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夫說要料理了任天養幾個那句話,並向趙武討要百八十萬兩銀子,其實隻是一句玩笑話。想他堂堂三等中級俠士,哪能跟修為低微,連個俠士也不是的人動手。讓他沒料到趙武會答應的如此爽快,等聽完趙武講的那一番道理後,又看到那幾個俠士如臨大敵的模樣,更是後悔的恨不得猛扇自己幾個耳光。
胡夫膽子不大。當任生之從墓中站起,他滿腦子想的都是該如何逃跑,並在腦子中規劃著如何全身而退的辦法。他想了很多辦法,其中有一項是將離他最近,伸手就可擒住的隨從往僵屍身前一扔,用一招“丟卒保車”之計逃得性命。
這招最為妥善,成功的機率也是高。
墓室陷入黑暗時,胡夫知道僵屍要動手了。他打了個冷顫,隨即所有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那個隨從身上,並伸手去拿隨從。等墓室亮起,他的手正好按在那個隨從身上。那個隨從不解,一臉迷茫的看著他。
這時,李長更已使劍將任生之的兩條胳膊卸掉。胡夫見危險已除,便尷尬的笑了笑,並示意沒事。
胡夫的注意力全在那個隨從身上,因此沒有察覺到剛剛差點被斷劍刃片破喉的凶險,也就沒覺得任天養有什麽可怕的。他之前見任天養幾個殺隨從,所以怒目而視,一副欲殺之而後快的模樣。後來又聽趙武說什麽李長更救了他們幾個雲雲,他不知道李長更怎樣救了他們,還道是李長更斬斷任生之兩條胳膊,讓僵屍無法手指一人便能讓人死亡的緣故。
僵屍能被劍斬斷兩條胳膊,自然沒什麽可怕的。對此,他憤憤不平,覺得李長更多得那麽多銀子實在輕鬆,這才有殺了任天養也給他百八十萬兩銀子的揶揄之言。等聽完趙武的解釋,他才知道任生之並非僵屍複活,地上那十截斷刃也並非是有人用暗器手法拋擲過來,目標也並非是有俠士大氅保護的胸膛而是咽喉,這一切全都是任天養所為。一個人竟能憑空控製屍體站立起來,並憑空控製十截斷刃攻擊他們要害,這是什麽邪法。他立馬意識到自己那句玩笑開得不對,已把自己陷入騎虎難下之勢。
但以此料定他如何懼怕任天養,那也不盡然。畢竟他是俠士,任天養不是俠士,一個俠士要殺一個非俠士,甭管那個非俠士會什麽邪法,都不是俠士的對手。畢竟,俠士有削鐵如泥的名劍,並有淩架於所有普通人之上的本門劍法。非俠士的邪術再厲害,遇到俠士,還是斫板上的魚肉,隻剩下任人宰割的命。
騎虎難下那就別下!胡夫心中打定主意:“不就是幾個普通人嘛,瞧你們幾個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以前還說我膽子小,我瞧你們膽子才小呢?說什麽讓我來試試這幾人的斤兩!有什麽斤兩好試的,幾個普通人還能擋得住我一個三等中級俠士一劍嗎?先賺百八十萬兩銀子再說,到時你們幾個就後悔去吧。”他拔出劍來,朝前走去。
開四榮笑道:“老胡,裏邊有兩個女娃子,你可要手下留情,千萬別幹出辣手摧,讓人惋惜的事來!”
胡夫動手之前,藐視任天養幾個。真要動起手來,還是全神灌注的對付,不敢有絲毫輕視之心。畢竟,十個俠士之中他年紀最長修為卻最低,那些修為高的本來爭著搶著想要那百八十萬兩銀子,聽了趙武的話頓時沒人願意動手,這讓他心中吃勁壓力倍增。可就在這節骨眼上,開四榮竟然開口打攪他的心神,這讓他十分不爽。
大家都是俠士,麵子還是要給的。胡夫點了點頭,心中卻罵:“你個老色鬼,就不怕馬上風死了?”他繼續凝神,朝前走去。
趙武道:“那個頭腦留他一命!”
胡夫一百個不樂意。能憑空控製屍體與劍刃斷片的人就是頭腦,他要一劍殺了這人,以免遭了此手法詭異之人的毒手,現在要活擒,危險倍增。可說話的是趙武,他不能不從,但還是不樂意的道:“為什麽?”
趙武道:“還記得岩漿那關嗎?咱們之中沒有精通五行相生相克的人,這小子卻能感覺到危險,知道哪座橋是生哪座橋是死,留著他有用。”
胡夫想想也是,點點頭繼續往前走。又有人道:“胡爺……”他聽出說話的人是誰,那是他帶來的一個隨從。開四榮是俠士,得三分麵子。趙武是帶頭大哥,說的話必需得聽,如今連自己的隨從也敢開口?他勃然大怒,道:“幹什麽?”
那個隨從嚇了一跳,結結巴巴道:“小……小的想,這些人隻是普通人,哪值得胡爺親自動手。由……由小的們代勞也就是了。”
胡夫轉念,暗道:“對啊!我是俠士,而且是個三等中級俠士,殺了或者擒拿住這些人那是應該的。可,萬一被這些人用詭異的手法打敗那還不被人笑死,今後還混不混。”他知道自己的修為低,本來就不是趙武幾個的對手,如今年紀大了就更不是對手了。為了避免吃虧,他這次帶來的隨從修為都不錯,有幾個已接近俠士的修為,但被他用重金**,這才推遲一年當兵。主動請纓的那個人,修為更是達到十九級,如果不使用本門劍法的話,有時候他也不是對手。如今這人願意動手,跟他出手並無二致,道:“李一,你上。生擒那兩男一女殺了其它四個,我賞銀兩萬兩。”
李一拱拱手道:“謝胡爺!”
李一姓李但名字並不是一,被胡夫收買之後,他為了不暴露身份,影響到以後當兵做俠士,用自己的姓外加一個數字自稱。
李一未成俠士之前,除了修行還愛寫字,為此他拜使判官筆的好手為師。一邊練習三十六手打血截脈的招數,一邊將自己寫狂草的技法融入其中。他號稱“字寫得好的人中判官筆使得最好,判官筆使得好的人中字寫得最好。”剛剛,有晴幾個殺隨從時,離他近的是小胖。他沒看到小胖是如何出劍的,但從風聲中聽出小胖的劍法十分笨拙,而且修為低的令人不敢相信。要是跟他打,一個回合都不用,他便能把小胖斃命當場。
當他抽出判官筆準備截殺小胖時,已經遲了,小胖退還到任天養身後。他所以要替胡夫出手,一來是覺得,小胖修為如此低微,任天養幾個修為也高不到哪去,由他出手可以輕鬆取勝,也算替主分憂。二來則是想,要是該擒的擒,該殺的殺,完成任務之後胡夫能得百八十萬兩銀子,自己也能分到不少賞賜。
胡夫膽子不大。當任生之從墓中站起,他滿腦子想的都是該如何逃跑,並在腦子中規劃著如何全身而退的辦法。他想了很多辦法,其中有一項是將離他最近,伸手就可擒住的隨從往僵屍身前一扔,用一招“丟卒保車”之計逃得性命。
這招最為妥善,成功的機率也是高。
墓室陷入黑暗時,胡夫知道僵屍要動手了。他打了個冷顫,隨即所有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那個隨從身上,並伸手去拿隨從。等墓室亮起,他的手正好按在那個隨從身上。那個隨從不解,一臉迷茫的看著他。
這時,李長更已使劍將任生之的兩條胳膊卸掉。胡夫見危險已除,便尷尬的笑了笑,並示意沒事。
胡夫的注意力全在那個隨從身上,因此沒有察覺到剛剛差點被斷劍刃片破喉的凶險,也就沒覺得任天養有什麽可怕的。他之前見任天養幾個殺隨從,所以怒目而視,一副欲殺之而後快的模樣。後來又聽趙武說什麽李長更救了他們幾個雲雲,他不知道李長更怎樣救了他們,還道是李長更斬斷任生之兩條胳膊,讓僵屍無法手指一人便能讓人死亡的緣故。
僵屍能被劍斬斷兩條胳膊,自然沒什麽可怕的。對此,他憤憤不平,覺得李長更多得那麽多銀子實在輕鬆,這才有殺了任天養也給他百八十萬兩銀子的揶揄之言。等聽完趙武的解釋,他才知道任生之並非僵屍複活,地上那十截斷刃也並非是有人用暗器手法拋擲過來,目標也並非是有俠士大氅保護的胸膛而是咽喉,這一切全都是任天養所為。一個人竟能憑空控製屍體站立起來,並憑空控製十截斷刃攻擊他們要害,這是什麽邪法。他立馬意識到自己那句玩笑開得不對,已把自己陷入騎虎難下之勢。
但以此料定他如何懼怕任天養,那也不盡然。畢竟他是俠士,任天養不是俠士,一個俠士要殺一個非俠士,甭管那個非俠士會什麽邪法,都不是俠士的對手。畢竟,俠士有削鐵如泥的名劍,並有淩架於所有普通人之上的本門劍法。非俠士的邪術再厲害,遇到俠士,還是斫板上的魚肉,隻剩下任人宰割的命。
騎虎難下那就別下!胡夫心中打定主意:“不就是幾個普通人嘛,瞧你們幾個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以前還說我膽子小,我瞧你們膽子才小呢?說什麽讓我來試試這幾人的斤兩!有什麽斤兩好試的,幾個普通人還能擋得住我一個三等中級俠士一劍嗎?先賺百八十萬兩銀子再說,到時你們幾個就後悔去吧。”他拔出劍來,朝前走去。
開四榮笑道:“老胡,裏邊有兩個女娃子,你可要手下留情,千萬別幹出辣手摧,讓人惋惜的事來!”
胡夫動手之前,藐視任天養幾個。真要動起手來,還是全神灌注的對付,不敢有絲毫輕視之心。畢竟,十個俠士之中他年紀最長修為卻最低,那些修為高的本來爭著搶著想要那百八十萬兩銀子,聽了趙武的話頓時沒人願意動手,這讓他心中吃勁壓力倍增。可就在這節骨眼上,開四榮竟然開口打攪他的心神,這讓他十分不爽。
大家都是俠士,麵子還是要給的。胡夫點了點頭,心中卻罵:“你個老色鬼,就不怕馬上風死了?”他繼續凝神,朝前走去。
趙武道:“那個頭腦留他一命!”
胡夫一百個不樂意。能憑空控製屍體與劍刃斷片的人就是頭腦,他要一劍殺了這人,以免遭了此手法詭異之人的毒手,現在要活擒,危險倍增。可說話的是趙武,他不能不從,但還是不樂意的道:“為什麽?”
趙武道:“還記得岩漿那關嗎?咱們之中沒有精通五行相生相克的人,這小子卻能感覺到危險,知道哪座橋是生哪座橋是死,留著他有用。”
胡夫想想也是,點點頭繼續往前走。又有人道:“胡爺……”他聽出說話的人是誰,那是他帶來的一個隨從。開四榮是俠士,得三分麵子。趙武是帶頭大哥,說的話必需得聽,如今連自己的隨從也敢開口?他勃然大怒,道:“幹什麽?”
那個隨從嚇了一跳,結結巴巴道:“小……小的想,這些人隻是普通人,哪值得胡爺親自動手。由……由小的們代勞也就是了。”
胡夫轉念,暗道:“對啊!我是俠士,而且是個三等中級俠士,殺了或者擒拿住這些人那是應該的。可,萬一被這些人用詭異的手法打敗那還不被人笑死,今後還混不混。”他知道自己的修為低,本來就不是趙武幾個的對手,如今年紀大了就更不是對手了。為了避免吃虧,他這次帶來的隨從修為都不錯,有幾個已接近俠士的修為,但被他用重金**,這才推遲一年當兵。主動請纓的那個人,修為更是達到十九級,如果不使用本門劍法的話,有時候他也不是對手。如今這人願意動手,跟他出手並無二致,道:“李一,你上。生擒那兩男一女殺了其它四個,我賞銀兩萬兩。”
李一拱拱手道:“謝胡爺!”
李一姓李但名字並不是一,被胡夫收買之後,他為了不暴露身份,影響到以後當兵做俠士,用自己的姓外加一個數字自稱。
李一未成俠士之前,除了修行還愛寫字,為此他拜使判官筆的好手為師。一邊練習三十六手打血截脈的招數,一邊將自己寫狂草的技法融入其中。他號稱“字寫得好的人中判官筆使得最好,判官筆使得好的人中字寫得最好。”剛剛,有晴幾個殺隨從時,離他近的是小胖。他沒看到小胖是如何出劍的,但從風聲中聽出小胖的劍法十分笨拙,而且修為低的令人不敢相信。要是跟他打,一個回合都不用,他便能把小胖斃命當場。
當他抽出判官筆準備截殺小胖時,已經遲了,小胖退還到任天養身後。他所以要替胡夫出手,一來是覺得,小胖修為如此低微,任天養幾個修為也高不到哪去,由他出手可以輕鬆取勝,也算替主分憂。二來則是想,要是該擒的擒,該殺的殺,完成任務之後胡夫能得百八十萬兩銀子,自己也能分到不少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