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5章 告別天堂(5)
國民初戀:元氣少女與冰山校草 作者:洛小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會做飯嗎?你願意為了你喜歡的人認真鑽研廚藝嗎?要是你喜歡的女孩子不會做飯,怎麽辦?我啊,最喜歡看別人做飯了——好幸福。
散夥飯的請帖製作完成以後,南歌和趙鹹寧當時就送出去了。因為許嫿不在寢室,而我又正好樂得清閑。也沒有特意要求要看一眼成品。反正就是一請帖,看不看都無所謂吧。
我這麽覺得。
新家第一次聚會就邀請了各自心中最重要的人參加,而且還是這樣特別的時刻,我想我們會終生難忘的。
那一日幾乎所有的人都動手下廚,廚藝高超的要數南歌和我。所以最辛苦的應該是我們兩個。趙鹹寧和蘇晴深就幫忙洗菜切菜。至於男孩子們自然就是負責采購酒水食物。其他的事情也用不太上他們。
當一桌子美味佳肴上桌之後,我真是感動得要哭了。
我雖然廚藝還不錯但是向來很懶散。一般時候很少下廚。在家基本沒有進過廚房。真沒有想到第一次大手筆就是用在這樣的場景裏。再次感歎,永生難忘啊。
說起做飯這個問題,一般女孩子都會做飯吧。即使做不來滿漢全席,至少幾個家常小菜還是能炒的出來的。至於趙鹹寧那種隻知道炒蛋炒飯的,我就不想說她了。
還有一類女孩子是會做飯但是不做飯除非是有什麽重要事情才會親手下廚的。除了熱愛烹飪和可愛的吃貨們,一般很少有人喜歡天天給人做飯的。如果有現成的飯菜,回家之後就可以吃到,那何苦還要自己卷起衣袖動手呢。有時候人總是會偷一點懶的。
這點,當做說教我自己吧。
趙鹹寧有天和我說,二十一世紀的男生好多都比女生會做飯。我驚詫。
你不信啊。趙鹹寧問我。
也不是不信,就是沒遇到過。我說的也是實話。我身邊有幾個男生說得最多的是找朋友一定要找個會做飯和會做家務的。我每次都恨不得衝上去抽他幾巴掌。
誒?你前任不就是飯菜做得很好嗎?真虧趙鹹寧還記得他會做飯。
啊,是呀。我笑。
說起我的前任,這應該算是很驕傲的一件事情吧。其實我的前任最開始是什麽也不會的。在家一直是大少爺,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那種。大概是上高中那會,不小心料到未來的生活,我不經意說了句,我特別喜歡看人做飯,覺得特別有有魅力,尤其是男孩子。我會迷上的。
那時候我就是這樣說的。壓根沒有想過我的前任會認真記在心裏。
然後大學的時候有次去他家玩,他家剛好沒人,於是,我就很幸福地見識了我的前任認真做飯的模樣。真是帥呆了。現在想起來還是很man。色香味俱全。他做的每一道菜給我的感覺都是這樣。我想他一定是傾注了所有的愛心吧。我一直覺得不用心是做不出美味的。
就像對一個人好,你首先得喜歡她,愛她。不然怎麽樣都不會覺得有意義。
一個很著名的作家說,一個自己的靈魂還有他朋友們的感情,這是生活中最有魅力的東西。
當牆壁上的掛鍾顯示七點整,我們的聚會正式開始。
“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裏,很高興大家都能來。今天夜裏我們的宗旨是不醉不歸!舉杯!”南歌舉起紅酒杯,話盡酒幹。
我坐在南歌的右手邊。小心的掃視著大家的表情。好在大家都還正常,沒有露出不悅和勉強之意。
“常說有緣千裏來相會,無緣對麵不相逢。今天大家能成為同學,校友,情……人都是緣分啊。”趙鹹寧緊接著南歌的話說著。可是,我總覺得哪裏不對勁。啊,是她的表情。這丫頭所有的情緒都壓進酒水裏,明明大家才一起喝了一輪。她卻像是和酒有仇似的,自個兒倒得勤快。
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吃菜,喝酒!cheers!”這是許嫿的聲音。今天許嫿穿了一條淡紫色的抹胸長裙,白色的小高跟,脖子上掛著一條項鏈。很淺淡的妝容。最讓人驚訝的不是她這刻意的打扮,而是她的頭發。大概是這一兩年,她的頭發早已不是原來的清爽短發,是很可愛的**頭。非常整齊的發型,應該是下午特意去美發店做了一下造型吧。
“許嫿,你今天可是驚豔我們了。這是獨家定製款吧。”南歌看了一眼許嫿說道。我對於服裝品牌一直不懂,南歌卻深有研究,完全是一眼就能識別質地和價格。許嫿隻是淡淡的笑了笑,可是我總覺得許嫿是對著我的前任在笑。也許是我看錯了吧。
當然也不隻許嫿一個人精心裝扮了一番。
就說南歌吧,今日一改她非黑即白的著裝風格。大紅色緊身禮服,將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展現得淋漓至極。“南歌,你今天真是妖豔到家了。”趙鹹寧說。說完又是一杯酒下肚。
趙鹹寧今天倒是格外的清新,薄荷色的連衣褲。她的頭發也早就長長,再後麵紮了一個小馬尾,哈,還別有心機的係了個蝴蝶結。和那兩人比起來,趙鹹寧完全是大一新生的模樣,或者說高中生也不為過。
我麽?
作為東道主的我,今天可是遜色極了。
一如既往的長發披肩,著一件白色的歐根紗小禮服裙,素顏。
實在沒有任何可以引人注目的地方。我覺得我的存在就是為了襯托大家的光彩照人。
“北溪,我不是找了一套禮服給你嗎?你幹嘛不換上?”南歌瞪著我,非常不滿的語氣。
是這樣的。
做晚飯以後,我們各自都換了衣服。南歌給我挑了一套露肩且低胸的晚禮服,一雙十二公分的細跟高跟鞋。我試穿了以後,差點沒吐血。雖然今天的聚會非常重要,但是也沒有必要穿的像是要走紅毯爭奇鬥豔。所以我果斷換回了自己的衣服。
反正我的不合時宜也不是今天才顯露的。
“我還是覺得穿這個比較適合我。”我朝南歌吐了吐舌頭。
散夥飯的請帖製作完成以後,南歌和趙鹹寧當時就送出去了。因為許嫿不在寢室,而我又正好樂得清閑。也沒有特意要求要看一眼成品。反正就是一請帖,看不看都無所謂吧。
我這麽覺得。
新家第一次聚會就邀請了各自心中最重要的人參加,而且還是這樣特別的時刻,我想我們會終生難忘的。
那一日幾乎所有的人都動手下廚,廚藝高超的要數南歌和我。所以最辛苦的應該是我們兩個。趙鹹寧和蘇晴深就幫忙洗菜切菜。至於男孩子們自然就是負責采購酒水食物。其他的事情也用不太上他們。
當一桌子美味佳肴上桌之後,我真是感動得要哭了。
我雖然廚藝還不錯但是向來很懶散。一般時候很少下廚。在家基本沒有進過廚房。真沒有想到第一次大手筆就是用在這樣的場景裏。再次感歎,永生難忘啊。
說起做飯這個問題,一般女孩子都會做飯吧。即使做不來滿漢全席,至少幾個家常小菜還是能炒的出來的。至於趙鹹寧那種隻知道炒蛋炒飯的,我就不想說她了。
還有一類女孩子是會做飯但是不做飯除非是有什麽重要事情才會親手下廚的。除了熱愛烹飪和可愛的吃貨們,一般很少有人喜歡天天給人做飯的。如果有現成的飯菜,回家之後就可以吃到,那何苦還要自己卷起衣袖動手呢。有時候人總是會偷一點懶的。
這點,當做說教我自己吧。
趙鹹寧有天和我說,二十一世紀的男生好多都比女生會做飯。我驚詫。
你不信啊。趙鹹寧問我。
也不是不信,就是沒遇到過。我說的也是實話。我身邊有幾個男生說得最多的是找朋友一定要找個會做飯和會做家務的。我每次都恨不得衝上去抽他幾巴掌。
誒?你前任不就是飯菜做得很好嗎?真虧趙鹹寧還記得他會做飯。
啊,是呀。我笑。
說起我的前任,這應該算是很驕傲的一件事情吧。其實我的前任最開始是什麽也不會的。在家一直是大少爺,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那種。大概是上高中那會,不小心料到未來的生活,我不經意說了句,我特別喜歡看人做飯,覺得特別有有魅力,尤其是男孩子。我會迷上的。
那時候我就是這樣說的。壓根沒有想過我的前任會認真記在心裏。
然後大學的時候有次去他家玩,他家剛好沒人,於是,我就很幸福地見識了我的前任認真做飯的模樣。真是帥呆了。現在想起來還是很man。色香味俱全。他做的每一道菜給我的感覺都是這樣。我想他一定是傾注了所有的愛心吧。我一直覺得不用心是做不出美味的。
就像對一個人好,你首先得喜歡她,愛她。不然怎麽樣都不會覺得有意義。
一個很著名的作家說,一個自己的靈魂還有他朋友們的感情,這是生活中最有魅力的東西。
當牆壁上的掛鍾顯示七點整,我們的聚會正式開始。
“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裏,很高興大家都能來。今天夜裏我們的宗旨是不醉不歸!舉杯!”南歌舉起紅酒杯,話盡酒幹。
我坐在南歌的右手邊。小心的掃視著大家的表情。好在大家都還正常,沒有露出不悅和勉強之意。
“常說有緣千裏來相會,無緣對麵不相逢。今天大家能成為同學,校友,情……人都是緣分啊。”趙鹹寧緊接著南歌的話說著。可是,我總覺得哪裏不對勁。啊,是她的表情。這丫頭所有的情緒都壓進酒水裏,明明大家才一起喝了一輪。她卻像是和酒有仇似的,自個兒倒得勤快。
我有一種不好的預感。
“吃菜,喝酒!cheers!”這是許嫿的聲音。今天許嫿穿了一條淡紫色的抹胸長裙,白色的小高跟,脖子上掛著一條項鏈。很淺淡的妝容。最讓人驚訝的不是她這刻意的打扮,而是她的頭發。大概是這一兩年,她的頭發早已不是原來的清爽短發,是很可愛的**頭。非常整齊的發型,應該是下午特意去美發店做了一下造型吧。
“許嫿,你今天可是驚豔我們了。這是獨家定製款吧。”南歌看了一眼許嫿說道。我對於服裝品牌一直不懂,南歌卻深有研究,完全是一眼就能識別質地和價格。許嫿隻是淡淡的笑了笑,可是我總覺得許嫿是對著我的前任在笑。也許是我看錯了吧。
當然也不隻許嫿一個人精心裝扮了一番。
就說南歌吧,今日一改她非黑即白的著裝風格。大紅色緊身禮服,將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展現得淋漓至極。“南歌,你今天真是妖豔到家了。”趙鹹寧說。說完又是一杯酒下肚。
趙鹹寧今天倒是格外的清新,薄荷色的連衣褲。她的頭發也早就長長,再後麵紮了一個小馬尾,哈,還別有心機的係了個蝴蝶結。和那兩人比起來,趙鹹寧完全是大一新生的模樣,或者說高中生也不為過。
我麽?
作為東道主的我,今天可是遜色極了。
一如既往的長發披肩,著一件白色的歐根紗小禮服裙,素顏。
實在沒有任何可以引人注目的地方。我覺得我的存在就是為了襯托大家的光彩照人。
“北溪,我不是找了一套禮服給你嗎?你幹嘛不換上?”南歌瞪著我,非常不滿的語氣。
是這樣的。
做晚飯以後,我們各自都換了衣服。南歌給我挑了一套露肩且低胸的晚禮服,一雙十二公分的細跟高跟鞋。我試穿了以後,差點沒吐血。雖然今天的聚會非常重要,但是也沒有必要穿的像是要走紅毯爭奇鬥豔。所以我果斷換回了自己的衣服。
反正我的不合時宜也不是今天才顯露的。
“我還是覺得穿這個比較適合我。”我朝南歌吐了吐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