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就恐嚇罪簽發的逮捕證,第二天下來了。


    但是,應該受到逮捕的宇垣,以及他的戀人島崎彌生,仍然下落不明。


    “怎麽辦呢?”


    麵對逮捕證,龜井問道。


    “怎麽這麽問啊。要想辦法找到這兩個人。”


    十津川說。


    “怎麽找呢?”


    “宇垣的路線是馬尼拉——曼穀——清邁。後來又去哪兒了呢?順藤摸瓜就是了。”


    十津川說。


    “可能沒有那麽容易。向菲律賓和泰國警方求助,就真的能找到嗎?”


    “不管怎麽說,先請求對方援助吧。”


    十津川說。


    “也和巴黎警察局的皮埃爾警官取得聯係嗎?”


    “先發封信吧。別忘了譯成法文。”


    “那得花時間了。”


    龜井顯得有點不耐煩地說。


    最後,他們決定通過國際刑警組織,請菲律賓和泰國的警察機構尋找宇垣亙的去向。


    給皮埃爾警官的信,由十津川親自執筆,再請人譯成法文寄出。


    接著就隻等菲律賓和泰國的警方的答複了。他們已有精神準備,肯定要等一段時間。


    巴黎警察局皮埃爾警官的回信先來了。


    尊敬的十津川先生:


    來信收悉。信中說,給大越先生的恐


    嚇信係那個年輕的日本人所寫。對此,我


    深感興趣。因為,那位年輕的宇垣先生和


    島崎小姐,當初都曾被列為嫌疑人,可由


    於沒查出硝煙反應而無法認定。他是如何


    去除的呢?仍然是個問題。如果他被擒獲,


    招認的時候,務必讓他交待清楚,為什麽


    當時沒有查出他倆的硝煙反應,他們采取


    的是什麽辦法。


    巴黎警察局皮埃爾-吉列


    (又涉及到硝煙反應!〕


    十津川想著,臉色漸漸嚴峻起來。


    宇垣和島崎是同案犯,無論是誰在tgv列車中開槍的,手下都會留有硝煙反應。


    事實上是沒發現。即便把宇垣和島崎彌生逮捕,如果這一點解釋不清,也許仍舊不能起訴他們。


    “戴著手套開槍會怎樣呢?之後,把手套扔掉,就不會有硝煙反應了吧?”


    說這話的是西本。


    龜井揮揮手。


    “不行,不行。”


    “為什麽?”


    “tgv是封閉的,無法扔到車外。況且,巴黎警方仔細地搜查了車內,如果扔在車裏了,一定會發現的。”


    “他帶的東西搜查了嗎?”


    “當然了。”


    龜井說。


    “那麽說,肯定沒有硝煙反應了?”


    “是這樣的。”


    “那宇垣就不是開槍的凶手了。”


    西本說。


    “不過——”


    十津川停頓了一下,想了想說:


    “所有有嫌疑的人都沒有硝煙反應。但如果僅僅拘泥於硝煙反應,凶手就不存在了。”


    “莫非他使用了沒有硝煙反應的手槍?”


    “不!我想還沒有那種手槍。現實是,他用的是紐約警察局巴特警官的那柄科爾特式自動手槍。”


    “看來隻有逮捕宇垣,讓他招供了。”


    西本說。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開往巴黎的殺人列車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西村京太郎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西村京太郎並收藏開往巴黎的殺人列車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