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公公,婆母憐惜的歎口氣說道:“你爹真是苦命人啊!他九歲的時候父親就得病去世了,母親被一位表親給賣到鄰村的一戶人家,當時還懷著身孕,好在那戶人家還允許她帶著一個五歲的女孩——就是你老姑。賣你奶奶的錢,那表親拿到手就揣跑了,你爺爺的屍骨卻沒人下葬。當時你爹還有個十五歲的姐姐——你大姑,嫁給了同一個屯子裏大她二十多歲的光棍,你大姑人小又老實,根本當不起家,那男的也不著調,成天吃喝嫖賭的,家也不管,對老婆非打即罵,根本也不管這邊的事啊!你大姑幹著急也沒辦法。”


    婆母抬起臉看看我們,聲音有些滄桑地又接著說道:“當時真的一點辦法也沒有,你爹硬著頭皮,找到屯子裏一戶有錢的人家,求爺爺告奶奶的求人家,講好給人家放三年牛,換你爺爺一副棺材本!他才九歲呀!為了亡父的一副棺材本,愣把自己給賣了!”


    我一下子就想到董永賣身葬母,原來現實版的董永竟在我的眼前,而且還是我和藹可親的公公!可見天仙配也不是完全脫離現實的曆史故事?雖然公公沒有遇到七仙女,想必他的至孝也會感動上蒼?


    我眼前出現了公公那張清瘦的,因為開心的笑而皺紋綻放的臉!他很少說話,特別是在他不喜歡的人麵前,他最多用鼻音哼一聲或者用白眼珠翻一下那個另他討厭的人。當然了,公公的白眼和“竹林七賢”的阮籍的白眼不能相提並論,不過卻也顯示出他的不偽裝不做作——為人正直地本色。


    我不清楚婆母對公公的這段經曆,是怎樣的評價或有什麽感觸?我隻清楚自己,知道這些事以後,對公公的敬重無形中更增加幾分。從他的言談舉止中也不難看出:公公是那種重情重義、正值善良、毫不藏奸的人,在他眼裏一就是一,不管你給什麽好處,絕對不可能成為二。


    婆母接著說道:“你爹真的就給人家放了三年牛,然後四處打工,掙了錢自己舍不得花一分,把錢都給了他苦命的姐姐。他姐姐結婚後三年生兩個孩子,一直生了九個,那些孩子冬天連鞋都沒有,光著腳丫就往冰地裏跑,人家那腳還不凍,也不得病,你說那玩意怪不怪?咱家這孩子一天捂溜嚴,還總有病。”


    “你奶奶後來嫁的那戶人家還真的挺好,人家對你奶奶帶去的姑姑和到那生下來的叔叔,都跟自己親生的一樣(那男的沒有孩子)。後來得知你爹的事,正好趕上有招工的,你爹當時歲數小,自己連個戶口都沒有,一直是黑戶,長年給人家做工,哪懂得那麽多?能吃飽飯就知足了。還是你奶奶改嫁的那家人,托關係給你爹弄了個戶口,又托關係找了人,給出證明,你爹才有了現在的工作。我和你爹結婚的時候,他都快三十的人了,打工那麽多年,從來沒想過娶媳婦,自己連像樣的衣服都沒有!一天不聲不響的就知道幹活攢錢,我爸還以為他老實厚道,其實我們都被騙了,那都是假象,你爹擰著呢,一條道跑到黑。等結婚日子定下來了,問他都準備啥了?人家說兩鋪兩蓋都準備好了,他姐姐給準備的,因為他要上班,就讓我去他姐姐家取。”


    婆婆回憶著當年的情景:“我還真就去了他姐姐家,我這人到哪兒都不打蹴,抬身就走(抬腿的意思吧?)。等我到那一看,這哪是家啊,九個孩子,連件棉衣都沒有,更不用說棉鞋了,大冬天都穿著單衣服,光著腳在外麵跑瘋。你大姑因為結婚時年齡小,不會做針線活,不會做棉衣、棉鞋,那時候又不像現在,有錢啥都能買到!那時你有錢都沒處花去,難怪孩子們三九天耍單!我一看孩子們那麽可憐,我這人心腸好,見不得人受苦,就掏錢買了布和棉花,一件件給他們做棉襖,做完一件穿一件,結果最後一件還沒等做完,先做的已經壞了。我一看我也管不起啊!”


    婆母好像忽然想起什麽,看看我們接著說道:“我本來是去取結婚用的被褥的,你爹說他把錢都給他姐姐寄回來了,說的明白的,讓她給做兩鋪兩蓋。結果被是做了,拿出來一看,蓋的都沒有本色了,棉花都滾包了,看到那種情況,我還取啥?隻好空著手回來了。他們一家十幾口人,就扯著三四條棉被,人家也過冬了,孩子也都長大成人了!你大姑這輩子可真的沒得到好,養了那麽多的孩子,苦沒少吃,罪沒少受,等孩子們大了,眼看日子好過了,她也走了,一天福也沒享過!”


    婆母到這時依然還覺得有些委屈,或者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就這麽,你爹分文沒有,好在,我養母媽心疼我能做的都給我準備齊全了,我們就這麽結婚了!”


    沉默一會,婆母又接著說道:“你爹班上不是發保健嗎,那陣食堂發自製的帶餡的饅頭,你爹自己舍不得吃,餓著肚子攢著,攢到一麻袋就給他姐姐送去,他總擔心姐姐孩子多吃不飽飯。等結婚後有了你大哥,你爹還掛念著姐姐家,每月都攢麵包送去,我們都是農村戶口,又沒有地也沒有口糧,吃飯都吃不上溜,多虧你姥爺有點家底,不時的周濟咱們,你姥幫著帶孩子洗衣服做飯,她嫌我洗的衣服不幹淨,打小她都沒讓我幹過這些活。”


    婆母有些傷感的歎息一聲:“你爹心裏就有那個姐姐,我媽把我從小帶大,又幫我帶孩子照看家,他卻看不上我媽一個豆,我爸爸在時他還不敢吱聲,可你姥爺一沒,他就沒好樣了,成天驢臉一沉,誰能看下去啊?沒辦法,我媽——我說的是把我從小帶大的養母媽,本來就膽小怕事,沒見過什麽世麵,他弄這出,我媽還咋呆?沒辦法,就在你四五歲的時候,你姥已經六十多歲了,卻不得不又走道了(女人改嫁),不到萬不得已沒有辦法,誰願意走這一步啊?出一家進一家那麽容易呢?”


    婆母說著眼圈發紅,聲音有些顫抖:“我媽那麽盡心盡力的把我帶大,到後來卻一點力也沒借著。她嫁過去還不到半年就半身不遂了,這要是和我在一起,能得那病嗎?那家人還行,對我媽還真的挺好,我每天趁著你爹上班,我就帶著你,偷偷地跑來照顧你姥,等你爹快下班我再趕回去做飯,晚上就由那個後找的老伴伺候。不管怎麽說,我一直伺候我媽到死,也算對得起她養我一回了!”


    婆母傷感中夾雜著些惋惜,似乎捎帶著些許寬慰,有些釋然。自己盡力了,無愧於心就行了,自己畢竟是凡人,無力回天、更不能改變什麽?生老病死也是人之常情。


    婆母忽然發狠道:“有時我一想到你爹對我養母媽的情景,我真的挺恨他的,要不是他,我養母媽也不會那麽孤苦的過早的離開人世!”


    我同老公麵麵相覷,不知該說些什麽?勸解會有用嗎?


    婆母抬眼看著老公說道:“你爹心眼小,動不動就發脾氣,我要是跟三親六故的走動走動,隨個份子啥的,你爹要知道了,多少天跟你倆生氣發火,沒完沒了的。後來,誰家有啥事,我幹脆就偷著去也不讓他知道。”


    婆母揉揉眼睛:“那陣你哥有十五六歲了,讓他帶帶你兩個姐姐,你大哥和你大姐中間,糟蹋一個孩子,所以他倆差五六歲。你大哥才不是東西呢,人家把兩個妹妹一扔,讓她們自己玩。我早晨出來時準備好的飯菜,就放鍋裏,我那老嬸看我離開,人就把飯菜喂她家的豬吃,結果,姐倆小啊,連飯都吃不上。”


    婆母歎口氣:“你哥成天就知道跑瘋,在外麵打架惹禍,動不動就有人找上門來,不是把人家孩子打破了頭,就是把人家玻璃或者啥東西給弄壞了!那時候你哥成天挨打,你爹看他就不順眼,真是上輩子的冤家!等到他稍大些,不但沒收斂,越來越變本加厲了,一天天的跟著他著急上火,不知道又給你惹啥禍?我一看咋整?就讓你爹提前辦病退,讓你哥接班,有了工作他就不能再惹禍打仗了!你爹剛開始說啥也不幹,他就想把工作留給老兒子!到後來也實在沒辦法,總不能看著他成天惹禍不管啊!”


    一提到大伯哥婆母就一肚子的苦水一肚子的氣,她有些無奈的說著:“你大哥那不爭氣的東西,他心裏哪兒還有父母弟弟妹妹啊?上班有了錢就是胡吃海喝,工資都不夠他造的,成天跟狐朋狗友喝酒。沒幾天帶家一媳婦,當初家裏都不同意他處那個對象。女方比他大一歲屬猴的,都說雞猴不到頭,人家不聽你的!你兩個姐姐也不讚成,你猜他說啥?他跟你二個姐姐說:你們有啥發言權?還不同意,她比你們長的不強百倍啊!”


    大伯哥的這句話還真的讓我長了見識,就大嫂的樣子真的讓人無法恭維,我感覺真的還不如老公的兩個姐姐順眼。大概情人眼裏出西施吧?沒準在大伯哥的眼裏大嫂就是西施、就是楊貴妃?


    婆母接著回憶:“家裏從來沒見到過你大哥的一分錢,你爹把班給他了,自己病退開的少,他結婚時講好:一個月5元的生活費,現在錢毛了,後來漲到一個月十元,現在每月20元。他們總是用自己不要的東西頂錢,那些東西你不要也得要,人家給你拿回來頂賬,你也不能上人家兜裏去掏錢啊!頂就頂了吧!你爹黑眼白眼看不上那兩口子,這一天給你算計的。”


    你大嫂子見啥往家劃拉啥,你二姐有塊手表,當時洗臉摘下來放炕沿上了,回身再找就沒有了。表無緣無故的沒了,過了幾天,想起來就又四處翻找,那陣小鐸(大伯哥的兒子)才幾歲,孩子嘴裏說實話,他說:“老姑,你別找了,那塊手表我媽拿去了,我在家看到了。”這孩子要是不說,誰能想到她拿去了?你說這是啥人?自己家的東西說拿就拿,這邊還瞎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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