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開舉著劍,朝昏倒在地上的莫思吾胸口比劃了良久,卻始終還是刺不下這一劍。
畢竟在社會主義法製教育下熏陶成長,“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痕,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種在武俠小說裏司空見慣的場景,他實在模仿不來。
三步倒的藥效約有三四個時辰,況且莫思吾的白馬還栓在屋外,若是騎馬跑上三四個時辰,醒來後的莫思吾任憑他輕功再好也是追不上的。想到這裏,路開放棄了滅口的念頭。
他收拾好包裹行李,換上新衣,又在莫思吾身上搜括出近千兩的銀票,最後拿著莫思吾的錢、佩著莫思吾的劍、騎著莫思吾的馬、懷揣著玄魚令連夜從楊家村跑路了。
路開的騎術啟蒙老師林伯曾告訴他:馬分三等,上等馬,特別能跑,還有點野,騎這樣的馬,不需要馬鞭,一鬆韁繩,它就會撒開蹄子狂奔,累的你有時候不得不拽著繩子讓它停下來。中等馬,要用鞭子抽著才肯跑,不抽它,它就會慢慢停下來。下等馬,也是最讓人惱火的馬,這樣的馬怎麽都不跑,有時候,你使勁抽它,它才肯邁著小碎步跑幾步就停下來。
路開胯下的這匹白馬顯然是匹上等好馬,長長的鬃毛披散著,跑起來,四隻蹄子像不沾地似的,渾身的每個部分都搭配得那麽得當,每塊肌肉都顯示出力量。
但騎了小半夜的馬,路開隻覺又累又疼,騎馬是他穿越到這個世界後學會的一項新技能,之前他隻騎過短途,感覺還蠻不錯的,馬匹四蹄騰空,人坐在馬背上一起一伏的,就象騰雲駕霧一樣,縱馬揚鞭,風在耳邊呼呼的吹過,感覺真是爽極了。
但真若是騎起長途來,才覺得苦不堪言。因為馬跑起來的時候是上下起伏的,根本坐不住,很容易被顛下來。一定要半蹲半站在馬蹬上,兩腿往外撇,兩隻腳用力地緊緊蹬住馬蹬子,身子往前傾,要十幾個小時裏保持這種姿勢,那滋味真是不好受。
繁星,明月,晚風溫暖而幹燥。
雖然路開沒有指南針,更沒有gps導航,但是明朝的夜空那叫一個清澈,沒摻一點霧霾,路開很愛看野外生存之類的電視節目,他很容易地就分辨出來北鬥七星和北極星來確定方位。
一路向北,一直策馬跑到天微微亮的時候,他終於在一個不大的集鎮裏找到一間客棧,悅來客棧!
作為武俠史上最常見最聞名的客棧,沒人知道悅來客棧到底有多少分號,隻要有武林的地方就有悅來客棧,但凡叫悅來客棧的客棧從來都不是黑店,掌櫃和夥計待人和善,價格公道,經濟實惠,而且無論茶水飲食麵點酒菜,每樣東西的分量都很足,絕不會讓人有吃虧上當的感覺,大家能夠放心地吃飯、喝酒、睡覺。
又餓又累的路開找了張桌子坐下,隻要了一碗清淡的陽春麵、一個鹵蛋,一籠包子,畢竟一大早就吃太油膩的東西實在不太好。
客棧的夥計對路開顯得十分客氣,因為在夥計眼裏,像路開這樣騎著好馬、佩著好劍、穿著華服的公子,肯定不是普通人。
路開一口氣就吃了大半碗麵,然後,他驀然發現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子不知什麽時候已坐在桌子旁邊,一直在盯著他看,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在下鍾離川。”半分鍾後,那人終於開口向路開自我介紹道。
“鍾離川?小說裏似乎沒有出現叫這個名字的角色啊?應該是個無名小輩吧。”路開朝那人敷衍似的點了點頭,繼續埋頭吃東西。
“洛陽鍾離川!”那人繼而大聲說道,說完將手中長劍擺在了桌上。“即使你不認識我,也應該認識我手中這柄白虹劍。”
那的確是一口好劍,莫思吾的劍已是不錯,可是這口劍遠比莫思吾那口劍好得多。狹長,挺直,三尺的刃,八寸的柄,白銀吞口,黑鱉皮鞘,劍鋒上隱約泛著白光,劍柄上鑲著寶石,對著太陽看,劍刃凝成一條極細的挺拔的線,微微一動,一個光點流水一般傾瀉下來,顯是出自名家之手。
在路開印象裏,名劍往往都象征著劍術的高強,難道眼前這人是個被書裏遺漏的高手?自己初涉江湖,多交朋友,少結梁子,總是沒錯的。
“原來是鍾離大哥,久仰大名!在下路開。”路開放下筷子賠笑道。
“你既然認得我,就應該請我喝酒?”鍾離川昂頭高傲地說道。言外之意似乎是:作為一個成名的大俠,你能請得到我喝酒,是你的光彩;我喝了你的酒,是給你麵子。
原來他之前之所以不說話,隻是為了等路開認出自己,請自己喝酒,見路開半天都無動於衷,他才忍不住開口。
路開也從未見過蹭酒蹭得如此理直氣壯之人,好在他本就不是個小氣的人,再說花的還是莫思吾的錢,他自然也格外大方。
“小二,上壺酒。”路開喊道。
“一壺隻怕不夠。”鍾離川笑道。
“那就來一壇酒!”路開喊道。“挑店裏最好的酒上!”
鍾離川的確是個能喝酒的人。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決不會相信他能喝那麽多酒。
路開第一眼看到他的時候尤其不信。因為鍾離川是個看上去很秀氣、很纖弱,而且非常漂亮的人,他的嘴很小,就算用“櫻桃小嘴“來形容他也決不過分。
直等半壇就下了肚,鍾離川才抹了抹嘴,念道:“好酒,若是有下酒的菜就更好了?“
不一會,桌上又多了一大碟泛著熱氣的鹵牛肉。
鍾離川用手抓著吃了大半碟牛肉,又仰起頭,居然將剩下的半壇酒又喝了下去,看上去倒真像是餓極渴極的樣子。
“實不相瞞,我已經有一天沒喝酒了。”鍾離川朝已經看著驚呆的路開咧嘴笑道。
可惜路開不是酒鬼,自然體會不到鍾離川這句話的份量。
畢竟在社會主義法製教育下熏陶成長,“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痕,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種在武俠小說裏司空見慣的場景,他實在模仿不來。
三步倒的藥效約有三四個時辰,況且莫思吾的白馬還栓在屋外,若是騎馬跑上三四個時辰,醒來後的莫思吾任憑他輕功再好也是追不上的。想到這裏,路開放棄了滅口的念頭。
他收拾好包裹行李,換上新衣,又在莫思吾身上搜括出近千兩的銀票,最後拿著莫思吾的錢、佩著莫思吾的劍、騎著莫思吾的馬、懷揣著玄魚令連夜從楊家村跑路了。
路開的騎術啟蒙老師林伯曾告訴他:馬分三等,上等馬,特別能跑,還有點野,騎這樣的馬,不需要馬鞭,一鬆韁繩,它就會撒開蹄子狂奔,累的你有時候不得不拽著繩子讓它停下來。中等馬,要用鞭子抽著才肯跑,不抽它,它就會慢慢停下來。下等馬,也是最讓人惱火的馬,這樣的馬怎麽都不跑,有時候,你使勁抽它,它才肯邁著小碎步跑幾步就停下來。
路開胯下的這匹白馬顯然是匹上等好馬,長長的鬃毛披散著,跑起來,四隻蹄子像不沾地似的,渾身的每個部分都搭配得那麽得當,每塊肌肉都顯示出力量。
但騎了小半夜的馬,路開隻覺又累又疼,騎馬是他穿越到這個世界後學會的一項新技能,之前他隻騎過短途,感覺還蠻不錯的,馬匹四蹄騰空,人坐在馬背上一起一伏的,就象騰雲駕霧一樣,縱馬揚鞭,風在耳邊呼呼的吹過,感覺真是爽極了。
但真若是騎起長途來,才覺得苦不堪言。因為馬跑起來的時候是上下起伏的,根本坐不住,很容易被顛下來。一定要半蹲半站在馬蹬上,兩腿往外撇,兩隻腳用力地緊緊蹬住馬蹬子,身子往前傾,要十幾個小時裏保持這種姿勢,那滋味真是不好受。
繁星,明月,晚風溫暖而幹燥。
雖然路開沒有指南針,更沒有gps導航,但是明朝的夜空那叫一個清澈,沒摻一點霧霾,路開很愛看野外生存之類的電視節目,他很容易地就分辨出來北鬥七星和北極星來確定方位。
一路向北,一直策馬跑到天微微亮的時候,他終於在一個不大的集鎮裏找到一間客棧,悅來客棧!
作為武俠史上最常見最聞名的客棧,沒人知道悅來客棧到底有多少分號,隻要有武林的地方就有悅來客棧,但凡叫悅來客棧的客棧從來都不是黑店,掌櫃和夥計待人和善,價格公道,經濟實惠,而且無論茶水飲食麵點酒菜,每樣東西的分量都很足,絕不會讓人有吃虧上當的感覺,大家能夠放心地吃飯、喝酒、睡覺。
又餓又累的路開找了張桌子坐下,隻要了一碗清淡的陽春麵、一個鹵蛋,一籠包子,畢竟一大早就吃太油膩的東西實在不太好。
客棧的夥計對路開顯得十分客氣,因為在夥計眼裏,像路開這樣騎著好馬、佩著好劍、穿著華服的公子,肯定不是普通人。
路開一口氣就吃了大半碗麵,然後,他驀然發現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子不知什麽時候已坐在桌子旁邊,一直在盯著他看,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在下鍾離川。”半分鍾後,那人終於開口向路開自我介紹道。
“鍾離川?小說裏似乎沒有出現叫這個名字的角色啊?應該是個無名小輩吧。”路開朝那人敷衍似的點了點頭,繼續埋頭吃東西。
“洛陽鍾離川!”那人繼而大聲說道,說完將手中長劍擺在了桌上。“即使你不認識我,也應該認識我手中這柄白虹劍。”
那的確是一口好劍,莫思吾的劍已是不錯,可是這口劍遠比莫思吾那口劍好得多。狹長,挺直,三尺的刃,八寸的柄,白銀吞口,黑鱉皮鞘,劍鋒上隱約泛著白光,劍柄上鑲著寶石,對著太陽看,劍刃凝成一條極細的挺拔的線,微微一動,一個光點流水一般傾瀉下來,顯是出自名家之手。
在路開印象裏,名劍往往都象征著劍術的高強,難道眼前這人是個被書裏遺漏的高手?自己初涉江湖,多交朋友,少結梁子,總是沒錯的。
“原來是鍾離大哥,久仰大名!在下路開。”路開放下筷子賠笑道。
“你既然認得我,就應該請我喝酒?”鍾離川昂頭高傲地說道。言外之意似乎是:作為一個成名的大俠,你能請得到我喝酒,是你的光彩;我喝了你的酒,是給你麵子。
原來他之前之所以不說話,隻是為了等路開認出自己,請自己喝酒,見路開半天都無動於衷,他才忍不住開口。
路開也從未見過蹭酒蹭得如此理直氣壯之人,好在他本就不是個小氣的人,再說花的還是莫思吾的錢,他自然也格外大方。
“小二,上壺酒。”路開喊道。
“一壺隻怕不夠。”鍾離川笑道。
“那就來一壇酒!”路開喊道。“挑店裏最好的酒上!”
鍾離川的確是個能喝酒的人。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決不會相信他能喝那麽多酒。
路開第一眼看到他的時候尤其不信。因為鍾離川是個看上去很秀氣、很纖弱,而且非常漂亮的人,他的嘴很小,就算用“櫻桃小嘴“來形容他也決不過分。
直等半壇就下了肚,鍾離川才抹了抹嘴,念道:“好酒,若是有下酒的菜就更好了?“
不一會,桌上又多了一大碟泛著熱氣的鹵牛肉。
鍾離川用手抓著吃了大半碟牛肉,又仰起頭,居然將剩下的半壇酒又喝了下去,看上去倒真像是餓極渴極的樣子。
“實不相瞞,我已經有一天沒喝酒了。”鍾離川朝已經看著驚呆的路開咧嘴笑道。
可惜路開不是酒鬼,自然體會不到鍾離川這句話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