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行回到家,吃過飯,家裏連個睡覺的地方都沒有,依舊亂糟糟的,大姐提議去十幾裏地外的她家過夜,於是姐妹四人又來到大姐家。


    大姐夫正在獨自飲酒,一身的酒氣,幾人又驅車到小西湖逛一圈。回來後,二姐去竄門,她以前賣保險的時候在大姐家住過很長一段時間,在那很熟悉,有許多人曾經在她手買過保險,她有幾個能談的來的相識。


    我在裏屋很早就上了床,隱隱的聽到大姐和三姐在輕聲說話,我想聽,因為感覺她們說話的內容和我有關。可是老公非得看外國電影,我耳朵本來就有些背,她們又壓低了音量,我隻好屏棄所有的私心雜念,開始睡我的覺。


    不知什麽時候,二姐回來了,她的嗓門很大,而且從來不會想到適應周圍的壞境,我被她的聲音一下子又喚精神了。


    於是她們最關心的話題又開始了。二姐主張給哥哥上一千元的禮:“給他多少是頭,他的事多多?光結婚就結了兩回,又生倆孩子,又有病的,還弄個飯店開張,竟接錢了,誰看到他啥了?”


    二姐提起不爭氣的哥哥就憤憤不平,她當然不會像我一樣,誰對我有一點的好,有那麽一次的令我感動,我就再也狠不下心來做於心不忍的事。她不可能記得當初哥哥為了她保險公司的工作,自己和老婆孩子都買了她賣的保險,原本他們都很抵觸這東西的。


    三人合計了半天,最後二姐說道:“我沒錢,就花一千,你們願意花多少就花多少,別看我!”


    三姐有些躊躇,一樣的姐妹花兩樣看上去不好看吧?


    二姐又說道:“你二姐夫這個月就開兩千塊錢,我去北京旅遊花了八百,買菜啥的花了二百,現在就剩一千了,想多花也沒有。”


    她這話在路上的時候就說過,我答道:“我這有錢,我替你拿了!”


    二姐回道:“不行,我這人欠人錢睡不好覺!”


    我發自內心的:“我替你拿,不用還!”


    二姐真誠的看著我:“那我更不能要了!我是信基督的人,不能占小便宜,主會懲罰我的!我以前在路上撿過一回錢,沒看到失主,我就花了,結果我兒子當天腳就歪了,上醫院花的錢正好是我撿的錢數。這就是主在懲罰我,從那以後,我看到別人丟錢也不敢撿了!”


    真的拿她沒辦法,我當然不會插嘴說什麽?因為一直以來我從來不做任何的決定,都是她們定下來後,我隨從就行了!一來自己沒主見,二來我是最小的,還是姐姐們說的算好了!


    特別是以前自己條件差,自己都自卑,別人更不會聽你的意思了,困難的時候都過來了,自己什麽也沒說過,現在條件好了,更不可能開口了,若不然會讓別人產生誤解,我還是免開尊口好了!反正花多少我都無所謂,我對錢的概念似乎越來越淡泊。


    最後大姐實在覺得太少,便想了個折中的辦法:“咱們上禮寫一千(農村都在帳桌上寫禮單),再給孩子500元點煙錢吧!”


    “你們花吧,我不點煙,就一千了!”二姐重申一遍。


    次日我們回到家,果然在帳桌上寫了一千元,然後又把五百元給了哥哥。二姐對哥哥說道:“我這五百先欠著,以後有錢再給你補上!”


    “補啥補,不用!”哥哥當然不會再要這五百元錢。


    老公非常不解:“咱們平時幾百幾百的少花了,啥時候差過這點錢?今天關鍵時候怎麽花這麽點,太沒麵子了!真的搞不懂你們家人都是怎麽想的?”


    我也感覺這點錢真的拿不出手,我又不能超越三個姐姐,獨獨顯出自己。反正來日方長,又不在這一件事上!


    那天,我們吃過飯,二姐三姐就急著回家,因為她們要倒車,我和老公也隻好一同回家。


    後來打電話給家裏聽媽媽說:“你哥辦這個婚禮接十多萬塊,當天晚上還完饑荒還剩幾萬,說是給女兒兩萬,你哥直接把錢放到你舅舅手了。那天晚上跟你哥一起的那女的就跑了!”


    沒想到哥哥的饑荒竟然那麽多?不知道他的日子是怎麽混的?看上去還風生水起,真的令人不可思議!


    “為啥跑?是不是回自己家有事啊?”以前也聽媽媽說過她跑一段時間,然後又回來了,這次會不會回家看兒子去了?


    “這次是真的跑了,你哥接到那麽多的錢,卻沒給她,還沒放她手,她一賭氣就跑了!這次指定不能再回來了!”媽媽肯定的答道。


    這個消息對我來說似乎並沒有喜怒哀樂,我不知道那女人走後哥哥會怎麽過日子,至少有這女人在,哥哥還能過正常人的生活,隻要哥哥自己喜歡能接受,他怎樣的生活似乎都不重要。不知道剩下一個人的時候他會怎麽樣?會不會悲觀失望甚至厭倦人生?


    姐姐們聽到這個消息卻非常的振奮,或者她們是對的,我沒有她們想的那麽長遠,我隻是看到眼前自己腳下的位置,我實在也看不到更遠更有實質的地方。


    不過我總覺得人活到隻為了錢才去幹別的事,一切的行動的前提都是為了錢,未免太銅臭氣,太令人寒心!


    過了幾來天,又打電話,媽媽也不知是高興還是氣惱,她好像很好奇的語氣:“跟你哥在一起的那女的又回來了了,自己回來的!這次回來一直自己在樓上呆著,也不出屋,不知道她是啥意思?”


    自己第一個想到的是:會不會是大家都誤會了?說不定她隻是趕巧有事,而她根本不是因為想撈點錢才找哥哥,或者她對哥哥真的動了真情?


    沒過幾天,當我再一次給家裏打電話時,媽媽像新聞聯播一樣有板有眼的說道:“跟你哥在一起的那女的又跑了!她跟我借金項鏈、金手鐲,說自己的給兒媳婦了,借我的戴戴,不要,戴完再還我。我告訴她,金項鏈和金手鐲都是我老女兒在我過生日的時候給我買的,我尋思以後要是死了,得給人家拿回去,就先給拿回去了!結果她第二天就沒影了,到現在十多天了,指定不能回來了!”


    老媽在守著錢這方麵的確負責,根本就是要錢不要命的主,誰想在她身上拔毛,那是太難的事。也是,那麽大的歲數了,東西借出去,還能要回來嗎?


    或者人活著就該這麽直接,心裏想什麽就表現在行為上,用不著偽裝自己,那樣也不會有虛偽的掩飾,都是直來直去,何樂而不為呢?盡管有些行為不那麽招人喜歡,自己心裏舒坦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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