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首亮相


    對於歐洲殖民者來講,他們對印第安人的看法也不完全一樣:在英國殖民地的邊民眼裏,一個最好的印第安人就是死掉的印第安人;而對於法國殖民者來說,一個最好的印第安人則是一個臣服於法國的、信仰天主教的印第安人。


    雖然英法雙方對印第安人的看法不同,但是他們在北美洲的野心是相同的:英國人希望在北美洲建立一個英國的北美,法國人希望在北美洲建立一個法國的北美。


    這樣一來,雙方的矛盾就不可避免了。


    1756—1763年,歐洲爆發了“英法七年戰爭”,其實這場戰爭一直打到拿破侖時代才結束,有人講,這稱得上“英法第二次百年戰爭”。雙方除了在歐洲兵戎相見之外,在北美和印度也大打出手。其中在北美的戰爭,被稱為“法國-印第安人戰爭”。


    後來的美利堅合眾國“國父”喬治·華盛頓就是在這場戰爭中嶄露頭角的。


    英國成立的俄亥俄公司表麵上是為了經商,實際上是為了征戰。法國人在伊利湖的島上修了一座城堡,以此為落腳點,向內地前進。


    當時一群法國人和印第安人來到了現在的匹茲堡,發現了幾個英國人,立即把他們抓了起來,送回自己的堡壘。


    針對這件事,一個親英的印第安部落抓了幾個法國商人,把他們送到賓夕法尼亞,英法兩國的交鋒就此開始。


    當時英屬殖民地的民兵少校華盛頓被選中執行一項任務,去造訪法國人的堡壘,並且要求他們從英國的地盤上撤軍。


    這項任務很棘手,需要勇氣、謹慎和充沛的精力。這些素質,華盛頓恰恰全部具備。


    於是就由華盛頓帶著一名法語翻譯、一名印第安語翻譯,一路向北前進,途中要經過400多英裏(1英裏=1.61公裏,下同)沒被開墾過的荒野。


    在路上,一個叫吉斯特的人加入到他們的隊列當中,巧的是,他對這片荒野很熟。


    不久又有四個人加入進來,其中兩個是印第安商人。


    這一小隊人馬爬了好幾英裏崎嶇不平的山路,蹚過湍急的河流,穿越漫無邊際的森林,日複一日地前進,用了10天時間,終於到達了俄亥俄的岔路口,也就是今天匹茲堡的所在地。


    華盛頓召集印第安酋長們開了個會,為首的印第安酋長叫“半個國王”,他跟法國人之間矛盾重重,所以轉而求助於英國人,表示願意給華盛頓帶路。


    但這“半個國王”並不了解英國人真實的目的,以為英國人是真心實意來幫助他們驅逐法國人的,因此自告奮勇給華盛頓他們當向導,帶領他們前往120英裏之外的法國人的堡壘。


    “半個國王”和另外兩位酋長帶著華盛頓上路,不久一位技藝超群的獵人也加入進來。


    此時正值冬天,雪下得很大,道路崎嶇難行,森林也很難通過,他們隻能冒著嚴寒奮勇前進,曆盡千辛萬苦,最後終於抵達了法軍的前哨站。


    法軍上尉非常有禮貌地接見了他們,暗地裏卻設法把華盛頓和他帶的印第安人分開。


    幸運的是,印第安人對法國人很了解,堅持繼續陪伴華盛頓。


    又經過一番勞頓不堪的長途跋涉之後,他們到達了法軍的一個重要據點。


    此時距離華盛頓離開根據地威廉斯堡已經整整41天了。


    法軍指揮官殷勤地款待華盛頓,其他什麽事兒都答應了下來,就是不按照英國總督的命令撤兵。


    他給英國總督寫了一封回信,讓華盛頓帶走,信上說他是一名軍人,職責是服從命令,不談條約。他會按照法國加拿大總督的命令一直駐守下去。


    華盛頓趁著法國人動筆寫信的時候,把堡壘看了個夠。他在腦海中精確地記錄了關於堡壘的詳細情況,比如形狀、大小、構造、方位、武器裝備。除此之外,他帶來的人還暗中清點了河裏的船隻數量。


    根據這些翔實、精確的資料,華盛頓很快繪出了一張堡壘示意圖,派人送給英方。


    到了回程之日,沒想到天氣更加惡劣。


    他們先經水路走了130英裏,到達一座城堡。


    差點兒死於黑槍


    當他們抵達城堡的時候,馬已經筋疲力盡,馱不動行李和食物,所以華盛頓和吉斯特以及他們的法語翻譯隻好穿著印第安人出行的衣服,喬裝打扮成印第安人徒步前進,讓馬匹和馬夫跟在後麵。


    他們又走了三天,雪下得越來越大,天氣越來越冷,馬匹太虛弱了。華盛頓和吉斯特決定單獨前行,留下翻譯帶著剩下的人。


    華盛頓拿著槍,背著糧食和文件,帶著吉斯特出發了。


    他們放棄了一直走的路,踏上了一條林間小道,打算抄近路返回英方陣地。


    在這條路上行進更是無比艱難,他們碰到了一個印第安人,這人表示可以跟他們一塊走,並且指給他們最近的路。但是走了沒多遠,走在後麵的印第安人突然停了下來,當華盛頓回頭看的時候,發現那個印第安人冷不丁舉起了槍,正朝著他們瞄準,緊接著槍聲響起。


    華盛頓問吉斯特,打中你了嗎?


    吉斯特回答,沒有。


    華盛頓這才放心,說趕緊追上那個家夥!


    此時那個放黑槍的印第安人已經跑到一棵大樹後麵躲了起來,正在給槍裝子彈。吉斯特看到後,用槍瞄準了印第安人正要一槍幹掉他,華盛頓卻製止了他,說別開槍,最好不要殺死他,但是咱們得當心。


    印第安人被製伏之後,答應帶華盛頓去不遠處的一間木屋休息。他們又走了半英裏,燒了一堆火,等身體暖和過來之後,繼續趕路。


    等他們來到抄近道的河邊,卻發現河水隻是部分結冰,沒法從冰上走過去。


    華盛頓說除了做個木筏子劃過去,沒別的辦法了。我這兒有一把斧子,咱們開始幹吧。


    沒等木筏子造好,天就黑了。


    華盛頓和吉斯特被迫放棄繼續造木筏,登上一座小島過夜。


    晚上越來越冷,把他們冷得直打哆嗦。天亮的時候,華盛頓突然發現夜晚的降溫幫了他們一個大忙——小島和河岸之間的水麵結了冰,冰麵足以承受得起他倆的重量。


    他倆安全地到達了對岸之後,休息了兩三天才趕回威廉斯堡,把信交到英國總督的手裏。


    這一趟出使法軍前哨,華盛頓可謂九死一生,走了1100英裏,曆時長達11個星期,終於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學好外語很重要


    不過,華盛頓這一趟出使也並非一帆風順。


    英國總督收到法國將領的複信後火冒三丈,因為信上說法國人到這兒來就是要長待下去,如果英國人要想占領這塊土地就必須跟法國人兵戎相見。


    鑒於目前形勢極為嚴峻,華盛頓建議在俄亥俄的岔路口修一座堡壘,並自告奮勇去完成這項任務。


    建議得到采納之後,華盛頓就開始修堡壘,而此時法國人也在修堡壘。


    雙方都在修堡壘,不可避免地發生了衝突。


    華盛頓先發製人,襲擊了一隊在雙方爭議地區安營紮寨的法軍,法軍沒被打死的除了一人逃跑外,其餘的人全都被俘虜了,就連法軍首領也在重傷之下被活捉了。


    沒等華盛頓下令趕緊給法軍首領包紮傷口,華盛頓手下的印第安首領手起刀落,就把法軍首領的頭皮割了下來,不一會兒,其他法國俘虜全都變成了“血葫蘆”,無一生還。


    殺了法國人,這下闖禍了。法國人絕不會善罷甘休,肯定會報仇雪恨。


    形勢對華盛頓很不利,畢竟這兒距離法國勢力範圍較近,法國和印第安聯軍人多勢眾,華盛頓的一小撮人馬根本不是他們的對手。


    很快法軍指揮官就從那個逃跑的士兵那兒得到了消息,立刻率領軍隊包圍了華盛頓的堡壘,發起了幾番衝鋒。


    華盛頓畢竟年紀太輕,雖然身為民兵少校,但是並沒有什麽指揮經驗,眼看就要全軍覆沒了,擺在他麵前的隻有一條路——舉白旗向法國人投降。


    法國人滿腔悲憤:你們殺了我們的人,現在想投降?沒這麽便宜!法國人手下的印第安人更是想把這些英國白人割完頭皮之後,全都丟去喂狼。


    法軍指揮官倒是很有紳士風度,他說個人恩怨要服從國家利益,於是接受了投降,但要求華盛頓在投降書上簽字:保證一年之內不回俄亥俄。


    華盛頓覺得自己真是走了狗屎運,不就簽個字嗎?沒問題,拿起投降書,看都不看,提起筆就簽了。這群法國人一看就傻了,打心眼裏佩服華盛頓:這位英國民兵軍官簡直是語言天才啊,我們老大咬文嚼字寫了一晚上,各種查字典,生怕語法和單詞出了差錯,沒想到人家一分鍾不到就看明白了。


    法國人哪裏知道,華盛頓壓根兒就沒看內容,因為他不懂法文。法國人並不是故意為難華盛頓,那年月,各國人民都要學法語,甚至連俄國、德國的宮廷裏都說法語,英國宮廷裏早期也是說法語的。連跟法國人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的德國人的最高勳章——“藍色馬克思”上的文字都是法文。法國人認為英國的軍官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懂法語應該是他們具備的基本功。


    他們沒有想到,華盛頓根本沒有上過學,隻在家裏跟著家庭教師學了兩年,根本不懂法文。


    華盛頓此時活命要緊,不就簽個字嗎?所以他一拿過法國人的文書,看都沒看就簽了。


    等他被釋放回到弗吉尼亞之後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因為那份文書上居然寫的是“華盛頓下令殺害了法國使節”。


    法國人拿著這份華盛頓簽了字的文書找英國人抗議,英法之間的七年戰爭就此爆發。


    所以說,有時候懂一門外語是非常重要的。


    七年戰爭的結果是法國慘敗,英國從法國人手中奪取了他們在美洲大陸上的幾乎全部財產。


    從此,北美洲徹底成了英國的勢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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