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金和張奎均感詫異:“在國人心中,公檢法可是位高權重的部門,區區一個婦女局竟然能夠超越公檢法,實在令人不可思議!”
會長繼續說道:“烏雞國是軍人執政,權力掌握在七名將軍的手中。婦女局的老大就是這幾位將軍的夫人,而且將軍夫人對婦女的保護力度非常之大,任何女性隻要權利受到傷害,都可以找婦女局投訴,地方婦女局如果沒有能力解決,就直接給將軍夫人打電話!試問,有哪個想不開的人敢得罪將軍夫人?”
“之前有位寶島來的老板在這裏包二奶,後來兩人鬧矛盾,女方讓老板賠償自己2萬美元,老板不同意,女方便狀告老板是淫賊!”
“這位老板也是個強脾氣,發誓就算花10萬美元打官司,也絕不給女方一分錢!你還別說,這位老板還真的花錢打贏了官司,警方也幫老板作證,說明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女方是被迫與老板發生關係的!法官也收了賄賂,表示可以判這位老板無罪。”
“豈料,最後關鍵時刻,女方找到了婦女局,婦女局一錘定音,老板被判刑14年!”
錢金一臉懵逼:“既然警方都證明了這位老板無罪,沒有強迫,那婦女局憑什麽判刑?判刑總要有證據吧?”
會長嗬嗬一笑:“證據?按烏雞國法律,僅一個非法同居就可以判刑七年,有沒有強迫女方都是犯法!外國人罪加一等,所以就是14年刑期!”
“這種案子要想勝訴隻有三個辦法,第一種方法就是花錢,警察、法官、婦女局各個部門都要花錢,當然最關鍵的是必須讓女方撤訴,隻要女方不撤訴,花再多錢也是沒用!因為如果女方繼續告狀,驚動了將軍夫人,哪怕你爹是法院院長也要被判刑!”
“讓女方及其家屬撤訴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錢砸!整個流程下來五十萬是少不了的!”
錢金眉頭一皺,心想:“張帥家裏哪有這麽多錢?”
於是問道:“那第二種方法是什麽?”
會長笑道:“第二種方法就是找七大將軍幫忙,婦女局的後台是將軍夫人,你直接找將軍自然可以無罪釋放,在烏雞國,大將軍的話就是聖旨,天大的案子也都是一句話的事情!”
會長嗬嗬一笑,道:“不過你肯定沒有這個實力,如果有這實力,也不會來找我了,對吧?”
錢金點點頭:“那是!我們都是普通百姓,哪裏認識將軍?國內都沒有關係,更別說國外!那第三個方法又是什麽?”
會長道:“第三種方法不用花錢,也不需要關係,但是需要運氣!能否成功,全看個人造化!不過,我估計也很懸!”
錢金追問:“是什麽方法?說來聽聽!”
會長繼續說道:“那就是找使領館幫忙!之前有位韓國人也是包二奶被抓,他們被捕後找到了韓國使領館幫忙,但無濟於事,最終還是被判刑!”
“最後使領館工作人員將此事上報烏雞國外交部,表示對法院判決不認可!全世界默認的規矩:隻要女方自願,男方就不構成犯罪!怎麽到了你們烏雞國,竟然是重罪,而且一判就是七年起步!這純粹就是胡來,如果不放人,便將此事上報本國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最後,烏雞國最高法院迫於壓力,將這名韓國人無罪釋放!”
“目前,我所知道的已經有五名韓國人因包二奶被捕,最後三人無罪,兩人因存在誘奸行為,而被判刑七年!”
會長又道:“其實,咱們大夏國的使領館更厲害,前幾年100多名伐木工被判死刑、無期,最後使領館一句話便把所有人遣返回國,無罪釋放。關鍵,你們有沒有這個能力讓使領館幫你們?”
錢金和張奎默認無語,自己隻是普通老百姓,哪有如此通天的關係?
會長笑嗬嗬的說道:“所以,我建議你們還是花錢消災比較好!50萬買20年不算吃虧!”
錢金點點頭:“你說的沒錯,但這事我們也做不了主。我們回去把這裏的情況跟張帥父母說一下,由他們自己做決定。”
說罷,兩人離開了豫州商會。
回來之後,錢金和張奎將十幾名客戶聚在一起,商議對策。
張奎道:“現在,烏雞國的規矩已經很清楚了。涉外婚姻是允許的,但必須是自由戀愛,不能有人介紹,不能存在彩禮,也不能給姑娘買東西。”
“但是,如果你不給彩禮,也不會有小姑娘喜歡你!”
“給彩禮違法,但是隻要辦好了結婚證,給女方彩禮就是合法的!”
“而且,在交往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得罪小姑娘以及她的家人,一旦被告,要麽坐牢,要麽花費幾十萬!”
“膽小的可以選擇回國,膽大的可以繼續留在這裏,但是方法必須改變。”
眾人問:“怎麽改變?”
張奎道:“那就是創造一個自由戀愛的環境。方法也很簡單:這家旅館正在招聘服務員,我以旅館人事部經理的名義去招聘小姑娘來這裏工作。到時,你們誰看上了小姑娘,就跟老板說一聲,老板便把姑娘留下來。”
“這裏的服務員工資也不高,一個月大約800塊錢,所以你們必須給旅館老板800塊錢,用來支付小姑娘的工資。”
“接下來,老板會安排小姑娘幹一些刷盤洗碗、打掃衛生的活,而你們呢,則冒充旅館的廚師。這樣你們和小姑娘就有了聊天搭訕的機會,時不時的幫姑娘洗個碗、掃個地,不就是自由戀愛嗎?”
“認識幾天後,你們再找我做翻譯,向小姑娘表達愛意!我的身份是翻譯,而不是婚介。”
“如果姑娘願意,你們再談婚論嫁,但是必須在辦好結婚證後才能給彩禮!”
“如此一來,你們便是自由戀愛的合法夫妻!”
眾人一聽,無不拍手叫好,讚道:“妙,實在是妙!不僅合情合理又合法,而且還讓我們體驗了一次戀愛的感覺!這可比之前的模式強太多了!”
張奎又道:“不過咱們事先說好,你們談戀愛期間,我的翻譯費是一天300塊錢,按天支付,而且必須請我做翻譯,畢竟女孩子是我招來的!”
“如果事成,則翻譯費就是我的介紹費;如果不成,我退還70%,餘下30%是我的生活費!不管成功與否,我也不能白忙活,總要收點辛苦錢,你們說是不是?”
眾人紛紛點頭:“沒有問題。”
但也有人提出了疑問:“不對啊,招來的小姑娘既然要刷盤洗碗,幫旅館幹活,為什麽要讓我們出工資?”
會長繼續說道:“烏雞國是軍人執政,權力掌握在七名將軍的手中。婦女局的老大就是這幾位將軍的夫人,而且將軍夫人對婦女的保護力度非常之大,任何女性隻要權利受到傷害,都可以找婦女局投訴,地方婦女局如果沒有能力解決,就直接給將軍夫人打電話!試問,有哪個想不開的人敢得罪將軍夫人?”
“之前有位寶島來的老板在這裏包二奶,後來兩人鬧矛盾,女方讓老板賠償自己2萬美元,老板不同意,女方便狀告老板是淫賊!”
“這位老板也是個強脾氣,發誓就算花10萬美元打官司,也絕不給女方一分錢!你還別說,這位老板還真的花錢打贏了官司,警方也幫老板作證,說明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女方是被迫與老板發生關係的!法官也收了賄賂,表示可以判這位老板無罪。”
“豈料,最後關鍵時刻,女方找到了婦女局,婦女局一錘定音,老板被判刑14年!”
錢金一臉懵逼:“既然警方都證明了這位老板無罪,沒有強迫,那婦女局憑什麽判刑?判刑總要有證據吧?”
會長嗬嗬一笑:“證據?按烏雞國法律,僅一個非法同居就可以判刑七年,有沒有強迫女方都是犯法!外國人罪加一等,所以就是14年刑期!”
“這種案子要想勝訴隻有三個辦法,第一種方法就是花錢,警察、法官、婦女局各個部門都要花錢,當然最關鍵的是必須讓女方撤訴,隻要女方不撤訴,花再多錢也是沒用!因為如果女方繼續告狀,驚動了將軍夫人,哪怕你爹是法院院長也要被判刑!”
“讓女方及其家屬撤訴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錢砸!整個流程下來五十萬是少不了的!”
錢金眉頭一皺,心想:“張帥家裏哪有這麽多錢?”
於是問道:“那第二種方法是什麽?”
會長笑道:“第二種方法就是找七大將軍幫忙,婦女局的後台是將軍夫人,你直接找將軍自然可以無罪釋放,在烏雞國,大將軍的話就是聖旨,天大的案子也都是一句話的事情!”
會長嗬嗬一笑,道:“不過你肯定沒有這個實力,如果有這實力,也不會來找我了,對吧?”
錢金點點頭:“那是!我們都是普通百姓,哪裏認識將軍?國內都沒有關係,更別說國外!那第三個方法又是什麽?”
會長道:“第三種方法不用花錢,也不需要關係,但是需要運氣!能否成功,全看個人造化!不過,我估計也很懸!”
錢金追問:“是什麽方法?說來聽聽!”
會長繼續說道:“那就是找使領館幫忙!之前有位韓國人也是包二奶被抓,他們被捕後找到了韓國使領館幫忙,但無濟於事,最終還是被判刑!”
“最後使領館工作人員將此事上報烏雞國外交部,表示對法院判決不認可!全世界默認的規矩:隻要女方自願,男方就不構成犯罪!怎麽到了你們烏雞國,竟然是重罪,而且一判就是七年起步!這純粹就是胡來,如果不放人,便將此事上報本國外交部,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最後,烏雞國最高法院迫於壓力,將這名韓國人無罪釋放!”
“目前,我所知道的已經有五名韓國人因包二奶被捕,最後三人無罪,兩人因存在誘奸行為,而被判刑七年!”
會長又道:“其實,咱們大夏國的使領館更厲害,前幾年100多名伐木工被判死刑、無期,最後使領館一句話便把所有人遣返回國,無罪釋放。關鍵,你們有沒有這個能力讓使領館幫你們?”
錢金和張奎默認無語,自己隻是普通老百姓,哪有如此通天的關係?
會長笑嗬嗬的說道:“所以,我建議你們還是花錢消災比較好!50萬買20年不算吃虧!”
錢金點點頭:“你說的沒錯,但這事我們也做不了主。我們回去把這裏的情況跟張帥父母說一下,由他們自己做決定。”
說罷,兩人離開了豫州商會。
回來之後,錢金和張奎將十幾名客戶聚在一起,商議對策。
張奎道:“現在,烏雞國的規矩已經很清楚了。涉外婚姻是允許的,但必須是自由戀愛,不能有人介紹,不能存在彩禮,也不能給姑娘買東西。”
“但是,如果你不給彩禮,也不會有小姑娘喜歡你!”
“給彩禮違法,但是隻要辦好了結婚證,給女方彩禮就是合法的!”
“而且,在交往的過程中千萬不能得罪小姑娘以及她的家人,一旦被告,要麽坐牢,要麽花費幾十萬!”
“膽小的可以選擇回國,膽大的可以繼續留在這裏,但是方法必須改變。”
眾人問:“怎麽改變?”
張奎道:“那就是創造一個自由戀愛的環境。方法也很簡單:這家旅館正在招聘服務員,我以旅館人事部經理的名義去招聘小姑娘來這裏工作。到時,你們誰看上了小姑娘,就跟老板說一聲,老板便把姑娘留下來。”
“這裏的服務員工資也不高,一個月大約800塊錢,所以你們必須給旅館老板800塊錢,用來支付小姑娘的工資。”
“接下來,老板會安排小姑娘幹一些刷盤洗碗、打掃衛生的活,而你們呢,則冒充旅館的廚師。這樣你們和小姑娘就有了聊天搭訕的機會,時不時的幫姑娘洗個碗、掃個地,不就是自由戀愛嗎?”
“認識幾天後,你們再找我做翻譯,向小姑娘表達愛意!我的身份是翻譯,而不是婚介。”
“如果姑娘願意,你們再談婚論嫁,但是必須在辦好結婚證後才能給彩禮!”
“如此一來,你們便是自由戀愛的合法夫妻!”
眾人一聽,無不拍手叫好,讚道:“妙,實在是妙!不僅合情合理又合法,而且還讓我們體驗了一次戀愛的感覺!這可比之前的模式強太多了!”
張奎又道:“不過咱們事先說好,你們談戀愛期間,我的翻譯費是一天300塊錢,按天支付,而且必須請我做翻譯,畢竟女孩子是我招來的!”
“如果事成,則翻譯費就是我的介紹費;如果不成,我退還70%,餘下30%是我的生活費!不管成功與否,我也不能白忙活,總要收點辛苦錢,你們說是不是?”
眾人紛紛點頭:“沒有問題。”
但也有人提出了疑問:“不對啊,招來的小姑娘既然要刷盤洗碗,幫旅館幹活,為什麽要讓我們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