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知道朗蒂-伯頓的父親是誰,也許這世界上壓根兒就沒人知道,她的母親和弟弟又都在獄中。鑒於上述情況,我們做出一個巧妙的決定,繞過伯頓一家,為他們請一個財產管理人,讓他充當我們的當事人。星期一早晨我在芝加哥時,莫迪凱去了特區家庭法院,請求法官指派一個臨時受托人,充當朗蒂-伯頓和她孩子的遺產監護人。這是私下裏的一種例行公事。那位法官與莫迪凱相熟。申請很快被批準了,這樣我們有了新的當事人,她的名字叫威爾馬-費倫,是一位社會工作者,莫迪凱與她相識,她在訴訟中所起作用有限,如果我們索賠成功,她隻能分得一小部分。
從經濟角度看,科恩信托行管理不善,但對一個非贏利性的律師事務所來說它卻有著巨大的約束力。倫納德-科恩當過律師,明顯對細節有著強烈的興趣,我們事務所對非法造成的人身傷害或死亡科以人身意外罰款也不算逾規,雖然這種做法為信托行所不喜。罰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賠款的百分之二十,而標準的收費額是三分之一。按慣例刑事案的律師要收取百分之四十。
在百分之二十的罰款中,律師事務所可以保留一半,剩下的百分之十歸信托行所有,十四年來,莫迫凱曾接過兩件這樣的案子。第一件因為陪審團的原因而輸了官司;第二件是替一個被公交車撞了的無家可歸的女子打官司,以獲得十萬美元的賠償而告終。他為事務所淨賺一萬美元,用這筆錢添置了電話和電腦。
法官勉強同意了百分之二十的合同,我們準備起訴。
籃球賽於七點三十五分開始——喬治頓對敘拉庫斯,莫迪凱好不容易才搞到兩張票,我所乘的航班六點二十到達國家機場,三十分鍾後我與莫迪凱在蘭多佛的國家機場東出口處見了麵,我們身邊有將近兩萬名球迷。他遞給我一張票,又從大衣口袋裏掏出一封厚厚的未拆的掛號信,收信人是我,發信人是華盛頓律師協會。
“今天到的,”他說,清楚地知道信的內容,“我在座位上等你。”他消失在一群學生中。
我撕開信封,在外麵找了一個光線足的地方看信。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那幫朋友正使出渾身解數來對付我。
這是上訴法院發出的一封正式指控信,譴責了我的不道德行為。指控的內容占了三頁,其實一段完全夠了,我偷走一份文件;我違反了保密法;我道德敗壞;因此必須(一)永遠取消我的律師資格,或(二)中止律師資格若幹年,或(三)予以公開懲戒,因為失竊的文件尚未追回,事情很緊急,所以調查和一切手續應從速辦理。
信封中還有一些通知、表格等其它文件,我看都沒看。這令我震驚,我背靠著牆穩定一下情緒,整理一下思路。是的,我早料到他們會有這一手,如果認為公司不會通過所有的渠道來索回文件,那也太不切實際了。但我以為我的被捕會稍稍平息一下他們的怒氣。
現在看來錯了,他們要的是血。這是一家典型的大公司,手段強硬,要將對於趕盡殺絕,這一點我再了解不過了。他們不知道明天上午九點我將親手將他們送上法庭,控告他們非法造成了伯頓一家的死亡,並索賠一千萬美元。
據我估計,他們再沒有什麽招數來對付我了,不會再有拘捕令,不會再有掛號信,所有的東西都擺到桌麵上來了,所有的道兒都劃下了,手中拿著信,我心中竟然有一絲如釋重負的感覺。
同時我心中也有一絲恐懼。十年前我就入了法學院,從沒認真考慮過別的行當。如果被吊銷了執照該怎麽辦呢?
可是索菲亞不是也和我一樣,沒有律師執照嗎?
莫迪凱在看台的入口處接我,我講了控告信的大致內容,他安慰了我幾句。
比賽確實精彩激烈,然而我們的首要目的不是看球。傑夫-麥凱爾在洛克-克裏克保安公司隻是業餘兼職,他也擔任球場的保安工作。索菲亞白天已把他的情況摸清楚。我們猜想他肯定在那一百名穿製服的保安之中。保安們正四處巡邏,免費觀看比賽,他們的視線在女大學生身上溜來溜去。
我們對他是老是少、是白是黑、是胖是瘦一無所知,所幸的是保安在左上口袋別有胸牌。我們在座位之間的通道上以及各個入口處來回搜尋。半場休息前,莫迪凱終於發現了他,他在第四入口處無意中撞見了一個搔首弄姿的女檢票員,而那個地方我已檢查了兩遍。
麥凱爾身軀龐大,白皮膚,長相平平,年齡與我相仿,他的脖子和胳膊都很粗,胸膛厚實飽滿,我和莫迪凱商量了幾句,決定還是由我出麵較好。
我用兩根指頭夾住名片,不慌不忙走向他,自報家門。“麥凱爾先生,我是邁克爾-布羅克,律師。”
他不解地望了我一眼,默默地接過名片。我打擾了他和那位檢票員的調情。
“我可以問你幾個問題嗎?”我用審訊殺人犯的口吻問道。
“你可以問,我可以不回答。”他向那個檢票員眨眨眼睛。
“你有沒有為本市一家大的法律公司——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幹過保安工作?”
“有可能。”
“有沒有幫他們疏散過住戶?”
這句話擊中了要害,他的臉色立即變了,一切都明白了。“我不這樣認為。”他說著扭開了頭。
“你肯定嗎?”
“不,答案是不。”
“你沒有在二月四號幫他們驅趕一座倉庫中的住戶?”
他搖搖頭,咬緊牙關,閉起眼睛。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已警告過他,或者多半威脅過他的雇主。
至少麥凱爾被嚇得麵無人色。那位檢票員正全神貫注於她的指甲。他們把我趕開。
“遲早你必須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他下巴的肌肉抽搐著,但仍一言不發。我不準備逼他太甚,他言辭不善,盛怒之下會飽我以老拳,把我這個無足輕重的貧民律師放倒。兩個星期以來,我受的傷也夠多的了。
下半場比賽我隻看了十分鍾。離開時背上一陣痙攣,那是車禍留下的後遺症。
又為露比選擇了一家地處貝塞斯達市北郊的新的汽車旅館,仍然是每晚四十美元。三個晚上過後我再也負擔不起這種獨居療法的費用了。梅甘認為讓露比回家的時候到了。如果她決意戒毒,她必須過了街頭這道難關。
星期二早晨七點半,我來到旅館的二樓敲她的門。梅甘告訴我露比住220房問。沒人應門。我又敲了幾次,試著擰了一下門把手,門鎖著,我來到前台,讓服務員打電話到220房間,還是沒人。沒有人結賬離開,也沒聽說有異常事件發生。
我召來一位經理助理相間,並使她相信情況確實緊急。她叫來一名保安,於是我們三個人上樓查看,一路上我向她解釋我們正幫露比戒毒,因此房間不是以露比的名字登記的。她得知我們把她的旅館作為戒毒場所頗為不悅。
房間裏空空如也,床上紋絲未動,顯然夜裏沒人住,一應物品均未挪位,也無一件她的物品留下。
我謝過他們後離去,這家旅館距我們辦公室至少十英裏,我打電話提醒梅甘,然後驅車在擁擠的車流中奮力向城裏趕。八點一刻時路遇紅燈,我打電話到辦公室,問索非亞有沒有見過露比,她說沒有。
訴訟條款簡短而有力,作為朗蒂-伯頓和她的孩子的遺產監護人,威爾馬-費倫將起訴河橡、德雷克和斯威尼、tag三家公司,狀告他們蓄意非法驅逐住戶。案子條理清晰,因果關係明顯。倘若不被趕出公寓,我們的當事人便不至於流落街頭;倘若不流落街頭,他們便不至於喪命。道理很簡單,正因為其簡單才更有說服力,相信任何陪審團都會做出正確的判斷。
由於被告的疏忽或故意的舉動而導致的死亡是可以預見的。厄運降臨在那些漂泊街頭者的頭上,尤其是帶著孩子的單身母親,什麽都有可能在她們身上發生。非法將他們趕出家門,如果他們遭遇不測那麽你得付出代價。
我們也曾考慮過為那位“先生”的死討個公道,他也屬於被驅逐者一員,但他的死不能算做可預見的死亡。挾持人質、被擊身亡不足以構成民事案中的一環,況且,陪審團對他也不會有什麽好感,我們隻好讓他長眠於地下了。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會立即敦請法官催促我歸還文件,法官很可能會同意他們的請求。我如交出文件就等於自認有罪,我的律師執照會被吊銷,而且,被竊文件不能用作證據。
星期二我和莫迪凱將起訴書的終稿瀏覽了一遍,他再次問我足否願意打這場官司,為了保護我,他願意徹底放棄這個案子,我們曾反反複複商量過這件事。我們甚至有過這樣的打算:暫且放下伯頓的案子,與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講和,洗刷我的罪名,待一年後事情稍稍平息,再把案子悄悄轉給莫迪凱的朋友,這個主意不算高明,我們剛一有這種念頭就把它否定了。
他在訴狀上簽了名,我們動身去法院,他開車,我把訴狀又看了一遍,離法院愈近,我感到手中的訴狀愈沉。
庭外和解是關鍵。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極注重自身的形象,以信譽可靠、服務上乘而著稱。案件如曝光則必然使它的聲譽受損。我了解這幫精英律師的心思和稟性,他們推崇從不出錯,如果被識破了,他們肯定會氣瘋的。他們向來是一麵大把撈錢,一麵奢求樹立同情弱者的形象。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錯了,盡管我懷疑它還不清楚錯誤的嚴重性。我想象著布雷登-錢斯此刻一定把自己反鎖在辦公室內,戰戰兢兢地禱告,希望自己能逃過此劫。
但是我也錯了。也許我們雙方都作些讓步,達成協議,如若不然,莫迪凱就有幸將這個案子很快交給一個友善的陪審團去審,並向他們索取高額賠償;公司也會將我告上法庭,讓我付出慘重的代價,後果不堪設想。
伯頓一案永遠不會對簿公堂。我知道他們是怎麽想的,他們沒有勇氣麵對特區的陪審團,稍一受挫就會使他們爭相謀求減少損失的法子。
亞伯拉罕的大學同學蒂姆-克勞森是《郵報》的記者,正等在法官辦公室外,我們給了他一份訴狀副本。莫迪凱提交原件時他看完副本,隨即向我們提問。我們自然是有問必答,但要求他不得發表。
伯頓一家的慘劇很快成為華盛頓的熱門政治話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一時間輿論大嘩,市當局各部門的頭頭互相指責,中議會指責市長,市長反過來指責市議會和國會。眾議院的一些右翼分子早就心懷不滿,這次終於逮著機會,將市長、市議會和市當局一占腦兒給罵了。
將這個案子歸咎於少數富裕的白人律師,這本身就是極好的新聞素材,人如其名,克勞森冷酷無情、尖酸刻薄1,再加之他在新聞界浸淫有年,所以對這件事表現出空前高漲的熱情。
1克勞森的英文為“ussen”,與英文“callous”音形相近。“callous”有“對別人的感受漠不關心”之意。
新聞界對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狂轟濫炸並未使我良心上感到絲毫不安,我隻不過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上周我被捕的消息就是他們透露的。我能想見當時拉夫特和他那幫訟棍們興高采烈地圍坐一桌。對!把他被捕的消息透露給媒體;不僅如此,最好再提供一張他的照片,他們以為這樣做會使我難堪,羞辱我,讓我內疚,迫我交出文件,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我了解他們的心思,知道這套遊戲是怎樣進行的。
我知道怎樣應付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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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分之二十的罰款中,律師事務所可以保留一半,剩下的百分之十歸信托行所有,十四年來,莫迫凱曾接過兩件這樣的案子。第一件因為陪審團的原因而輸了官司;第二件是替一個被公交車撞了的無家可歸的女子打官司,以獲得十萬美元的賠償而告終。他為事務所淨賺一萬美元,用這筆錢添置了電話和電腦。
法官勉強同意了百分之二十的合同,我們準備起訴。
籃球賽於七點三十五分開始——喬治頓對敘拉庫斯,莫迪凱好不容易才搞到兩張票,我所乘的航班六點二十到達國家機場,三十分鍾後我與莫迪凱在蘭多佛的國家機場東出口處見了麵,我們身邊有將近兩萬名球迷。他遞給我一張票,又從大衣口袋裏掏出一封厚厚的未拆的掛號信,收信人是我,發信人是華盛頓律師協會。
“今天到的,”他說,清楚地知道信的內容,“我在座位上等你。”他消失在一群學生中。
我撕開信封,在外麵找了一個光線足的地方看信。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那幫朋友正使出渾身解數來對付我。
這是上訴法院發出的一封正式指控信,譴責了我的不道德行為。指控的內容占了三頁,其實一段完全夠了,我偷走一份文件;我違反了保密法;我道德敗壞;因此必須(一)永遠取消我的律師資格,或(二)中止律師資格若幹年,或(三)予以公開懲戒,因為失竊的文件尚未追回,事情很緊急,所以調查和一切手續應從速辦理。
信封中還有一些通知、表格等其它文件,我看都沒看。這令我震驚,我背靠著牆穩定一下情緒,整理一下思路。是的,我早料到他們會有這一手,如果認為公司不會通過所有的渠道來索回文件,那也太不切實際了。但我以為我的被捕會稍稍平息一下他們的怒氣。
現在看來錯了,他們要的是血。這是一家典型的大公司,手段強硬,要將對於趕盡殺絕,這一點我再了解不過了。他們不知道明天上午九點我將親手將他們送上法庭,控告他們非法造成了伯頓一家的死亡,並索賠一千萬美元。
據我估計,他們再沒有什麽招數來對付我了,不會再有拘捕令,不會再有掛號信,所有的東西都擺到桌麵上來了,所有的道兒都劃下了,手中拿著信,我心中竟然有一絲如釋重負的感覺。
同時我心中也有一絲恐懼。十年前我就入了法學院,從沒認真考慮過別的行當。如果被吊銷了執照該怎麽辦呢?
可是索菲亞不是也和我一樣,沒有律師執照嗎?
莫迪凱在看台的入口處接我,我講了控告信的大致內容,他安慰了我幾句。
比賽確實精彩激烈,然而我們的首要目的不是看球。傑夫-麥凱爾在洛克-克裏克保安公司隻是業餘兼職,他也擔任球場的保安工作。索菲亞白天已把他的情況摸清楚。我們猜想他肯定在那一百名穿製服的保安之中。保安們正四處巡邏,免費觀看比賽,他們的視線在女大學生身上溜來溜去。
我們對他是老是少、是白是黑、是胖是瘦一無所知,所幸的是保安在左上口袋別有胸牌。我們在座位之間的通道上以及各個入口處來回搜尋。半場休息前,莫迪凱終於發現了他,他在第四入口處無意中撞見了一個搔首弄姿的女檢票員,而那個地方我已檢查了兩遍。
麥凱爾身軀龐大,白皮膚,長相平平,年齡與我相仿,他的脖子和胳膊都很粗,胸膛厚實飽滿,我和莫迪凱商量了幾句,決定還是由我出麵較好。
我用兩根指頭夾住名片,不慌不忙走向他,自報家門。“麥凱爾先生,我是邁克爾-布羅克,律師。”
他不解地望了我一眼,默默地接過名片。我打擾了他和那位檢票員的調情。
“我可以問你幾個問題嗎?”我用審訊殺人犯的口吻問道。
“你可以問,我可以不回答。”他向那個檢票員眨眨眼睛。
“你有沒有為本市一家大的法律公司——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幹過保安工作?”
“有可能。”
“有沒有幫他們疏散過住戶?”
這句話擊中了要害,他的臉色立即變了,一切都明白了。“我不這樣認為。”他說著扭開了頭。
“你肯定嗎?”
“不,答案是不。”
“你沒有在二月四號幫他們驅趕一座倉庫中的住戶?”
他搖搖頭,咬緊牙關,閉起眼睛。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已警告過他,或者多半威脅過他的雇主。
至少麥凱爾被嚇得麵無人色。那位檢票員正全神貫注於她的指甲。他們把我趕開。
“遲早你必須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他下巴的肌肉抽搐著,但仍一言不發。我不準備逼他太甚,他言辭不善,盛怒之下會飽我以老拳,把我這個無足輕重的貧民律師放倒。兩個星期以來,我受的傷也夠多的了。
下半場比賽我隻看了十分鍾。離開時背上一陣痙攣,那是車禍留下的後遺症。
又為露比選擇了一家地處貝塞斯達市北郊的新的汽車旅館,仍然是每晚四十美元。三個晚上過後我再也負擔不起這種獨居療法的費用了。梅甘認為讓露比回家的時候到了。如果她決意戒毒,她必須過了街頭這道難關。
星期二早晨七點半,我來到旅館的二樓敲她的門。梅甘告訴我露比住220房問。沒人應門。我又敲了幾次,試著擰了一下門把手,門鎖著,我來到前台,讓服務員打電話到220房間,還是沒人。沒有人結賬離開,也沒聽說有異常事件發生。
我召來一位經理助理相間,並使她相信情況確實緊急。她叫來一名保安,於是我們三個人上樓查看,一路上我向她解釋我們正幫露比戒毒,因此房間不是以露比的名字登記的。她得知我們把她的旅館作為戒毒場所頗為不悅。
房間裏空空如也,床上紋絲未動,顯然夜裏沒人住,一應物品均未挪位,也無一件她的物品留下。
我謝過他們後離去,這家旅館距我們辦公室至少十英裏,我打電話提醒梅甘,然後驅車在擁擠的車流中奮力向城裏趕。八點一刻時路遇紅燈,我打電話到辦公室,問索非亞有沒有見過露比,她說沒有。
訴訟條款簡短而有力,作為朗蒂-伯頓和她的孩子的遺產監護人,威爾馬-費倫將起訴河橡、德雷克和斯威尼、tag三家公司,狀告他們蓄意非法驅逐住戶。案子條理清晰,因果關係明顯。倘若不被趕出公寓,我們的當事人便不至於流落街頭;倘若不流落街頭,他們便不至於喪命。道理很簡單,正因為其簡單才更有說服力,相信任何陪審團都會做出正確的判斷。
由於被告的疏忽或故意的舉動而導致的死亡是可以預見的。厄運降臨在那些漂泊街頭者的頭上,尤其是帶著孩子的單身母親,什麽都有可能在她們身上發生。非法將他們趕出家門,如果他們遭遇不測那麽你得付出代價。
我們也曾考慮過為那位“先生”的死討個公道,他也屬於被驅逐者一員,但他的死不能算做可預見的死亡。挾持人質、被擊身亡不足以構成民事案中的一環,況且,陪審團對他也不會有什麽好感,我們隻好讓他長眠於地下了。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會立即敦請法官催促我歸還文件,法官很可能會同意他們的請求。我如交出文件就等於自認有罪,我的律師執照會被吊銷,而且,被竊文件不能用作證據。
星期二我和莫迪凱將起訴書的終稿瀏覽了一遍,他再次問我足否願意打這場官司,為了保護我,他願意徹底放棄這個案子,我們曾反反複複商量過這件事。我們甚至有過這樣的打算:暫且放下伯頓的案子,與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講和,洗刷我的罪名,待一年後事情稍稍平息,再把案子悄悄轉給莫迪凱的朋友,這個主意不算高明,我們剛一有這種念頭就把它否定了。
他在訴狀上簽了名,我們動身去法院,他開車,我把訴狀又看了一遍,離法院愈近,我感到手中的訴狀愈沉。
庭外和解是關鍵。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極注重自身的形象,以信譽可靠、服務上乘而著稱。案件如曝光則必然使它的聲譽受損。我了解這幫精英律師的心思和稟性,他們推崇從不出錯,如果被識破了,他們肯定會氣瘋的。他們向來是一麵大把撈錢,一麵奢求樹立同情弱者的形象。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錯了,盡管我懷疑它還不清楚錯誤的嚴重性。我想象著布雷登-錢斯此刻一定把自己反鎖在辦公室內,戰戰兢兢地禱告,希望自己能逃過此劫。
但是我也錯了。也許我們雙方都作些讓步,達成協議,如若不然,莫迪凱就有幸將這個案子很快交給一個友善的陪審團去審,並向他們索取高額賠償;公司也會將我告上法庭,讓我付出慘重的代價,後果不堪設想。
伯頓一案永遠不會對簿公堂。我知道他們是怎麽想的,他們沒有勇氣麵對特區的陪審團,稍一受挫就會使他們爭相謀求減少損失的法子。
亞伯拉罕的大學同學蒂姆-克勞森是《郵報》的記者,正等在法官辦公室外,我們給了他一份訴狀副本。莫迪凱提交原件時他看完副本,隨即向我們提問。我們自然是有問必答,但要求他不得發表。
伯頓一家的慘劇很快成為華盛頓的熱門政治話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一時間輿論大嘩,市當局各部門的頭頭互相指責,中議會指責市長,市長反過來指責市議會和國會。眾議院的一些右翼分子早就心懷不滿,這次終於逮著機會,將市長、市議會和市當局一占腦兒給罵了。
將這個案子歸咎於少數富裕的白人律師,這本身就是極好的新聞素材,人如其名,克勞森冷酷無情、尖酸刻薄1,再加之他在新聞界浸淫有年,所以對這件事表現出空前高漲的熱情。
1克勞森的英文為“ussen”,與英文“callous”音形相近。“callous”有“對別人的感受漠不關心”之意。
新聞界對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的狂轟濫炸並未使我良心上感到絲毫不安,我隻不過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上周我被捕的消息就是他們透露的。我能想見當時拉夫特和他那幫訟棍們興高采烈地圍坐一桌。對!把他被捕的消息透露給媒體;不僅如此,最好再提供一張他的照片,他們以為這樣做會使我難堪,羞辱我,讓我內疚,迫我交出文件,他們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我了解他們的心思,知道這套遊戲是怎樣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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