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露西的身體好了一些,總算是勉強能下床走路了。我想送露西回去,但是露西拒絕了,說她打個車就回去,囑咐我不要覺得自己能逃跑。
她說天哥的人脈很廣,我跑到任何地方天哥都能找到我。她還說每個人都有命,不管我以前是什麽生活,既然到了鳳凰台那就沒有退路了。
雖然我心裏很不讚同露西的話,但是她為我做了那麽多,我不好意思直接反駁她,所以就答應下來,送她上了出租車之後才離開。
我不知道天哥的人脈有多廣,但是他能在帕爾頓開總統套房就說明他確實有一些實力。我記得爸爸說過帕爾頓的總統套房隻有vip客戶可以使用,而vip客戶一年的入會費就是八萬元,尋常人根本就沒有這麽多閑錢去辦張vip會員卡。
所以我能肯定天哥很有錢,或者說背後支持他的勢力很有錢。這個世界向來錢權不分家,有錢就代表有權,而當時的我沒有錢也沒有權,除了妥協忍讓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怎麽辦。
雖然理智告訴我必須按照天哥說的做,不然我和露西都會有麻煩,但是強烈的求生欲或者說是恐懼害怕,亦或是十八年來所受過的良好教育,讓我燃起了希望。
我不相信有錢有權的人就可以無視法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否則我父親也不會因為無法償還債務而選擇一死了之。我沒有犯法也沒有傷害誰,更沒有和鳳凰台簽訂勞動合同,我有人身自由權,我是自由的,他們沒有權利扣押我。
況且我身上還有六千八百塊錢,找一個一晚一百來塊錢的旅館,就夠我和媽媽住一個月了,然後每天節約一點,剩下的錢也夠一個月的生活費。我自認為沒什麽特別之處,比起那些舞女,除了舞跳得好一點身段好一點也沒其他優勢,所以天哥應該不會記得我。隻要熬過一個月,等到天哥的新鮮勁兒過了,我就安全了,到時候也能去學校報道,過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至於鳳凰台的工作,我也不打算再去了,那裏來錢確實很快,如果不是給了露西三千塊錢,我那天晚上就收入了九千八,加上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月收入輕鬆到兩萬。但是發生了那麽多事情,我已經理解了爸爸之前說過的話,夜總會確實不是我這樣的女孩該去的地方。
第一天上班我就遇到了意外,還被舞女打,更被天哥帶走險些沒了清白,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麽更可怕的事情。我可以強迫自己在夜總會賺錢,但是我無法越過心底那一道坎,無法像露西一樣出賣自己的身體,而夜總會那個地方,不是你不願意就可以不做的。就像我和露西不願意跟著天哥走,他依然能強迫我們和他一起走一樣。我害怕有一天會忍受不住他們的脅迫,害怕有一天會變成爸爸口中的壞女孩,我要逃出去。
在決定逃跑之後,我立馬就想到了露西。天哥說過如果在項南回來之後沒有見到我,他就會殺了露西。我才聽到這句話的時候確實被嚇到了,我想不到會有人把殺人這件事情說得那麽輕鬆隨意,但是冷靜下來之後仔細想了想,我就覺得天哥說的話不可信。
殺一個人很容易,但是想要做到不留痕跡就很難了。如果露西的親人與露西失去聯係,那麽他們就會尋找露西,找不到露西之後就會報警。鳳凰台街邊有攝像頭,帕爾頓酒店裏也有攝像頭,警察輕輕鬆鬆就能找到證據,然後鎖定天哥一行人。
天哥能罩得住鳳凰台,想來經曆的事情也不會少,絕對不會愚蠢到往槍口上撞,而且折磨人的方式有很多種,殺人是最差的一種方式,天哥不會那麽莽撞。不過,他發現我逃跑之後肯定會生氣,生了氣就要發泄,很有可能會把露西叫過去打一頓,但最嚴重的也就是挨打了。
雖然我的心裏對露西很愧疚,但是……也隻能以後有機會再報答她了。
當時的我想得很簡單,把每個人都想得很善良,以至於認為自己的計劃天衣無縫,以為天哥會忘記我,直到我被抓住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就像一隻沒有見過世麵的井底之蛙。以前的十八年我活在井底,見到的都是美好的事情,後來的日子我跳出了那口井,原以為會是更加絢麗的美好,卻發現外麵比井裏黑暗許多。
我回到旅館後就立馬收拾東西,讓媽媽準備一下我們要找個新旅店。媽媽沒有回答我,而是問我為什麽沒有回來睡覺。
我在回去的路上就把理由想好了,於是麵不改色地說去同學家裏借錢了。
媽媽卻從床上跳下來拉著我的手,問:“唯安,你是不是在說謊?”
我心裏很慌,脫口而出了一句沒有,我說我確實是去找同學借錢了,甚至還說了一個同學的名字,但是媽媽仍然不相信。
她的神經好像變得更脆弱了,她抱著我說:“唯安啊,我昨天一晚上沒有睡覺,我害怕你和你爸爸一樣想不開自殺。錢沒了是小事兒,人沒了才是大事兒啊!唯安,我給你取這個名字就是希望你一生平安,你千萬不能有事啊!你現在就是我活下去的動力,你如果死了,那我也不要活了。”
媽媽一邊哭一邊說,求著我不要出事兒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我又想起了晚上發生的事情,緊緊抱著媽媽卻不敢哭,也不敢把我受的委屈告訴她。
我不怕她打我罵我,我隻是怕她難過。她說我是她的動力,而她何嚐不是我的動力呢?我的要求真的不多,隻求能和媽媽一起平靜地生存下去而已。
後來我安撫好媽媽就帶著她離開了旅店,從北京的北邊搬到了西邊。人事經理知道我是大學生,但是卻不知道我的名字叫什麽,而天哥和露西也隻知道我叫桃花,隻要我藏得夠好就沒有人能找到我。
我忐忑地安頓好媽媽,然後下樓給露西發了一條短信,告訴她我要逃跑,讓她找個地方躲起來,跟她說了對不起,我能為她做的隻有這些了,如果以後有機會我一定會報答她。
做完這一切之後,我買了兩份蓋飯回旅店,匆忙吃了幾口就倒下睡覺。我躺在床上,隻覺發生的一切都很不真實,我以為天哥會派人監視我和露西,以為逃跑的途中會經曆圍追堵截,然而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可能是因為一晚上沒睡覺,也可能因為在媽媽身邊覺得很安全,我深呼吸了兩下沒多久就睡著了。
當時的我還不知道,等待我醒來的不是媽媽慈祥的臉,也不是電視機裏的泡沫肥皂劇,而是天哥。
我是被噩夢嚇醒的,一醒來就看到了天哥,更是嚇得話都說不出來。
“桃花,搬家了怎麽也不說一聲呢?”我還沒有做出反應,天哥就開口說話了。
他叼著一支煙,笑眯眯地坐在我的床邊看著我。
許是因為我許久沒有反應,天哥掐滅了他嘴裏的煙,整個身體向我傾斜。我嚇得連忙閉上了眼,全身瑟瑟發抖不敢動彈。我覺得天哥一定會把我從床上拎下來,然後狠狠打一頓,然而他隻是伸手撥開我額頭的碎發,說:“桃花,你要起床嗎?睡了這麽久該起來吃點東西了。”
天哥是個變態加精神病,這是我第二次見他的時候得出的結論。他的話沒有一句可信也沒有任何邏輯可言,我知道他一定在想辦法懲罰我。
她說天哥的人脈很廣,我跑到任何地方天哥都能找到我。她還說每個人都有命,不管我以前是什麽生活,既然到了鳳凰台那就沒有退路了。
雖然我心裏很不讚同露西的話,但是她為我做了那麽多,我不好意思直接反駁她,所以就答應下來,送她上了出租車之後才離開。
我不知道天哥的人脈有多廣,但是他能在帕爾頓開總統套房就說明他確實有一些實力。我記得爸爸說過帕爾頓的總統套房隻有vip客戶可以使用,而vip客戶一年的入會費就是八萬元,尋常人根本就沒有這麽多閑錢去辦張vip會員卡。
所以我能肯定天哥很有錢,或者說背後支持他的勢力很有錢。這個世界向來錢權不分家,有錢就代表有權,而當時的我沒有錢也沒有權,除了妥協忍讓我不知道自己還能怎麽辦。
雖然理智告訴我必須按照天哥說的做,不然我和露西都會有麻煩,但是強烈的求生欲或者說是恐懼害怕,亦或是十八年來所受過的良好教育,讓我燃起了希望。
我不相信有錢有權的人就可以無視法律,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否則我父親也不會因為無法償還債務而選擇一死了之。我沒有犯法也沒有傷害誰,更沒有和鳳凰台簽訂勞動合同,我有人身自由權,我是自由的,他們沒有權利扣押我。
況且我身上還有六千八百塊錢,找一個一晚一百來塊錢的旅館,就夠我和媽媽住一個月了,然後每天節約一點,剩下的錢也夠一個月的生活費。我自認為沒什麽特別之處,比起那些舞女,除了舞跳得好一點身段好一點也沒其他優勢,所以天哥應該不會記得我。隻要熬過一個月,等到天哥的新鮮勁兒過了,我就安全了,到時候也能去學校報道,過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至於鳳凰台的工作,我也不打算再去了,那裏來錢確實很快,如果不是給了露西三千塊錢,我那天晚上就收入了九千八,加上一個月的基本工資,月收入輕鬆到兩萬。但是發生了那麽多事情,我已經理解了爸爸之前說過的話,夜總會確實不是我這樣的女孩該去的地方。
第一天上班我就遇到了意外,還被舞女打,更被天哥帶走險些沒了清白,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麽更可怕的事情。我可以強迫自己在夜總會賺錢,但是我無法越過心底那一道坎,無法像露西一樣出賣自己的身體,而夜總會那個地方,不是你不願意就可以不做的。就像我和露西不願意跟著天哥走,他依然能強迫我們和他一起走一樣。我害怕有一天會忍受不住他們的脅迫,害怕有一天會變成爸爸口中的壞女孩,我要逃出去。
在決定逃跑之後,我立馬就想到了露西。天哥說過如果在項南回來之後沒有見到我,他就會殺了露西。我才聽到這句話的時候確實被嚇到了,我想不到會有人把殺人這件事情說得那麽輕鬆隨意,但是冷靜下來之後仔細想了想,我就覺得天哥說的話不可信。
殺一個人很容易,但是想要做到不留痕跡就很難了。如果露西的親人與露西失去聯係,那麽他們就會尋找露西,找不到露西之後就會報警。鳳凰台街邊有攝像頭,帕爾頓酒店裏也有攝像頭,警察輕輕鬆鬆就能找到證據,然後鎖定天哥一行人。
天哥能罩得住鳳凰台,想來經曆的事情也不會少,絕對不會愚蠢到往槍口上撞,而且折磨人的方式有很多種,殺人是最差的一種方式,天哥不會那麽莽撞。不過,他發現我逃跑之後肯定會生氣,生了氣就要發泄,很有可能會把露西叫過去打一頓,但最嚴重的也就是挨打了。
雖然我的心裏對露西很愧疚,但是……也隻能以後有機會再報答她了。
當時的我想得很簡單,把每個人都想得很善良,以至於認為自己的計劃天衣無縫,以為天哥會忘記我,直到我被抓住的時候,我才發現自己就像一隻沒有見過世麵的井底之蛙。以前的十八年我活在井底,見到的都是美好的事情,後來的日子我跳出了那口井,原以為會是更加絢麗的美好,卻發現外麵比井裏黑暗許多。
我回到旅館後就立馬收拾東西,讓媽媽準備一下我們要找個新旅店。媽媽沒有回答我,而是問我為什麽沒有回來睡覺。
我在回去的路上就把理由想好了,於是麵不改色地說去同學家裏借錢了。
媽媽卻從床上跳下來拉著我的手,問:“唯安,你是不是在說謊?”
我心裏很慌,脫口而出了一句沒有,我說我確實是去找同學借錢了,甚至還說了一個同學的名字,但是媽媽仍然不相信。
她的神經好像變得更脆弱了,她抱著我說:“唯安啊,我昨天一晚上沒有睡覺,我害怕你和你爸爸一樣想不開自殺。錢沒了是小事兒,人沒了才是大事兒啊!唯安,我給你取這個名字就是希望你一生平安,你千萬不能有事啊!你現在就是我活下去的動力,你如果死了,那我也不要活了。”
媽媽一邊哭一邊說,求著我不要出事兒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我又想起了晚上發生的事情,緊緊抱著媽媽卻不敢哭,也不敢把我受的委屈告訴她。
我不怕她打我罵我,我隻是怕她難過。她說我是她的動力,而她何嚐不是我的動力呢?我的要求真的不多,隻求能和媽媽一起平靜地生存下去而已。
後來我安撫好媽媽就帶著她離開了旅店,從北京的北邊搬到了西邊。人事經理知道我是大學生,但是卻不知道我的名字叫什麽,而天哥和露西也隻知道我叫桃花,隻要我藏得夠好就沒有人能找到我。
我忐忑地安頓好媽媽,然後下樓給露西發了一條短信,告訴她我要逃跑,讓她找個地方躲起來,跟她說了對不起,我能為她做的隻有這些了,如果以後有機會我一定會報答她。
做完這一切之後,我買了兩份蓋飯回旅店,匆忙吃了幾口就倒下睡覺。我躺在床上,隻覺發生的一切都很不真實,我以為天哥會派人監視我和露西,以為逃跑的途中會經曆圍追堵截,然而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可能是因為一晚上沒睡覺,也可能因為在媽媽身邊覺得很安全,我深呼吸了兩下沒多久就睡著了。
當時的我還不知道,等待我醒來的不是媽媽慈祥的臉,也不是電視機裏的泡沫肥皂劇,而是天哥。
我是被噩夢嚇醒的,一醒來就看到了天哥,更是嚇得話都說不出來。
“桃花,搬家了怎麽也不說一聲呢?”我還沒有做出反應,天哥就開口說話了。
他叼著一支煙,笑眯眯地坐在我的床邊看著我。
許是因為我許久沒有反應,天哥掐滅了他嘴裏的煙,整個身體向我傾斜。我嚇得連忙閉上了眼,全身瑟瑟發抖不敢動彈。我覺得天哥一定會把我從床上拎下來,然後狠狠打一頓,然而他隻是伸手撥開我額頭的碎發,說:“桃花,你要起床嗎?睡了這麽久該起來吃點東西了。”
天哥是個變態加精神病,這是我第二次見他的時候得出的結論。他的話沒有一句可信也沒有任何邏輯可言,我知道他一定在想辦法懲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