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哈利波特番外
綜影視:卷王帶係統上大分 作者:白貓胖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對於羅恩這種情況,柏莎隻有一個評價:賤人就是矯情。
娃餓死了你知道來奶了,車撞樹上你知道拐了,人對你感情沒了,你知道珍惜了。
羅恩這跟追妻火葬場有什麽區別呢?
哦,區別是追妻火葬場好多都追回來了,而赫敏對他是一丁點感覺都沒了。
和羅恩比,克魯姆做的實在太到位了。
克魯姆不僅情緒穩定,愛赫敏愛到一切以赫敏為先,還有自己一份耀眼的事業。
這每一條,都不是羅恩能做到的。
和克魯姆在一起後,赫敏的每一天都非常開心。
哪裏還管羅恩談不談戀愛?
別說羅恩故作深情的深夜emo,單單羅恩左談一個,右談一個這種行為,就足夠令赫敏鄙夷了。
而因為赫敏和羅恩沒有在一起,導致金妮對她也不複以前那麽親昵了。
畢竟不管怎麽說,羅恩都是金妮的哥哥。
赫敏和金妮的交情,因為缺少了很多大冒險,所以感情算不上多麽深厚。
比起赫敏這個外人,金妮當然更偏向自家哥哥了。
不過好在哈利是個明事理的人,並沒有印象金妮和羅恩遠離赫敏。
隻是偶爾惆悵,當年的三人組已經不複存在了。
哈利希望羅恩和赫敏能夠和好如初,但他也心裏清楚,這不可能。
隻能說,有些人注定要漸行漸遠的。
羅恩跟隨著哥哥們的步伐,去了笑話商店工作。
笑話商店隨著魔法界和麻瓜界的融合,韋斯萊兄弟們趁著這陣東風,抓住了機遇。
在柏莎家麻瓜界的人脈幫助下,迅速擴展了事業。
沒幾年,笑話商店就遍布了英國各地。
一躍成為了大玩具商。
因此,羅恩也加入了笑話商店,給兩個哥哥打下手,經濟上倒是富裕起來。
韋斯萊一家總算是擺脫了貧困。
因著當初那場大戰,柏莎第一時間把狼人給炸死了。所以比爾沒有毀容,也沒有被狼人咬到。
芙蓉和他感情沒變,依舊你依我儂,愛的死去活來。
但婆媳關係卻沒有那麽融洽了。
原著裏芙蓉能夠和韋斯萊夫人相處融洽,完全是因為韋斯萊夫人看到芙蓉麵對被毀容,被狼人咬傷的比爾,仍舊沒有動搖要嫁給比爾的決心,才認可芙蓉。
可因為少了這一道磨難,韋斯萊夫人始終不喜歡芙蓉。
當然了,芙蓉也壓根不care。
她隻需要和比爾相愛就足夠了。
至於比爾,比爾雖然覺得偶爾棘手,但也沒有太過擔心。
因為他們結婚後,並沒有和韋斯萊一家住在一起。
不住在一起,就能少去很多麻煩。
而且比爾和芙蓉的工作緣故,不可能每天都待在一個地方。
和韋斯萊一家見麵的時間大大減少。
韋斯萊夫人就算想抱怨也沒用。
因為金妮和哈利結婚後就搬走了,韋斯萊夫人除了對金妮抱怨,對其他人抱怨也沒用。
因為除了金妮,其他人都覺得芙蓉挺好的,即便性子嬌縱傲氣一些也正常。
畢竟男人嘛,對於這些總是不敏感的。
而金妮在畢業後,就成了職業魁地奇球員。
總之,風風火火的,倒也符合她的性子。
除了韋斯萊一家,還有帕德瑪,帕德瑪跟隨著柏莎,進入了魔法部工作。
柏莎的小姐妹都在魔法部工作,形成了一股力量,讓人不能小視。
值得一提的是,德拉科也進入了魔法部。
有鄧布利多和柏莎為他證明,他為了扳倒伏地魔,在其中做臥底,作出了至關重要的貢獻。
馬爾福一家的名聲瞬間被扭轉了過來。
直接洗白了,從食死徒變成了偉大的潛伏者。
德拉科進入魔法部自然輕而易舉。
他能力不差,但性格卻始終不大好。
再加上出身和思想觀念的緣故,在魔法部和赫敏經常吵吵鬧鬧。
不過好在比較聽柏莎的話。
柏莎也就懶得管這兩人之間的官司了。
吵就吵唄,大不了打起來。
反正隻要不出事就行。
而柏莎和塞德裏克成婚後不久,就生下了一兒一女。
倒是剛剛好。
兩個孩子的魔法天賦都不低。
不過,這兩個娃娃的性格倒是和柏莎以及塞德裏克正好顛倒。
兒子繼承了柏莎愛學習的勁頭,從小就喜歡鑽研魔法。
女兒則不知道為什麽,天生對金錢更感興趣。
稍微長大一點點,就展露了自身對做生意,理財的天賦。
讓柏莎的父母直呼這是繼承了自家優秀傳統了!
於是小女兒才兩三歲,就被柏莎的父母帶在身邊培養,打算培養出下個商業天才。
小兒子呢,則在一次跟隨柏莎去拜訪麥格教授時,被麥格教授一眼相中,非要把他收為學生。
結果引來了弗利維教授,弗利維教授一聽。直接跳了起來。
連連反對。
這明明是他的學生的孩子,當然該交到他手上學習才對!
麥格教授卻毫不客氣的打臉:“你學生?柏莎的老師明明是鄧布利多!你是她的院長,不是老師!如果僅僅這樣都算是你的學生,那怕是整個英國的巫師們,有四分之一都是你的學生了。”
弗利維啞口無言,但壓根不想讓步。
“不管怎樣,柏莎都是從我的學院畢業的,她的孩子就該交給我……”
麥格教授卻不講理道:“我是校長,我說了算!”
弗利維教授:……
不是,哪有這麽不講理的?!
講理講不過麥格教授的弗利維教授,隻能去找柏莎評理。
柏莎:……
她也頭疼啊!
最終隻能忽悠著弗利維教授,讓他也一同教自家兒子得了。
至此,才算是平息了爭端。
柏莎和塞德裏克,一個為了兩界發展融合做努力,一個在商業上大顯身手。
兩人強強聯合,將家族勢力擴大到了一定程度。
總之,柏莎可以說,她這一世除了畢業前,其他都過得順風順水,每天都開開心心的。
盡管巫師的年齡很長,但沒有魔法石的情況下,想像尼可勒梅那樣高壽,幾乎是不可能的。
柏莎也不例外。
她活了兩百多年才壽終正寢。
娃餓死了你知道來奶了,車撞樹上你知道拐了,人對你感情沒了,你知道珍惜了。
羅恩這跟追妻火葬場有什麽區別呢?
哦,區別是追妻火葬場好多都追回來了,而赫敏對他是一丁點感覺都沒了。
和羅恩比,克魯姆做的實在太到位了。
克魯姆不僅情緒穩定,愛赫敏愛到一切以赫敏為先,還有自己一份耀眼的事業。
這每一條,都不是羅恩能做到的。
和克魯姆在一起後,赫敏的每一天都非常開心。
哪裏還管羅恩談不談戀愛?
別說羅恩故作深情的深夜emo,單單羅恩左談一個,右談一個這種行為,就足夠令赫敏鄙夷了。
而因為赫敏和羅恩沒有在一起,導致金妮對她也不複以前那麽親昵了。
畢竟不管怎麽說,羅恩都是金妮的哥哥。
赫敏和金妮的交情,因為缺少了很多大冒險,所以感情算不上多麽深厚。
比起赫敏這個外人,金妮當然更偏向自家哥哥了。
不過好在哈利是個明事理的人,並沒有印象金妮和羅恩遠離赫敏。
隻是偶爾惆悵,當年的三人組已經不複存在了。
哈利希望羅恩和赫敏能夠和好如初,但他也心裏清楚,這不可能。
隻能說,有些人注定要漸行漸遠的。
羅恩跟隨著哥哥們的步伐,去了笑話商店工作。
笑話商店隨著魔法界和麻瓜界的融合,韋斯萊兄弟們趁著這陣東風,抓住了機遇。
在柏莎家麻瓜界的人脈幫助下,迅速擴展了事業。
沒幾年,笑話商店就遍布了英國各地。
一躍成為了大玩具商。
因此,羅恩也加入了笑話商店,給兩個哥哥打下手,經濟上倒是富裕起來。
韋斯萊一家總算是擺脫了貧困。
因著當初那場大戰,柏莎第一時間把狼人給炸死了。所以比爾沒有毀容,也沒有被狼人咬到。
芙蓉和他感情沒變,依舊你依我儂,愛的死去活來。
但婆媳關係卻沒有那麽融洽了。
原著裏芙蓉能夠和韋斯萊夫人相處融洽,完全是因為韋斯萊夫人看到芙蓉麵對被毀容,被狼人咬傷的比爾,仍舊沒有動搖要嫁給比爾的決心,才認可芙蓉。
可因為少了這一道磨難,韋斯萊夫人始終不喜歡芙蓉。
當然了,芙蓉也壓根不care。
她隻需要和比爾相愛就足夠了。
至於比爾,比爾雖然覺得偶爾棘手,但也沒有太過擔心。
因為他們結婚後,並沒有和韋斯萊一家住在一起。
不住在一起,就能少去很多麻煩。
而且比爾和芙蓉的工作緣故,不可能每天都待在一個地方。
和韋斯萊一家見麵的時間大大減少。
韋斯萊夫人就算想抱怨也沒用。
因為金妮和哈利結婚後就搬走了,韋斯萊夫人除了對金妮抱怨,對其他人抱怨也沒用。
因為除了金妮,其他人都覺得芙蓉挺好的,即便性子嬌縱傲氣一些也正常。
畢竟男人嘛,對於這些總是不敏感的。
而金妮在畢業後,就成了職業魁地奇球員。
總之,風風火火的,倒也符合她的性子。
除了韋斯萊一家,還有帕德瑪,帕德瑪跟隨著柏莎,進入了魔法部工作。
柏莎的小姐妹都在魔法部工作,形成了一股力量,讓人不能小視。
值得一提的是,德拉科也進入了魔法部。
有鄧布利多和柏莎為他證明,他為了扳倒伏地魔,在其中做臥底,作出了至關重要的貢獻。
馬爾福一家的名聲瞬間被扭轉了過來。
直接洗白了,從食死徒變成了偉大的潛伏者。
德拉科進入魔法部自然輕而易舉。
他能力不差,但性格卻始終不大好。
再加上出身和思想觀念的緣故,在魔法部和赫敏經常吵吵鬧鬧。
不過好在比較聽柏莎的話。
柏莎也就懶得管這兩人之間的官司了。
吵就吵唄,大不了打起來。
反正隻要不出事就行。
而柏莎和塞德裏克成婚後不久,就生下了一兒一女。
倒是剛剛好。
兩個孩子的魔法天賦都不低。
不過,這兩個娃娃的性格倒是和柏莎以及塞德裏克正好顛倒。
兒子繼承了柏莎愛學習的勁頭,從小就喜歡鑽研魔法。
女兒則不知道為什麽,天生對金錢更感興趣。
稍微長大一點點,就展露了自身對做生意,理財的天賦。
讓柏莎的父母直呼這是繼承了自家優秀傳統了!
於是小女兒才兩三歲,就被柏莎的父母帶在身邊培養,打算培養出下個商業天才。
小兒子呢,則在一次跟隨柏莎去拜訪麥格教授時,被麥格教授一眼相中,非要把他收為學生。
結果引來了弗利維教授,弗利維教授一聽。直接跳了起來。
連連反對。
這明明是他的學生的孩子,當然該交到他手上學習才對!
麥格教授卻毫不客氣的打臉:“你學生?柏莎的老師明明是鄧布利多!你是她的院長,不是老師!如果僅僅這樣都算是你的學生,那怕是整個英國的巫師們,有四分之一都是你的學生了。”
弗利維啞口無言,但壓根不想讓步。
“不管怎樣,柏莎都是從我的學院畢業的,她的孩子就該交給我……”
麥格教授卻不講理道:“我是校長,我說了算!”
弗利維教授:……
不是,哪有這麽不講理的?!
講理講不過麥格教授的弗利維教授,隻能去找柏莎評理。
柏莎:……
她也頭疼啊!
最終隻能忽悠著弗利維教授,讓他也一同教自家兒子得了。
至此,才算是平息了爭端。
柏莎和塞德裏克,一個為了兩界發展融合做努力,一個在商業上大顯身手。
兩人強強聯合,將家族勢力擴大到了一定程度。
總之,柏莎可以說,她這一世除了畢業前,其他都過得順風順水,每天都開開心心的。
盡管巫師的年齡很長,但沒有魔法石的情況下,想像尼可勒梅那樣高壽,幾乎是不可能的。
柏莎也不例外。
她活了兩百多年才壽終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