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我才是她哥
元寶四歲半,總裁媽咪億萬獨寵 作者:萌漢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秦鹿時一抬頭,就看到一雙陰冷血紅的眼睛盯著他。
嚇得他尿都縮了回去。
“啊啊啊——”秦鹿時一屁股坐在地上,連連後退。
“你別過來啊!!!”秦鹿時屁滾尿流、手腳並用的跑了。
淩執收回視線,冷哼一聲。
就這膽小鬼,還敢跟萬獸主打架。
淩執看著頭頂的月亮,鬱悶的低聲自語,又像是回答藏獒的問題:“我才是她哥!”
藏獒抬起頭,莫名的看他一眼。
確定不是主子和下屬的關係嗎?
旋即逆刃一臉不感興趣的樣子把腦袋搭在前爪上,繼續閉目養神。
**
天下的哥哥總是有好有壞,有的哥哥一心記掛著妹妹,上課都在想著回去要帶什麽給她。
有的哥哥不惜打破規則出來尋找妹妹,妹妹上幼兒園都要跟著去蹲屋頂。
有的哥哥則是在監獄裏怨恨妹妹,恨她搶走了媽媽所有的愛,忽略了自己。
被關了整整一星期的顧想艱難等待著結果,越待越久,他已經失去了耐心。
“什麽時候放我出去!”他急躁的抓著鐵欄杆猛搖:“我是未成年,你們不能這樣關我!未成年是不用坐牢的!”
叔叔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似乎在看傻子。
顧想繼續說道:“是不是需要監護人監管看護?然後我媽不樂意來是吧!”
所以才關了他那麽久!
顧想冷笑,他媽媽估計現在抱著那個野小孩呢,寶貝得跟什麽似的,完全忘記了他的存在。
“你們打電話叫她來!”顧想催促:“叫她來接我回去!”
監護人不是有監管他的責任嗎?
顧想對未成年犯罪的認知來源於網上刷的視頻,曾經有幾個少年弄死了一個鄰家小女孩,他們都沒有受到懲罰,最後是家長被勒令監管。
他記得還有一個說法,未成年犯的罪太嚴重的,父母會一起跟他承擔刑事責任。
他媽媽肯定不想自己也承擔了刑事責任,所以肯定要把他弄出去。
顧想覺得處理結果應該是他媽媽來接他回陸家,哪怕不回陸家,應該也是找個地方給他住,把他監管起來。
為了監管好他,或許還把他送到專門管教的學校去。
反正不管哪一種,都比現在關在監獄裏麵的好。
顧想想著這些,就聽到有人來把他帶走,麵無表情的說要開庭了。
“開庭?什麽開庭!”顧想一愣,不知道為什麽莫名有點慌,讓他愈發煩躁。
律師公事公辦的說道:“按照流程,我是你的辯護律師,不過你別多想。”
“你這個罪很重,被判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顧想:“……”
“什麽意思,誰告我?”顧想惱怒道:“是那個小學生?”
“我都說了,我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撞上來的!”
“我媽沒給他們錢嗎?”
律師臉上的表情沒有變,淡淡說道:“給了。”
顧想皺眉:“都給錢了還告我,是給得不夠多?我媽連這都沒有擺平麽。”
給元寶買衣服買裙子都舍得一擲千金,現在關係到他未來的事情,居然不舍得給多一點錢……
律師看了他一眼,無語的說道:“你媽媽是你的監護人,並不是你的提款機,更不是專門給你擦屁股的。”
顧想不爽,指責道:“你是我媽請來的律師?有你這樣當律師的嗎?你現在是要給我辯護,不是來指責我的!”
律師嗤笑:“你想太多了,我隻是走個流程,旨在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確保刑事審判的公正與公平。”
顧想不知道他說什麽,隻覺得很煩躁。
“我還是未成年人,真的公正公平就不應該告我!”
沒想到這個律師也是個不懟人兩句就不舒服的,冷冷笑道:“就你是未成年,被害人不是?”
“咋地,公平是你家的,就你能擁有公平,別人不能有?”
顧想:“……”
他不想跟這個律師說話了,是他的辯護律師卻老是幫對麵說話,他怎麽不去死。
顧想沒想到的是,這次庭審也是直播。
實在是他把事情鬧得太大了,出大事之前就搶了好幾個學校的小孩,現在差點出了人命。
這次的當事人一共有四個小孩,被傷了手臂的那個小孩陸婉令也賠了,但賠錢隻是因為他們無辜,並不是為顧想‘贖罪’。
其他兩個沒有受傷隻是被嚇的,更是沒有拿到一分錢。
因此對於賠償金額,他們都不滿意。
心底有怨言自然就鬧大,又被有心人帶了節奏,如夢淺淺所料那樣,有人抓住機會指責陸婉令不會教小孩。
現在網上討論得很激烈。
有一部分人覺得陸婉令就是該為此事負責:
【不管怎麽說,生了就得教,別拿離婚當借口。】
【不想管就說不想管,現在放任這種社會敗類危害了別人的安全,憑什麽就不關她的事了?她是孩子的媽!】
【就是,現在有些人三觀真的歪成什麽樣子了,她兒子現在還是未成年,不管不顧,孩子沒辦法了才去搶,才出了事,不是她的責任是什麽?】
另一部分人激烈反對:
【不是,姓顧這小孩也十四歲了吧?十四歲已經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法律量刑的標準都考慮了14歲到16歲、16歲到18歲,說明什麽?說明14歲的孩子已經有自己的是非觀了!闖了禍不是他的錯,反而是他媽的錯?】
【見識過受害者有罪論,第一次見識凶手的母親有罪論。多聖母啊,寧怎麽不去當他媽。】
【顧家這三個兒子都是白眼狼,天生自私,別說離婚的時候他們仨根本沒有選擇跟媽媽,更別提他們開口要錢的時候更是他們媽媽欠他們似的嘴臉!】
【能在爸媽離婚的時候選擇小三的女兒,指責媽媽找回親生妹妹的小孩,也是炸裂(微笑)】
【我知道內幕,在這事之前,顧想已經進了局子好幾次!每次都是他媽媽去善後的,他自己直接就說了,他媽媽要是不給錢,他就故意搞事情讓她收拾爛攤子,有錄音為證!】
網上吵得太激烈,畢竟這件事真的沒有一個對錯的標準。
有人覺得陸婉令作為母親,不論何時都有管教好孩子的責任。
有人認為媽媽的命也是命,憑什麽一輩子被兒子吸血,自己反抗、拒絕了,還成了她的錯。
迎著這樣的大討論,庭審直播開始了。
法官提示全部庭審過程直播,顧想完全沒心情聽。
他看了一圈沒有看到自己媽媽,瞬間急眼:“我媽呢?!她沒有來?她是我監護人她憑什麽不來!”
辯護律師淡淡說道:“本案由我全權代理。”
顧想不甘心極了,這樣合理合規麽?他媽又是花了錢的。
還是那句話,舍得把錢花在別處,都不願意花在他們幾個身上,這個媽實在太冷血了。
嚇得他尿都縮了回去。
“啊啊啊——”秦鹿時一屁股坐在地上,連連後退。
“你別過來啊!!!”秦鹿時屁滾尿流、手腳並用的跑了。
淩執收回視線,冷哼一聲。
就這膽小鬼,還敢跟萬獸主打架。
淩執看著頭頂的月亮,鬱悶的低聲自語,又像是回答藏獒的問題:“我才是她哥!”
藏獒抬起頭,莫名的看他一眼。
確定不是主子和下屬的關係嗎?
旋即逆刃一臉不感興趣的樣子把腦袋搭在前爪上,繼續閉目養神。
**
天下的哥哥總是有好有壞,有的哥哥一心記掛著妹妹,上課都在想著回去要帶什麽給她。
有的哥哥不惜打破規則出來尋找妹妹,妹妹上幼兒園都要跟著去蹲屋頂。
有的哥哥則是在監獄裏怨恨妹妹,恨她搶走了媽媽所有的愛,忽略了自己。
被關了整整一星期的顧想艱難等待著結果,越待越久,他已經失去了耐心。
“什麽時候放我出去!”他急躁的抓著鐵欄杆猛搖:“我是未成年,你們不能這樣關我!未成年是不用坐牢的!”
叔叔看了他一眼,那眼神似乎在看傻子。
顧想繼續說道:“是不是需要監護人監管看護?然後我媽不樂意來是吧!”
所以才關了他那麽久!
顧想冷笑,他媽媽估計現在抱著那個野小孩呢,寶貝得跟什麽似的,完全忘記了他的存在。
“你們打電話叫她來!”顧想催促:“叫她來接我回去!”
監護人不是有監管他的責任嗎?
顧想對未成年犯罪的認知來源於網上刷的視頻,曾經有幾個少年弄死了一個鄰家小女孩,他們都沒有受到懲罰,最後是家長被勒令監管。
他記得還有一個說法,未成年犯的罪太嚴重的,父母會一起跟他承擔刑事責任。
他媽媽肯定不想自己也承擔了刑事責任,所以肯定要把他弄出去。
顧想覺得處理結果應該是他媽媽來接他回陸家,哪怕不回陸家,應該也是找個地方給他住,把他監管起來。
為了監管好他,或許還把他送到專門管教的學校去。
反正不管哪一種,都比現在關在監獄裏麵的好。
顧想想著這些,就聽到有人來把他帶走,麵無表情的說要開庭了。
“開庭?什麽開庭!”顧想一愣,不知道為什麽莫名有點慌,讓他愈發煩躁。
律師公事公辦的說道:“按照流程,我是你的辯護律師,不過你別多想。”
“你這個罪很重,被判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顧想:“……”
“什麽意思,誰告我?”顧想惱怒道:“是那個小學生?”
“我都說了,我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撞上來的!”
“我媽沒給他們錢嗎?”
律師臉上的表情沒有變,淡淡說道:“給了。”
顧想皺眉:“都給錢了還告我,是給得不夠多?我媽連這都沒有擺平麽。”
給元寶買衣服買裙子都舍得一擲千金,現在關係到他未來的事情,居然不舍得給多一點錢……
律師看了他一眼,無語的說道:“你媽媽是你的監護人,並不是你的提款機,更不是專門給你擦屁股的。”
顧想不爽,指責道:“你是我媽請來的律師?有你這樣當律師的嗎?你現在是要給我辯護,不是來指責我的!”
律師嗤笑:“你想太多了,我隻是走個流程,旨在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確保刑事審判的公正與公平。”
顧想不知道他說什麽,隻覺得很煩躁。
“我還是未成年人,真的公正公平就不應該告我!”
沒想到這個律師也是個不懟人兩句就不舒服的,冷冷笑道:“就你是未成年,被害人不是?”
“咋地,公平是你家的,就你能擁有公平,別人不能有?”
顧想:“……”
他不想跟這個律師說話了,是他的辯護律師卻老是幫對麵說話,他怎麽不去死。
顧想沒想到的是,這次庭審也是直播。
實在是他把事情鬧得太大了,出大事之前就搶了好幾個學校的小孩,現在差點出了人命。
這次的當事人一共有四個小孩,被傷了手臂的那個小孩陸婉令也賠了,但賠錢隻是因為他們無辜,並不是為顧想‘贖罪’。
其他兩個沒有受傷隻是被嚇的,更是沒有拿到一分錢。
因此對於賠償金額,他們都不滿意。
心底有怨言自然就鬧大,又被有心人帶了節奏,如夢淺淺所料那樣,有人抓住機會指責陸婉令不會教小孩。
現在網上討論得很激烈。
有一部分人覺得陸婉令就是該為此事負責:
【不管怎麽說,生了就得教,別拿離婚當借口。】
【不想管就說不想管,現在放任這種社會敗類危害了別人的安全,憑什麽就不關她的事了?她是孩子的媽!】
【就是,現在有些人三觀真的歪成什麽樣子了,她兒子現在還是未成年,不管不顧,孩子沒辦法了才去搶,才出了事,不是她的責任是什麽?】
另一部分人激烈反對:
【不是,姓顧這小孩也十四歲了吧?十四歲已經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法律量刑的標準都考慮了14歲到16歲、16歲到18歲,說明什麽?說明14歲的孩子已經有自己的是非觀了!闖了禍不是他的錯,反而是他媽的錯?】
【見識過受害者有罪論,第一次見識凶手的母親有罪論。多聖母啊,寧怎麽不去當他媽。】
【顧家這三個兒子都是白眼狼,天生自私,別說離婚的時候他們仨根本沒有選擇跟媽媽,更別提他們開口要錢的時候更是他們媽媽欠他們似的嘴臉!】
【能在爸媽離婚的時候選擇小三的女兒,指責媽媽找回親生妹妹的小孩,也是炸裂(微笑)】
【我知道內幕,在這事之前,顧想已經進了局子好幾次!每次都是他媽媽去善後的,他自己直接就說了,他媽媽要是不給錢,他就故意搞事情讓她收拾爛攤子,有錄音為證!】
網上吵得太激烈,畢竟這件事真的沒有一個對錯的標準。
有人覺得陸婉令作為母親,不論何時都有管教好孩子的責任。
有人認為媽媽的命也是命,憑什麽一輩子被兒子吸血,自己反抗、拒絕了,還成了她的錯。
迎著這樣的大討論,庭審直播開始了。
法官提示全部庭審過程直播,顧想完全沒心情聽。
他看了一圈沒有看到自己媽媽,瞬間急眼:“我媽呢?!她沒有來?她是我監護人她憑什麽不來!”
辯護律師淡淡說道:“本案由我全權代理。”
顧想不甘心極了,這樣合理合規麽?他媽又是花了錢的。
還是那句話,舍得把錢花在別處,都不願意花在他們幾個身上,這個媽實在太冷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