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山莊別墅區——整個省城最尊貴的私家領地。這裏的每一幢豪宅都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中央水景北側那幢最氣派的三層別墅正是鄧驊的家庭住所。


    一對母子正手牽手走下別墅門前的台階。那女子時近中年,芳華宛存,隻是眉角處已難掩歲月的溝壑。她緩步到達路麵之後,忽地鬆開兒子的手,獨自轉身麵向大門而立。她那秀美的雙眼中波光盈動,流露出眷戀滄桑的神色。


    一輛黑色的小車早已在不遠處靜靜等候。駕駛座上的男子從車裏鑽出來,他快步走到那對母子身旁,輕聲說道:“夫人,請上車吧。”


    女子閉起眼睛,無聲地歎了口氣。她正是鄧驊的遺孀,也是這幢別墅的女主人。在她閉眼的同時,那些曾經的富貴尊華就像五彩的泡沫一樣一一幻滅,空留下令人心悸的殘破回憶。


    一隻瘦弱的胳膊挽住了女人,讓後者的思緒重新回到現實之中。伸出胳膊的男孩是鄧驊的兒子鄧箭,與父親的強悍霸氣相反,這孩子的性格卻過於柔弱文靜,這與他長期和母親相伴不無關係。


    鄧妻轉過身,當她看到鄧箭的時候,眼神中便又恢複了幾分生氣。不管什麽時候,兒子總是母親最大的財富,隻要這筆財富沒有失去,母親就有充足的理由好好地活下去。


    母子倆手挽著手,相互攙扶著向停車處走去。侍候在一旁的男子搶兩步上前幫他們打開了後座車門,這個男子自然就是鄧家最忠實的仆人——阿華。


    待鄧氏母子上車坐穩之後,阿華關上後門,自己繞到車頭鑽進了駕駛室。車本來就是點著火的,所以他隻需要輕輕一掛檔位,車輛便穩穩的向前啟動了。


    小車在風景如畫的別墅區內穿行,兩邊的綠樹紅花漸次掠過。鄧箭把臉貼在車窗上向外看了一會,忽然低聲說道:“媽,我不想走。”


    女人沒有說話,隻是湊過身去攬住兒子,下劾則緊緊貼在對方的後腦勺上。


    阿華往後視鏡裏瞟了一眼,說:“國外可好了。那裏的大人小孩都很懂禮貌,到處都有肯德雞和麥當勞,環境也好,天特別藍,而且人少,不像我們國內走到哪裏都是鬧哄哄的。”


    麵對這番赤裸裸的誘惑,鄧箭卻顯得無動於衷。於是阿華停頓了片刻,又道:“到了國外你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玩了,和你的小朋友們一塊,不會再有人整天跟著你。”


    鄧箭終於露出些期待的神色,他轉頭看著自己的母親,求證似地問道:“真的嗎?”


    鄧妻點了點頭,同時疼愛地幫兒子捋著鬢角淩亂的發梢。


    鄧箭興奮地把身體全都轉過來,然後他用雙手扶著前排駕駛座的椅背,湊著腦袋問阿華:“華哥,國外這麽好,你怎麽不和我們一塊走呢?”


    阿華略微一愣,笑道:“我就不用去了——國外已經有一個大哥哥在等著你們,他會照顧你們的。”


    鄧箭眨了眨眼睛,又問身旁的母親:“國外是哪個哥哥?”


    鄧妻柔聲道:“大揚哥哥,你很小的時候見過他,還記得嗎?”


    “大揚哥哥……”鄧箭的眼神有些迷茫,他在記憶中搜索了一會卻沒什麽進展,隻好去問阿華,“他和你一樣厲害嗎?”


    “他可比我厲害多了。他是斯坦福大學的博士。他會帶你去念最好的學校,教給你很多很多有用的知識,你以後會成為一個科學家。你不是一直都想當科學家嗎?”說話的同時,阿華已經將車駛出了天子山莊。前方的大路通往省城機場。


    鄧箭凝住目光,他開始想象這個比阿華還要厲害的大揚哥哥,開始想象即將到來的全新生活。


    這時卻聽鄧妻說道:“阿華,你也可以走的——為什麽不和我們一起走?”


    阿華搖搖頭:“我去幹什麽?那邊根本不適合我。大揚會用他的方式保護你們,你們不用再擔驚受怕地過日子,這不正是你想要的生活嗎?如果我去了,反而會拖累你們。”


    鄧妻不說話了。的確,經曆這麽多風風雨雨之後,她已經無法分辨阿華究竟是在保護他們,還是在破壞他們正常的生活。


    片刻的沉默之後,阿華幽幽地說道:“我現在終於明白,鄧總當初為什麽要把我們兄弟幾個分開,而且還不允許我們私下來往。”


    女人“嗯?”了一聲。


    “鄧總是在給你們娘倆安排後路。我們幾個分得越遠,你們以後的選擇麵就越大。就好比現在,不管你們想要什麽樣的生活,都能夠找到值得信賴的人。而我隻是你們的一種選擇而已,你們要離開了,又何必留戀?我自然會找到我的歸宿,當鄧總選擇我當貼身保鏢的時候,這個歸宿就已經確定了。”


    女人無聲地看著阿華的背影,他的雙手握在方向盤上,堅實有力,對前路從不會有任何的猶豫。隻是在他右手的手腕上,那串佛珠卻始終搖擺不定。


    女人知道自己無力改變這個男子的軌跡。她隻能苦笑了一下,換了個話題問道:“阿治呢,我們要走了,他也不來送一下。”


    阿華斟酌了一會,說道:“他不方便過來。鄧總送他走的時候交待過,以後沒有特殊情況,不可以再和龍宇集團的人有任何接觸。”


    今天還不算是特殊情況嗎?女人在心中想著,不過這話終於沒有說出來。


    兩個小時之後,阿華把鄧箭母子送上了前往美國的飛機。他肩頭的一副重擔終於落了下來。大揚,這個在美國的兄弟會處理好接下來的事情。他是如此的信任對方,雖然他們已有十多年未曾謀麵。


    而他肩頭還有另一副擔子,這個擔子不處理好,他仍然無法放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從機場出來之後,阿華驅車直奔省人民醫院。到了病房的門口,卻見馬亮正抱著胳膊縮在塑料椅子上打盹,睡得歪頭咧嘴的。他便上前去踢了對方一腳。


    馬亮從睡夢中驚醒,揉揉眼睛一看是阿華,連忙跳起來:“華哥,你可來了。”一邊說還一邊擦著嘴角掛著的口水。


    阿華道:“讓你陪著明明,你怎麽跑外頭睡覺來了?”


    “我被明明趕出來了。”馬亮狼狽地撓著頭發,“而且……明明一天都沒吃飯?”


    阿華皺起眉頭:“怎麽回事?”


    馬亮衝病房裏努努嘴說:“你進去看看就明白了。”


    阿華不再和對方饒舌,他推開虛掩的房門走進了病房內。卻見明明脊背衝外躺在病床上,看樣子好像再生悶氣似的。床前的櫃子上則放著一份病號飯。


    阿華走上前在飯盒上摸了摸,已經沒什麽熱氣了。於是他便把那盒飯送到病房配備的微波爐裏開始加熱。


    明明雖然沒有轉身,但已經聽出了來人的舉動,便開口道:“我已經說過了,除非你們把鏡子拿來,否則我是不會吃飯的。”因為咽喉受到灼傷,她的聲音有些嘶啞,全無以前那銀鈴般的悅耳動聽。


    “鏡子?”阿華一愣,他沒想到對方不吃飯原來是為了這樣的要求。而明明則聽出了他的聲音,驚喜地翻過身來,叫道:“華哥!”


    “你想要鏡子?”阿華看著明明的臉。那是一張令人難以猝睹的麵龐,不過這樣的麵龐阿華早已不是第一次見到。曾經有另外一個人的,他的麵容或許比明明此刻還要恐怖,阿華每每想到那個人的時候,心中便充滿了憎恨和敵意。


    當然了,當阿華看著明明的時候完全是另外一種感覺。那是一種揪著心尖尖的憐惜和酸痛,這感覺如此特殊,阿華此前還從未體驗過。


    即便鄧驊死在他眼前的時候都沒有。


    “我要鏡子。”明明堅定地回答,“我有權力知道自己現在是什麽模樣!”


    阿華靜靜地看著明明,從他的表情上你看不出任何內心的情緒,然後他回答說:“是的,你有這個權力,但是你不能把吃飯這件事情作為申請權力的籌碼。你必須先吃飯——你把飯吃完了,我就會給你一麵鏡子。”


    阿華說完這番話的同時,微波爐也停止了轉動。他把熱好的病號飯端出來,親手送到了明明的床前。明明的目光一直追隨著他,像是一個任性的孩子見到了自己最敬愛的師長。她的怨氣已消散無蹤,隻喃喃地問道:“你不會騙我嗎?”


    阿華認真地回答說:“我從來不會騙人。”然後他俯下身,輕輕托著明明的脖頸,把她從病床上扶坐起來。明明微閉著眼睛,殘缺的麵龐上竟也浮現出一絲笑意。當阿華把溫熱的飯盒送向她手中的時候,她立刻乖乖地接過去,同時說道:“我相信你——我把飯吃完,你一定會給我鏡子的。”


    阿華點點頭。他看著明明把第一勺飯菜送入口中之後,便起身走到病房門口。馬亮正從探頭探腦地往屋裏張望,阿華對他說道:“你去找一麵鏡子來。”


    “什麽?”馬亮往走廊裏退了一步,壓低聲音道,“你真給她鏡子?她這副樣子,一照鏡子還不瘋了?!”


    阿華眉頭一蹙:“我讓你拿你就拿!”馬亮不敢多說,吐著舌頭一溜煙準備去了。他的動作麻利得很,不消三兩分鍾就從護士值班室找來麵小圓鏡,忙不迭地送到阿華手中。後者拿著那鏡子複又進到病房內,不過他沒有立刻把鏡子給明明,而是先坐在床邊看著明明把飯菜吃完。


    終於,明明把空蕩蕩的飯盆放在床頭櫃上,然後她看著阿華,雖不說話,但用意已非常明了。


    阿華問:“你確定了嗎?真的要看?”


    明明的嘴唇咧了咧,像是在苦笑:“難道我能永遠都不看嗎?”


    阿華不再說什麽,他把那麵圓鏡遞了過去。明明用雙手抓住那鏡子,然後她慢慢地將鏡麵翻轉過來,直看到鏡子的那張扭曲可怖的麵龐。


    阿華本以為明明會尖叫,會痛哭。可是都沒有。他隻看到女孩那雙如枯枝般萎縮的手慢慢地顫抖起來,然後有一個聲音在嗚咽著問道:“為什麽還要讓我活著?為什麽還要讓我活著?!”


    那語調如寒冰一般絕望,沒有一絲一毫的生氣。


    阿華握住明明的手,他用堅定的力量製止了對方的顫抖,鏡子穩定下來,更加清晰地映照出明明鬼魅般的容顏。


    “你必須活著。不管是為了殘害你的人,還是為了愛你的人。”阿華緊盯著明明的雙眼說道,“我會為你報仇,我要讓那些殘害你的人遭受到更加痛苦的折磨!我要你見證他們的結局,所以你得活下去!而對於那些愛你的人,他們的愛並不會因為你的容顏而改變,為了他們,你同樣得活下去!”


    明明的眼波開始流動,那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不曾失卻光彩的角落。阿華似乎被這流動的光彩感染了,他俯下身,嘴唇貼在了明明的眼角。隨即他感到有大量的液體浸滿出來,鹹鹹澀澀的,幾乎要封塞住他的呼吸…


    不知過了多久,病房門口有人輕輕地咳嗽了一聲。阿華放開明明的身體,循聲看去,卻見馬亮倚在門邊,手裏拿著個電話晃了一下。


    明明自己伸手擦了擦眼角,道:“你有事情?快去處理吧。”


    阿華點點頭,轉身走到病房,順手把房門反帶起來。馬亮把手裏的電話遞給他,嘴唇不出聲的幹動了幾下。


    阿華辨出對方吐出的是三個字:“高老二。”他對此早已做好心理準備,接過電話便直接應道:“喂,高老板嗎?”


    “阿華兄弟啊!”高德森總是一副熱情洋溢的勁頭,“我送給你的禮物收到了吧?”


    “收到了。”阿華沉默了一會,問:“我們什麽時候見麵?”


    高德森哈哈笑了起來:“你看看。以前我是約你約不著,現在你倒比我著急了。不過我這個人最喜歡成人之美,既然你著急,那就盡快——就約在明天中午吧。”


    阿華又問:“在哪裏?”


    高德森道:“龍宇大廈。”


    阿華皺了皺眉頭,沒有說話。龍宇大廈一度是龍宇集團的總部,鄧驊死後,警方開始查辦龍宇集團,龍宇大廈作為集團資產也被罰沒。前不久省城法院對龍宇大廈進行了公開拍賣,高德森高調入手,現在已經成為了龍宇大廈的新主人。不過雙方的物管到目前為止還未進行交接,高德森急吼吼地便要坐鎮龍宇大廈會見阿華,究竟是個什麽用意?


    高德森猜到阿華所想,便又笑道:“阿華兄弟,我知道龍宇大廈現在還是你在管理,明天我的人會來接管大廈。不過在此之前,我算得上是你的新主人,你即便不想幹下去了,也得站好最好一班崗吧?”


    高德森說話的聲音很大,一旁的馬亮也聽了個分明。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忿忿不平地罵了句:“呸!你算個什麽東西!”


    阿華卻不動聲色,他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此刻的身份,隻問:“那高老板明天過來,我需要準備些什麽?”


    高德森說:“在金龍廳準備一桌酒宴吧。等我的人過來之後,你就不再負責大廈的物管了,到時候你是我的客人,我們就在大廈十八層的金龍宴廳,邊喝邊聊。”


    “宴會上的酒菜呢?”阿華接著問道,“高老板有什麽要求?”


    高德森“嘿”了一聲,說:“我想嚐嚐鄧總養的那條金龍魚。”


    阿華一怔,然後默然掛斷了電話。一旁的馬亮早已瞪圓了眼睛:“操他媽的,這姓高的也太囂張了吧?”


    阿華佇立原地,不知在想些什麽。良久之後他的思緒才回複過來,對馬亮道:“走,和我去龍宇大廈!”


    半小時後,倆人驅車來到了龍宇大廈前的廣場。作為省城昔日最繁華的權勢中心,這座大廈早已不複往日的輝煌。除了一些負責日常維護的物業人員之外,曾經在大廈內叱吒風雲的集團精英均已作鳥獸而散。整幢大廈冷冷清清,在這個華光紛繁的夜晚也找不出幾扇亮著燈火的暖窗。


    阿華身為大廈主管,此刻卻沒有心情自怨自艾,他帶著馬亮直奔十八樓——這裏正是整幢大廈最為核心的區域。


    狹長的走廊盡頭是鄧驊生前所用的辦公室。辦公室的左手邊是一個寬敞的會議室,右手邊則是一個宴會廳。


    能得到鄧驊宴請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這個宴會廳自然也極盡奢華之能事。光是宴會廳的裝修就花費了近百萬元,其中那條產自伊朗的真絲地毯據說已有好幾百年的曆史,鋪在地麵上比鍍一層黃金的代價都要昂貴;廳內的桌椅櫥櫃都是昂貴的紅木製品,任何一件放到拍賣品市場上都會讓收藏家們趨之若騖;在宴廳門口出陳列的那個酒櫃看起來並不起眼,但櫃中存放的各類美酒卻能讓最苛刻的品酒師為之咂舌;當客人們享用佳肴的時候,他們可能不會想到,這裏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宋官窯,任何一件的價值都不會低於腳下那條名貴的異國地毯。


    有幸光顧過這個宴會廳的客人無不驚歎於遍布在廳內的豪華陳設,但隻有極少數人才懂得,整個宴會廳中真正的寶物並不是這些地毯、紅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裏養著的一條魚。


    那是一個碩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滿了整整一麵牆。水族箱朝向宴會廳內的一麵是全封閉的,渾然一體地嵌在牆內,而這麵牆又正對著宴會廳的入口,讓甫一進屋的客人常常會產生一種錯覺,以為是來到了金壁輝煌的海底龍宮。


    不過這碩大的水族箱裏卻隻養了一條魚,一條半米多長的金龍魚。這條魚渾身上下金光閃閃,沒有一絲雜色,當它在水裏遊動的時候,真的就像是一條金龍在牆麵上往來飛舞。


    沒有人知道這條品相純正的金龍魚到底價值幾何,隻是坊間傳聞:十多年前鄧驊的勢力剛剛興起,有一次和東南亞的老板做毒品生意,結果那老板的手下有一個是雲南公安的內線,整個交易現場被警方一鍋給端了。鄧驊損失了大量資金和兩個得力的手下幹將,他一怒之下帶人殺到雲南邊境,直接把前來談判的東南亞老板給綁架了。按鄧驊當年的行事風格,那老板難逃一死,不過最終此人卻得以生還,救他性命的就是這條金龍魚。據說這條魚經過印度高僧開光,能保佑主人一世富貴,並且有逢凶化吉的奇效。東南亞老板將這條魚獻給鄧驊,算是抵償了後者的損失。


    不知是否是受到東南亞老板絕境逢生的心理暗示,鄧驊對這條魚極為鍾愛,此後十多年的時間裏一直伴在身旁,而他的“事業”從此之後也果然是蒸蒸日上。龍宇大廈建成之後,鄧驊專門在宴會廳內修葺了這麵“水族牆”,讓此魚也能安享世間的富貴榮光。


    曾經如日中天的鄧驊肯定沒有想到,當他被刺殺身亡之後,這條金龍魚的命運也會走到一個轉折的關口。


    阿華進了宴會廳,他站在那麵水族牆前駐足凝望,像是在凝望一個逝去的時代。那金龍魚兀自在水中疏忽往來,渾身金光閃耀,霸氣十足。


    阿華這一站足足有半個小時,最終他對馬亮說道:“去把魚撈出來吧。”


    馬亮訝然地咧著嘴:“華哥,你真的要……”


    “鄧總都已經去了,這魚想必也孤獨了很久。”阿華悠悠地歎道,“一切都該結束了,你想留也留不住的。”


    第二天,阿華早早便來到了宴會廳。他在餐桌的客位上坐好——從這個中午開始,他便不再是龍宇大廈的主人了。在沒人打攪的一個多小時裏,他一直在看著桌子對麵的水族牆發呆——現在那塊玻璃後麵隻有一片澄清的液體,金龍魚已然不見蹤跡。


    十點來鍾的時候,馬亮端進來一個大盤子。盤子配著碩大的純銀圓蓋,蓋子不揭開便看不到裏麵盛放的東西。馬亮把盤子放下,欲走還留地磨蹭了一會,終於問道:“華哥,要不要安排幾個兄弟……”


    阿華搖了搖手:“沒意義的,你們都走吧。”


    馬亮無奈,隻好轉身離去,走到門口的時候,忽然又聽見阿華叫了一聲:“等等。”他連忙停下腳步,回頭期待地看著阿華。


    阿華卻隻是一揚手,將某件東西拋了過來,口中說道:“接著。”


    馬亮翻手接了個正著,定睛看時,原來是一串暗紅色的佛珠。


    “把這串珠子捎給明明,讓她以後戴在手腕上,能保她的平安。”阿華認真地說道。


    馬亮倒笑了:“華哥,你什麽時候也信這些婆婆媽媽的東西了?”見阿華瞪起了眼睛,他忙又吐了吐舌頭,改口道:“行行行,你放心吧,我這就過去讓明明戴上。”


    阿華便沒什麽廢話了,揮揮手說:“你走吧。”


    馬亮離去之後約半個小時,又有人來到了宴會廳,這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陌生小夥子,衣著得體,儀表堂堂。


    “您是華哥嗎?”小夥子站在門口彬彬有禮地問道。


    阿華點點頭。


    小夥子鞠了個躬:“華哥好。我是天方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理,我姓趙。高總指派我今天過來,接收這幢大廈的管理權。”


    阿華打量了對方兩眼,說:“讓你的人進來吧,我的人一早就已經撤完了。所有的鑰匙和檔案文件都在一層的物業辦公室,我留了個兄弟等在哪裏。你直接派個人過去交接就行。”


    “好勒,謝謝華哥。”趙經理退出了門外。七八分鍾之後,卻聽樓層中腳步聲響,卻是新的管理力量已經進入。不過這些人並沒有闖入宴會廳,隻是在走廊兩側分道而立。


    阿華給自己斟了一杯茶,淺淺地啜飲起來。又過了片刻,忽聽得走廊裏眾人齊聲高呼:“彬哥好!”


    被稱為“彬哥”之人並無回應,隻是快步走向宴會廳。在他進門的瞬間,阿華抬起頭看著對方,啞然失笑。


    來人身寬體健,一頭暗黃色的卷發。此人說起來阿華和他也是老相識了,不過在阿華麵前他一直都被稱作“豹頭”。


    豹頭回視著阿華,神色有些尷尬,片刻的遲疑之後,他終於還是叫了聲:“華哥。”


    “行啊。”阿華帶著三分調侃說道,“你現在又是‘錢總’,又是‘彬哥’的,我都不敢認你了。”


    “華哥說笑了。”豹頭這時恢複了鎮定,不卑不亢地說,“不管叫什麽,都隻是混碗飯吃。”


    阿華輕輕轉著手中的茶杯蓋子,蔑然一笑:“賞你飯吃的高老板呢?我已經等他很久了。”


    “華哥,不好意思了。現在這幢大廈是高總的產業,有些規矩還得請您客隨主便。”豹頭一邊說一邊向阿華走過來,手裏則亮出一個黑色的長匣子。


    阿華認得那東西是個便攜式的安檢儀。以前他負責大廈安保的時候,也經常用這樣的儀器檢查來客是否攜帶危險物品。沒想到時過境遷,現在卻是他自己要接受別人的檢查了。他倒也配合得很,二話不說站起身,平舉起雙手等待著豹頭。


    豹頭手中的儀器在阿華周身上下過了一遍,沒發現什麽狀況。他往後撤了一步,道:“華哥,您請坐吧。”


    阿華坐下說:“現在你們的高老板可以安心赴宴了吧?”


    豹頭卻不搭腔,手裏拿著安檢儀又在宴會廳裏前前後後轉了一圈,直到確信屋內不會藏有任何危險物品之後,他這才掏出個對講機來,打開頻段說了句:“幹淨了。”


    豹頭走前走後的當兒,阿華隻顧自己飲茶。這會見對方忙完了,便笑著說了句:“真沒看出來,你在這方麵也是個人才。”


    豹頭露出一絲苦笑:“華哥以前認為我隻會打架?其實我還可以做很多事情。”


    阿華“哦”了一聲,說:“那確實是我走眼了,沒能人盡其用。”話雖這麽說,他心中卻並無任何惋惜之意。在他看來,一個屬下最重要的是“忠心”二字,若沒有這兩個字,再大的才華又有什麽用?你越是給他重權高位,反倒越是危險。


    三五分鍾之後,走廊中又有腳步聲響起,門外的小弟人人肅立,不敢喧嘩。豹頭則走到門口,擺出恭迎的架勢。阿華精神一凝,料想這次該是高德森來了。


    果然,一行五人很快出現在阿華眼前。中間的那個男子鷹鼻梟目,正是高德森,在他身體周圍則侍立著四個健碩的黑衣保鏢。


    阿華回憶第一次和高德森見麵的時候,對方隻是一人一狗,絕無這麽大的排場,現在僅僅過了半年,變化竟如此之大。不過再深入一想,卻又釋然。


    這麽大的排場並非刻意招搖顯擺,其實也是迫不得已。半年之前,高德森偏安於省城一隅,並無太多的樹敵,半年之後的局勢卻大不相同:他的勢力在省城風聲水起,威名顯赫的同時也招惹了眾多仇家。如果他還像以前那般低調隨意,隻怕隨時都會有性命之憂。


    這般曆程阿華以前在鄧驊身邊的時候早已感同身受。道上的人都說龍宇大廈象征著省城最高的權勢,並且內部的防禦係統密不透風,哪一個不想占之而後快?可是又有幾人能理解:當你進入這大廈之後,其實也就進了一座禁錮自由的監獄。


    高德森一見到阿華便滿臉堆笑:“阿華兄弟,讓你久等啦!”一邊說一邊在阿華對麵坐下來。那裏擺著一把華貴寬敞的太師椅,正是席間的主座,以前鄧驊便常坐鎮於此招待重要的訪客。座椅背後就是那麵碩大的水族牆,昔日水波中金光閃動,映著鄧驊寬健的身軀,隱然有霸王之氣。今天高德森倒是占了這個位置,無奈他身形偏於瘦弱,與寬大巍峨的座椅似乎有些不配,而他身後的水牆中也是空空如也,金龍難覓。


    四個黑衣保鏢分散而立,兩個守在了門口,另兩個負手站於高德森身後兩側。高德森又衝豹頭招招手:“阿彬,你和阿華兄弟一場。今天不要見外,坐下來陪你華哥喝兩杯吧。”


    豹頭應了一聲,坐在阿華身邊。阿華暗自冷笑,心知陪酒隻是麵上的說法,豹頭真正的作用卻是要貼身看著自己罷了。


    高德森抱著雙臂,目光在宴會廳掃了一圈,頗有躊躇滿誌之意。最後他盯住了擺放在圓桌中間的那個銀質餐盤,笑問:“阿華,這就是你準備好的美味吧?”


    阿華默然點了點頭,好像沒什麽心情說話。


    高德森衝身後招了招手說:“打開。”一個保鏢上前半步,彎腰揭開了蓋在菜肴上的銀盤。待氳在盤子裏的熱氣蒸騰散盡之後,一條碩大的魚兒便露了出來。隻見那魚扁身闊體,顎邊兩條長長的龍須,雖然已被蒸熟,但渾身上下魚鱗尚在,金光閃閃,令人過目難忘。


    “好一條金龍魚!”高德森由衷讚道。他看著那魚欣賞了一會,轉目問阿華,“你知不知道這條魚最喜歡吃什麽?”


    阿華沒有正麵回答對方的提問,隻說:“高老板對這條魚倒是感興趣得很。”


    高德森忽地一歎:“其實我並不是第一次來到這個宴會廳,這條金龍魚,我也早就見識過。唉,那段記憶,已經陪我渡過了十一年。”


    十一年前阿華還不在鄧驊身邊,不知道當時曾發生過什麽。他看出對方有懷古慨今的意思,於是也不追問,隻等對方繼續往下說。而高德森把身體靠在寬大的太師椅上,果然要開始侃侃而言。


    “那時候,龍宇集團的勢力還沒到後來如日中天的地步,我也不是什麽高老板,隻是跟著一個大哥混江湖。我那個大哥雄心很大,一度想要和鄧驊爭奪對省城的控製權。隻可惜他並不是鄧驊的對手,幾個回合下來,已經一敗塗地。後來我便向那大哥提議,與其繼續以卵擊石,還不如暫時委曲求全,先給兄弟們留條後路再說。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後,終於接受了我的建議。他托了中間人向鄧驊求情,希望雙方能夠握手言和。沒多久,中間人就帶回了鄧驊的回複——鄧驊邀我大哥到龍宇大廈赴宴。”


    阿華聽到這裏“哦”了一聲,道:“你大哥倒也算個人物。”


    高德森明白阿華的語義:“那當然。能被鄧驊邀到龍宇大廈赴宴的人,不管是朋友還是對頭,至少都是鄧驊能看得上眼的人物。我大哥也感覺鄧驊很給麵子,便答應赴約。到了約定的那天,我陪著大哥來到龍宇大廈,來到了這間宴會廳。”


    高德森再次舉目四顧,似乎在尋找往昔的回憶:“——那天接到鄧驊邀請的一共是三個人,個個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大家見麵之後寒暄了一番,神色間卻有些尷尬。我陪在大哥身後,多少聽出一些眉目:原來這三人都是鄧驊最近兩年來擊潰的對手,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樣:希望勝局在握的鄧驊能放自己一條生路。這三人聊了一會,各自落座。鄧驊卻是最後才來的。他一進屋就坐在了這個位置上,背後的金龍魚往來遊動,那番氣勢我至今都難以忘記。”


    高德森一邊說一邊輕撫著太師椅的把手,品味著某種美妙的感覺。片刻之後他繼續說道:“那天的宴席很豐盛,菜好,酒也好——可惜我身為小弟,隻能在大哥身後站著,沒機會一飽口福。鄧驊頻頻舉杯,熱情得很,那樣子好像已經忘掉了以前的恩怨。不過他再怎麽熱情和氣,容顏中卻總有一副掩蓋不住的威嚴,令人不敢正視。在座的幾位客人隻好小心翼翼地陪著,惴惴不安。後來我大哥見鄧驊始終不提正事,就主動端了酒敬對方,並且表達了賠罪的意思。鄧驊痛快得很,端起杯子一口幹了,說: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你們幾個能來這裏喝酒,就是給了我麵子,喝了這頓酒,以前的事情一筆勾銷。他這麽一說,幾位大哥才放寬了心。大家你來我往,有吃有喝的,不亦樂乎。不過我卻有些擔心。別人且不說,我大哥那兩年和鄧驊拚得你死我活,這事能這麽輕鬆就過去了?鄧驊越是不動聲色,這裏麵積攢著的能量就越可怕!而後來發生的事情也印證了我的擔憂。”


    這故事說到這裏,已足夠吊起聽者的胃口。便是阿華也忍不住要問道:“後來怎樣?”


    高德森的目光轉回來,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條金龍魚,然後他幽幽說道,“當幾位大哥酒足飯飽之後,鄧驊忽然放下筷子起身,他指著身後的那個魚缸,請大家賞魚。在座的當然極力奉承,直誇這條魚好。鄧驊看起來很高興,講了一通這魚的妙處。最後他又想起什麽似的,歎道:唉,我們倒是吃飽了,可這麽好的一條魚,它還餓著呢!於是大家紛紛建議趕緊給魚兒喂食。鄧驊這時便提出了一個問題……他問:你們知不知道,這條金龍魚最喜歡吃什麽?”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這個問題為引子揭開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而他此刻語調極為森然,顯然是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同尋常。在場眾人全都豎起了耳朵,等待著他的下文。


    高德森繼續說道:“那三個大哥各自胡亂猜了一通,卻沒有一個猜對的。後來鄧驊搖搖手說:‘你們恐怕猜不到。因為這魚最喜歡吃什麽,連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而我也是偶然才發現的——這條魚的主人原先是個東南亞的老板,這個人得罪了我,被我抓住。他就獻了這條金龍魚出來,想求一條生路。我一見這魚就非常喜歡,不過又不甘心輕易饒了對方。於是我就讓那家夥拿一隻眼睛來喂魚,如果魚兒愛吃,我就放了他。那家夥為了活命,真的剜了自己一隻眼睛扔進魚缸裏,結果魚兒吃得歡快無比——嘿嘿,我後來又養了這魚多年,再也沒見它吃食吃得那麽香。所以這魚最愛吃的東西,原來卻是人的眼睛!’”


    高德森模仿著當年鄧驊說話時的語氣:不急不緩,悠然自若,就像在寵物市場中的閑聊一般。但深藏在那番話語中的寒流卻令人不寒而栗。聽者幾乎難以想象那個東南亞人的慘景:剜出自己的一隻眼睛,然後卻要用剩下的一隻眼睛巴巴的看著,企盼魚兒將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這肉體上的痛楚已然駭人,而精神上的摧殘更要殘酷十倍!


    豹頭等人看著桌麵上那條已被蒸熟的魚,隻覺得胃腹間一陣翻湧,勉力壓了壓才止住了嘔吐的欲望。


    唯有阿華不動聲色。他跟隨鄧驊多年,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風格——對於敵人,如果不能在肉體上消滅,那就要從精神上徹底地摧毀對方。當一個人親眼看見自己的一隻眼球被吃掉,他在恐懼和絕望之餘,一定會對自己的另一隻眼球極為珍惜,這種情感將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鬥誌。


    話到此處,眾人已然明白當年鄧驊宴請三個對頭的真正用意:要想求和可以,但必須留下自己的一隻眼睛。見高德森好像不願再多說什麽,阿華便帶著絲嘲諷的語氣追問道:“你們那三位大哥,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魚了嗎?”


    “有一個喂了,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個人卻沒有。”高德森說話的同時眼角抽動了一下,很顯然那段血腥的回憶不會令人愉快。


    “你大哥做了一個愚蠢的選擇。”阿華聳聳肩,好像有些遺憾,“那隻眼睛可以保他後半輩子的平安。”


    高德森仰頭看著天花板,喟然一歎:“你說得不錯。在當時的局麵下,這其實是鄧驊留給他們唯一的機會。可惜我大哥卻不能當機立斷。當時我甚至主動請纓,想要獻出自己的一隻眼睛。”


    “哦?”阿華看著高德森,目光中略顯敬意,“你對大哥倒還忠心得很!”


    高德森“嘿嘿”一笑:“阿華兄弟啊,你誇我,我當然高興。不過我當時的想法卻並不那麽簡單——我隻是在尋求最大的利益。我大哥如果和鄧驊談崩了,我作為他的心腹,肯定也沒什麽善終。所以我冒險一搏,更多還是為自己考慮。如果鄧驊要了我的眼睛,我們兄弟不僅可以落個平安,我在道上還能博個美名——至少壓過我那大哥是不用說了。以後不管自立山頭還是投靠鄧驊,我都有了響當當的資本——這樣計較起來倒也不虧。”


    阿華一愣,苦笑道:“原來我是用君子之心,度了小人之腹。不過你能自己說出這番話,也算個真小人,比偽君子還是要好不少。”


    高德森不羞不臊,麵不改色地拱手說:“過獎過獎。隻可惜鄧驊卻沒給我這個機會,他當時瞪了我一眼,嗬斥我說:‘我又沒請你喝酒,你有什麽資格幫我喂魚?’”


    阿華“哼”了一聲:“以鄧總的眼力,你這種小把戲又怎能騙得過他?”


    高德森作出苦惱的樣子:“我在鄧驊麵前碰了一鼻子灰,我老大也對我非常不滿——我是兩頭不是人啊。不過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鄧驊也沒有強求,他隻說:‘你們既然不願幫我喂魚,那今天的酒就算沒喝過好了。’”


    阿華心中早已有數,淡淡問道:“那你大哥後來怎麽樣了?”


    高德森道:“另一個不肯喂魚的大哥沒幾天就失蹤了,連個屍首也沒找著。我大哥回去之後越想越不是味,後來就找了個地方躲起來了,直到今天也不敢出來。”


    阿華微微頷首說:“能躲得住,也算有些本事。”


    “我大哥找了個好地方啊——他躲在省城監獄的重監區,就算鄧驊也追殺不到那個地方去。”


    阿華目光一跳,猜到了那個大哥的身份:“原來是平四。”


    高德森無語默認。片刻後他又用手在太師椅上一拍:“好啦,不說我那個大哥了。還是說我自己吧。那天鄧驊當眾羞辱我,說我沒資格給他喂魚。我嘴上沒說什麽,心理卻暗暗發誓:終有一天,我要讓這條魚成為我口中的美餐!”


    阿華瞥了對方一眼,說:“那你現在算是得償所願了。”


    高德森的目光還是盯在那條金龍魚上,半晌之後他又仰起頭來環顧著金壁輝煌的宴會廳,感慨道:“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魚沒吃到我的眼睛,今天卻要被我所吃,而請我吃魚的人一周前還口口聲聲要取我的性命,嘿,這人世間的反複變化,真是從何說起呢?”


    阿華冷眼看著高德森,他知道現在正是對方一生中最為風光得意的時刻,他願意成人之美,索性讓對方好好地享受一番。所以他就這麽等著,直到高德森自己把情緒冷卻下來了,他才切入正題問道:“高老板,那卷錄音帶你帶來了吧?”


    “那當然。”高德森自信地一笑,“我知道你一定還想仔細聽聽。”說完他伸手往後招了招,便有隨從把一個便攜式的錄放機送到他手裏。高德森按下播放鍵,同時將放音機推到桌麵上,喇叭正對著阿華的方向。


    磁帶早已調好了進度,隻略略空轉了一圈,一個男子低沉的聲音隨即響起:


    “我是省城刑警隊隊長韓灝,今天我錄下這段自白,以揭示一樁即將發生的血案真相。


    龍宇大廈的安保主管饒東華將要謀殺龍宇集團的兩名高管:林恒幹和蒙方亮,時間定在明天——也就是十一月二日。謀殺地點在龍宇大廈1801房間,此處即龍宇集團總裁鄧驊生前的辦公室。


    昨天饒東華以殺手eumenides的名義向兩名被害人遞送了一份死刑通知單,被害人已經接受他的建議,會在龍宇大廈1801房間躲避eumenides的刺殺。而饒東華此後又和蒙方亮進行了密謀,在明天晚上十一點三十五分左右,蒙方亮會首先殺死林恒幹,然後他自己會在房間內假裝昏睡。


    根據饒東華製定的計劃:當蒙方亮殺死林恒幹之後,我和饒東華會伺機進入1801房間,由我動手將蒙方亮殺死,殺人過程會模仿eumenides慣用的手法。


    饒東華和蒙方亮密謀的過程已經被我暗中錄音,這段錄音將作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證據;而我的這份獨白錄音則用來證實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饒東華的策劃,為了證實本人獨白的真實性,我在殺死蒙方亮的時候將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跡:


    1、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傷之外,我會在死者的右側耳根部位劃上一刀;


    2、我會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1999年鑄造的一元硬幣。


    3、我會拔下死者的一綹頭發,棄於死者傷口附近的血液中。


    以上細節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隻有行凶者本人才會知道,我現在說出這些細節,足以證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參與者。我本身並沒有殺害蒙方亮的動機,我的行為全都是出自饒東華的指使,沒有饒東華的安排,我也不可能於案發時進入現場。


    從孩童時代開始,我畢生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好警察。然而一次意外讓我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現在我已經無法回頭。我隻希望能有機會抓住eumenides,否則我死不瞑目。這就是我參與此案的唯一原因。隻要我的願望實現,我就會向警方自首,將案件的主謀饒東華繩之於法。


    如果我本人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意外,那我留下的兩份錄音資料將作為最有力的證據,還法律與正義的尊嚴。


    我是韓灝。我的這段自白發生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這段錄音就是高德森所說的送給阿華的“禮物”,不過那禮物隻是複製了一個片斷,並不完全。阿華今天第一次完整的聽完了磁帶中男子的講述,他越聽神色越是凝重。不錯,那的確就是韓灝的聲音,而前刑警隊長的這番自述已足以將阿華推向極為不利的境地。


    阿華有些後悔,自己當初還是太小看那個家夥了。他和韓灝商議謀殺計劃的時候,每次都做了反錄音的安排,但他沒想到對方會偷錄自己和蒙方亮的對話,而這段獨白更是出乎他的意料,那三個留在案發現場的細節可謂神來之筆,令自己在警方麵前難以辯駁。


    不過此刻懊惱已然全無意義,阿華關心的是另外一個問題。


    “你從哪裏得到的這卷錄音帶?”


    高德森往太師椅上一靠,大咧咧地說道:“韓灝當初製作了這份錄音,並且在死後寄到了蒙方亮家人手中,不過你也早有防備,一直派人盯在蒙方亮家附近。所以你的人比警方提前一步截走了這份錄音。沒想到螳螂捕蟬,黃鵲在後,又有一個神秘男子打暈了你的手下,把錄音帶搶走。這個男子據說就是你想要栽贓的殺手eumenides。”


    “你知道的倒不少。”阿華一邊說一邊斜眼瞪著豹頭。當初盯防蒙方亮家人的任務他就是交給豹頭去辦的,現在豹頭已經投靠了高德森,關於這卷錄音帶的來龍去脈後者自然也了如指掌了。


    豹頭厚著臉皮,假裝沒看到阿華的目光,對以前的主人毫不理睬。


    阿華心中忽又一凜:難道這小子早就藏著一手,當時就留下了這半份錄音?不過他隨即又推翻了自己:不可能,以eumenides的手段,做事情不會這麽不幹淨的!


    高德森從阿華的神色變化中看出了對方所想,笑道:“阿華啊,你錯怪你的兄弟了。我得到這份錄音,完全是一段機緣巧合。前一段刑警隊的人盯上了我的兩個小弟,要搜他們的住所。我那兩個小弟摸不清底細,就往上匯報了。我托人一打聽,原來刑警隊盯的就是龍宇大廈那起案子。我連忙帶人過去,趕在警方之前找到了這卷錄音帶。”


    阿華卻越聽越糊塗了:“這錄音帶怎麽會在你的小弟那裏?”


    “我那兩個小弟是剛剛搬到那邊住的。”高德森解釋道,“這卷錄音帶是前一個租客留下的,根據房東的描述,這個租客就是此前奪走錄音帶的eumenides。”


    高德森並不知道eumenides奪走錄音帶之後曾和阿華有過一場交易。他認為話到此處已非常明了:eumenides把錄音帶一直藏在住處,直到自己失手被捕。而警方正是循著eumenides的線索找到了這裏。


    阿華的思緒卻更多一些:當初eumenides和自己交易的時候,曾親口保證沒對錄音帶進行複製。他倒真的沒有複製,但卻留下了半份錄音,這麽看來,那家夥終究還是對自己還是有所防備。如果自己沒有守約,那這半份錄音就會派上用場了。隻是大家都不會想到,這錄音最終竟會落在高德森手裏。


    “阿華啊,我可是救了你一命呢。”見對方不說話,高德森悠然提醒,“如果這帶子到了警方手裏,那你的麻煩可就大了。”


    阿華的思緒轉回來,他沉吟了一會,說道:“不錯,你救了我一次。如果你把這帶子給我,或許我們可以做一次交易。”


    “交易?”高德森笑了,“什麽樣的交易?”


    “這個需要你來考慮。”阿華指著那個錄放機說,“我要這卷帶子,你可以提一個你想要的條件,如果合適的話,我們就做交易。”


    高德森看著阿華,他笑得更加厲害,就像是一個大人看著童言幼稚的孩子。等他笑完了之後,他這才說道:“我不會和你做交易的。你想要這卷帶子嗎?可以,我現在就給你。”


    高德森掏出錄放機裏的磁帶扔給阿華,阿華皺了皺眉頭,沒有伸手去接,帶子落在了他麵前的桌子上。


    “坦白告訴你吧,這帶子我已經做了複製,而且不止一份。你永遠也別想它們全部銷毀。”高德森還是笑嘻嘻的,語氣卻有些變了味道,“你有什麽資格和我做交易?你隻能求我,求我好好的保管它們。否則我一不小心,那帶子就有可能流傳出去。”


    “那確實沒有交易的必要了。”阿華有些遺憾地聳了聳肩膀,又說,“你本來可以要求我做一件事情的,這樣我至少會晚一點殺了你。”


    “你?殺了我?”高德森好像聽不懂對方在說什麽。


    “我已經告訴過你了——我會殺了你。”阿華的語氣極為自然,“即使我們做交易,這件事也不會改變的。”


    高德森不得不再次提醒對方:“你殺了我,立刻就會有人把這帶子送到警方手裏。”


    “我知道。所以我才會給你一次做交易的機會。”


    高德森凝起目光盯著阿華,然後他很嚴肅地問了句:“你的腦子是不是有病?”


    阿華搖了搖頭,他知道自己和對方是兩個世界的人,根本聊不到一起去。


    高德森卻不願放棄,他試圖改變對方的想法:“你為什麽要殺我?你也不應該和我做交易,你應該和我合作。懂嗎?合作!合作能讓我們雙方都變得更好。還有你的兄弟,我的兄弟,大家都成了自家人,何必要殺來殺去,兩敗俱傷?”


    “合作?”阿華反問,“你覺得我們現在還可能合作?”


    “為什麽不能?你幫我做事,我就永遠保守磁帶的秘密——這就是我們共同的利益。既然有共同的利益,為什麽不能合作?”


    阿華沉默了一會,又問:“我們如果合作了,龍哥怎麽算?被你們燒傷的那個女孩又怎麽算?”


    高德森啞然失笑:“你還考慮他們?”


    “你不考慮?龍哥難道不是在給你做事情嗎?”


    “他給我做事,因為當初我們之間有共同的利益。現在我們的利益紐帶已經不存在了,我為什麽還要考慮他?那個女孩我了解過,她不過是個小姐,你和她在一起不也是各取所需嗎?現在她已經成了一個怪物,你還想著她幹什麽?”


    “利益……”阿華咀嚼著這兩個字,他已經全然明白自己和對方的思維差異所在,“你所考慮的一切,都離不開這個詞。”


    “是的。這就是我們所處的時代:利益高於一切。”高德森鄭重地看著阿華,“你如果不能適應,你就會被這個時代所淘汰。”


    阿華又不說話了,他似乎在考慮著重要的事情。高德森靜靜地等待著,不知對方是否會改變主意。片刻之後,阿華從口袋裏摸出一盒香煙,自己抽出一支,同時把煙盒衝高德森晃了一下。


    高德森搖搖手:“不用。”他並不是不抽煙。隻是此刻局勢不明,他還不敢抽阿華帶來的香煙而已。


    阿華便自己把那支香煙叼在嘴裏,旁邊豹頭主動掏出打火機,幫他點著。


    阿華深吸了一口,慢慢吐出些煙圈。然後他忽然轉了話題問道:“你知不知道我和鄧總是怎麽認識的?”


    麵對這樣的話題跳轉,高德森多少有些奇怪。不過他對新話題仍有興趣。省城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鄧驊和阿華之間並無血緣親情,但倆人卻極為親密默契,直如父子。這份情感背後一定有著某段不尋常的故事吧?於是高德森便應了句:“不知道。你倒說說看?”


    阿華把香煙夾在手中,不緊不慢地講述起來:“我是一個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那個時候福利院的條件不是很好。我上小學的時候,用的書包都是社會上淘汰下來的舊貨。看到其他同學的新書包花花綠綠的,我非常眼饞,非常希望自己也能有一個新書包。後來在我十歲那年,有個叔叔給福利院捐了一筆錢,這筆捐款使我的願望得以實現——我也有自己的新書包了。”


    高德森在一旁猜測:“這個人就是鄧驊吧?”


    阿華點了點頭。


    高德森嗤地一笑:“他是壞事做多了,才會刻意找個地方行善。你們隻是他尋求良心慰籍的工具罷了!”


    阿華沒有搭對方的話茬,隻是繼續說道:“當時福利院的阿姨發書包的時候告訴我們,等到了春節,這個叔叔會親自來福利院裏看望我們,到時候還會給我們送一批年貨。別的小朋友聽了這個消息都很興奮,紛紛猜測過年時那叔叔會帶來什麽好東西。唯有我的想法卻與他們不同。”


    “哦?那你是怎麽想的?”


    “我在想怎樣報答對方。既然那個叔叔實現了我的夢想,我願意把我最好的東西回贈給他。當時在福利院裏,小朋友們很少有機會吃到零食。隻有到了星期天,阿姨才會給大家發一些小食品,有時候是棒棒糖,有時候是奶油餅幹,有時候是巧克力之類的。這些零食在孩子們眼中就是最美妙的東西了。當我決定報答那個叔叔之後,我就把每一周發放的零食都積攢起來。一直到春節前夕,用一個紙袋積攢了滿滿一包。過年的時候,那個叔叔果然來了——你已經猜中,這個人就是鄧驊。他帶了很多禮品送給小朋友,每個人都有份。但隻有我在拿到禮品的時候,不僅說了謝謝,還回贈給對方一個裝滿禮物的小包。鄧驊當時並沒有什麽反應,他隻是看了我一眼,然後問了我的名字。後來我才知道,這個瞬間已經改變了我的一生。”


    說到此處,阿華的眼神有些迷離,思緒似乎又回到了曾經的童年時代。夾在他手指中的香煙慢慢燃燒著,蕩起悠悠的青煙,孤獨的煙灰已經積攢了近半寸長。


    “鄧驊就是因為這件事情對你青睞有加?”高德森眯著眼睛問道。他多少有些詫異,以鄧驊的鐵血石心,難道也會如此輕易地被一個孩子打動?


    阿華沒有正麵回答,他垂下眼睛看著指間的香煙,自言自語般說道:“我後來也想過。鄧總難道會看得上那包零食?不是。他後來對我如此信任,隻因為他知道我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別人給予過我的,我一定會加倍奉還,所以他對我絕不吝嗇。我和鄧總之間的關係,真的像父子一般沒有隔閡。”


    見阿華的情緒好像有些消沉,高德森便把身體往前探了探,兩隻胳膊支在了桌麵上:“鄧驊對你再好,他也已經死了。以後的省城,會是我高德森的天下。你看,我已經是這幢大廈的主人,鄧驊鍾愛的金龍魚也淪為了我的盤中餐。我看得起你阿華,知道你是個人物。你的眼光應該放遠一點,聰明的人不要往身後看,要看到自己的未來!”


    阿華還是沒有搭腔,他的食指輕輕一彈,一截鬆動的煙灰散亂飄落。然後他抬起頭,思緒從過往中掙脫出來,道:“好了,不說鄧總了,說說那個女孩吧。”


    “靠!”高德森翻了翻眼睛,“一個小姐有什麽好說的?”


    阿華淡淡說道:“是,她是個小姐。我們當初相識也的確是在各取所需——她衝著我的錢,我衝著她的色。不過後來的情況就有些不同,她開始真心對我……”


    “做小姐的能有什麽真心?最多是放長線釣大魚罷了。”高德森打斷阿華的話頭,臉露不屑之色,“沒想到你阿華竟會沉迷女色,連這點判斷力都沒了。”


    麵對對方的言語羞辱,阿華並未發怒,他隻是認真地看著對方,道:“你錯了,我看人一向很準。那女孩後來受我連累,生不如死,可她卻沒有一點點後悔。因為幫我擋過了一場劫難,她甚至還感到高興。她已經為我失去了最寶貴的容顏,她對我還能有什麽所圖?”


    高德森還想說些什麽,但一時間又有些辭窮。他略張開嘴,最終卻隻是搖搖頭輕咂了一聲。


    “江湖上有句古訓:婊子無情,戲子無義。一個做小姐的,為什麽會這樣對我?這件事別說是你了,就是我自己都覺得奇怪。所以我也問過她,而她的答案特別簡單。”說到這裏,阿華衝高德森一笑,“這事跟你有點關係呢。”


    “跟我有關?”高德森一愣,成了摸不著頭腦的丈二和尚。


    “那女孩原本在凱旋門大酒店上班。那次你給凱旋門栽贓,讓刑警隊的人封了酒店,女孩穿著單衣被趕出來,可憐得很。正巧我看見了,我就把自己住處的鑰匙給她,讓她先有個地方容身。”阿華把香煙湊到了嘴邊——雖然沒吸幾下,但那煙在阿華說話的時候已經燃去不少。這次他把煙圈吐出之後,又眯眼看了看煙頭殘餘的長度,然後頗為感懷地說道,“那女孩告訴我,正是我的這個舉動讓她的態度徹底改變。在她眼中,我不再是一個客人,而是一個懂得關心她,可以給她庇護的男人。所以她願意為我付出,甚至獻出自己的整個生命來報答我。”


    高德森“嘿嘿”怪笑著:“那我還成了你們兩個的紅娘了?”


    對於高德森的反應阿華似乎有些失望,他的視線從煙頭轉向對方:“你還是聽不明白我想說的重點到底是什麽。”


    高德森冷言反駁:“我確實聽不明白。我都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你不去考慮自己的生死命運,卻要向我們歌頌一個小姐的感情?”


    阿華歎了口氣:“你認為我不該提及這個女孩?現在我在和高老板談判——一個即將成為省城主宰的人。我怎麽能再三提起一個小姐?她根本不配出現在這個場合。”


    高德森目光強硬,並不否認他的這番潛台詞。


    阿華卻搖搖頭:“可我的想法恰恰相反。我覺得是你不配和我們相提並論。我們是懂得感恩的人,而你不懂。在你的世界裏,約束行為的最高準則是利益,而在我們的世界,取代利益的準則是恩仇——有恩報恩,有仇報仇,不管是哪個方麵都容不得半點含糊。”


    高德森再也無法忍耐,他伸手在桌麵上重重一拍:“愚昧!你這是自尋死路!”


    “你會先死。”阿華直視著高德森的眼睛,他說話的氣力不大,但語氣極冷,像極了從地府深處飄來的聲音。


    高德森怒極反笑。他實在不明白,阿華還有什麽資格這樣和自己叫板?對方的勢力已經日趨衰微,而致命的把柄還被自己握在手中。即使在這個宴會廳現場,對方的力量也處於絕對的弱勢,他連拚死一搏的機會都不存在!


    “好好好!”如此勝券在握,高德森便大模大樣地躺靠在太師椅上,“我倒要看看,我是怎麽個死法!”


    阿華不再說話,他把香煙叼在唇中最後吸了一口,這一口吸得又重又深,充滿了要做決斷的意味。煙頭上的火光驀然亮旺,快速燃到了煙蒂附近。這時阿華忽然把右手探到屁股下麵,攥住了凳子的一條腿。然後他躬著身體一發力,將凳子甩起來向著著桌子對麵扔去。


    那是一張打製於清代的楠木圓凳,質量沉重,如果砸到人也非同小可。不過坐在對麵的高德森早有防備,一見阿華扔出凳子便立刻彎腰閃避。而阿華情急之下似乎也失去了準頭,凳子從太師椅上方飛過去,結結實實地砸中了鑲嵌在牆體上的那隻大水箱。水箱玻璃經不起這樣的撞擊,“砰”地一聲碎裂了,大大小小的碎片伴隨著水箱中的透明液體傾瀉而下,直衝著高德森覆蓋而來。


    站在高德森身後的兩個黑衣保鏢應聲而上,展開身體護住了自己的主人。那些玻璃碎片大部分被他們遮擋住,並不能傷到高德森分毫。後者除了被淋成個落湯雞之外,在這波攻擊中便沒有任何損失了。


    而在桌子的另一邊,豹頭的反應更快。阿華剛剛把凳子扔出手,他便“蹭”地一下從自己的座位上躥出去,滿頭金發舞動,像極了一隻獵食的豹子。麵對整個省城的格鬥王者,阿華也難有抵抗之力,他被豹頭一下就勒住了脖子,同時下盤也吃了記掃膛腿,身體失去支撐,隻能軟軟地受製於對方的擒拿術之中。整個局勢似乎在瞬間便一邊倒地分成了勝負。


    然而高德森等人的心態卻無法樂觀。因為就在阿華被豹頭製服的同時,整個宴會廳內的人都聞到了一股不正常的濃烈氣味。


    酒精的氣味!


    原來封閉在牆體中的滿滿一箱液體並不是水,全都是酒精!隨著水箱玻璃的破裂,這些酒精傾斜而下,將高德森和他的兩個保鏢徹底澆了個透!


    阿華的身體正在豹頭的鐵肘夾擊下搖搖欲墜,他的四肢都受到了擒拿,但他的嘴還能動。於是他深吸了一口氣,將那燃得正旺的煙頭重重地吐了出去。煙頭在空中打著滾兒,火星閃耀,阿華的目光一路追隨,臉上則浮現出暢快的笑意。


    這一切都在電光火石的瞬間發生。隨著“呼”地一聲輕響,煙頭的落點處騰起一團巨大的火焰,然後便有三個火人在其中掙紮起舞,痛苦的哀嚎聲此起彼伏,令人不寒而栗!


    豹頭幾乎看傻了,他愕然鬆開阿華,喃喃罵了句:“我操!”隨即他意識到那火勢很可能危急到自己,連忙向著宴會廳門外跑去。守在門口的兩個保鏢也自顧不暇,一邊往走廊裏退,一邊高喊著:“著火啦!快救高總!”眾人七手八腳地去找消防栓,一時間亂成一團。


    阿華卻沒有走。他把宴會廳的大門關好,從裏麵別死。然後他又退回到桌子附近,盯死了在火中掙紮的高德森。隻要後者想要逃離,他就舉著張凳子連頂帶踢,把對方趕回到水箱附近的火焰中心。而另兩個陪葬的保鏢則任憑他們在屋內奔跑打滾,不作理睬。


    屋外的豹頭等人渡過了一場夢魘般的經曆。他們雖然扯出了消防水管,但卻無法撞開厚重的宴會廳大門。隻聽得屋內慘叫連連,直如十八層的煉獄一樣。當那慘叫聲越來越弱的時候,他們的心也一點一點的沉下去,直到徹底的絕望。


    慘叫聲徹底絕跡之後,宴會廳的大門才終於打開。阿華從廳內緩步走出來,他的背後是一片火海,他的頭發、衣服和鞋襪上也兀自飄著零星的火苗。阿華一邊走一邊拍打著這些火苗,他的神色如冰如鐵,就像一個從地獄中走出的閻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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