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親在一起時裴景臣的襯衫被扯開,胸膛露入眼前。
裴景臣身材很好,一看就是工作期間還不忘抽出時間健身的人。
健康而又有力量的膚色,領口敞開時鎖骨尤為好看。
抱著江綰綰的裴景臣忽然低聲悶哼。
江綰綰在他的碎骨處咬了一口,留下幾顆清晰的牙印,滲出血絲來。
即使那麽疼,裴景臣都神色未變的緊摟著妻子。
寬敞的臥室內,柔和的燈光照映著牆壁上的兩道交織的人影。
破敗的城中村出租屋,高大健壯的男人正坐在沙發上用手機打電話。
打了十幾個,就在他沒有耐心的扯起掛在牆上的衣服準備外出尋找時,電話終於撥通了。
本來緊蹙的眉眼微鬆,他剛要開口問在哪,就聽到對麵是道陌生的女聲。
“是程旭先生嗎?這裏是d區警察局分局,有位小姐失憶了,需要您來一趟認領回去。”
等程旭急匆匆的打車到達警察局時,就見“江綰綰”穿著休閑服坐在椅子上,對麵則是女警員似乎是在安撫。
隻是一眼,程旭就察覺到了“江綰綰”的不對,大步走上前。
“怎麽回事。”
女警員微微警惕瞅著這個五官深邃的高大男人問:“你是……。”
程旭抿著嘴道:“男朋友。”
聽到是“江綰綰”的女朋友,女警員才解釋道:“這位小姐是酒店人員送來的,現在隻記得自己叫做江宛,其他都不記得了。”
“江宛?”
程旭緊皺著眉,她什麽時候改名字了。
想到“江綰綰”是被農村父母收養的,隻以為這是她的小名。
“身體沒受傷吧?”程旭蹲下,深邃的麵容表情微緩,對著坐在椅子上不知聲的江宛問。
可惜坐在江宛似乎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沒有理他。
程旭眉毛緊緊蹙起,麵容顯得很凶。
“除了記憶缺失外,江宛的身體很健康。”
以為程旭是不耐煩,女警員連忙解釋,還伸手攔在他麵麵前,似乎害怕程旭動手。
“那她為什麽不說話,是不是還有其他看不見的內傷,我要帶她去醫院檢查一下。”
程旭語氣擔憂的伸手想把江宛抱起來。
女警員這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反應過來是自己誤會程旭了。
主要是他長得高大五官深邃,再加上蹙眉,會顯得很凶,甚至會讓人懷疑他的職業。
“你是我男朋友嗎?我什麽都不記得了。”
江宛似乎終於有了反應,她抬起頭露出那張秀麗的麵容,氣質平和,眼中還帶著迷茫與膽怯。
本來打算伸手抱她的程旭手臂卻頓在虛空中,“江綰綰。”
可惜江宛隻是迷茫的望著他的俊臉,似乎對這個名字沒有半點熟悉的反應。
程旭見狀表情冷淡了下來,沒有了之前的擔憂與著急。
她根本不是江綰綰。
可看著江宛手中拿著的手機,程旭眉頭皺的更深,可手機確實是他用兩個月工資給江綰綰買的那個。
可是一個人失憶,會麵容發生變化,聲音發生變化嗎,總不能連眼睛都會變吧。
麵前人的麵容雖然與江綰綰長得相似,可是在程旭眼中她們有很多不同。
他的綰綰可比麵前的女人長的美多了。
簡直是在拿銀磚來和玉石相比,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雖然確定眼前的人不是江綰綰 可是程旭還是把江宛領回了出租屋。
他了解江綰綰,她從來不會把自己置身於危險當中。
無視坐在沙發上的女人,程旭打開他那個二手的破筆記本電腦,開始準備找人幫忙打聽。
卻在看見筆記本電腦上跳出的廣告時,動作頓住。
娛樂新聞裏:千億總裁裴景臣婚禮……。
其中還有裴景臣與妻子婚禮現場的照片。
程旭側頭看了眼正蝸在沙發上時不時偷看向自己的江宛。
明知道這麽遠江宛不可能看見,程旭還是伸手直接將筆記本電腦扣上。
等反應自己做了什麽後,程旭扶著額不敢看向江宛。
他明明應該現在就把人送回去,而把江綰綰帶回來。
因為程旭隻是一眼就看見了婚禮現場那個與裴景臣站在一起的人是江綰綰。
而兩人的婚紗照上的圖片卻是被他帶回來的江宛。
不用多想,程旭就已經大致猜出來。
江宛不知道因為什麽事而失憶了,江綰綰正巧就碰到,頂替了她的身份。
看了眼時間,淩晨1點。
程旭不知道自己該怎麽做,想必現在江綰綰已經和裴景臣回家了,又或者去度蜜月去了。
視線觸及在破爛缺口的桌角,以及狹小破敗的出租屋,坐在坐在前甚至能聽見鄰居以及樓上的腳步聲。
程旭露出一個了然的苦笑,也是……。
這樣的環境向來嬌氣的她又豈會願意繼續下去。
是他沒用,不能給江綰綰創造更好的生活。
所以她才會離開。
可是連程旭都察覺到江綰綰與江宛的區別,裴景臣不可能察覺不到,到時候她又該怎麽辦……。
也許是因為有點愧疚,程旭對江宛的態度雖然依舊淡淡的,將房間裏江綰綰與自己的東西拿走 整理出來給江宛住。
他則是鋪了個毯子住在江綰綰的化妝間裏。
在a市寸土寸金,房子並不便宜,更何況他租的是在交通便利的地區,雖然是在老城區但依價格已經不便宜。
更何況當時江綰綰想要個化妝間,所以租的是兩室一廳的房子。
每個月的工資一半是交房租,往家裏打2000,剩下的根本攢不下裏,勉強能夠吃飯。
程旭總是覺得委屈了江綰綰,所以盡力去滿足她。
可是……,他能力不足,連江綰綰喜歡吃的水果都不能經常買。
所以江綰綰想換個活法,他不意外,也沒有絲毫怨念。
隻是擔憂事情暴露後他該怎麽做才能保全她。
或者現在他應該怎麽樣替她隱瞞。
程旭忽然心裏生出要不然直接帶著江宛回老家得了。
可是又覺得那樣做事情暴露後影響更大。
思來想去直到已經天亮,程旭才做好決定,先帶江宛回老家躲兩個月。
裴景臣身材很好,一看就是工作期間還不忘抽出時間健身的人。
健康而又有力量的膚色,領口敞開時鎖骨尤為好看。
抱著江綰綰的裴景臣忽然低聲悶哼。
江綰綰在他的碎骨處咬了一口,留下幾顆清晰的牙印,滲出血絲來。
即使那麽疼,裴景臣都神色未變的緊摟著妻子。
寬敞的臥室內,柔和的燈光照映著牆壁上的兩道交織的人影。
破敗的城中村出租屋,高大健壯的男人正坐在沙發上用手機打電話。
打了十幾個,就在他沒有耐心的扯起掛在牆上的衣服準備外出尋找時,電話終於撥通了。
本來緊蹙的眉眼微鬆,他剛要開口問在哪,就聽到對麵是道陌生的女聲。
“是程旭先生嗎?這裏是d區警察局分局,有位小姐失憶了,需要您來一趟認領回去。”
等程旭急匆匆的打車到達警察局時,就見“江綰綰”穿著休閑服坐在椅子上,對麵則是女警員似乎是在安撫。
隻是一眼,程旭就察覺到了“江綰綰”的不對,大步走上前。
“怎麽回事。”
女警員微微警惕瞅著這個五官深邃的高大男人問:“你是……。”
程旭抿著嘴道:“男朋友。”
聽到是“江綰綰”的女朋友,女警員才解釋道:“這位小姐是酒店人員送來的,現在隻記得自己叫做江宛,其他都不記得了。”
“江宛?”
程旭緊皺著眉,她什麽時候改名字了。
想到“江綰綰”是被農村父母收養的,隻以為這是她的小名。
“身體沒受傷吧?”程旭蹲下,深邃的麵容表情微緩,對著坐在椅子上不知聲的江宛問。
可惜坐在江宛似乎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沒有理他。
程旭眉毛緊緊蹙起,麵容顯得很凶。
“除了記憶缺失外,江宛的身體很健康。”
以為程旭是不耐煩,女警員連忙解釋,還伸手攔在他麵麵前,似乎害怕程旭動手。
“那她為什麽不說話,是不是還有其他看不見的內傷,我要帶她去醫院檢查一下。”
程旭語氣擔憂的伸手想把江宛抱起來。
女警員這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反應過來是自己誤會程旭了。
主要是他長得高大五官深邃,再加上蹙眉,會顯得很凶,甚至會讓人懷疑他的職業。
“你是我男朋友嗎?我什麽都不記得了。”
江宛似乎終於有了反應,她抬起頭露出那張秀麗的麵容,氣質平和,眼中還帶著迷茫與膽怯。
本來打算伸手抱她的程旭手臂卻頓在虛空中,“江綰綰。”
可惜江宛隻是迷茫的望著他的俊臉,似乎對這個名字沒有半點熟悉的反應。
程旭見狀表情冷淡了下來,沒有了之前的擔憂與著急。
她根本不是江綰綰。
可看著江宛手中拿著的手機,程旭眉頭皺的更深,可手機確實是他用兩個月工資給江綰綰買的那個。
可是一個人失憶,會麵容發生變化,聲音發生變化嗎,總不能連眼睛都會變吧。
麵前人的麵容雖然與江綰綰長得相似,可是在程旭眼中她們有很多不同。
他的綰綰可比麵前的女人長的美多了。
簡直是在拿銀磚來和玉石相比,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雖然確定眼前的人不是江綰綰 可是程旭還是把江宛領回了出租屋。
他了解江綰綰,她從來不會把自己置身於危險當中。
無視坐在沙發上的女人,程旭打開他那個二手的破筆記本電腦,開始準備找人幫忙打聽。
卻在看見筆記本電腦上跳出的廣告時,動作頓住。
娛樂新聞裏:千億總裁裴景臣婚禮……。
其中還有裴景臣與妻子婚禮現場的照片。
程旭側頭看了眼正蝸在沙發上時不時偷看向自己的江宛。
明知道這麽遠江宛不可能看見,程旭還是伸手直接將筆記本電腦扣上。
等反應自己做了什麽後,程旭扶著額不敢看向江宛。
他明明應該現在就把人送回去,而把江綰綰帶回來。
因為程旭隻是一眼就看見了婚禮現場那個與裴景臣站在一起的人是江綰綰。
而兩人的婚紗照上的圖片卻是被他帶回來的江宛。
不用多想,程旭就已經大致猜出來。
江宛不知道因為什麽事而失憶了,江綰綰正巧就碰到,頂替了她的身份。
看了眼時間,淩晨1點。
程旭不知道自己該怎麽做,想必現在江綰綰已經和裴景臣回家了,又或者去度蜜月去了。
視線觸及在破爛缺口的桌角,以及狹小破敗的出租屋,坐在坐在前甚至能聽見鄰居以及樓上的腳步聲。
程旭露出一個了然的苦笑,也是……。
這樣的環境向來嬌氣的她又豈會願意繼續下去。
是他沒用,不能給江綰綰創造更好的生活。
所以她才會離開。
可是連程旭都察覺到江綰綰與江宛的區別,裴景臣不可能察覺不到,到時候她又該怎麽辦……。
也許是因為有點愧疚,程旭對江宛的態度雖然依舊淡淡的,將房間裏江綰綰與自己的東西拿走 整理出來給江宛住。
他則是鋪了個毯子住在江綰綰的化妝間裏。
在a市寸土寸金,房子並不便宜,更何況他租的是在交通便利的地區,雖然是在老城區但依價格已經不便宜。
更何況當時江綰綰想要個化妝間,所以租的是兩室一廳的房子。
每個月的工資一半是交房租,往家裏打2000,剩下的根本攢不下裏,勉強能夠吃飯。
程旭總是覺得委屈了江綰綰,所以盡力去滿足她。
可是……,他能力不足,連江綰綰喜歡吃的水果都不能經常買。
所以江綰綰想換個活法,他不意外,也沒有絲毫怨念。
隻是擔憂事情暴露後他該怎麽做才能保全她。
或者現在他應該怎麽樣替她隱瞞。
程旭忽然心裏生出要不然直接帶著江宛回老家得了。
可是又覺得那樣做事情暴露後影響更大。
思來想去直到已經天亮,程旭才做好決定,先帶江宛回老家躲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