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懂不懂


    什麽是私密


    那是絕不可讓外人曉得


    也不能讓任何人見到的事


    月亮


    來到你家


    這也是秘密


    別讓太陽曉得


    也不能讓星星察覺


    你


    能夠保守秘密嗎?


    趴在棉被裏,點燃一支煙。細雨輕輕打在屋頂鐵皮。好像是春雨。下顎枕在枕頭聆聽那誘人入眠之雨聲。他弄熄煙頭,再度蒙上棉被。屈身、立膝、盡量放鬆,做出懶散姿態,盡情享受棉被溫馨滋味。


    這是木曾俊作難得的休假日。刑警這份職業,原無一定作息時間。不,如果仔細查閱,是有明文規定。在相關的規章,或條文中一定有記載。隻是沒人去查看罷了。就算查出來,又有何用處。這點他們自己比誰都更明白。因為犯罪者可不管上班時間的。


    星期天或者節慶的熱鬧日,是小偷、扒手們的大日子的話。也是刑警們業務最忙的大日子。一天的休假有多寶貴,現在木曾的慵懶姿勢,便是最好說明。一分一秒消逝而去的時間,他寧願如此自由而放縱地過。


    枕邊放有一份晨報,他無心情去看。昨天的晚報,已報導了木崎江津子獲釋放的消息。報紙不僅要報導事實,而且還要使讀者看了高興。兩次的投書,凶器的發現,提供了絕好材料。


    “謎之投書,我是犯人”


    “警察放棄吧,大膽犯人的嘲弄”


    等等顯著而引人注目的標題:


    “公園石坦出現染血小刀”


    清洗幹淨的小刀,在記者筆下變成了染血小刀。在休假日的清晨,他不願看如此胡扯文字的羅列。現在唯有整個的雨聲,棉被的暖和,才能使他感到慰藉。


    在隔壁房裏,杉子正在替女兒念畫本故事。久美子時而央求媽媽再做說明,母親則快樂地允諾,木曾似睡似醒地聽著。


    “那麽正夫君便到月亮國去了?”


    “是啊,你看,這就是月亮國的城堡。”


    “嗬!兔寶寶在彈鋼琴哪。月亮國也有音樂會嗎?”


    “這是城堡的公主在開歡迎酒會。”


    “什麽叫做酒會?”


    “公主說歡迎正夫君光臨,並設宴招待,還有跳舞。”


    “正夫君也跳舞了?”


    “是的,大家都快快樂樂地唱歌跳舞。”


    “我也想去。為什麽正夫君能到月亮國?”


    “那是因為正夫君是沒有爹娘的孤兒。並且正夫君又很乖,做好事。所以月亮國欽佩他,請他去當王子。”


    “我如果也是沒有爹娘的孤兒該多好!”


    “久美子,你怎麽說這種話?”


    木曾躺在床上也苦笑了。這個女兒,也常說她是月亮的好朋友。現在被釋放的母親,也許和久違的女兒,也圍坐在早餐桌上,如此閑談著也說不定。總之木曾也享受懶懶的空想。他自己在少年時代也有過奇妙的幻想:認為現在的父母不是他親生的爹娘。


    自己被惡徒擄走,才會在如此窮困家庭長大。但是真正的雙親卻住在豪華的宮殿,母親是眾多宮女侍候的美麗王妃。有一天,命運的偶然使自己與雙親重逢。由王宮出發的迎接馬車,伴著銀鈴輕脆聲駛到家門口。自己戴上王冠,腰佩短劍,坐上馬車,對著看到宮殿帶來的如山禮品,目瞪口呆的人們揮手。馬車出發直向王宮。養我長大的家,逐漸變小,清風吹拂,奔跑的白馬、鈴聲、搖動的短劍、燦爛的王冠、家不見了……木曾茫然的眸子,追憶著少年時代的夢。久美子,有一天也會為了脫離雙親的桎梏,抱如此幻想嗎?


    母女的談話還在繼續著,


    “我也想和正夫君一樣,被請去月亮國。”


    “那就要像正夫君一樣很乖才可以。”


    “可是月亮怎麽會知道我。”


    “那媽媽就拜托月亮下一次來請久美子。”


    “要怎麽樣去拜托?”


    “真的,要如何才好啊?”


    “寫信可以不可以。媽媽你替我寫一封信。”


    “從前有一個人像久美子寫過信。可是沒有寄到月亮。她說把信放到屋頂上。”


    “為什麽?”


    “她要等鳥兒飛來替她送到月亮。可是有一天,風吹來把信不知吹到那兒去啦。”


    “為什麽不投到郵筒?”


    “從前沒有郵筒。”


    木曾突然地把棉被掀開,刹那的衝動把他的身體也衝跳起來了。


    等一等,你們剛才說了些什麽的!


    木曾翻身坐在墊被上。紙門關上的房間裏,煙霧彌漫。即使如此,他仍然點上一支煙,是下意識的動作。思考卷起滾滾漩渦,聯想如奔放的激流衝來。月亮、書信、郵筒。她們母女會話的片斷,在他推理中凝縮。


    投書者,會不會是江津子的女兒。


    六歲的女孩,加代子是投書者本人。


    為何如此認定,此破天荒的推測有根據嗎?


    有的,木曾想。回溯命案最初時刻,冷靜觀察一連串事實,就可以清晰看出,木崎江津子巧奪天工的計劃。


    木曾於是按順序,檢查自己的推理。


    江津子殺害俊二的時候,她已預料自己將遭逮捕。不僅事先預料,而且以自己行動促使就逮。她製造不自然的行凶現場,寄望此舉被識破而遭受嫌疑。


    當然,她如願地遭到逮捕。但是她一味否認犯罪。沒有證據,警方焦急。然後來了第一張投書。目睹狼狽不堪的搜查人員,她或許暗自竊笑吧。


    (這樣很好,你做得很好。可是,可憐的孩子,你這次寄出的信,不會寄到月亮國的。)


    木曾抬起黯淡目光,視野深處,映出一場情景。


    新參町,狹小巷口,豎立那街角的郵筒。小女孩跑過去,手拿著一張明信片。踏起腳尖伸手投入。綻在小小臉孔的微笑,她會心地自語。


    ——月亮,這是加代子給你的信。是媽媽替我寫的。下一次請帶來洋裝禮物。上一回的糖果謝謝。因為我已睡著,不知你來,但是我很高興。每當我請求,你就會來,所以我最喜歡月亮……


    小女孩回家,抱著滿懷期待等第二天。可是月亮卻沒有來。再過了一天,小女孩再度站在郵筒前去投函。


    怎麽啦,加代子的信沒有送到嗎?沒有關係,媽媽寫的信還有一封。媽媽說是請月亮送洋娃娃的呢。這次月亮能不能接到。月亮,你一定要看啊,郵差先生請把這封信送到月亮……


    真悲哀的故事,木曾想。不過,確信這兩張投書如此被投郵,有幾個理由:


    加代子說過“我和月亮是好朋友”她也說過“隻要我請求什麽,月亮一定會送給我。”她不是誇耀說“這件衣服是月亮送我”的嗎?


    為了被捕後能投郵這兩封信,江津子刻意編故事,做投郵訓練的計劃。正如剛才久美子和杉子母女會談一樣地。


    對於六歲的小女孩,讓她相信月亮國有女王之事,十分容易。江津子將自己寫好的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去投郵。然後每次都以月亮的禮物,把衣服、洋娃娃放置於女兒的枕邊。孩子便完全地相信月亮國女王的存在。同時也是非常快樂的通信。明信片,確實地成為月亮的禮物,獲得女孩的歡心。


    逮捕江津子當晚的情景,如臨現場一般地湧上木曾的心湖。她抱擁剛由隔壁帶過來的女兒肩膀:“如果你感覺寂寞,就去告訴月亮,月亮說她最喜歡加代子,你記得吧?”


    那時江津子目不轉睛地注視著自己幼小女兒的雙眸。凝視的激烈裏,或許隱藏著江津子的心念。她也在檢視過去的訓練吧。


    第二天,母親不在家,小女孩突然想起,還有媽媽替她寫的信,應該去寄給月亮——投書,既然在此殺人計劃中,占如此重要份量,她必事先準備好,才交給加代子。


    因此,屍體手中握有踏扁的洋娃娃,亦非行凶後單純的臨時舉動。事先江津子已將此事寫在投書裏,然後依照計劃執行。由寫上屍體手握洋娃娃事,增加了投書的真實性,使警方因唯有凶手才知此事,而陷入困境。


    一切進行都如江津子的計劃。她自己以嫌犯被捕。由外麵投書,證實無罪。然後悠哉遊哉走出搜查圈。


    對於六歲大的幼童,誰會去懷疑?


    木曾不知如何處理自己僵直身體般地,緩緩站立。打開紙門,杉子抬頭看他,女兒卻沒有在她身邊。


    “馬上吃飯。”


    “你怎麽啦,突然……”


    “我要去分局。”


    “今天不是休假嗎?”


    “你別管,趕快去弄。”


    “你不是說要帶久美子去百貨公司?”


    “你帶她去好了。”


    “難得有一天假期。”


    “沒有飯嗎?”


    杉子默默退入廚房。每次都如此。再費口舌他是不會哼一聲的。說氣,杉子勿寧感到好笑。七十五公斤的巨漢,為了吃飯如孩子般地大喊大叫。


    十五年的歲月,杉子便如此容忍過來了。


    放下筷子,木曾便立刻起身。他邊穿皮鞋,口裏還在嚼著食物。杉子皺皺眉頭說:“你急什麽嘛?”


    木曾打開玄關的門。


    “下雨呢,帶雨傘……”


    “停了。”


    他大步走出去。細小的雨滴,霧一般地飄著,對充滿熱氣的雙頰,帶來舒適的涼意。


    說來,釋放江津子的決定是個失敗,他想。投書的明信片,應有準備多份。也許,除投書的兩份外,另有亂寫收信人之明信片交給加代子。小女孩應會保存這些寶貴的信。


    搜查凶器時,沒有發現這些,是由於太過注重有形之小刀,而忽略了明信片之故。也許就夾在畫本裏。


    街頭由於陰雨,顯得格外冷清,如黃昏一般那麽幽暗。木曾以手帕拭麵跨入分局大門。


    “唷,你不是休假嗎?”看到木曾進來,主任抬起豐潤臉孔問道。


    “雖然休假,但有一些想法……”


    “太湊巧了,其實我也有一些奇怪想法。”


    “什麽事?”


    “先聽聽你的。”


    主任請他坐下。他一坐下立刻便說:“主任,我解開了投書之謎。”


    木曾無疑地有些興奮過度。以致沒有注意到,主任在傾聽中疑惑逐漸變深之事。


    他渾然陶醉於自己的推理中。


    “除此之外,”木曾斷言道,“無法解答投書之謎。江津子為了製造可憐的共犯,一定很早以前便著手此項計劃。”


    “很有道理。”


    主任聽後深深地點了頭。但他的眼睛仍注視著手指上幾乎燃盡的煙頭,這點使木曾惑到不安。


    “有什麽地方不對?”


    “不,”主任仍然低著頭說,“也許,你的推理很正確,隻是……”


    “證據問題。”


    “那也是……”


    “拿明信片的指紋去對照加代子便可。明信片由加代子去投郵,一定附有她的指紋。”


    “你也知道,明信片雙麵都被刮過起絨,普通拿在手上隻會留下模糊痕跡。”


    “混蛋!這也是江津子的計謀。我沒有注意到此事,她一定考慮到此,才把明信片予以加工。”


    “但是,征部用吉的指紋卻十分明確。投書由江津子寫加代子去投,那麽征部的指紋又何時如何印上的。這點你的推理沒有指明。還有——”


    “還有什麽?”


    “有。”主任莞爾道,“說來有些找碴兒似的,你的推理有決定性的矛盾。”


    “那是——”


    “凶器。江津子在行凶前準備妥的投書中,能寫出凶器藏在公園,並要警方去尋找。但是她本人卻不能去公園隱藏凶器。而且凶器居然找到。這又如何解釋?”


    “嗯。”


    木曾語塞。自己推理的最大弱點即在此。不錯,她能寫出凶器所在地點,但她無法去藏。


    “問題在於我們的木曾,如何去解這個矛盾。”


    主任的話,引起了木曾的蠻勇大誌,他大聲吼道:“凶器是假物。”


    吼過之後,木曾自己吃了一驚。這一句話竟然引出了一種想象。


    “假物?”主任也驚嚇地叫道。


    “是的。公園找到的凶器。如同投書一樣,也是事先準備好放置的。江津子的哥哥是醫生。她或許在某種機會得悉俊二的血型。她從哥哥診所拿出輸血用血液,塗在小刀,並加上肥皂水的清洗。然後塞進石垣間。”


    對啊,這麽簡單的事,怎麽沒有想到呢。木曾得意地看主任,可是主任冷靜的視線和言語一起反擊過來:“如果發現的小刀是假物,那麽實際刺死俊二的小刀又到哪裏去了,問題依然又回到原處。並且在這裏碰壁——”術曾的雙肩於是垂落下來。自己的推理仍然有誤。所有一切思考之終點,始終橫擱著一把小刀。那把小刀似乎保護著江津子的安全。


    “如果那個小女孩,”木曾喃喃道,“說出在媽媽不在家時,去投郵了兩張明信片……”


    “那不行。”


    主任一言阻止了木曾。


    “她是個六歲的小女孩。如果她真的如此供述。律師便會毫無疑問地主張,那是捏造的證言,而會加以粉碎。你能讓隻六歲的小女孩站在法庭,做宣誓,作證嗎?”


    木曾的雙唇發抖,生氣自己的低能無力,生氣自己非依賴幼小女孩即不能證明江津子的罪行。他隻想到法庭場麵心就陣疼,六歲的女兒,和久美子是一樣年齡。


    他咒詛自己。


    (要鎮定,拋開這種無道義想法,手段另外還有,你一定還漏掉一些什麽。)


    “並且,”主任繼續道,“兩份投書有顯然順序。一號投書供述他是目擊者。二號投書則否認前述,並道歉後自承凶手。如果是孩子投函,難道不會弄錯順序。這也不能以巧合來解決。這些方麵木曾君的推理,是否需要更進一步的思考。”


    主任的指摘,具有重要意義。的確,投書順序如果顛倒,其企圖有被揭破之虞。孩子沒有決定順序之能力,江津子不會不注意到此點。


    興奮高昂地走入分局的氣勢消逝了。一個推理經常包容有對立之矛盾。堵住搜查向前者為一麵堅牆,難道沒有突破此計劃手段嗎?


    對著陷入苦思中的木曾,主任笑著說:“那個偽鈔的犯人查到了。”


    “嗯。”


    “沒有什麽,隻是一個國中一年級的孩子。”


    “這樣的嗎?”木曾毫無興趣地答道。他現在沒談論偽鈔的心情。當前問題是殺人命案。


    “那便是剛才我說的稍稍奇妙的事情。這個國中一年級生是那個望月鎮一家果菜鋪的孩子。”


    “望月鎮?”木曾抬頭。主任的眼睛含有笑意。


    “剛才望月分局搜查主任打來電話,他說偽鈔隻做了三張,是用膠帶粘起來的粗糙品。但是那個不知偽鈔而收到的人,卻拿去新參町的香煙店買香煙——”


    “那是二十六日晚間的事吧?好像是俊二遇刺前一天晚上。”


    “是的。買香煙的人也已查出。”


    “誰?”


    “征部用吉。”


    “什麽?”


    刹那間木曾的雙眼睜大起來。那個男人在命案的前晚出現於江津子住家附近。


    “先前木曾君到過望月分局。因此對方也對征部稍為注意。因此征部的名字出現,他便通知我們。”


    “偽鈔犯人是昨天傍晚被發現。”


    一位望月鎮的主婦,在“原崎莫菜店”買菜時,覺得找錢的一百元鈔票觸感不同。細看鈔票,好幾處用膠帶接連,拿出自己的百元鈔票比,又小了一些。於是她遞還找她錢的男孩。


    “這張好像假鈔。”


    少年臉色立變,他一把拿回,捏成團塞入口袋。並換了一張給該主婦。


    當時旁邊另有一位顧客,她是本地銀行的女職員,由於職業性的興趣便道:“拿過來,我來替你鑒定。”


    少年頓時掩住口袋害怕地後退了一步,然後奔出店外。兩個女人都感到奇怪。


    銀行女職員回程碰見了一位刑警太太。她便以供參考為前提說出剛才情形。不久後,分局人員便找上了“原崎果菜店”。


    少年不一會便供出實情。他告訴警方,靈感得自雜誌中。第一次使用對象是付給照像館,他並說他隻偽造了三張,還痛哭流涕地請求警方原諒。


    分局人員趕至被部照像館。征部說少年付他偽鈔時,因趕二十六日早上赴上田的班車時間,所以沒有仔細看,便放入口袋。可見他沒有故意使用偽鈔。


    “也就是說,”主任像自言自語般地,“征部不知情收受偽鈔之事,可以相信。但是命案前一天到過行凶現場之事,卻使我無法釋懷。”


    “征部因何事到上田,和我麵談時他沒有提過……”


    “這點望月分局已做過調查。征部說,二十七日他要去伊豆半島。在此四五天前,到上田買了一雙皮鞋。鞋子太小,穿了腳疼。因為要去旅行,所以想去鞋店交涉換一雙。”


    “嗬!”


    “鞋店說假如沒有穿可以換,但是穿過的鞋就不行。他隻好死了心想回家,卻臨時興起去看了一場電影。並於散場後順便買了一包煙。買煙的地方便是新參町的那家香煙店。”


    “還說得通嘛!”


    “不錯,並且命案之日起三天,他有確實的不在場證明。這一點和投書的指紋,如何連結。並且指紋又是墨水印上,投書是用鉛筆書寫無法了解。”


    主任說著端起茶壺替自己與木曾倒茶。這種茶隻是顏色較濃,卻無茶味與香味。但他還是大口地喝了下去。


    走出分局時雨已歇止,軟弱的陽光,穿透雲層,泥土發出撲鼻的香味。樹木枝節已抽出芽蕊,十分新鮮,梅雨季到了,木曾想著邊走邊做了幾次深呼吸。


    說來,是個無甚意思的休假日。久美子她們,現在或許在逛百貨公司。他原來計劃帶她們出來吃吃飯,並看電影的。假日的快樂並非屬於他一個人,卻如此白白地糟蹋掉了。雖然是和孩子的約會,但失約的愧疚則並無兩樣。他想,現在趕到百貨公司,也許還來得及和她們會合。


    木曾走向鬧區。百貨公司位於市中心區的海野嗬,在這個邊遠的城鎮,算是個新顆的建築物,裝設有電梯、電扶梯等。在上田市上銀座購物的誘人號召,也似乎滿足了人們的購買欲。


    走到百貨公司前,他忽然又改變了主意。時間已過中午,孩子們或許已轉到電影院也說不定。既然已來到此,他想順便到新參嗬看一看。


    命案前一天,征部到過行凶現場附近之事,一直在他腦裏盤桓不去。


    木曾自己苦笑著,走過百貨公司門前。


    “對不起,無論如何也想不起來。”


    坐鎮香煙店櫃台後的中年老板娘,對著木曾無奈地搖頭。命案發生以來,他們已很熟悉。


    “別的刑警先生也來問過好多次……因為發現偽鈔是打烊後的事,究竟誰拿來用,實在想不起來。”


    說來也難怪她。


    “幾點打烊的?”


    “大約九點左右。到那時候,路上已沒有人了。”


    “瘦瘦高高的男人,大概傍晚來到這裏買煙。這個人是單獨一個人,或者有走進巷子。我想知道這一點。”


    “又是幾天前的事情,況且我很少注意客人的麵貌……”


    “謝謝,打擾你了。”


    木曾失望地離開。又一次徒勞的拜訪。可是,征部的指紋又如何印上去的呢?


    巷口邊上豎立著一個郵筒。命案之夜,從這個郵筒拉一條繩索設下了警戒線。


    木曾走近郵筒。從此能一眼望到巷子底。行凶後的江津子通過此地走到食品店。十幾分鍾後,再走過這裏回家。然後,如果自己的推理沒有錯。第二天她女兒便在這個郵筒投下那張明信片。


    豎立於街邊的郵筒。兩張明信片便從這個開口處投入——投入這個開口處——“呀!”


    自己的話語,產出聯想,思考連結而上。投入的東西不止明信片呀!


    凶器也是被投入到這個郵筒裏。


    想來雖然唐突,但這個推理不會錯。木曾真想揍揍自己的腦袋。這可不是太簡單的詭計嗎?染血的小刀當然不是光禿禿地投入郵筒。它被放入信封,貼上郵票,投入這個郵筒的。


    行凶後,江津子迅速洗淨小刀,放入準備好的信封,立刻出門走向食品店。拐巷口時悄悄將它投入,然後向賣煙老板娘打個招呼慢慢走過。一瞬之間她便完成了計劃。


    凶器並非消失。而是由郵差以最安全的方式送走。我的推測,公園發現的凶器是假物,是正確的。隻要預知俊二之血型,找到同一形狀小刀並非難事。


    利用兩把小刀的投書詭計,於此完全識破了。可是江津子又把小刀寄到何處呢?這種郵件的投遞,不會引起郵務人員懷疑嗎?


    木曾離開郵筒,走向郵局,在雨後的泥濘路上,木曾的皮鞋發出濺踏聲。


    抑住些微悸動,木曾推開郵局大門,他舔舔幹涸嘴唇趨向窗口。


    “我是上田分局的人,想見見郵件收發的負責人……”


    年輕的郵務員從玻璃後應道:“有什麽貴事?”


    “從新參町某一個郵筒收郵件的……”


    “喔,是那個郵筒的開函人嗎?”


    “是的,開函?”


    郵務員露出笑容道:“你想知道打開郵筒的人吧。”


    “是的,上個月二十八號的。”


    “請稍等。”


    郵務員輕快地起身走入內室。四十歲左右,氣色很好的男人,立刻出現木曾的麵前。


    “我叫西山。二十八日是我擔任新參町方麵的收信工作……有什麽事?”


    “我有些事想請教你,”木曾調整了呼吸問道,“二十八日上午,當你打開那個郵筒時,有沒有注意到特別的郵件。”


    “什麽樣的特別|”


    “就是和平常的明信片或信封不同的郵件。”


    “……是不是商品樣品之類的東西?”


    “是的,也就是說信封裏有東西之類的……”


    “光這樣說也不好判斷。若是第四類第五類郵件,內容就非常繁雜。那一個郵筒,這類的郵件也不少。”


    “第四類是什麽……”


    “盲人用點字,通信教育關係類,還包括農產物種子與種苗。”


    “嗬。”


    “若是第五類,”中年的郵局職員得意地說明道,“書籍,印刷類至事務用書類。商品樣本。此外不包括在第四類之一切郵件。隻要在限製重量內,而非禁製品,任何物品都能交付郵寄。”


    “任何物品?”


    “是的,當然第五類的郵件,限重一千兩百公克以上則不行。另有長度四十五公分,寬度二十公分,厚度十五公分之限製規定。”


    “喔,知道了。”


    木曾的眼睛亮了一下。一把小刀不可能會超過限製。


    “那麽,”他開始請教第二個問題,“收件人不明的郵件將如何處理?”


    “當然退回發信人。”


    “發信人若不明呢?”


    “那就叫退回不能。這個時候就會在地方郵局,或在發送的郵局拆開。如果拆開後仍不能判明退回處,便保管三個月期限後,做丟棄或拍賣處分。”


    “嗯。”


    木曾又陷入苦思。江津子應該知道這些事。她不可能冒被退回,或被拆開的危險。郵件一定會被送到。那麽又送到何處呢?


    這個問題以後再來解決,木曾想。反正解開了凶器之詭計是個大收獲。


    當他道謝欲離開窗口時,不意看到年輕郵務員桌上的小刀。形狀、大小和公園發現者相似。


    “我再請教你,”他笑著說,“放在你桌上的小刀,也能以一般郵件寄嗎?”


    郵務員露出奇妙臉孔:“要寄小刀嗎?”


    “我是說假如要寄的話——”


    “也可以。隻要包裝妥善,加付費用應該沒有問題。”


    “也就是說,同樣投入郵筒也可以……”


    “沒有問題,若是這把小刀的話。”


    郵務員把小刀放上秤台,以職業性口吻說:“兩百三十公克,依第五類費用二十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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