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既然一開始就知道他是刑辯律師,就該對他的口供多加提防,要知道,刑辯律師的工作就是戳你們的證據鏈。”嚴良幸災樂禍地看著趙鐵民。
他與大多數人一樣,一開始知道張超是通過新聞,當時他也認為警察刑訊逼供導致嫌犯先認罪,後在法庭上突然翻供。可當趙鐵民再三肯定警方從未對張超刑訊逼供時,他對案子產生了興趣,當趙鐵民又轉達了高棟的兩句話後,他很快答應參與調查。
趙鐵民撓著頭:“我找過分局,當時他們副局長特別叮囑刑警隊要對他的口供嚴加核實,可核實的結果沒看出問題。江陽被害當晚七點,小區門口監控拍到張超車子開進來,可監控分辨率低,又是夜晚天黑,看不清人臉,翻供後張超才說那車子借給江陽了,所以車裏的人不是他,是江陽。他都承認殺人了,進入時間七點多和監控裏的車子時間也對上了,刑警隊當時怎麽可能想到車裏人不是他,哪能想到當時他人在異地,哪會去調出行住宿記錄?”
“他為什麽要坐地鐵去拋屍呢?地鐵要過安檢,拿著屍體過安檢嘛……”嚴良笑起來。
趙鐵民無奈道:“他當時理由很充分,說殺人後一夜惶恐沒睡,第二天決定拋屍來隱藏罪證。拋屍前,他喝了酒壯膽,這才想到現在開車是酒駕,萬一路上出點小事故酒駕被抓,車子就會被拖走,後備箱裏的屍體要曝光。於是他拖著箱子打車,結果出租車在地鐵站附近被其他車追尾了,兩個司機發生爭執,他害怕之下,就拖著箱子逃進地鐵站。一夜沒睡加上醉酒狀態,他就糊裏糊塗去過安檢了。當時刑警找到了出租車,出租車司機證實了他的口供。而且他當時被抓時,確實已經處於醉酒狀態,包括地鐵站裏的胡言亂語也證實了這個情況。”
嚴良點點頭:“這個借口合情合理,難怪當時警察沒有往遠處想。”
趙鐵民歎氣道:“再往遠處想,也不會想到一個拋屍當眾被抓,回來後一口氣交代全部犯罪事實的人,而且各種人證物證都完全吻合,居然不是凶手,命案發生時不在杭市。”
嚴良笑著說:“這樣的案子確實從沒有遇到過,刑警隊被他騙過去也情有可原。他現在翻供後,關於為什麽他口供說他案發當晚七點去找江陽,跟監控拍到他車子七點進入小區完全吻合,口供和事實如此巧合,他怎麽解釋?”
“他的解釋就是巧合。”趙鐵民很是無奈,“他咬定當時承認殺人,是因為受到一種公安給他的無形壓力,於是胡謅犯罪事實,吻合的地方都是巧合。”
嚴良翻開卷宗和口供比對了一番,微微皺起眉:“他明明那天人在北京,與江陽隔了一千兩百公裏,可他的口供與一千兩百公裏外的這起命案存在多處巧合,這概率也太低了。你們能百分百肯定人不是他殺的嗎?”
“肯定啊,死者屍檢結果一目了然,是當晚被人用蠻力勒死的,必須要他人在現場才能勒死。可他有完完全全的不在場證明。”
“不過也肯定一點,就算江陽不是張超殺死的,張超也對整個案發過程了如指掌,要不然口供不會和證據這麽吻合,就像他就在旁邊看著別人勒死江陽的。”
趙鐵民攤開手:“我們也這麽認為,可是他翻供後,一直說口供純屬巧合,我們拿他沒辦法。”
嚴良揶揄著:“很難想象刑審隊員會對一個關在鐵窗裏的人沒辦法。我聽說隻要嫌疑人進來了,就沒有審不出的。國家暴力機關什麽時候變得這麽溫和了?”
“那怎麽辦,掐死他?”趙鐵民抱怨道,“自從翻案後,人大代表三天兩頭過來看,問警察有沒有用違法手段強製審訊,檢察院偵查監督科隔幾天就來看守所,防止翻供後警方對他進行報複。全社會本來就懷疑警方刑訊逼供,我們現在還敢拿他怎麽樣?公益律師和記者都恨不得他指控警方刑訊逼供,如果身上帶點傷,輿論就要高潮了。涉外媒體更是蠢蠢欲動,我們要對他使點手段,馬上就要上國際人權新聞。如今他吃得好睡得香,每天提審光聽他扯淡幾個小時,除了衝他拍拍桌子嚇唬幾句,一根手指都不敢動他,就差把他當菩薩供起來了。”
嚴良忍不住笑出了聲,隨後又歎息一聲:“這也挺好,文明手段來破案,放過一個壞人總比冤枉一個好人來得好。半年前省高院平反的蕭山叔侄殺人冤案,當初也是你們支隊的傑作,那對叔侄可是白白坐了十年的牢啊。”
趙鐵民肅然道:“我聲明,那件案子跟我一點關係沒有,我幾年前才調來支隊,十年前我還在總隊工作。我也從來沒搞過刑訊逼供那一套,現在我們支隊的辦案風格,講證據,非常文明。”
“這點我相信,所以我們成了好朋友。”嚴良笑了笑,又說,“好吧,我們回到案子上。既然人不是張超殺的,他卻自願認罪入獄,那麽他的動機是什麽?”
趙鐵民道:“我懷疑他是為了替真凶背黑鍋,案發後第一時間他認罪入獄,真凶自然就被警察忽略了,而他知道幾個月後能靠不在場的鐵證翻案,如此一來,他和真凶都將安全。”
嚴良搖搖頭:“這不太可能。”
“為什麽?”
“他自願入獄,他哪來的信心麵對警方的高壓審訊,一定能咬緊牙關不說錯話,不透露實情?他是律師,自然也知道即使一開始成功騙過警察,幾個月後翻案,但謊報地鐵站有炸彈是刑事罪,要判上幾年,你們還是會天天來提審他。他隻要一次交代時說漏嘴,引起懷疑,他和真凶都會栽進去。從你們調查的材料看,他家庭富裕,事業有成,和太太非常恩愛。被關進去幾年,家庭、事業,他都不要了嗎?這代價也太大了。”
趙鐵民嚴肅地說:“我懷疑凶手是他太太,他為了保護太太,所以才出此下策。”
“不可能,”嚴良果斷否定他的意見,“案發當天他突然去了北京,第二天上午回來拋屍,這顯示了,他是知道當天晚上江陽會被人殺死的,於是提前準備了不在場證據。而不是命案發生後,他才臨時想出辦法替他人頂罪。他太太一個女人,很難將江陽勒死。並且如果他真愛他太太,怎麽可能明知當晚他太太要去勒死江陽,卻不阻止呢?”
趙鐵民苦惱說:“那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麽其他動機了。”
嚴良思索片刻,說:“我想見他,和他當麵談談。”
“我們天天提審,他從沒吐過真相。”趙鐵民似乎對這個建議不抱任何期望。
嚴良笑了笑:“他這麽做既然不是為人頂罪,而是其他目的,相信他會透露一些信息,來達成他的目的。隻不過他透露的信息,並沒有被你們完全解讀出來。”
他與大多數人一樣,一開始知道張超是通過新聞,當時他也認為警察刑訊逼供導致嫌犯先認罪,後在法庭上突然翻供。可當趙鐵民再三肯定警方從未對張超刑訊逼供時,他對案子產生了興趣,當趙鐵民又轉達了高棟的兩句話後,他很快答應參與調查。
趙鐵民撓著頭:“我找過分局,當時他們副局長特別叮囑刑警隊要對他的口供嚴加核實,可核實的結果沒看出問題。江陽被害當晚七點,小區門口監控拍到張超車子開進來,可監控分辨率低,又是夜晚天黑,看不清人臉,翻供後張超才說那車子借給江陽了,所以車裏的人不是他,是江陽。他都承認殺人了,進入時間七點多和監控裏的車子時間也對上了,刑警隊當時怎麽可能想到車裏人不是他,哪能想到當時他人在異地,哪會去調出行住宿記錄?”
“他為什麽要坐地鐵去拋屍呢?地鐵要過安檢,拿著屍體過安檢嘛……”嚴良笑起來。
趙鐵民無奈道:“他當時理由很充分,說殺人後一夜惶恐沒睡,第二天決定拋屍來隱藏罪證。拋屍前,他喝了酒壯膽,這才想到現在開車是酒駕,萬一路上出點小事故酒駕被抓,車子就會被拖走,後備箱裏的屍體要曝光。於是他拖著箱子打車,結果出租車在地鐵站附近被其他車追尾了,兩個司機發生爭執,他害怕之下,就拖著箱子逃進地鐵站。一夜沒睡加上醉酒狀態,他就糊裏糊塗去過安檢了。當時刑警找到了出租車,出租車司機證實了他的口供。而且他當時被抓時,確實已經處於醉酒狀態,包括地鐵站裏的胡言亂語也證實了這個情況。”
嚴良點點頭:“這個借口合情合理,難怪當時警察沒有往遠處想。”
趙鐵民歎氣道:“再往遠處想,也不會想到一個拋屍當眾被抓,回來後一口氣交代全部犯罪事實的人,而且各種人證物證都完全吻合,居然不是凶手,命案發生時不在杭市。”
嚴良笑著說:“這樣的案子確實從沒有遇到過,刑警隊被他騙過去也情有可原。他現在翻供後,關於為什麽他口供說他案發當晚七點去找江陽,跟監控拍到他車子七點進入小區完全吻合,口供和事實如此巧合,他怎麽解釋?”
“他的解釋就是巧合。”趙鐵民很是無奈,“他咬定當時承認殺人,是因為受到一種公安給他的無形壓力,於是胡謅犯罪事實,吻合的地方都是巧合。”
嚴良翻開卷宗和口供比對了一番,微微皺起眉:“他明明那天人在北京,與江陽隔了一千兩百公裏,可他的口供與一千兩百公裏外的這起命案存在多處巧合,這概率也太低了。你們能百分百肯定人不是他殺的嗎?”
“肯定啊,死者屍檢結果一目了然,是當晚被人用蠻力勒死的,必須要他人在現場才能勒死。可他有完完全全的不在場證明。”
“不過也肯定一點,就算江陽不是張超殺死的,張超也對整個案發過程了如指掌,要不然口供不會和證據這麽吻合,就像他就在旁邊看著別人勒死江陽的。”
趙鐵民攤開手:“我們也這麽認為,可是他翻供後,一直說口供純屬巧合,我們拿他沒辦法。”
嚴良揶揄著:“很難想象刑審隊員會對一個關在鐵窗裏的人沒辦法。我聽說隻要嫌疑人進來了,就沒有審不出的。國家暴力機關什麽時候變得這麽溫和了?”
“那怎麽辦,掐死他?”趙鐵民抱怨道,“自從翻案後,人大代表三天兩頭過來看,問警察有沒有用違法手段強製審訊,檢察院偵查監督科隔幾天就來看守所,防止翻供後警方對他進行報複。全社會本來就懷疑警方刑訊逼供,我們現在還敢拿他怎麽樣?公益律師和記者都恨不得他指控警方刑訊逼供,如果身上帶點傷,輿論就要高潮了。涉外媒體更是蠢蠢欲動,我們要對他使點手段,馬上就要上國際人權新聞。如今他吃得好睡得香,每天提審光聽他扯淡幾個小時,除了衝他拍拍桌子嚇唬幾句,一根手指都不敢動他,就差把他當菩薩供起來了。”
嚴良忍不住笑出了聲,隨後又歎息一聲:“這也挺好,文明手段來破案,放過一個壞人總比冤枉一個好人來得好。半年前省高院平反的蕭山叔侄殺人冤案,當初也是你們支隊的傑作,那對叔侄可是白白坐了十年的牢啊。”
趙鐵民肅然道:“我聲明,那件案子跟我一點關係沒有,我幾年前才調來支隊,十年前我還在總隊工作。我也從來沒搞過刑訊逼供那一套,現在我們支隊的辦案風格,講證據,非常文明。”
“這點我相信,所以我們成了好朋友。”嚴良笑了笑,又說,“好吧,我們回到案子上。既然人不是張超殺的,他卻自願認罪入獄,那麽他的動機是什麽?”
趙鐵民道:“我懷疑他是為了替真凶背黑鍋,案發後第一時間他認罪入獄,真凶自然就被警察忽略了,而他知道幾個月後能靠不在場的鐵證翻案,如此一來,他和真凶都將安全。”
嚴良搖搖頭:“這不太可能。”
“為什麽?”
“他自願入獄,他哪來的信心麵對警方的高壓審訊,一定能咬緊牙關不說錯話,不透露實情?他是律師,自然也知道即使一開始成功騙過警察,幾個月後翻案,但謊報地鐵站有炸彈是刑事罪,要判上幾年,你們還是會天天來提審他。他隻要一次交代時說漏嘴,引起懷疑,他和真凶都會栽進去。從你們調查的材料看,他家庭富裕,事業有成,和太太非常恩愛。被關進去幾年,家庭、事業,他都不要了嗎?這代價也太大了。”
趙鐵民嚴肅地說:“我懷疑凶手是他太太,他為了保護太太,所以才出此下策。”
“不可能,”嚴良果斷否定他的意見,“案發當天他突然去了北京,第二天上午回來拋屍,這顯示了,他是知道當天晚上江陽會被人殺死的,於是提前準備了不在場證據。而不是命案發生後,他才臨時想出辦法替他人頂罪。他太太一個女人,很難將江陽勒死。並且如果他真愛他太太,怎麽可能明知當晚他太太要去勒死江陽,卻不阻止呢?”
趙鐵民苦惱說:“那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麽其他動機了。”
嚴良思索片刻,說:“我想見他,和他當麵談談。”
“我們天天提審,他從沒吐過真相。”趙鐵民似乎對這個建議不抱任何期望。
嚴良笑了笑:“他這麽做既然不是為人頂罪,而是其他目的,相信他會透露一些信息,來達成他的目的。隻不過他透露的信息,並沒有被你們完全解讀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