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事兒!”田甜慢慢的把屁股挨到了炕上,感覺不到太大的痛意這才鬆了一口氣。
“我昨天跑到河裏麵待著了!那個野豬一直沒下水,就擱岸邊兒轉悠,後來來了解放軍叔叔,就把野豬打死了。可惜了那麽大一隻野豬,也沒說分咱一口肉,我還被追了那麽長的時間呢,耗費了多少體力呀!”田甜現在還是對野豬肉念念不忘的。
“都啥時候了你還想著吃野豬啊?而且那野豬本來就是人家打的,不是都說那野豬是他們早就盯上的嗎?”沈玲玲說道。
“也就隻是想一想而已,我好饞肉啊!我上次吃肉,還是上次抓蛤蟆的時候吃的。”田甜歎了一口氣說道。
“我也想吃肉!”沈玲玲也饞,“這兩天我奶奶每次給我分幹糧,就給我分可上一塊兒了,我都吃不飽。全都給我爸他們狀勞動力吃了”
沈玲玲她哥今年入秋的時候剛剛舉辦了婚禮,還擺了幾桌席,現在糧食已經不太夠吃了,就隻能在沈玲玲他們這些幹活兒少的人身上壓榨,沈玲玲她天天都吃不飽飯。
“我這兒有江米條!我給你拿一些吃,你墊吧墊吧肚子吧。”田甜說完就要爬到她屋子的櫃子裏麵拿江米條。
江米條還是方珍珍她們姐妹兩個暑假來田家的時候帶的,田老太分了一些給田甜,田甜沒舍得吃,一直放到櫃子裏,正好現在沈玲玲餓了,她就拿出來給沈玲玲吃一些。
沈玲玲雖然聽到江米條很饞,但理智還是控製她搖了搖頭,“我不吃,你昨天那麽累,又那麽驚險,你自己吃著補補身子吧!”
“沒事兒!正好我也想吃,這些江米條都放在櫃子裏好長時間了,再不吃我怕就哈喇了,平常我都想不起來吃。”
田甜沒有搭理沈玲玲,爬到皮箱子麵前把江米條兒拿出來,兩個人靠在被垛上,一邊兒吃一邊兒嘮嗑兒。
沈玲玲咬著又酥又甜的江米條,心裏十分羨慕田甜和田雲,“真好吃,又酥又甜的,吃著還這麽香。我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
“你要是能天天都能吃江米條,你就又不喜歡吃了。”田甜嘎吱嘎吱的咬著江米條。
“為什麽啊?”沈玲玲好奇的看了過來,“還能不喜歡吃江米條?這東西這麽好吃!我過年的時候都吃不著。”
“你覺得豆角好吃嗎?”田甜問道。
她在現代的時候根本就不尋思吃江米條,她有的時候打工想犒勞自己,都會狠下心買一個昂貴的小蛋糕,明明是咬牙狠心買下來的小蛋糕,但是她吃著卻沒有什麽幸福感,隻是當下覺得那個小蛋糕很好吃。
後來喪屍的時候她鎖在宿舍裏不敢出去,想吃小蛋糕想吃瘋了,在那時候哪能買著什麽蛋糕啊。
之後她從學校出去,上各處搜尋物資,也看不到有小蛋糕,那個時候小蛋糕都已經變質了不能吃了。
她在路邊的一個小推車裏麵看到了江米條,打糕,還有麻花。
那時候麻花和打糕都已經發黴了,就隻有幾包江米條還是幹淨的。
她秉著不浪費的精神把那些江米條全部都放到殼裏邊兒帶回住的小公寓,一吃那個江米條簡直驚為天人,覺得自己這輩子沒有吃過那麽好吃的東西。
那個時候的江米條帶給她的幸福是昂貴的小蛋糕不能比的。
到了這兒田甜才知道,有的時候東西太觸手可及了,太豐富了,其實好少了好多的快樂和幸福,你也就不知道珍惜了。
在這兒吃到的東西雖然很少,可是你每次都是抱著感恩和珍惜的態度去吃的,味道也是不一樣的。
“我覺得豆角好吃啊!我可喜歡吃豆角了!”沈玲玲說道。
“那要是讓你一天三頓,天天都吃豆角,你還喜歡吃嗎?”田甜問道。
“那都吃磕了,誰吃東西一天三頓天天的吃啊,再說家裏還有茄子和辣椒、西紅柿,又不是隻有豆角一樣可以吃。那江米條可不一樣啊,那可是精麵,上麵有這麽多的糖,還是用油炸的,你讓我一直吃我也樂意!”
田甜笑了笑,也不說話了。
沈玲玲也沒過分的在意這個話題,她歎了一口氣說道:“真是羨慕雲雲姐呀!她現在還沒上縣城裏去讀書,也不知道她現在幹嘛呢,是在上課還是在下課,也不知道城裏的學校都幹嘛。”
聽了沈玲玲說的話,田甜突然開口說道:“玲玲!你還想要讀書不?”
沈玲玲是讀過書的,她在小學的時候跟田甜去小學念了幾年書,隻不過念到三年就沒有繼續往下念了。
原主當時也去勸過沈玲玲,但是沈玲玲說什麽都不去讀書,後來原主就沒再提這件事了。
不過還好她們的友情也沒因為讀書這件事情發生任何改變。
“我?我不知道!”沈玲玲有些迷茫的說道,“讀書有什麽用呢?讀完了還不是要嫁一個農村人,以後還不是過著和現在一樣道生活?”
“但是我又覺得像田雲姐那樣上學,每天也不用幹那麽多的活,穿的幹幹淨淨的,不會像我一樣,是個土氣的村妞。”沈玲玲低頭看了自己一眼,有些黯淡的說道。
田甜大驚失色,沈玲玲怎麽會有這種自卑的想法?她之前一直都是一個活潑開朗,直率、有什麽說什麽的人啊!
“玲玲!誰說你土氣了?!”田甜問道。
沈玲玲一定不會是突然有這種想法,一定是有人跟她說了什麽,或者在她麵前做了什麽。
也怪她自從秋收以來太忙了,沒時間去跟沈玲玲談心,也就沒注意到玲玲的變化。
沈玲玲慌亂的搖了搖頭,手裏握著咬了一半的江米條,無措的捏著衣角,“沒有人跟我說這些,是我自己、我自己覺得不好的!”
“他瞎說!”田甜生氣的坐了起來,扯到了肌肉,疼的她哀嚎了一聲。
她趕緊撐著窗台緩了緩,然後義憤填膺的說道:“說你的人眼睛瞎嗎?!你這樣的要是還土氣!那說你的那個人就是沒長眼睛!”
田甜認真的打量著沈玲玲一眼,一身健康的小麥色肌膚,濃眉大眼,眉眼英氣,臉頰微微有些泛紅。
或許沈玲玲並不像城裏女生那麽精致,穿著一身白襯衫,可以吟詩,可以彈琴。
可是沈玲玲也是獨一無二的,身材勻稱,充滿活力、朝氣,身上擁有一種獨有的,能讓人感受到生命力的美。
最重要的是沈玲玲很善良,也很勇敢,是個很好的女孩子。
田甜握緊了沈玲玲的手,真誠的說道:“玲玲!你知道嗎?你真的很漂亮,你的眼睛,又大又亮。眉毛也很濃密,形狀也很好看,都不用畫。鼻子又高又翹,嘴唇也十分紅。尤其是你的皮膚是十分健康的小麥色,而且十分的勻稱,我可想要變成你這樣的膚色了!”
田甜說到最後都有點嫉妒了,她、田雲、沈玲玲三個人中間,其實她的長相是墊底的,就隻算是清秀而已。
田雲她們兩個一個嫵媚妖嬈的大美人,一個五官獨特,氣質活潑,跟鞏俐五官有幾分相似的女皇臉。
而她呢?除了皮膚白一點,五官在她們三個人中間其實並不好看。
田甜雖然有一會兒失落,但是她很快就調整過來了,她的兩個好姐妹長的好看也很好啊,起碼她每天看著她們心情就好。
女孩子誇獎女孩子,總會讓女孩子更開心,沈玲玲也不例外,她驚喜又害羞打開按著田甜,“真的嗎?可是我好羨慕你的皮膚白啊!”
“皮膚白也不是什麽好處!”田甜苦著臉說道,“你看看我脖子後麵!”
“我昨天跑到河裏麵待著了!那個野豬一直沒下水,就擱岸邊兒轉悠,後來來了解放軍叔叔,就把野豬打死了。可惜了那麽大一隻野豬,也沒說分咱一口肉,我還被追了那麽長的時間呢,耗費了多少體力呀!”田甜現在還是對野豬肉念念不忘的。
“都啥時候了你還想著吃野豬啊?而且那野豬本來就是人家打的,不是都說那野豬是他們早就盯上的嗎?”沈玲玲說道。
“也就隻是想一想而已,我好饞肉啊!我上次吃肉,還是上次抓蛤蟆的時候吃的。”田甜歎了一口氣說道。
“我也想吃肉!”沈玲玲也饞,“這兩天我奶奶每次給我分幹糧,就給我分可上一塊兒了,我都吃不飽。全都給我爸他們狀勞動力吃了”
沈玲玲她哥今年入秋的時候剛剛舉辦了婚禮,還擺了幾桌席,現在糧食已經不太夠吃了,就隻能在沈玲玲他們這些幹活兒少的人身上壓榨,沈玲玲她天天都吃不飽飯。
“我這兒有江米條!我給你拿一些吃,你墊吧墊吧肚子吧。”田甜說完就要爬到她屋子的櫃子裏麵拿江米條。
江米條還是方珍珍她們姐妹兩個暑假來田家的時候帶的,田老太分了一些給田甜,田甜沒舍得吃,一直放到櫃子裏,正好現在沈玲玲餓了,她就拿出來給沈玲玲吃一些。
沈玲玲雖然聽到江米條很饞,但理智還是控製她搖了搖頭,“我不吃,你昨天那麽累,又那麽驚險,你自己吃著補補身子吧!”
“沒事兒!正好我也想吃,這些江米條都放在櫃子裏好長時間了,再不吃我怕就哈喇了,平常我都想不起來吃。”
田甜沒有搭理沈玲玲,爬到皮箱子麵前把江米條兒拿出來,兩個人靠在被垛上,一邊兒吃一邊兒嘮嗑兒。
沈玲玲咬著又酥又甜的江米條,心裏十分羨慕田甜和田雲,“真好吃,又酥又甜的,吃著還這麽香。我要是能天天吃到就好了。”
“你要是能天天都能吃江米條,你就又不喜歡吃了。”田甜嘎吱嘎吱的咬著江米條。
“為什麽啊?”沈玲玲好奇的看了過來,“還能不喜歡吃江米條?這東西這麽好吃!我過年的時候都吃不著。”
“你覺得豆角好吃嗎?”田甜問道。
她在現代的時候根本就不尋思吃江米條,她有的時候打工想犒勞自己,都會狠下心買一個昂貴的小蛋糕,明明是咬牙狠心買下來的小蛋糕,但是她吃著卻沒有什麽幸福感,隻是當下覺得那個小蛋糕很好吃。
後來喪屍的時候她鎖在宿舍裏不敢出去,想吃小蛋糕想吃瘋了,在那時候哪能買著什麽蛋糕啊。
之後她從學校出去,上各處搜尋物資,也看不到有小蛋糕,那個時候小蛋糕都已經變質了不能吃了。
她在路邊的一個小推車裏麵看到了江米條,打糕,還有麻花。
那時候麻花和打糕都已經發黴了,就隻有幾包江米條還是幹淨的。
她秉著不浪費的精神把那些江米條全部都放到殼裏邊兒帶回住的小公寓,一吃那個江米條簡直驚為天人,覺得自己這輩子沒有吃過那麽好吃的東西。
那個時候的江米條帶給她的幸福是昂貴的小蛋糕不能比的。
到了這兒田甜才知道,有的時候東西太觸手可及了,太豐富了,其實好少了好多的快樂和幸福,你也就不知道珍惜了。
在這兒吃到的東西雖然很少,可是你每次都是抱著感恩和珍惜的態度去吃的,味道也是不一樣的。
“我覺得豆角好吃啊!我可喜歡吃豆角了!”沈玲玲說道。
“那要是讓你一天三頓,天天都吃豆角,你還喜歡吃嗎?”田甜問道。
“那都吃磕了,誰吃東西一天三頓天天的吃啊,再說家裏還有茄子和辣椒、西紅柿,又不是隻有豆角一樣可以吃。那江米條可不一樣啊,那可是精麵,上麵有這麽多的糖,還是用油炸的,你讓我一直吃我也樂意!”
田甜笑了笑,也不說話了。
沈玲玲也沒過分的在意這個話題,她歎了一口氣說道:“真是羨慕雲雲姐呀!她現在還沒上縣城裏去讀書,也不知道她現在幹嘛呢,是在上課還是在下課,也不知道城裏的學校都幹嘛。”
聽了沈玲玲說的話,田甜突然開口說道:“玲玲!你還想要讀書不?”
沈玲玲是讀過書的,她在小學的時候跟田甜去小學念了幾年書,隻不過念到三年就沒有繼續往下念了。
原主當時也去勸過沈玲玲,但是沈玲玲說什麽都不去讀書,後來原主就沒再提這件事了。
不過還好她們的友情也沒因為讀書這件事情發生任何改變。
“我?我不知道!”沈玲玲有些迷茫的說道,“讀書有什麽用呢?讀完了還不是要嫁一個農村人,以後還不是過著和現在一樣道生活?”
“但是我又覺得像田雲姐那樣上學,每天也不用幹那麽多的活,穿的幹幹淨淨的,不會像我一樣,是個土氣的村妞。”沈玲玲低頭看了自己一眼,有些黯淡的說道。
田甜大驚失色,沈玲玲怎麽會有這種自卑的想法?她之前一直都是一個活潑開朗,直率、有什麽說什麽的人啊!
“玲玲!誰說你土氣了?!”田甜問道。
沈玲玲一定不會是突然有這種想法,一定是有人跟她說了什麽,或者在她麵前做了什麽。
也怪她自從秋收以來太忙了,沒時間去跟沈玲玲談心,也就沒注意到玲玲的變化。
沈玲玲慌亂的搖了搖頭,手裏握著咬了一半的江米條,無措的捏著衣角,“沒有人跟我說這些,是我自己、我自己覺得不好的!”
“他瞎說!”田甜生氣的坐了起來,扯到了肌肉,疼的她哀嚎了一聲。
她趕緊撐著窗台緩了緩,然後義憤填膺的說道:“說你的人眼睛瞎嗎?!你這樣的要是還土氣!那說你的那個人就是沒長眼睛!”
田甜認真的打量著沈玲玲一眼,一身健康的小麥色肌膚,濃眉大眼,眉眼英氣,臉頰微微有些泛紅。
或許沈玲玲並不像城裏女生那麽精致,穿著一身白襯衫,可以吟詩,可以彈琴。
可是沈玲玲也是獨一無二的,身材勻稱,充滿活力、朝氣,身上擁有一種獨有的,能讓人感受到生命力的美。
最重要的是沈玲玲很善良,也很勇敢,是個很好的女孩子。
田甜握緊了沈玲玲的手,真誠的說道:“玲玲!你知道嗎?你真的很漂亮,你的眼睛,又大又亮。眉毛也很濃密,形狀也很好看,都不用畫。鼻子又高又翹,嘴唇也十分紅。尤其是你的皮膚是十分健康的小麥色,而且十分的勻稱,我可想要變成你這樣的膚色了!”
田甜說到最後都有點嫉妒了,她、田雲、沈玲玲三個人中間,其實她的長相是墊底的,就隻算是清秀而已。
田雲她們兩個一個嫵媚妖嬈的大美人,一個五官獨特,氣質活潑,跟鞏俐五官有幾分相似的女皇臉。
而她呢?除了皮膚白一點,五官在她們三個人中間其實並不好看。
田甜雖然有一會兒失落,但是她很快就調整過來了,她的兩個好姐妹長的好看也很好啊,起碼她每天看著她們心情就好。
女孩子誇獎女孩子,總會讓女孩子更開心,沈玲玲也不例外,她驚喜又害羞打開按著田甜,“真的嗎?可是我好羨慕你的皮膚白啊!”
“皮膚白也不是什麽好處!”田甜苦著臉說道,“你看看我脖子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