地上開始哭。阿嚴給她嚇住,大氣不敢出。
小暮抽動著小肩膀,啪嗒啪嗒地邊哭邊喃喃自語。阿嚴以為她睡著了,走過去推推他。小暮就順勢撲進阿嚴的懷裏。阿嚴隻感覺到軟軟的,香香的,也不敢反過去摟她。
小暮在阿嚴懷裏鑽了鑽,輕輕說:“你身上有我爸爸的味道……”
阿嚴過了半天才反應過來,自己身上有煙的味道,這個孩子想家了。
小暮在他懷裏伏了很久,安靜如一隻小動物。
阿嚴把她抱到床上的時候她也沒醒過來。阿嚴幫她蓋好被子,伸手摸了摸她柔軟如絨般的頭發,心想著以後絕對不讓這丫頭沾酒。他抬頭看看帳篷外的天空。被汙染了的天,看不到星星。他想到他們也許會在這裏躲一輩子,等待這無聊的生命終結的一天。荒野的風把帳篷吹得嘩嘩響,仿佛下雨了一般。
阿嚴站起來關上燈,回自己的床上休息,這時小暮的聲音細細地傳了過來,問他:“阿嚴,你當初為什麽要收留我……”
阿嚴便在想這個問題,自己當初為什麽要收留小暮。他一直想了很久,一直到他睡著了,都沒有想出答案。也沒有回答。
天氣繼續幹旱下去,他們打水的固定的那個湖一天之內就低了五米。這個世界上的資源就像這湖水一樣在時間的流逝中化做虛無不複存在。小暮站在湖底黑色的泥土上,回頭望阿嚴。太陽刺眼,阿嚴苦惱地蹲在地上,把包頂在腦袋上。
小暮伸出舌頭舔了舔食指,舉到空中,對阿嚴說:“阿嚴,我們往南走吧。雨季已經不再來了。”
很久很久以後,阿嚴想起了那天小暮說的話,覺得她說得真對。即使這個世界得到如何的拯救,一些過去的東西,都不會再回來了。而他們的生命也就如隨著風而蒸發掉的水一樣,輕易消散,不留一絲痕跡。
他們帶上夠一個星期的水出發往南走,阿嚴對小暮說,假如他們沒有在渴死前找到新水源,他們就要放棄這裏的生活回到城市裏去,爭奪一塊陰暗肮髒的空間。
生活本是如此,沒有了更好的,就隻有更差的。當然那時他們都不知道那裏的次輻射有多麽嚴重。
阿嚴後來在傳記裏寫到,那是最危險的六天,也是最幸福的六天。
傍晚他們停下來休息。小暮在帳篷外麵畫畫,阿嚴就坐在他旁邊抽煙。小暮畫夕陽,仍然是紫色的,她的調色盤裏的顏色也都是怪怪的。阿嚴把煙屁股扔掉,問你這畫叫什麽名字。
小暮說:“就叫它‘promisend’。”
阿嚴問:“什麽時候可以畫好?”
小暮遺憾地說:“可惜我顏料不夠了……”
“不要緊,不要緊!”阿嚴安慰她,“快了,等找到新水源,我們進城去買。”
那天晚上阿嚴就已經開始感覺到不舒服了,他的頭很痛。那晚月亮終於出來了,銀色的光芒撒在荒涼的大地上,氣溫下降,凍得他直打抖。
忽然小暮推了推他,說:“我能和你一起睡嗎?”
阿嚴摸到她冰涼的手,歎息一聲,掀開毯子。小暮欣喜地笑著,摸索上來,依偎進他的懷裏。女孩柔軟的頭發搔著他的頸窩,呼吸裏有一股他許久沒有聞到過的清甜。那一刻他心跳得很厲害,情不自禁把她緊抱住。懷裏的身軀瘦小孱弱,讓他一陣心酸。
他們擁抱著看這滿地月色。小暮從毯子探出頭,鼻子抵著阿嚴的下巴,大口吸著阿嚴身上特有的香煙的氣息,問他:“阿嚴,我們會熬過去嗎?”
“會的會的。”阿嚴說,心裏突然有種感動,覺得自己正肩負著另外一個人的人生,覺得自己真想永遠都不放開手,覺得多想就這樣擁抱一直到天荒地老。
小暮也一直睡不著,她輕聲地哼著歌。模糊的歌詞,憂傷的旋律,隨著夜晚的風飄飄蕩蕩,傳到天際。
小暮說:“阿嚴,我好像愛上你了。”
阿嚴平靜地說:“你還小,你還不知道什麽是愛。”
小暮笑了,把手放在心口:“我知道,我一想感到你,這裏會疼。”
女孩有著同外貌不相稱的倔強堅定,讓她在那瞬間變得無比的美麗,高傲的,幸福地,向世界宣布自己的愛情。
阿嚴溫柔地凝視她,說:“你以為自己愛上我了,因為我們正相依為命。”
“是!”小暮說,“你是我的命!”
阿嚴望著天上的月亮,眼睛終於有點濕潤:“你不該愛上我,我沒辦法給你幸福。我沒有這個能力。”
“你已經給了。”小暮說,“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麽愉快,如果我明天就死了,我也會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阿嚴將小暮拉進懷裏,用毯子緊緊裹住。
“睡吧。做一個美夢。”
小暮抬起頭來,在他臉頰上印下一個吻,偷了香似的笑起來。
那個吻,就像一陣風。阿嚴愣著,想去努力感受一下,隻抓到一點柔軟的感觸。小暮的笑,卻像一顆石子丟進了他的心湖裏。
第二天阿嚴的頭更痛了。他躺在床上,聽到小暮在做早餐,火腿雞蛋牛奶,他的肚子在叫。小暮叫:“阿嚴,起來了。”他用毯子蒙住腦袋。小暮走過來,拉毯子。
“阿嚴,我叫你最後一次,你再不起來就別想我給你留……”阿嚴一把將她拉進毯子裏,小暮尖尖叫了一聲,很快被阿嚴堵上了嘴巴。
他們繼續往南走。一路上阿嚴的頭還是痛,小暮一直唱著歌。太陽有點曬,風很暖和,小暮的眼睛總是瞟向阿嚴。阿嚴就問他你老看我做什麽。小暮說,你眼睛好腫哦,好像熊貓!阿嚴伸手要敲他,他們打鬧起來。阿嚴把車開得歪歪扭扭的,車屁股後麵老長的黃煙。
他們傍晚把車停在背風的地方,小暮牽起繩子把洗好的衣服晾起來,潔白的衣服隨著風飄飄蕩蕩,阿嚴戴著防毒麵具的腦袋突然從後麵伸出來,嚇得小暮尖叫。
最後的六天。阿嚴隻知道有一種香水叫最後六天,城裏的名媛都喜歡用。他用的是古龍,覺得男人要有男人自己的味道。
後來他回到了城市,在電視櫥窗裏看到香水廣告,廣告詞說:“最後六天是愛情的味道。”
短暫、癡迷、至死不渝的愛的味道。
他們在白天旅行,在晚上依偎著入睡。他們表白愛語,說情人們已經說爛了的所有情話並且津津有味。阿嚴從沒像那時那樣覺得自己真是一俗人,覺得自己是真的被愛情衝昏了頭,雖然知道同一時間這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身在愛河,但還是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
第三天的時候,阿嚴接到了短訊,終於有一個商家對他的發明產生了興趣,希望能同他詳細談一談。
那天阿嚴打開了最後一瓶藏酒,同小暮一起喝了大醉。他們拉著手轉圈,放肆大笑,一直到頭暈眼花摔倒在沙地上。
阿嚴等這一天等了久,他自己都快記不住了。寂寞的研究歲月裏,小暮來到了他的身邊,帶來了歡笑,帶來了好運,還帶來了愛情。他一度單調如黃色荒漠之地的生命豐富多彩起來,小暮就是這世界上最出色的畫師。
小暮坐在阿嚴懷裏對著夕陽比畫:“我將來要畫一副十米長的畫卷,全畫這荒漠的景,就叫它promisend。這個地方是我和阿嚴約定好的地方,我的所有願望都在這裏實現了。”
阿嚴笑他說:“我的所有願望也在這裏實現了。”
“我是你的幸運星。”
“是,你是我的幸運星。”
他親吻她柔軟的麵龐。
可小暮終究沒有畫那幅十米長的畫,她連那幅小的畫都沒來得及畫完。第四天的時候她暈倒了,阿嚴看到了政府豎在荒原中的標示,他們置身輻射區。
這多麽不可思議,去年阿嚴來這裏取水的時候這裏還有動物出沒!這個世界完蛋了!阿嚴在心底痛鳴,緊抱著懷裏的情人,這個世界已經完蛋了!
小暮發著高燒,阿嚴沒有找到水,他隻有把小暮緊抱著。他對小暮說:“我們回去!我們回去!”小暮閉著眼睛什麽也沒說,他吻吻他滾燙的嘴唇,小暮也沒有反應。他已經深度昏迷。
後來阿嚴對別人形容時說到,這就好比你的股票從最高點隻用了半個小時就落到最低穀。那人想了想說:“你小子不要詛咒我好不好!”
他們被上帝拋棄!
阿嚴後來總是沒辦法完整得回憶起那最後兩天發生的事,輻射讓他的大腦在那兩天裏完全處於一種混沌狀態。麻木地開車,沒汽油了,再麻木地抱著小暮走。他發出的求救信號一直沒有回音,人們已經無暇顧及別人的生死。
他們需要水,於是他們要離開這片曾經包容他們、讓他們相愛的荒漠。手裏的人一天比一天虛弱,阿嚴的神智也一天比一天恍惚。死亡就是他們腳下的影子,而生還的希望就如同頭頂的太陽一樣遙不可及。
阿嚴後來養成了個習慣,總是喜歡抬頭看太陽,一直看到眼睛流眼淚。心理醫生說那是一種自虐習慣,心中的內疚需要通過極端途徑來發泄。他建議阿嚴戴墨鏡。
阿嚴那時是以為他們兩個都會死的。他給小暮喝完最後一瓶水,用身體給他擋著夕陽依舊毒辣的光和熱度。小暮蠕動了嘴唇,喃喃著。
阿嚴把耳朵湊上去,聽到小暮在喊他的名字,心裏痛得流下眼淚。他在心裏祈禱千萬不要讓小暮死!上帝啊不要把我們分開!他寧願用自己的命來換小暮的命!可又想到要是自己死了小暮會多難過,她孤單一人又怎麽走出這片地方?
小暮恢複了點意識,動手把防毒麵具摘下來,輕輕問:“我們在哪裏?”
阿嚴說:“我們就快回去了!”
“回哪裏?”
“沒有輻射的地方”
小暮睜開眼睛,那雙曾經水色瀲灩、顧盼生輝的眼睛一片空洞,生命似乎已經從這裏提前離去。
她問:“阿嚴,我們是不是要死了?”
阿嚴輕喝:“胡說什麽呢?”聲音已經很弱了。
小暮閉上一會兒眼睛,再睜開來,說:“阿嚴,假如有一天我們死了,一定要麵對麵埋在一起。這樣,在千年萬年後我們轉世醒來,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對方的臉…………”然後他又昏迷了過去。
風刮得很厲害,黃沙漫天。阿嚴跪在地上呼喊小暮的名字,但小暮聽不到。阿嚴的頭痛到了極點,眼前的一切都在模糊,惟獨小暮的臉卻越來越清晰,越來越明確……
後來阿嚴在醫院醒來,隻他一個人。
醫生告訴他,他受了過多的輻射,腦部有水腫,會影響視覺。一個穿便裝的年輕男子走過來對他說:“您還記得我嗎?我是華生製造的代表,以前見過的。我們想和您談談您的發明。”
阿嚴問:“小暮呢?”
“誰?”
“小暮……那個女孩子……在我懷裏那個……”
對方久久沒有說話。
阿嚴的眼睛劇烈刺痛,卻沒有淚水流下來,醫生說,那是因為他的淚腺受了很重的傷。
於是他沒有哭,他的淚水流到了心裏。他也沒有再追問,他知道已經不用問了。
防毒麵具,晾在帳篷外的白色衣服,紫色的夕陽,嬌嫩的麵容和輕柔的吻,車尾的黃沙,維持六天的香水……還有promisend。那些都是夢一般的存在。在這個夢裏他深愛過一個叫小暮的女孩,他不知道她從哪裏來,卻知道她最後到了哪裏去……
十年後,阿嚴看到了他的發明是如何改變了這個世界。這個他曾以為已經完蛋了的世界。空氣淨化,輻射限製,病菌消滅,資源循環。人們開始取下防毒麵具接吻。花兒開始芬芳,鳥兒開始歌唱。天空開始下雨,雨後會出現彩虹。
阿嚴現在是名人了,是個偉大的發明家,他的名字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的雕塑和頭像隨處可見,他的名字用來命名基金、獎學金、大學、華廈。他住在一棟漂亮的別墅裏,養著許多嫩綠色的水生植物。
他在那片荒漠裏研究的東西造福著整個人類。但偏偏有個人終究沒有享受到他的發明帶來的福利。那個消逝的靈魂就像天上的雲,偶爾飄在他的頭頂,短暫的停留,然後飄走,不流痕跡。
朋友給他一張畫展的門票,說:“新銳畫家,輻射最嚴重時期失明了,但畫的畫卻可以賣天價。擅長油畫,尤其是畫夕陽。你不是喜歡嗎?去看看吧!”
小暮…………
阿嚴戴上墨鏡出門,陰天,大都會裏的人從他身邊麻木走過,和他當年在荒漠中抱著小逐漸冰冷的身體時的表情一樣。
畫廊裏滿是人,畫家是個年輕女子,微微胖,笑容一團和氣,有種遲鈍的快樂。
阿嚴還是穿一件黑色的衣服,在眾多黑西裝的男人中一點都不顯眼。有人認出他來了,有人從他旁邊走過。整個會場的人都在有秩序地忙碌著。
阿嚴走著走著,突然走不動了。他看到了一幅十米長的畫卷,上麵畫的是荒漠中的夕陽,用最豔麗的紫色塗抹,畫麵張狂、野性,充滿靈氣。在那一瞬間他仿佛看到了那個小小的身影在畫前回頭看他,明亮的大眼睛閃爍著光芒。
他的耳邊響起了小暮的話:“假如有一天我們死了,一定要麵對麵埋在一起。這樣,在千年萬年後我們轉世醒來,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對方的臉…………”
頓時淚流滿麵。
——end——
promisend/末日之戀
文/靡寶
小暮來到那片荒漠的時候,正是一年裏最幹旱的季節。
太陽烘烤著大地,泥土龜裂成塊,萎靡的植物都成了和泥沙一樣的黃色。她站在這塊在藍天的映襯下顏色和諧而富有情調的荒漠上,感歎著造物主的神奇。那時她手裏還拽著她的那個已經髒兮兮的包,她僅有的財產。渾身是土,臉被泥灰和汗水覆蓋,細小的傷口布滿全身,疲憊灌滿每一條血管。
那是最後一次核爆炸後的第二年夏天,人類進入了各種資源短缺和瘟疫蔓延的恐慌裏。
小暮見到阿嚴的時候是他最迷茫的時候。她的袋子裏空空的隻有兩件衣服,沒有食物也沒有水,她的嘴唇裂開了很痛,她的腳也打出了血。小暮看著這片空曠荒涼的大地打從心裏想念著因疾病而去世的父母。從很多很多方麵來說那時的小暮還是個地地道道的孩子,她還會哭會想吃糖會夜晚蹬被子等等。而在那時像她這樣的流離失所的孩子有千萬之多,他們或存活在世界的某個角落,或死在去收容所的路上。
阿嚴那時穿著黑色衣服,這點給小暮印象非常深刻。因為那裏是太陽毒辣的荒漠,沒有什麽比黑色更吸收熱量的了。那個男人蹲在一片斷壁殘垣邊不知在擺弄什麽。然後小暮發現他居然沒有戴防毒麵具,這更不可思議。大氣已經被有毒的孢子充滿,病菌滋養,就如同很早以前的一部叫《風之穀》裏的那片荷母的森林一樣危險。防毒麵具已經成了必須的生活用品,消毒如同喝水一般平常。
小暮往阿嚴那裏走去,剛走了兩步,腳下一陷,就掉進下麵的不知什麽東西裏。
阿嚴那時其實在修理他的空氣淨化裝置,說出來恐怕都不信,但他的確是個很出色的工程師。不過整個世界的經濟已經崩潰,所以一個優秀的工程師也和一個匝桶匠沒什麽區別。甚至,一個賣牛奶的也會比他更受到歡迎和尊重。
阿嚴聽到身後有悉悉索索的聲音時,還一陣驚喜,心想有新的獵物掉進陷阱了。回過去一看,才發現是個人。一個小孩子,隻得一點點大,戴著難看的防毒麵具,髒做一團。那團東西給他的陷阱纏住了腿,正在拚命掙紮著,防毒麵具下發出嗚嗚的聲音,像是在罵人。
阿嚴把小暮自裏麵拽出來的時候終於聽清楚她在說什麽了。小暮用所有人都聽得懂的英語罵:“狗娘養的!”
阿嚴想也沒想就揚起手啪地狠拍了一下小暮那帶著防毒麵具的腦袋,說:“你這死小孩說什麽呢?”
後來阿嚴把小暮帶回他的帳篷裏給他包紮傷口。阿嚴並不是特別好心,隻是覺得小暮還是孩子,而且他一個人在這片荒原上生活得太久,有點寂寞了。
阿嚴對小暮說,把麵具取下來吧,我這裏的空氣是淨化了的。然後把毛巾塞給他,叫她去洗澡。這小孩不知多久沒有洗澡了,髒得不行。小暮洗完澡出來,擦頭發上的水珠,抬頭一眼看到站在門邊的阿嚴,尖叫一聲捂住胸部。
阿嚴滿不在乎地嗤笑:“別遮了,飛機場都比你那裏平。”
他丟給小暮幾件衣服,衣服上帶著汗水和塵土的味道,小暮可憐巴巴地皺著眉頭,掙紮了半天還是穿上了。
阿嚴問她:“你從哪裏來?”
小暮說:“我從破滅的城裏來。”
“那你要去哪裏?”
“去一個適合生存的地方。”
阿嚴嗤之以鼻:“別做夢了,這個世界已經完蛋了。”
小暮茫然不知所措。她所認識的人,父母、親戚、朋友,全部都失蹤或者死去,年幼單純如她,其實都沒有估計到自己居然還能夠活這麽久。死亡在那個時候,已經不是恐懼或者折磨,而是一種解脫了。
阿嚴看著眼前這個女孩子嬌嫩的麵龐,問:“你多大了?”
小暮說:“十七,你呢?”
阿嚴沒回答,他心想,十七歲,一朵開在末世的花,初吐芬芳,卻就要凋謝了。
就這樣,小暮被阿嚴收留了。
他們一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打水。這是他們每天必須做的事。沒有水,就沒有生命!
他們每天要走很遠,幾乎要花去半天時間。阿嚴背著水箱,小暮就小跑著跟在他後麵。等他們到達那個還沒有被汙染的小湖泊的時候,才坐下來歇息。
小暮就是在那時學會的抽煙。她累極了,渾身是汗,把自己整個泡在清涼的水裏,隻露出鼻子以上部分,一雙大眼睛楚楚可憐地從防毒麵具裏往四處張望。
阿嚴就和他說:“上來吧,再泡下去就長尾巴了!”然後把吸了一半的煙丟了過去。
小暮最開始嗆了個半死。
吃的非常單調。阿嚴自己種的有土豆,他們在那個湖裏捉一點魚。沒有鹽,但是已經比小暮以前的夥食好了太多。她的臉上終於有了一點紅潤,並且開始微笑。
他們回到阿嚴的帳篷才取下麵具,那裏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比較安全的地方之一。
小暮會在下午沒事的時候去畫畫。
荒漠的夕陽是橙色的,燃燒起來般的熱烈。小暮總會先對著夕陽站上幾分鍾,再開始動筆。
阿嚴不懂畫。我們總不可能要求一個出色的理性的機械工程師也能體會一個感性的藝術家的舉動和作品。更何況當阿嚴看到小暮畫的夕陽是紫色的時候。
“那是什麽東西?”他那時問。畫布上一團紫色的雲霧般的東西,有說不出的詭異。
小暮起初很有耐心得解釋給他知道,“那是夕陽,就是你身後的東西。”
“怎麽是紫色的?”阿嚴無法理解。
小暮很驚訝地看他,說:“可夕陽就是這個顏色啊!”
這一句話,阿嚴就知道了這個女孩是色弱。
頓時他非常同情小暮,覺得她和自己很像,一個是有出色的設計才華卻無人賞識,一個是有熱愛藝術的心卻沒有先天條件。這就叫惺惺相惜,讓阿嚴把小暮列為了自己的難兄難弟行列。那時候的小暮在他腦子裏是沒有性別的,小暮隻是小暮而已,一個又幹又瘦的孩子,天真單純,無可救藥的樂天。
阿嚴平日裏都在忙著做自己的實驗。他告訴小暮他的發明將來有一天會改變這個世界,小暮將信將疑,因為他們是否能活到將發明投入使用那天都是個未知數。
小暮從不過問阿嚴的研究,除了一兩次他那個當作實驗室的小帳篷發出爆炸聲讓小暮不得不去看看外,小暮自己也不理會他在搞什麽名堂。
小暮總覺得阿嚴是個瘋子,阿嚴卻認為自己是天才。當然天才和瘋子的區別在於成就,可小暮並沒有體會到阿嚴的發明的好處。就好比雖然阿嚴口頭讚揚小暮的畫畫得多麽多麽好,可他從那一團團顏色裏什麽也看不出來一樣。
阿嚴當小暮是小孩子,會用教育家的口吻和他說時事。
那時誰都不知道這個糟糕的狀況何時會有轉機,誰都不知道他們能在這種沒有保障的情況下活到什麽時候。全世界都在死人,病菌取代了人類成為了地球的主人。經濟早就崩潰,小暮就一直在用麵值500的鈔票來擦油畫筆。所以與其考慮股票何時會回升,還不如擔心水源枯竭後怎麽生存。
不過雖然這個世界沒有多大改善,但自從小暮闖進阿嚴的生活後,他是生活是有了大改善。他突然發現他堆積了一個禮拜的衣服突然給洗了晾在外麵,然後發現所有的餐具都回到櫥櫃裏,發現每次他從實驗室裏會來都會看見桌子上擺上可口的飯菜。
阿嚴小時候聽母親講過一個故事,書生買了一副古畫,於是有仙女從畫中走下來,為他操持家務,縫補衣服。當然阿嚴不是書生,小暮也不是仙女。那個流浪的孩子有著良好的家教,比這個有家的工程師好上百倍。
到了晚上他們就都沒事可做了,阿嚴便教小暮喝酒。他一個大老爺們兒教唆未成年少女飲酒,本是罪大惡極之事,可是那時整個世界已經亂成了一灘稀泥,也許真的隻有酒精才能拯救一點人類麻木的神經。
小暮一喝就醉,醉了就更要喝,攔都攔不住。阿嚴立刻後悔。小暮起初是又笑又叫,滿帳篷亂跑,然後跑累了蹲在地上開始哭。阿嚴給她嚇住,大氣不敢出。
小暮抽動著小肩膀,啪嗒啪嗒地邊哭邊喃喃自語。阿嚴以為她睡著了,走過去推推他。小暮就順勢撲進阿嚴的懷裏。阿嚴隻感覺到軟軟的,香香的,也不敢反過去摟她。
小暮在阿嚴懷裏鑽了鑽,輕輕說:“你身上有我爸爸的味道……”
阿嚴過了半天才反應過來,自己身上有煙的味道,這個孩子想家了。
小暮在他懷裏伏了很久,安靜如一隻小動物。
阿嚴把她抱到床上的時候她也沒醒過來。阿嚴幫她蓋好被子,伸手摸了摸她柔軟如絨般的頭發,心想著以後絕對不讓這丫頭沾酒。他抬頭看看帳篷外的天空。被汙染了的天,看不到星星。他想到他們也許會在這裏躲一輩子,等待這無聊的生命終結的一天。荒野的風把帳篷吹得嘩嘩響,仿佛下雨了一般。
阿嚴站起來關上燈,回自己的床上休息,這時小暮的聲音細細地傳了過來,問他:“阿嚴,你當初為什麽要收留我……”
阿嚴便在想這個問題,自己當初為什麽要收留小暮。他一直想了很久,一直到他睡著了,都沒有想出答案。也沒有回答。
天氣繼續幹旱下去,他們打水的固定的那個湖一天之內就低了五米。這個世界上的資源就像這湖水一樣在時間的流逝中化做虛無不複存在。小暮站在湖底黑色的泥土上,回頭望阿嚴。太陽刺眼,阿嚴苦惱地蹲在地上,把包頂在腦袋上。
小暮伸出舌頭舔了舔食指,舉到空中,對阿嚴說:“阿嚴,我們往南走吧。雨季已經不再來了。”
很久很久以後,阿嚴想起了那天小暮說的話,覺得她說得真對。即使這個世界得到如何的拯救,一些過去的東西,都不會再回來了。而他們的生命也就如隨著風而蒸發掉的水一樣,輕易消散,不留一絲痕跡。
他們帶上夠一個星期的水出發往南走,阿嚴對小暮說,假如他們沒有在渴死前找到新水源,他們就要放棄這裏的生活回到城市裏去,爭奪一塊陰暗肮髒的空間。
生活本是如此,沒有了更好的,就隻有更差的。當然那時他們都不知道那裏的次輻射有多麽嚴重。
阿嚴後來在傳記裏寫到,那是最危險的六天,也是最幸福的六天。
傍晚他們停下來休息。小暮在帳篷外麵畫畫,阿嚴就坐在他旁邊抽煙。小暮畫夕陽,仍然是紫色的,她的調色盤裏的顏色也都是怪怪的。阿嚴把煙屁股扔掉,問你這畫叫什麽名字。
小暮說:“就叫它‘promisend’。”
阿嚴問:“什麽時候可以畫好?”
小暮遺憾地說:“可惜我顏料不夠了……”
“不要緊,不要緊!”阿嚴安慰她,“快了,等找到新水源,我們進城去買。”
那天晚上阿嚴就已經開始感覺到不舒服了,他的頭很痛。那晚月亮終於出來了,銀色的光芒撒在荒涼的大地上,氣溫下降,凍得他直打抖。
忽然小暮推了推他,說:“我能和你一起睡嗎?”
阿嚴摸到她冰涼的手,歎息一聲,掀開毯子。小暮欣喜地笑著,摸索上來,依偎進他的懷裏。女孩柔軟的頭發搔著他的頸窩,呼吸裏有一股他許久沒有聞到過的清甜。那一刻他心跳得很厲害,情不自禁把她緊抱住。懷裏的身軀瘦小孱弱,讓他一陣心酸。
他們擁抱著看這滿地月色。小暮從毯子探出頭,鼻子抵著阿嚴的下巴,大口吸著阿嚴身上特有的香煙的氣息,問他:“阿嚴,我們會熬過去嗎?”
“會的會的。”阿嚴說,心裏突然有種感動,覺得自己正肩負著另外一個人的人生,覺得自己真想永遠都不放開手,覺得多想就這樣擁抱一直到天荒地老。
小暮也一直睡不著,她輕聲地哼著歌。模糊的歌詞,憂傷的旋律,隨著夜晚的風飄飄蕩蕩,傳到天際。
小暮說:“阿嚴,我好像愛上你了。”
阿嚴平靜地說:“你還小,你還不知道什麽是愛。”
小暮笑了,把手放在心口:“我知道,我一想感到你,這裏會疼。”
女孩有著同外貌不相稱的倔強堅定,讓她在那瞬間變得無比的美麗,高傲的,幸福地,向世界宣布自己的愛情。
阿嚴溫柔地凝視她,說:“你以為自己愛上我了,因為我們正相依為命。”
“是!”小暮說,“你是我的命!”
阿嚴望著天上的月亮,眼睛終於有點濕潤:“你不該愛上我,我沒辦法給你幸福。我沒有這個能力。”
“你已經給了。”小暮說,“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麽愉快,如果我明天就死了,我也會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阿嚴將小暮拉進懷裏,用毯子緊緊裹住。
“睡吧。做一個美夢。”
小暮抬起頭來,在他臉頰上印下一個吻,偷了香似的笑起來。
那個吻,就像一陣風。阿嚴愣著,想去努力感受一下,隻抓到一點柔軟的感觸。小暮的笑,卻像一顆石子丟進了他的心湖裏。
第二天阿嚴的頭更痛了。他躺在床上,聽到小暮在做早餐,火腿雞蛋牛奶,他的肚子在叫。小暮叫:“阿嚴,起來了。”他用毯子蒙住腦袋。小暮走過來,拉毯子。
“阿嚴,我叫你最後一次,你再不起來就別想我給你留……”阿嚴一把將她拉進毯子裏,小暮尖尖叫了一聲,很快被阿嚴堵上了嘴巴。
他們繼續往南走。一路上阿嚴的頭還是痛,小暮一直唱著歌。太陽有點曬,風很暖和,小暮的眼睛總是瞟向阿嚴。阿嚴就問他你老看我做什麽。小暮說,你眼睛好腫哦,好像熊貓!阿嚴伸手要敲他,他們打鬧起來。阿嚴把車開得歪歪扭扭的,車屁股後麵老長的黃煙。
他們傍晚把車停在背風的地方,小暮牽起繩子把洗好的衣服晾起來,潔白的衣服隨著風飄飄蕩蕩,阿嚴戴著防毒麵具的腦袋突然從後麵伸出來,嚇得小暮尖叫。
最後的六天。阿嚴隻知道有一種香水叫最後六天,城裏的名媛都喜歡用。他用的是古龍,覺得男人要有男人自己的味道。
後來他回到了城市,在電視櫥窗裏看到香水廣告,廣告詞說:“最後六天是愛情的味道。”
短暫、癡迷、至死不渝的愛的味道。
他們在白天旅行,在晚上依偎著入睡。他們表白愛語,說情人們已經說爛了的所有情話並且津津有味。阿嚴從沒像那時那樣覺得自己真是一俗人,覺得自己是真的被愛情衝昏了頭,雖然知道同一時間這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身在愛河,但還是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
第三天的時候,阿嚴接到了短訊,終於有一個商家對他的發明產生了興趣,希望能同他詳細談一談。
那天阿嚴打開了最後一瓶藏酒,同小暮一起喝了大醉。他們拉著手轉圈,放肆大笑,一直到頭暈眼花摔倒在沙地上。
阿嚴等這一天等了久,他自己都快記不住了。寂寞的研究歲月裏,小暮來到了他的身邊,帶來了歡笑,帶來了好運,還帶來了愛情。他一度單調如黃色荒漠之地的生命豐富多彩起來,小暮就是這世界上最出色的畫師。
小暮坐在阿嚴懷裏對著夕陽比畫:“我將來要畫一副十米長的畫卷,全畫這荒漠的景,就叫它promisend。這個地方是我和阿嚴約定好的地方,我的所有願望都在這裏實現了。”
阿嚴笑他說:“我的所有願望也在這裏實現了。”
“我是你的幸運星。”
“是,你是我的幸運星。”
他親吻她柔軟的麵龐。
可小暮終究沒有畫那幅十米長的畫,她連那幅小的畫都沒來得及畫完。第四天的時候她暈倒了,阿嚴看到了政府豎在荒原中的標示,他們置身輻射區。
這多麽不可思議,去年阿嚴來這裏取水的時候這裏還有動物出沒!這個世界完蛋了!阿嚴在心底痛鳴,緊抱著懷裏的情人,這個世界已經完蛋了!
小暮發著高燒,阿嚴沒有找到水,他隻有把小暮緊抱著。他對小暮說:“我們回去!我們回去!”小暮閉著眼睛什麽也沒說,他吻吻他滾燙的嘴唇,小暮也沒有反應。他已經深度昏迷。
後來阿嚴對別人形容時說到,這就好比你的股票從最高點隻用了半個小時就落到最低穀。那人想了想說:“你小子不要詛咒我好不好!”
他們被上帝拋棄!
阿嚴後來總是沒辦法完整得回憶起那最後兩天發生的事,輻射讓他的大腦在那兩天裏完全處於一種混沌狀態。麻木地開車,沒汽油了,再麻木地抱著小暮走。他發出的求救信號一直沒有回音,人們已經無暇顧及別人的生死。
他們需要水,於是他們要離開這片曾經包容他們、讓他們相愛的荒漠。手裏的人一天比一天虛弱,阿嚴的神智也一天比一天恍惚。死亡就是他們腳下的影子,而生還的希望就如同頭頂的太陽一樣遙不可及。
阿嚴後來養成了個習慣,總是喜歡抬頭看太陽,一直看到眼睛流眼淚。心理醫生說那是一種自虐習慣,心中的內疚需要通過極端途徑來發泄。他建議阿嚴戴墨鏡。
阿嚴那時是以為他們兩個都會死的。他給小暮喝完最後一瓶水,用身體給他擋著夕陽依舊毒辣的光和熱度。小暮蠕動了嘴唇,喃喃著。
阿嚴把耳朵湊上去,聽到小暮在喊他的名字,心裏痛得流下眼淚。他在心裏祈禱千萬不要讓小暮死!上帝啊不要把我們分開!他寧願用自己的命來換小暮的命!可又想到要是自己死了小暮會多難過,她孤單一人又怎麽走出這片地方?
小暮恢複了點意識,動手把防毒麵具摘下來,輕輕問:“我們在哪裏?”
阿嚴說:“我們就快回去了!”
“回哪裏?”
“沒有輻射的地方”
小暮睜開眼睛,那雙曾經水色瀲灩、顧盼生輝的眼睛一片空洞,生命似乎已經從這裏提前離去。
她問:“阿嚴,我們是不是要死了?”
阿嚴輕喝:“胡說什麽呢?”聲音已經很弱了。
小暮閉上一會兒眼睛,再睜開來,說:“阿嚴,假如有一天我們死了,一定要麵對麵埋在一起。這樣,在千年萬年後我們轉世醒來,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對方的臉…………”然後他又昏迷了過去。
風刮得很厲害,黃沙漫天。阿嚴跪在地上呼喊小暮的名字,但小暮聽不到。阿嚴的頭痛到了極點,眼前的一切都在模糊,惟獨小暮的臉卻越來越清晰,越來越明確……
後來阿嚴在醫院醒來,隻他一個人。
醫生告訴他,他受了過多的輻射,腦部有水腫,會影響視覺。一個穿便裝的年輕男子走過來對他說:“您還記得我嗎?我是華生製造的代表,以前見過的。我們想和您談談您的發明。”
阿嚴問:“小暮呢?”
“誰?”
“小暮……那個女孩子……在我懷裏那個……”
對方久久沒有說話。
阿嚴的眼睛劇烈刺痛,卻沒有淚水流下來,醫生說,那是因為他的淚腺受了很重的傷。
於是他沒有哭,他的淚水流到了心裏。他也沒有再追問,他知道已經不用問了。
防毒麵具,晾在帳篷外的白色衣服,紫色的夕陽,嬌嫩的麵容和輕柔的吻,車尾的黃沙,維持六天的香水……還有promisend。那些都是夢一般的存在。在這個夢裏他深愛過一個叫小暮的女孩,他不知道她從哪裏來,卻知道她最後到了哪裏去……
十年後,阿嚴看到了他的發明是如何改變了這個世界。這個他曾以為已經完蛋了的世界。空氣淨化,輻射限製,病菌消滅,資源循環。人們開始取下防毒麵具接吻。花兒開始芬芳,鳥兒開始歌唱。天空開始下雨,雨後會出現彩虹。
阿嚴現在是名人了,是個偉大的發明家,他的名字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他的雕塑和頭像隨處可見,他的名字用來命名基金、獎學金、大學、華廈。他住在一棟漂亮的別墅裏,養著許多嫩綠色的水生植物。
他在那片荒漠裏研究的東西造福著整個人類。但偏偏有個人終究沒有享受到他的發明帶來的福利。那個消逝的靈魂就像天上的雲,偶爾飄在他的頭頂,短暫的停留,然後飄走,不流痕跡。
朋友給他一張畫展的門票,說:“新銳畫家,輻射最嚴重時期失明了,但畫的畫卻可以賣天價。擅長油畫,尤其是畫夕陽。你不是喜歡嗎?去看看吧!”
小暮…………
阿嚴戴上墨鏡出門,陰天,大都會裏的人從他身邊麻木走過,和他當年在荒漠中抱著小逐漸冰冷的身體時的表情一樣。
畫廊裏滿是人,畫家是個年輕女子,微微胖,笑容一團和氣,有種遲鈍的快樂。
阿嚴還是穿一件黑色的衣服,在眾多黑西裝的男人中一點都不顯眼。有人認出他來了,有人從他旁邊走過。整個會場的人都在有秩序地忙碌著。
阿嚴走著走著,突然走不動了。他看到了一幅十米長的畫卷,上麵畫的是荒漠中的夕陽,用最豔麗的紫色塗抹,畫麵張狂、野性,充滿靈氣。在那一瞬間他仿佛看到了那個小小的身影在畫前回頭看他,明亮的大眼睛閃爍著光芒。
他的耳邊響起了小暮的話:“假如有一天我們死了,一定要麵對麵埋在一起。這樣,在千年萬年後我們轉世醒來,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對方的臉…………”
頓時淚流滿麵。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