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曾經過一句話,那句話的意思是,人總是習慣傷害對自己好的人。


    因為,他知道,對自己好的人,不管他做什麽做什麽,對方總是會原諒他。


    這就是有人所說的,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於是,他犯了這個很多人都會犯的錯。


    他以為,他的父母、妹妹,都很愛很愛他,所以,不管他做什麽,都會包容他、原諒他。


    所以,在張倩倩和他父母、妹妹之間,他才會選擇偏向張倩倩。


    他偏向張倩倩,並不是因為在他父母妹妹和張倩倩之間,他更愛張倩倩,而是因為,他以為不管他做了什麽,他父母、妹妹都會原諒他,都不會放棄他。


    而張倩倩對他不滿意了,卻隨時都會離開。


    父母、妹妹和張倩倩,他都想要,於是,他選擇委屈父母和妹妹,滿足張倩倩。


    他以為這樣,父母、妹妹、張倩倩,就都可以留在他身邊。


    可是,事實證明,他想錯了。


    他爸媽、妹妹的確愛他,很愛很愛,對他卻不是無底線的縱容。


    他的所作所為,觸及了他爸爸和妹妹的底線。


    於是,他妹妹和他翻臉了,他爸爸要和他斷絕關係。


    直到事情真正發生了,他才明白自己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


    父母、妹妹和張倩倩,他都可以留住時,他希望他都可以留住。


    可父母、妹妹和張倩倩,他隻能二選一時,他內心的聲音告訴他,他想要父母和妹妹。


    父母是生他養他的人,妹妹是和他一起從小長大的人,他們之間是血濃於水的骨肉之情。


    他和張倩倩之間,或許有過愛情,可當“愛情”這兩個字摻雜了世俗和金錢,那點愛情,早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張倩倩在他心目中的分量,與生養他的父母和朝夕相處二十幾年的妹妹,根本沒法相比!


    在沒說出離婚兩個字的時候,他是貪心的,父母妹妹和他的小家庭,他都想要。


    他想要爸媽,要妹妹,可他也很希望有個老婆,有屬於自己的孩子。


    可當說出離婚兩個字時,他心裏一下輕鬆了。


    大概,他沒那種命吧?


    沒有有老婆、有孩子的命。


    父母、妹妹和老婆孩子,他隻能選一個。


    他選父母和妹妹。


    老婆可以再娶,孩子以後還能再生,父母和妹妹,卻隻有一個,弄丟了,就找不回來了。


    老婆可以再娶,孩子以後還能再生,這種話,可能有些薄情。


    可先薄情的,是張倩倩。


    薄情都不足以形容她了吧?


    得用絕情才能形容她。


    不止如此,她自私、貪婪、市儈。


    她麵對淩越時醜陋的嘴臉,讓他已經沒辦法再接受這個妻子。


    當初,他竟然娶了這樣的女人做他的妻子,大概真是被貧困逼的壞了腦子,饑不擇食了……


    離婚,和這個女人分道揚鑣,以後寧缺毋濫,哪怕一輩子不再結婚,也不能再娶個像張倩倩這樣,為了趨炎附勢往上爬,連臉都不要的女人。


    挺好的。


    做出了離婚的決定,他如釋重負,張倩倩卻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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