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你的留著娶媳婦吧
黑心大小姐帶著空間下鄉啦 作者:青橘檸檬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沉默半天,簡單幹澀的開口,
“那個時候,其實嚴格說來,我也是被迫接受,盛知遠渾身是傷,腹部的傷口血流不止,他自己應該也是有數,知道自己時間不多,都沒讓我包紮,直接就把孩子托付給我,讓我幫他把孩子養大。
你說,那個時候他得多絕望,能把孩子托付給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他就不擔心我收了錢,卻把孩子扔到哪個角落了?或者再狠心點,找一家沒有孩子的送出去,那不是更省心?”
程朝低頭看著柔軟的腦瓜頂,頓了一會,還是伸手揉了揉,
“別鑽牛角尖。
就像是落水之人,有一根救命的稻草就不會放棄,哪怕明知道希望微乎其微。
這種時候,考驗的就是人性,人心。
你能在混亂的大街上,一群不懷好意的人群中把孩子救走,顯然不是什麽壞人。
他的眼光確實不錯,沒看錯人,你看你把孩子養的多好,如果他真的,真的不在了,如果知道女兒會過上這麽安穩的日子,想來也是放心的。
窮人希望老天爺賞臉,風調雨順,能吃飽飯。
但是像這樣的人家,所求卻截然相反。
對他們來說,在這個不安穩的世道,能過幾天安穩的日子,就已經滿足了。”
輕笑一聲,
“就像你一樣,你還記得你下鄉的初衷嗎?”
簡單愣了一下,抿抿嘴唇,
“嗬,好像我們的性質差不多,隻不過我跑得早,那時候除了那家人,也沒有別人盯著,估計跟我爸是烈士也有關係。”
程朝點頭,
“不錯,南方可能跟這邊不一樣,但是在這邊,這邊的人重情,相信神靈。
尤其是家裏有老人的,都認為烈士,和古代的舉頭三尺的神明是一個等級,不容褻瀆。
不管認識不認識,不論老小,對烈士的敬意,或者說是,敬畏,都是一樣的,就算是那些胡鬧的人,那些欺師滅祖的,在這一點上,也都不敢輕易冒犯。
家有烈士,一般人都是不敢動的,也算得上是一個護身符。”
簡單驚訝,
“這麽厲害的嗎?以前我怎麽不知道啊?”
“......沒人敢說,”
啊,也是,什麽神明,這不是頂風上嗎?妥妥的封建思想。
“還有一點,簡家和蘇家當時都是大張旗鼓的把家產都捐了出去,而且,接下來這幾年,幾乎和普通人一樣生活,你看,就是你媽媽,也隻是個普通的工人,買糧吃肉也和鄰居們一樣要靠著供應本,很明顯的已經和貧苦人民打成了一片。
人都是仇富,仇富,你有錢,他們羨慕,嫉妒,覺得你高高在上,不敢做什麽。
但是你窮了,別人看你就是,哎呀,她也跟我們一樣啊,卻是哪哪兒都順眼了。
你想想,是不是都是這樣的?”
歎口氣,簡單又說起盛知遠留下的東西,
“那些東西不少,說是寶藏可能有點誇張,但是那也不是小數目,既然確定簡叔就是盛家人,你問問他,他要是有合適的地方,我現在就可以物歸原主。”
簡單自己有底氣,別人的東西再好,無主的她收起來問心無愧,但是這有主的,她還真就不屑。
程朝也不是那眼皮子淺的,又伸手揉揉她頭頂,
“行,我會轉告他,不過我估計,他不會要。”
“要不要的,之前是走投無路,盛知遠才把孩子和東西托付給我,現在盛家有主人,物歸原主是應該的。”
“好,你放心,咱們家也還有不少家底呢,等有時間,哥都挖出來給你。”
簡單失笑,
“不要,我自己有,你的留著娶媳婦吧。”
程朝很堅持,
“那不行,爺爺臨走時還惦記著小爺爺,就是家產,也都是分好的,不說別的,小爺爺的那一份,你拿著那還不是理所應當的?
再說,我是哥哥,我的不就是你的嗎?”
“這是什麽邏輯?”
“沒毛病,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你的,妹兒,咱家的女孩子就應該是被全家人捧在手心上的,你知道嗎?”
沒注意簡單突然間的酸澀,程朝絮絮叨叨的說著話,
“你都不知道,給二叔打電話,說找著你了,二叔那邊激動的直接就摔了,哈哈,我都聽見那兩個小子的笑聲了,二叔也著急要過來看你。
他那邊偏僻,雖然不是最邊上,也沒這麽亂,但是那邊本身氣候就不好,其實生活還不如這邊,離河遠,缺水,風大,種東西也不好活,糧食大部分都要靠跟外邊交換,吃飯的問題更不好解決。”
這個問題,簡單也沒法接,她總不能說我有糧食吧?
幹脆的選了一個話題,
“哥,你跟我說說二叔家唄?”
“哎,”
程朝幹脆的拎著板凳在院裏坐下來,一邊逗著吉祥,
“二叔他們哥三個,我爸程嘉,早年就犧牲了,二叔程卓,就是他,然後就是小叔。
現在這哥仨,我家剩我自己,小叔孤家寡人一個,就二叔算是一個完整的家。
他家那兩個,現在才十歲吧,應該差不多,我也是好幾年前出任務走那邊,看了一眼,現在估計得有這麽高了,”
在門框上比量著,
“一個叫程銳,一個叫程安,聽二叔說,也都是淘氣的,沒少惹禍。
有時候二叔打電話他們也說幾句,說要來這邊看看,但是太小了,二叔又沒有時間出來,到現在小叔還沒見過呢。
二嬸是個大夫,也挺忙的,倆人都是整天不著家,程安他們倆淘歸淘,但是家裏活都能抓起來,洗衣服做飯,啥啥都會。
上次打電話還讓我去,說給我烤兔子呢。”
簡單眼睛一亮,
“那邊也能抓兔子?”
上輩子簡單是到處走,但是那是發展後的城市,遊玩或者做任務,再不就是進山,現在這原始狀態,她就當自己是個純小白了。
“那邊山區也不少,而且,在那邊吃肉比吃青菜要容易的多,有點身手的幾乎都能抓著,兔子,山雞、豬獾、羚羊,馬鹿,野驢,還有不常見的野馬,野豬也有,但是不太多。
那邊和這邊有點不太一樣,那邊沒有菜,上山打獵要比這邊合法的多,自己吃,可以打,但是不能用於買賣,也是為了防止有些人整天的上山再把山上的樹給破壞了。”
“那個時候,其實嚴格說來,我也是被迫接受,盛知遠渾身是傷,腹部的傷口血流不止,他自己應該也是有數,知道自己時間不多,都沒讓我包紮,直接就把孩子托付給我,讓我幫他把孩子養大。
你說,那個時候他得多絕望,能把孩子托付給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他就不擔心我收了錢,卻把孩子扔到哪個角落了?或者再狠心點,找一家沒有孩子的送出去,那不是更省心?”
程朝低頭看著柔軟的腦瓜頂,頓了一會,還是伸手揉了揉,
“別鑽牛角尖。
就像是落水之人,有一根救命的稻草就不會放棄,哪怕明知道希望微乎其微。
這種時候,考驗的就是人性,人心。
你能在混亂的大街上,一群不懷好意的人群中把孩子救走,顯然不是什麽壞人。
他的眼光確實不錯,沒看錯人,你看你把孩子養的多好,如果他真的,真的不在了,如果知道女兒會過上這麽安穩的日子,想來也是放心的。
窮人希望老天爺賞臉,風調雨順,能吃飽飯。
但是像這樣的人家,所求卻截然相反。
對他們來說,在這個不安穩的世道,能過幾天安穩的日子,就已經滿足了。”
輕笑一聲,
“就像你一樣,你還記得你下鄉的初衷嗎?”
簡單愣了一下,抿抿嘴唇,
“嗬,好像我們的性質差不多,隻不過我跑得早,那時候除了那家人,也沒有別人盯著,估計跟我爸是烈士也有關係。”
程朝點頭,
“不錯,南方可能跟這邊不一樣,但是在這邊,這邊的人重情,相信神靈。
尤其是家裏有老人的,都認為烈士,和古代的舉頭三尺的神明是一個等級,不容褻瀆。
不管認識不認識,不論老小,對烈士的敬意,或者說是,敬畏,都是一樣的,就算是那些胡鬧的人,那些欺師滅祖的,在這一點上,也都不敢輕易冒犯。
家有烈士,一般人都是不敢動的,也算得上是一個護身符。”
簡單驚訝,
“這麽厲害的嗎?以前我怎麽不知道啊?”
“......沒人敢說,”
啊,也是,什麽神明,這不是頂風上嗎?妥妥的封建思想。
“還有一點,簡家和蘇家當時都是大張旗鼓的把家產都捐了出去,而且,接下來這幾年,幾乎和普通人一樣生活,你看,就是你媽媽,也隻是個普通的工人,買糧吃肉也和鄰居們一樣要靠著供應本,很明顯的已經和貧苦人民打成了一片。
人都是仇富,仇富,你有錢,他們羨慕,嫉妒,覺得你高高在上,不敢做什麽。
但是你窮了,別人看你就是,哎呀,她也跟我們一樣啊,卻是哪哪兒都順眼了。
你想想,是不是都是這樣的?”
歎口氣,簡單又說起盛知遠留下的東西,
“那些東西不少,說是寶藏可能有點誇張,但是那也不是小數目,既然確定簡叔就是盛家人,你問問他,他要是有合適的地方,我現在就可以物歸原主。”
簡單自己有底氣,別人的東西再好,無主的她收起來問心無愧,但是這有主的,她還真就不屑。
程朝也不是那眼皮子淺的,又伸手揉揉她頭頂,
“行,我會轉告他,不過我估計,他不會要。”
“要不要的,之前是走投無路,盛知遠才把孩子和東西托付給我,現在盛家有主人,物歸原主是應該的。”
“好,你放心,咱們家也還有不少家底呢,等有時間,哥都挖出來給你。”
簡單失笑,
“不要,我自己有,你的留著娶媳婦吧。”
程朝很堅持,
“那不行,爺爺臨走時還惦記著小爺爺,就是家產,也都是分好的,不說別的,小爺爺的那一份,你拿著那還不是理所應當的?
再說,我是哥哥,我的不就是你的嗎?”
“這是什麽邏輯?”
“沒毛病,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你的,妹兒,咱家的女孩子就應該是被全家人捧在手心上的,你知道嗎?”
沒注意簡單突然間的酸澀,程朝絮絮叨叨的說著話,
“你都不知道,給二叔打電話,說找著你了,二叔那邊激動的直接就摔了,哈哈,我都聽見那兩個小子的笑聲了,二叔也著急要過來看你。
他那邊偏僻,雖然不是最邊上,也沒這麽亂,但是那邊本身氣候就不好,其實生活還不如這邊,離河遠,缺水,風大,種東西也不好活,糧食大部分都要靠跟外邊交換,吃飯的問題更不好解決。”
這個問題,簡單也沒法接,她總不能說我有糧食吧?
幹脆的選了一個話題,
“哥,你跟我說說二叔家唄?”
“哎,”
程朝幹脆的拎著板凳在院裏坐下來,一邊逗著吉祥,
“二叔他們哥三個,我爸程嘉,早年就犧牲了,二叔程卓,就是他,然後就是小叔。
現在這哥仨,我家剩我自己,小叔孤家寡人一個,就二叔算是一個完整的家。
他家那兩個,現在才十歲吧,應該差不多,我也是好幾年前出任務走那邊,看了一眼,現在估計得有這麽高了,”
在門框上比量著,
“一個叫程銳,一個叫程安,聽二叔說,也都是淘氣的,沒少惹禍。
有時候二叔打電話他們也說幾句,說要來這邊看看,但是太小了,二叔又沒有時間出來,到現在小叔還沒見過呢。
二嬸是個大夫,也挺忙的,倆人都是整天不著家,程安他們倆淘歸淘,但是家裏活都能抓起來,洗衣服做飯,啥啥都會。
上次打電話還讓我去,說給我烤兔子呢。”
簡單眼睛一亮,
“那邊也能抓兔子?”
上輩子簡單是到處走,但是那是發展後的城市,遊玩或者做任務,再不就是進山,現在這原始狀態,她就當自己是個純小白了。
“那邊山區也不少,而且,在那邊吃肉比吃青菜要容易的多,有點身手的幾乎都能抓著,兔子,山雞、豬獾、羚羊,馬鹿,野驢,還有不常見的野馬,野豬也有,但是不太多。
那邊和這邊有點不太一樣,那邊沒有菜,上山打獵要比這邊合法的多,自己吃,可以打,但是不能用於買賣,也是為了防止有些人整天的上山再把山上的樹給破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