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間,這本書也寫了快五十萬字了。


    作為新人,這個故事能講這麽久我自己其實都不太相信,說實話前麵好多次我其實真的很想太監了。


    因為看得人真的不多。


    再就是被人噴的也挺難受的。


    雖然我自認為心理素質算是比較好的,對付噴子我也會永封刪帖一條龍服務,但被罵得多了心裏自然也是不好受的。


    有時候就想,我圖個啥呢?


    追劇打遊戲,他不香嗎?


    但我最終還是堅持下來了,讓我堅持下來的,就是講故事帶來的那種快感以及將感情通過文字表達出來的那種暢快感。


    你們不知道,我究竟有多麽想寫這樣一個故事。


    我相信,就算我現在隨便再開本新書,最終故事還會轉到現在這個方向上來。


    有人說,女主寫得不好。


    有人說,天命者的設定出來後就不想看了。


    有人說,看到分身就覺得煩,就不想看。


    有人還說,主角像個心智不成熟的弱智。


    ……


    額!


    批評我虛心接受,其實這些問題說的都沒錯,但不是淩寒、林婕詩亦或是何澹他們的錯。


    他們就是故事裏的人。


    這些事情對諸位讀者來說,是一個故事。


    但對他們來說,那就是一生。


    是我沒寫好,沒有將他們的形象塑造好。


    比如,林婕詩,有人說她與淩寒的感情戲發展得太快了,剛認識兩天就開始搞曖昧。


    但諸位有沒想過,林婕詩是個什麽人?


    那是個屍王啊!


    她是一個可以從閻王爺手裏搶人的人,在她眼裏男女性別的區分很模糊,甚至就連淩寒當時的身體都是她給做出來的。


    在林家老宅,她對淩寒其實是調戲。


    沒有真感情的。


    後麵抱著淩寒哭也好,裝醉讓淩寒抱回房裏也好,都是作為一個主宰者對被自己製造出來的角色的發泄與戲弄。


    看到後麵的人,應該就發現了。


    有了薑蒙蒙記憶的林婕詩,才開始真正嚐試去愛了。


    在擁有薑蒙蒙的記憶之前,林婕詩就是一個二十幾歲的孩子,一個是非觀淡漠,根本不懂情愛的瘋孩子。


    當然,這本身也是一個伏筆。


    後麵寫到她的來曆的時候,諸位可能就更能對她之前的行為感同身受了。


    至於天命者、分身設定和淩寒的人設,我就不過多解釋了。


    一百個人眼裏就有一百個哈姆雷特,這個隻能說就求同存異吧!


    這之後,將是本書的第三卷。


    也是本書的最後一卷,所以故事並不會太長,我會認真寫完。


    第三卷將揭開前麵埋下來的諸多伏筆,比如穿鬥篷人的身份,李冰和李過雲的關係,林婕詩的來曆等等。


    最後,不會太監,不會爛尾。


    謝謝一直追讀,一直看到這裏的各位讀者。


    哪怕最後隻有一個人看,我也會認認真真地寫完,把這個故事講好。


    各位,我們第三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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