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精神損失費和出軌費
惹愛成癮:總裁求放過 作者:木槿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早晨醒來時,那人已經離開了她的房間,全身酸疼,使不出一點力氣來。喬一寧裹著被子,身上那痕跡清楚可見。一整夜,他逼著她說愛,她死死咬住唇,沒有說半個字。那樣的隱忍似乎刺痛了他的眼,到了最後,也分不清,是誰先認輸的,隻知道,自己已經沒有絲毫力氣再去愛了。
淩皓晟,之前是我太傻,才以為隻要我一直堅持愛,努力去愛,就會等到你。但現在,我們之間隔著的,不再是那麽簡單的鴻溝了。
“太太,你……”小蓮昨晚在樓下就聽到了樓上傳來的聲音,聽上去,那並不是什麽好的聲音。而現在走來下的太太,似乎臉上都是疲倦,雙目無神。
“我沒事。”淡淡搖頭,沒喲偶任何情緒就離開了家。
去公司的路上,她就一直在想,都說防火防盜防閨蜜,現在多了一個,防助理。
喬氏,喬一寧才進辦公室,身後就出現了佳琪的身影。
“喬董事……”
喬一寧沒有理會她,甚至是冷冷看了她一眼,似乎對於她還在喬氏,還能站在自己的辦公室有些輕蔑。
“對不起。”
這話,喬一寧已經從這女人口中說了太多遍了,聽得,很膩,很厭惡。
“我不接受你的道歉,你可以走了。”
喬一寧自認為,喬氏雖好,但怎麽也比不上淩峰集團那個地方。佳琪是個有上進心的人,自然是會往高處走的,屈尊在她喬氏這個小廟,太過委屈了不是?
“我知道自己沒有資格再留在喬氏,我會走,但我還是希望……你能接受我的道歉。”佳琪臉上都是委屈,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這個小助理被董事給訓斥了呢。
接受她的道歉?!
喬一寧冷笑出聲,看來是真把自己當聖母了。做了小三,還妄想得到正室的原諒,真是好笑。
“這世界上的事,不是你希望,對方就一定要去做到的。我也希望,你能離開我的丈夫,你能做到麽?”
佳琪咬唇,眼中都是淚光打轉,搖搖頭,嗚咽道——
“我愛他。”
“難道,你的愛是愛,我的就不是嗎?還是你覺得,淩皓晟也同樣愛著你呢?”喬一寧的話語中都是冷然,愛,如果真要說這個字,但她可以清楚的告訴所有人,沒有誰的愛,可以和自己相比。而淩皓晟,沒有愛,也從不需要愛。
無論是喬詩妍的,佳琪的,還是自己的,他都不需要。也許,淩皓晟連自己想要的什麽都不清楚吧。
“我……”被喬一寧這幾句話問的讓佳琪彷徨了。淩總裁,愛她麽?如果不愛,為什麽把她留在身邊呢?可是如果愛,又為何若即若離。就在昨天後,自己再也沒有接到他的電話,也不知道以後的路該怎麽走下去。
“我相信淩總裁。”
“相信?嗬……我和他結婚,也是因為相信他,可結果呢,我得到的,隻有背叛。”喬一寧笑得無害,但眸色已經染上了深寒,開了一張支票給眼前站著的女孩,以前怎麽沒發現,自己看人的水平那麽差。現在知道了,不知道為時晚不晚?
“一百萬,你上次救了我一命,我不會忘。”
佳琪看著那張支票,頓時失了神。上次救喬董事,本來就是無意的,再加上現在的確是自己對不起她,但她拿出錢來侮辱自己,佳琪就覺得很難過,很委屈。她隻是愛一個男人,有錯麽?
“我不要錢!”
“要不要是你的事,給不給,是我決定的。這錢就當補償你為了我受了的傷,雖然比起淩皓晟給你的,這真的算不了什麽。”
淩皓晟對女人,應該不會虧待,想想之前願意花千萬給喬詩妍買首飾,就該知道這男人是個不在乎錢的人。隻是,對於自己,淩皓晟從來都吝嗇。
就連結婚,正式的婚禮一直沒有後續,結婚的戒指,也沒有。
除了那個紅本本,好像……她真的不像是一個結婚的女人。
很諷刺是不是?人人羨慕的淩太太,不過隻是個丈夫厭惡的女人。
佳琪走出喬氏的那一刻,很多人都用疑惑的目光看著她。這不是喬董事一手培養的助理麽?為什麽現在要離開公司,是辭職還是被解雇,大家都在猜測。而佳琪,隻是咬著唇,拿著自己的東西離開了。
自然,離開了喬氏,她第一個想到的地方,就是去淩峰集團。
她現在,什麽都沒有了,隻剩下……他。
但讓佳琪沒有想到的是,秘書小姐隻說了一句——總裁不見你。宛若雷驚,他,不見她?為什麽?
在淩峰集團外守了一天,直到天開始下起小雨,她沒有傘,隻好躲在一個角落避雨。直到看到他的車子從麵前經過,顧不得什麽,上前展開雙臂,攔阻車子的前進。
“淩總裁,我……”
車子是停下來了,可是她和那個男人隔著的一道車窗,仿佛就是隔著一個永遠無法觸碰到的距離。
那車窗放下來的時候,女人臉上一喜,她就知道,他不會是那種絕情的男人。在幾年前,她就知道。
淩皓晟隻是冷冷瞥了眼在雨中的女人,眸色深諳,掀唇,字字冷漠——
“需要多少錢?”
“什麽?”頃刻,她怔住,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麽。他說,錢!?
“五百萬,夠麽?”
雖然淩皓晟沒和這個女人發生關係,但怎麽說,自己也是利用了她,五百萬,他也不吝嗇。
而佳琪,徹底心碎了。
原來,是要用錢來打發她。喬一寧用錢還她的救命之恩,淩皓晟用錢讓她不要糾纏。
原來,他的妻子說的都是對的,淩皓晟不愛任何人。對她,不過是玩玩。甚至……他都不曾碰過她。
“我不是為了錢……”這幾個字,她咬著唇說出,但淚水已經和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苦澀與鹹味。
“不管為了什麽,都與我無關。”
“你……不要我了嗎?”
問出這句話時,佳琪已經預料到了,自己的結局。隻見男人眯了眯眸子,要她?他何時要過她?不過是這女人的一廂情願而已,幾年前,她以為的這幾年,他絲毫不在乎。利用她,不過是為了刺激喬一寧罷了。
隻是昨晚,在看到喬一寧那傷心的樣子後,他就後悔了。
“你和我,沒有關係。”
不是要不要,也不是什麽愛不愛,從來,淩皓晟就沒想過要和別的女人在一起。
這一生,恐怕也就隻能是喬一寧那女人了。
雨越下越大,佳琪看著車子消失在自己的視線裏,身子跪在了地上,失聲痛哭著。
她,不過是被玩弄的一個小醜。
他說,沒有關係。而她,卻傻傻的付出了一切。
現在,喬氏回不去了,喬董事恨了她,而他,也拋棄了自己。
為什麽,為什麽會變成這樣!?
為什麽,看不到我的真心呢?
……
“先生回來了。”
今天,太太早早就回來了,先生也回來的比平時早。而喬一寧坐在沙發上,沒去看男人一眼,兀自冷冷凝著手中剛剛寫下的東西。
沒說話,直接遞給他。
淩皓晟沒有接,但視線已經看到了那張白紙上清楚寫著的字。
——夫妻準則。
蹙眉,夫妻準則?
而第一條,他就眸色陰鷙幾分——因男方**,所以要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和**費一個億。
**費?冷唇抿起,這是什麽錢,他可沒聽過。
“你看一下吧,要是沒問題,就給錢簽字吧。”
“你很缺錢?”
喬一寧冷笑,不,她不缺錢。隻是……不知道該怎麽宣泄,錢哪裏比得上心的傷痛呢?隻是,對於淩皓晟這個男人,除了錢自己還能得打什麽?、
“我現在,不想和你說話。”
那準則的第二條,依舊是關於這次的事件,但淩皓晟看了後,立刻臉色變暗——
女方有權**一次,並且不賠償男方任何費用。
“喬一寧,你想**?”
“不知道。”她神色怏怏,並沒有多少氣色,想不想**,這種事,不是她能左右的。
隻是覺得,凡事都該公平不是麽?說是她八報複也好,不甘也罷。他做的事,她也要做。
“你還是把它全部看完吧。”
喬一寧很累,看著小蓮還在準備豐富的晚餐,自己卻隻想,睡覺。
昨晚,他要得狠,她很累,再加上很多不可避免的痛苦,她真的好希望,自己能長眠不起。
看著她慢慢走上樓,那無力的樣子,是他從沒見過的。
什麽時候開始,她變成這樣了?
是因為他,所以才讓曾經那個充滿活力的女孩如今隻剩疲倦麽?
這份準則隻有三條,前兩條都是與這次的事有關,而第三條……
以後,無愛婚姻,分房睡。男女方有各自的絕對自由,但絕不離婚。
無愛婚姻,絕對自由……所以,是允許他在外麵養女人,順道也允許她在外麵找男人麽?喬一寧,你以為我許?
這份文件,他一條都不答應。
一和二,都不成立。他並沒有**,根本連那個女人的衣服都沒脫,更沒有做出對不起她的事。
至於第三條,更是荒謬!
淩皓晟,之前是我太傻,才以為隻要我一直堅持愛,努力去愛,就會等到你。但現在,我們之間隔著的,不再是那麽簡單的鴻溝了。
“太太,你……”小蓮昨晚在樓下就聽到了樓上傳來的聲音,聽上去,那並不是什麽好的聲音。而現在走來下的太太,似乎臉上都是疲倦,雙目無神。
“我沒事。”淡淡搖頭,沒喲偶任何情緒就離開了家。
去公司的路上,她就一直在想,都說防火防盜防閨蜜,現在多了一個,防助理。
喬氏,喬一寧才進辦公室,身後就出現了佳琪的身影。
“喬董事……”
喬一寧沒有理會她,甚至是冷冷看了她一眼,似乎對於她還在喬氏,還能站在自己的辦公室有些輕蔑。
“對不起。”
這話,喬一寧已經從這女人口中說了太多遍了,聽得,很膩,很厭惡。
“我不接受你的道歉,你可以走了。”
喬一寧自認為,喬氏雖好,但怎麽也比不上淩峰集團那個地方。佳琪是個有上進心的人,自然是會往高處走的,屈尊在她喬氏這個小廟,太過委屈了不是?
“我知道自己沒有資格再留在喬氏,我會走,但我還是希望……你能接受我的道歉。”佳琪臉上都是委屈,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這個小助理被董事給訓斥了呢。
接受她的道歉?!
喬一寧冷笑出聲,看來是真把自己當聖母了。做了小三,還妄想得到正室的原諒,真是好笑。
“這世界上的事,不是你希望,對方就一定要去做到的。我也希望,你能離開我的丈夫,你能做到麽?”
佳琪咬唇,眼中都是淚光打轉,搖搖頭,嗚咽道——
“我愛他。”
“難道,你的愛是愛,我的就不是嗎?還是你覺得,淩皓晟也同樣愛著你呢?”喬一寧的話語中都是冷然,愛,如果真要說這個字,但她可以清楚的告訴所有人,沒有誰的愛,可以和自己相比。而淩皓晟,沒有愛,也從不需要愛。
無論是喬詩妍的,佳琪的,還是自己的,他都不需要。也許,淩皓晟連自己想要的什麽都不清楚吧。
“我……”被喬一寧這幾句話問的讓佳琪彷徨了。淩總裁,愛她麽?如果不愛,為什麽把她留在身邊呢?可是如果愛,又為何若即若離。就在昨天後,自己再也沒有接到他的電話,也不知道以後的路該怎麽走下去。
“我相信淩總裁。”
“相信?嗬……我和他結婚,也是因為相信他,可結果呢,我得到的,隻有背叛。”喬一寧笑得無害,但眸色已經染上了深寒,開了一張支票給眼前站著的女孩,以前怎麽沒發現,自己看人的水平那麽差。現在知道了,不知道為時晚不晚?
“一百萬,你上次救了我一命,我不會忘。”
佳琪看著那張支票,頓時失了神。上次救喬董事,本來就是無意的,再加上現在的確是自己對不起她,但她拿出錢來侮辱自己,佳琪就覺得很難過,很委屈。她隻是愛一個男人,有錯麽?
“我不要錢!”
“要不要是你的事,給不給,是我決定的。這錢就當補償你為了我受了的傷,雖然比起淩皓晟給你的,這真的算不了什麽。”
淩皓晟對女人,應該不會虧待,想想之前願意花千萬給喬詩妍買首飾,就該知道這男人是個不在乎錢的人。隻是,對於自己,淩皓晟從來都吝嗇。
就連結婚,正式的婚禮一直沒有後續,結婚的戒指,也沒有。
除了那個紅本本,好像……她真的不像是一個結婚的女人。
很諷刺是不是?人人羨慕的淩太太,不過隻是個丈夫厭惡的女人。
佳琪走出喬氏的那一刻,很多人都用疑惑的目光看著她。這不是喬董事一手培養的助理麽?為什麽現在要離開公司,是辭職還是被解雇,大家都在猜測。而佳琪,隻是咬著唇,拿著自己的東西離開了。
自然,離開了喬氏,她第一個想到的地方,就是去淩峰集團。
她現在,什麽都沒有了,隻剩下……他。
但讓佳琪沒有想到的是,秘書小姐隻說了一句——總裁不見你。宛若雷驚,他,不見她?為什麽?
在淩峰集團外守了一天,直到天開始下起小雨,她沒有傘,隻好躲在一個角落避雨。直到看到他的車子從麵前經過,顧不得什麽,上前展開雙臂,攔阻車子的前進。
“淩總裁,我……”
車子是停下來了,可是她和那個男人隔著的一道車窗,仿佛就是隔著一個永遠無法觸碰到的距離。
那車窗放下來的時候,女人臉上一喜,她就知道,他不會是那種絕情的男人。在幾年前,她就知道。
淩皓晟隻是冷冷瞥了眼在雨中的女人,眸色深諳,掀唇,字字冷漠——
“需要多少錢?”
“什麽?”頃刻,她怔住,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麽。他說,錢!?
“五百萬,夠麽?”
雖然淩皓晟沒和這個女人發生關係,但怎麽說,自己也是利用了她,五百萬,他也不吝嗇。
而佳琪,徹底心碎了。
原來,是要用錢來打發她。喬一寧用錢還她的救命之恩,淩皓晟用錢讓她不要糾纏。
原來,他的妻子說的都是對的,淩皓晟不愛任何人。對她,不過是玩玩。甚至……他都不曾碰過她。
“我不是為了錢……”這幾個字,她咬著唇說出,但淚水已經和雨水混在一起,分不清苦澀與鹹味。
“不管為了什麽,都與我無關。”
“你……不要我了嗎?”
問出這句話時,佳琪已經預料到了,自己的結局。隻見男人眯了眯眸子,要她?他何時要過她?不過是這女人的一廂情願而已,幾年前,她以為的這幾年,他絲毫不在乎。利用她,不過是為了刺激喬一寧罷了。
隻是昨晚,在看到喬一寧那傷心的樣子後,他就後悔了。
“你和我,沒有關係。”
不是要不要,也不是什麽愛不愛,從來,淩皓晟就沒想過要和別的女人在一起。
這一生,恐怕也就隻能是喬一寧那女人了。
雨越下越大,佳琪看著車子消失在自己的視線裏,身子跪在了地上,失聲痛哭著。
她,不過是被玩弄的一個小醜。
他說,沒有關係。而她,卻傻傻的付出了一切。
現在,喬氏回不去了,喬董事恨了她,而他,也拋棄了自己。
為什麽,為什麽會變成這樣!?
為什麽,看不到我的真心呢?
……
“先生回來了。”
今天,太太早早就回來了,先生也回來的比平時早。而喬一寧坐在沙發上,沒去看男人一眼,兀自冷冷凝著手中剛剛寫下的東西。
沒說話,直接遞給他。
淩皓晟沒有接,但視線已經看到了那張白紙上清楚寫著的字。
——夫妻準則。
蹙眉,夫妻準則?
而第一條,他就眸色陰鷙幾分——因男方**,所以要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和**費一個億。
**費?冷唇抿起,這是什麽錢,他可沒聽過。
“你看一下吧,要是沒問題,就給錢簽字吧。”
“你很缺錢?”
喬一寧冷笑,不,她不缺錢。隻是……不知道該怎麽宣泄,錢哪裏比得上心的傷痛呢?隻是,對於淩皓晟這個男人,除了錢自己還能得打什麽?、
“我現在,不想和你說話。”
那準則的第二條,依舊是關於這次的事件,但淩皓晟看了後,立刻臉色變暗——
女方有權**一次,並且不賠償男方任何費用。
“喬一寧,你想**?”
“不知道。”她神色怏怏,並沒有多少氣色,想不想**,這種事,不是她能左右的。
隻是覺得,凡事都該公平不是麽?說是她八報複也好,不甘也罷。他做的事,她也要做。
“你還是把它全部看完吧。”
喬一寧很累,看著小蓮還在準備豐富的晚餐,自己卻隻想,睡覺。
昨晚,他要得狠,她很累,再加上很多不可避免的痛苦,她真的好希望,自己能長眠不起。
看著她慢慢走上樓,那無力的樣子,是他從沒見過的。
什麽時候開始,她變成這樣了?
是因為他,所以才讓曾經那個充滿活力的女孩如今隻剩疲倦麽?
這份準則隻有三條,前兩條都是與這次的事有關,而第三條……
以後,無愛婚姻,分房睡。男女方有各自的絕對自由,但絕不離婚。
無愛婚姻,絕對自由……所以,是允許他在外麵養女人,順道也允許她在外麵找男人麽?喬一寧,你以為我許?
這份文件,他一條都不答應。
一和二,都不成立。他並沒有**,根本連那個女人的衣服都沒脫,更沒有做出對不起她的事。
至於第三條,更是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