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不有點“行動”。我還不能不相信“事在人為”。


    我犯了什麽彌天大罪?我知道沒有。我隻要救出一個可愛的可憐的無告者,我隻想從老虎的饞吻下搶出一隻羔羊,我又打算拔出一個同樣的無告者——我自己!這就是我的罪狀!


    我願我這罪狀公布出去,告訴普天下的善男信女!


    我要用我的“行動”來挺直我自己:如果得直,那是人間還有公道,如果事之不濟,那就是把我的“罪狀”公布出去,讓普天下的善男信女下一個斷語!


    我定下了“行動”的步驟:從今起,我要求立即離開這惡疫橫行的“文化區”;我有“病”,想來沒有不許人生病的。


    老鄉允許我五天。從今天算起,還有八十多小時,夠不夠我辦事呢?我不敢說絕對夠,然而我隻知道一點:n非在八十多小時以後上路不可!我們決定要這麽辦,就一定能夠,條件已經具備。


    末了,剩我自己。——哼,我已經熬得這麽久,什麽魑魅魍魎也都見過了,難道我還怕多熬一些時候?我準備著三個月六個月乃至一年之計!……


    這麽想定了以後,我好比已經把家眷和後事都安排停當了的戰士,一身輕鬆地踏上我的長期苦鬥。


    這一切,都要瞞過n,甚至我的走不動也要在最後五分鍾才告訴她。先給她知道了,不會有一點好處,反而會節外生枝;她說我有時太像一個男人,——對了,此時此際,我非拿出像一個男人似的手腕和麵目,是不行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腐蝕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茅盾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茅盾並收藏腐蝕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