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麽時候,我們失去了安全感,也許是因為我們看到了太多的世間慘象。
本文作者在小學作文裏寫下自己的理想,立誌做一名警察,又是什麽時候改變了初衷?
2003年的一天晚上,一個叫孫誌剛的人正在逛街,因為沒有攜帶暫住證和身份證而被警察盤問,先被帶至派出所,後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之後不治死亡。2007年3月份,有個叫李勝利的人被六名警察栽贓陷害,將其帶到派出所輪番毆打,而後又將其從樓上扔下,偽造成跳樓自殺的假象。2008年,一個叫楊佳的持刀青年走進了公安分局……
特案組召開了閉門會議,因為這起變態凶殘的割臉案件有可能是警察所為,所以隻邀請了當地刑警和督察部門幾位領導參加,普通警員都排除在外。
一名高級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一名高級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警察違規使用警械、警用車輛的情況呈上升趨勢,知法犯法現象屢禁不絕,不過,非法使用槍械、丟失槍支事件隻發生過數起,其中一名警察因丟失槍支不報,造成嚴重後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教授問道:丟的什麽槍?
蘇眉說:死者頭上有92式手槍的槍把砸擊的痕跡。
高級督察說道:我們這兒還沒有丟失過92式手槍,都是54和64,而且,丟失槍支全部找到了。現在買菜刀都實名製了,警用槍支管製極為嚴格,平時都在槍庫鎖著,一般是執行任務時才帶槍。
副隊長說:沒事時,誰帶那玩意啊,一個鐵疙瘩。
包斬說:你們市有多少使用92式手槍的在職警察?
高級督察說:這個需要統計一下,這種槍是我國警界比較高端的武器,屬於最新一代。
梁教授說:盡快提交一份配備92式手槍的警員名單,對了,那個丟槍被判刑的人現在出獄了嗎?
高級督察說:我想想啊,那是幾年前的事了,現在應該刑滿出獄了,我會找到他的。
副隊長說:不是我有抵觸情緒,這叫什麽事啊,追查凶手查到我們警察內部來了?我不相信這起割臉案件是警察幹的,他傻啊,還用槍砸人腦袋,我看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我們。
公安局領導勸道: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咱們就要做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畫龍說:咱們警察對槍是即愛又恨啊,開槍前是警察,開槍後可能淪為罪犯,丟了槍,如果那把槍出事了,丟槍警察也受處罰。很多警察有時都會覺得槍是一種累贅,把槍帶在身上要時時刻刻謹防丟失,一旦丟失,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很可能受影響,如果被好人撿到,上交公安機關,也就罷了,要是被壞人撿走,用來作案,丟槍的警察也會受牽連。
高級督察說:丟槍可是大事,丟槍對一個警察來說不僅意味著嚴重失職,還是一種侮辱。
畫龍讚同道:警察丟槍就像一個女孩丟了貞操,不但不會獲得同情,還要遭到恥笑和懲罰。
蘇眉壓低聲音笑著對畫龍說:你的貞操好像不在了,我可是看過你的檔案。
副隊長說:有的警察一輩子都開不了一槍,倒是丟不了。
梁教授說:我也好久沒開過槍了,要知道,我年輕時可是獲得警隊射擊比賽的三甲,你們局裏有射擊訓練室嗎,會議結束後,我們去過過槍癮。
畫龍說:小包兄弟確實應該練習一下槍法,小眉就不用去了。
蘇眉瞪著一雙無辜的眼睛問道:為什麽,歧視我們女警?
畫龍說:你一拿槍,即使是站在身後的人也得躲在射程之外,有這種震懾力就足夠了。
大家都笑起來,雖然此案可能涉及警察,但是會議開的活潑歡快。警察作案,非同小可,因為警察平時與各種罪犯打交道,具有高超的反偵察技巧,這無疑會加大偵破難度。特案組分析,凶犯的身份不外乎幾種,要麽是在職警察,要麽是被開除公職的警察,要麽是被警方打擊處理過的不法之徒。因懷恨在心,前來刑警大院門前拋屍,這一切都是為了報複公安部門。
案發後,當地警方做了很多細致的工作。老法醫在第一時間遞交了驗屍報告,對其他證物也做了檢驗。凍著臉皮的冰塊融化後,在水裏發現了魚鱗的殘片。那個包裝物——黑色塑料袋在市場上很常見,不少小販用來裝魚。一個民警推測凶犯會不會是魚販子,然而,因為臨近春節,家家戶戶幾乎都要買魚,這種推測很難有說服力。
死者少婦名叫茹藝,居住在市中區文化路某小區,剛與老公離婚不久,案發當天駕車前往鄰市,就此失蹤。家人多方尋找,既沒有發現人,也沒有發現車,一起失蹤的還有她的兒子——一個剛上幼兒園大班的男孩。
特案組深吸一口氣,小男孩估計凶多吉少,這起案件不僅涉及槍支,還有可能是警察犯案,媽媽的臉皮被割下,車輛失蹤,她的兒子下落不明,這使得案件的性質上升到前所未見滅絕人性的嚴重程度。
梁教授下令,中原市警方立即向周邊縣市發出協查通報,盡快查明死者兒子的下落。第二天,接到鄰市警方的反饋消息,那名小男孩找到了。
案發當晚,媽媽被拋棄在中原市刑警大院圍牆外,她兒子也被扔到鄰市公安分局的門前。
蘇眉在電話裏關切的詢問:孩子怎麽樣了,沒死吧,孩子的臉皮……有沒有被割下來?
鄰市警方說:沒有,不過……
蘇眉說:不過什麽?
鄰市警方說:你們快來人接走吧,這幾天,孩子一直哭,嗓子都啞了,話都說不出來,小家夥嚇壞了,可能看到了什麽特別恐怖的事。
中原市警方派人接回了小男孩,同時通知了孩子的家人。小男孩眼窩深陷,神情呆滯,因為嗓子哭啞了,已經說不出話來。小男孩被送往醫院,見到趕來的爸爸之後,小男孩的精神狀況有所好轉,但是二十四小時都抱著爸爸的胳膊,死不撒手。等到小男孩能夠開口說話時,兩名女警先對他進行了詢問。
特案組非常擔心,不知道孩子有沒有看到凶犯割下媽媽的臉皮。
媽媽曾經這樣問孩子:你以後要是遇到壞人,想喊,壞人捂住你的嘴,咋辦?
小男孩歪著腦袋想了想,說道:我舔他的手。
媽媽搖了搖頭,說:你應該咬他的手。
小男孩怯弱的回答:我不敢。
母子倆駕車外出,小男孩在車上睡著了。車突然停下,媽媽被劫持,小男孩驚醒,凶犯在母子倆的頭上都套了一個黑色塑料袋。凶犯駕駛受害人的車輛,小男孩無法回憶起車開了多久,隻能模糊記得凶犯有四個人,或者五個人,他當時和媽媽分乘兩輛車,下車後,凶犯將母子倆押送進一個房間。
罩在頭上的塑料袋取下了,小男孩驚恐的打量著周圍的一切,房間很大,像個倉庫。
媽媽躺在一個鐵架床上,雙手被銬,腳被綁,不停的掙紮和慘叫,旁邊站著一個拿刀的男人,正低頭看著她。
小男孩的身後也站著一個男人,按著他的肩膀,要他眼睜睜的看著這一切。
蘇眉小心翼翼的問道:那個拿刀的人,對你媽媽做了什麽?
小男孩說了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話:舔眼睛,他舔我媽媽的眼睛。
媽媽遇害時對孩子說了一句話,這句話肯定讓這個幼小的男孩終生難忘,在成長的歲月裏需要極大的勇氣來麵對,隻是他那麽小,又該如何承受這巨大的心理陰影和母親的愛。
媽媽看著孩子說:閉上眼睛。也許,孩子閉上了眼睛,沒有看到凶犯是怎樣割下了媽媽的臉皮;也許,他一直驚恐的看著整個過程……
世界上還有什麽比這更殘忍的事,讓一個孩子眼睜睜看著媽媽的臉皮被割下來。
警方不忍再問下去,所有人都沉默著,病房裏很安靜,小包低頭不語,蘇眉的眼睛紅了,她轉過身,看著窗外,淚水奪眶而出。
畫龍對小男孩說:孩子,我向你發誓,我從來都沒發過誓,但是現在,我保證,我會親手抓住那幾個畜生。
孩子年齡太小,無法準確敘述出凶犯的長相以及體貌特征,他也說不出受害地點的具體位置。梁教授幾經提示,誘導小男孩提供更多的線索,但是小男孩的回答大多是搖頭,或者說不知道。
包斬問道:那幾人都穿的什麽顏色的衣服,你還記得嗎?
小男孩怯怯地伸出手指,指著刑警大隊副隊長——他穿著警服。
副隊長走了過來,梁教授揮手示意他離開,免得他身上穿的警服再次驚嚇到孩子。
梁教授問道:孩子,你好好想想,他們把你扔下車時,說了什麽話?
小男孩又哭了,過了一會兒,他抱緊爸爸的胳膊,想了想說:新年好。
警方推斷,那幾名凶犯身穿警服,他們劫持了母子二人,割下媽媽的臉皮,故意把母子倆都扔到公安機關門前,讓其去報案。這些膽大包天的歹徒,知道警方會詢問小男孩,他們借小男孩之口狂妄的挑釁警方,這幾個身穿警服的人對警方說——新年好
本文作者在小學作文裏寫下自己的理想,立誌做一名警察,又是什麽時候改變了初衷?
2003年的一天晚上,一個叫孫誌剛的人正在逛街,因為沒有攜帶暫住證和身份證而被警察盤問,先被帶至派出所,後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之後不治死亡。2007年3月份,有個叫李勝利的人被六名警察栽贓陷害,將其帶到派出所輪番毆打,而後又將其從樓上扔下,偽造成跳樓自殺的假象。2008年,一個叫楊佳的持刀青年走進了公安分局……
特案組召開了閉門會議,因為這起變態凶殘的割臉案件有可能是警察所為,所以隻邀請了當地刑警和督察部門幾位領導參加,普通警員都排除在外。
一名高級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一名高級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警察違規使用警械、警用車輛的情況呈上升趨勢,知法犯法現象屢禁不絕,不過,非法使用槍械、丟失槍支事件隻發生過數起,其中一名警察因丟失槍支不報,造成嚴重後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教授問道:丟的什麽槍?
蘇眉說:死者頭上有92式手槍的槍把砸擊的痕跡。
高級督察說道:我們這兒還沒有丟失過92式手槍,都是54和64,而且,丟失槍支全部找到了。現在買菜刀都實名製了,警用槍支管製極為嚴格,平時都在槍庫鎖著,一般是執行任務時才帶槍。
副隊長說:沒事時,誰帶那玩意啊,一個鐵疙瘩。
包斬說:你們市有多少使用92式手槍的在職警察?
高級督察說:這個需要統計一下,這種槍是我國警界比較高端的武器,屬於最新一代。
梁教授說:盡快提交一份配備92式手槍的警員名單,對了,那個丟槍被判刑的人現在出獄了嗎?
高級督察說:我想想啊,那是幾年前的事了,現在應該刑滿出獄了,我會找到他的。
副隊長說:不是我有抵觸情緒,這叫什麽事啊,追查凶手查到我們警察內部來了?我不相信這起割臉案件是警察幹的,他傻啊,還用槍砸人腦袋,我看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我們。
公安局領導勸道: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咱們就要做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畫龍說:咱們警察對槍是即愛又恨啊,開槍前是警察,開槍後可能淪為罪犯,丟了槍,如果那把槍出事了,丟槍警察也受處罰。很多警察有時都會覺得槍是一種累贅,把槍帶在身上要時時刻刻謹防丟失,一旦丟失,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很可能受影響,如果被好人撿到,上交公安機關,也就罷了,要是被壞人撿走,用來作案,丟槍的警察也會受牽連。
高級督察說:丟槍可是大事,丟槍對一個警察來說不僅意味著嚴重失職,還是一種侮辱。
畫龍讚同道:警察丟槍就像一個女孩丟了貞操,不但不會獲得同情,還要遭到恥笑和懲罰。
蘇眉壓低聲音笑著對畫龍說:你的貞操好像不在了,我可是看過你的檔案。
副隊長說:有的警察一輩子都開不了一槍,倒是丟不了。
梁教授說:我也好久沒開過槍了,要知道,我年輕時可是獲得警隊射擊比賽的三甲,你們局裏有射擊訓練室嗎,會議結束後,我們去過過槍癮。
畫龍說:小包兄弟確實應該練習一下槍法,小眉就不用去了。
蘇眉瞪著一雙無辜的眼睛問道:為什麽,歧視我們女警?
畫龍說:你一拿槍,即使是站在身後的人也得躲在射程之外,有這種震懾力就足夠了。
大家都笑起來,雖然此案可能涉及警察,但是會議開的活潑歡快。警察作案,非同小可,因為警察平時與各種罪犯打交道,具有高超的反偵察技巧,這無疑會加大偵破難度。特案組分析,凶犯的身份不外乎幾種,要麽是在職警察,要麽是被開除公職的警察,要麽是被警方打擊處理過的不法之徒。因懷恨在心,前來刑警大院門前拋屍,這一切都是為了報複公安部門。
案發後,當地警方做了很多細致的工作。老法醫在第一時間遞交了驗屍報告,對其他證物也做了檢驗。凍著臉皮的冰塊融化後,在水裏發現了魚鱗的殘片。那個包裝物——黑色塑料袋在市場上很常見,不少小販用來裝魚。一個民警推測凶犯會不會是魚販子,然而,因為臨近春節,家家戶戶幾乎都要買魚,這種推測很難有說服力。
死者少婦名叫茹藝,居住在市中區文化路某小區,剛與老公離婚不久,案發當天駕車前往鄰市,就此失蹤。家人多方尋找,既沒有發現人,也沒有發現車,一起失蹤的還有她的兒子——一個剛上幼兒園大班的男孩。
特案組深吸一口氣,小男孩估計凶多吉少,這起案件不僅涉及槍支,還有可能是警察犯案,媽媽的臉皮被割下,車輛失蹤,她的兒子下落不明,這使得案件的性質上升到前所未見滅絕人性的嚴重程度。
梁教授下令,中原市警方立即向周邊縣市發出協查通報,盡快查明死者兒子的下落。第二天,接到鄰市警方的反饋消息,那名小男孩找到了。
案發當晚,媽媽被拋棄在中原市刑警大院圍牆外,她兒子也被扔到鄰市公安分局的門前。
蘇眉在電話裏關切的詢問:孩子怎麽樣了,沒死吧,孩子的臉皮……有沒有被割下來?
鄰市警方說:沒有,不過……
蘇眉說:不過什麽?
鄰市警方說:你們快來人接走吧,這幾天,孩子一直哭,嗓子都啞了,話都說不出來,小家夥嚇壞了,可能看到了什麽特別恐怖的事。
中原市警方派人接回了小男孩,同時通知了孩子的家人。小男孩眼窩深陷,神情呆滯,因為嗓子哭啞了,已經說不出話來。小男孩被送往醫院,見到趕來的爸爸之後,小男孩的精神狀況有所好轉,但是二十四小時都抱著爸爸的胳膊,死不撒手。等到小男孩能夠開口說話時,兩名女警先對他進行了詢問。
特案組非常擔心,不知道孩子有沒有看到凶犯割下媽媽的臉皮。
媽媽曾經這樣問孩子:你以後要是遇到壞人,想喊,壞人捂住你的嘴,咋辦?
小男孩歪著腦袋想了想,說道:我舔他的手。
媽媽搖了搖頭,說:你應該咬他的手。
小男孩怯弱的回答:我不敢。
母子倆駕車外出,小男孩在車上睡著了。車突然停下,媽媽被劫持,小男孩驚醒,凶犯在母子倆的頭上都套了一個黑色塑料袋。凶犯駕駛受害人的車輛,小男孩無法回憶起車開了多久,隻能模糊記得凶犯有四個人,或者五個人,他當時和媽媽分乘兩輛車,下車後,凶犯將母子倆押送進一個房間。
罩在頭上的塑料袋取下了,小男孩驚恐的打量著周圍的一切,房間很大,像個倉庫。
媽媽躺在一個鐵架床上,雙手被銬,腳被綁,不停的掙紮和慘叫,旁邊站著一個拿刀的男人,正低頭看著她。
小男孩的身後也站著一個男人,按著他的肩膀,要他眼睜睜的看著這一切。
蘇眉小心翼翼的問道:那個拿刀的人,對你媽媽做了什麽?
小男孩說了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話:舔眼睛,他舔我媽媽的眼睛。
媽媽遇害時對孩子說了一句話,這句話肯定讓這個幼小的男孩終生難忘,在成長的歲月裏需要極大的勇氣來麵對,隻是他那麽小,又該如何承受這巨大的心理陰影和母親的愛。
媽媽看著孩子說:閉上眼睛。也許,孩子閉上了眼睛,沒有看到凶犯是怎樣割下了媽媽的臉皮;也許,他一直驚恐的看著整個過程……
世界上還有什麽比這更殘忍的事,讓一個孩子眼睜睜看著媽媽的臉皮被割下來。
警方不忍再問下去,所有人都沉默著,病房裏很安靜,小包低頭不語,蘇眉的眼睛紅了,她轉過身,看著窗外,淚水奪眶而出。
畫龍對小男孩說:孩子,我向你發誓,我從來都沒發過誓,但是現在,我保證,我會親手抓住那幾個畜生。
孩子年齡太小,無法準確敘述出凶犯的長相以及體貌特征,他也說不出受害地點的具體位置。梁教授幾經提示,誘導小男孩提供更多的線索,但是小男孩的回答大多是搖頭,或者說不知道。
包斬問道:那幾人都穿的什麽顏色的衣服,你還記得嗎?
小男孩怯怯地伸出手指,指著刑警大隊副隊長——他穿著警服。
副隊長走了過來,梁教授揮手示意他離開,免得他身上穿的警服再次驚嚇到孩子。
梁教授問道:孩子,你好好想想,他們把你扔下車時,說了什麽話?
小男孩又哭了,過了一會兒,他抱緊爸爸的胳膊,想了想說:新年好。
警方推斷,那幾名凶犯身穿警服,他們劫持了母子二人,割下媽媽的臉皮,故意把母子倆都扔到公安機關門前,讓其去報案。這些膽大包天的歹徒,知道警方會詢問小男孩,他們借小男孩之口狂妄的挑釁警方,這幾個身穿警服的人對警方說——新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