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錄像審查記錄


    彼得·j.史密斯警探


    3月13日——15日


    卷宗號“中本大廈謀殺案”(a8895—404)


    本記錄係為洛杉磯警察局之所有,僅供內部參考。本材料內容之抄錄、引用、複製或披露之允許範圍均受法律之約束。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本材料者將受嚴厲懲處。


    有關查詢事宜,請與下述地址聯係:


    加州洛杉磯92038——2029


    2029郵政信箱


    洛杉磯警察局


    內部事務處負責人


    電話:(213)555——7600


    傳真:(213)555—7812


    案名:中本大廈謀殺案


    審查說明:從3月13日(星期一)至3月15日(星期三)的三天時間裏,被審查對象史密斯中尉總共接受了22小時的訊問,全部過程均已錄製在s—vhs。”sd錄像帶上。


    畫麵說明:被訊問對象(史密斯中尉)坐在洛杉磯警察局總部第四錄像審訊室的桌子旁邊。其身後的牆上有一隻掛鍾。畫麵上可以看見一張桌子的桌麵、一隻咖啡杯,以及被訊問對象的上半身。他第一天穿西裝,係領帶;第二天穿襯衣,係領帶;第三天隻穿著襯衣。畫麵右下方是時間顯示。


    審查目的:弄清被審查對象在中本大廈謀殺案(a8895—404)中的作用。負責進行審查的警官是t.康韋警探和p.哈蒙德警探。被審查對象放棄請律師之權利。


    案件處理結論:列為“未決案”。


    3月13日(星期一)


    審查記錄


    問:好了,錄像帶已開始運行。請說一下你的姓名。


    答:彼得·詹姆斯·史密斯。


    問:你的年齡和職銜。


    答:現年34歲,洛杉磯警察局特種勤務處中尉。


    問:史密斯中尉,你知道,現在你並沒有被指控犯罪。


    答:我知道。


    問:不過,你有權請律師到場。


    答:我放棄這項權利。


    問:可以。你是不是被強迫到這兒來的?


    答:(長時間停頓)不,沒有人以任何方式強迫過我。


    問:好的。現在我們要向你了解中本大廈謀殺案一事。你是何時介入該案的?


    答:2月9日,星期三晚上大約9點鍾。


    問:當時是什麽情況?


    答:當時我在家裏,有人打來一個電話。


    問:電話打進來的時候你正在幹什麽?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升起的太陽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邁克爾·克萊頓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邁克爾·克萊頓並收藏升起的太陽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