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林要阻止已經來不及了。


    她的臉色慘白,麵如死灰。


    這種愚蠢的女人,怎麽能把這種事情說出來?


    買賣孩子是犯法的。


    當初,張美林為了不讓別人起疑心,特地讓陳秋芬把孩子帶到城裏麵去放。


    然後,她再出麵把孩子帶走。


    這樣,所有人就都以為這個孩子是她撿回來的,不是她買來的。


    如今,陳秋芬將這個事情說給警察聽了,這個事情就瞞不住了。


    張美林緩過來之後,連忙跑過去解釋:“警察同誌,不是這樣的。我沒有買孩子,我就是領她的孩子回來養。”


    “我知道買賣孩子是犯法的,所以我沒有跟她買孩子。我隻是看到他們家的條件不好,給了一點錢給她,讓她改善一下生活條件。”


    “警察同誌,我真的沒有買孩子,我怎麽會買孩子呢?”


    “再說了,我都有自己的孩子,沒有必要去做那些犯法的事情。”


    “她們今天過來找我,就是為了要錢的。當初我看到他們家的條件實在不好,心裏麵可憐他們想要再幫助他們。但是,那個時候我手上沒有那麽多錢,就跟他們說下次過來再給他們。”


    “後來我事情多,就把這個這事情給忘記了。他們今天過來就問我要五萬塊錢,我沒有給他們,他們就開始砸我家裏的東西。”


    陳秋芬:“根本不是這樣,她就是買…… ”


    這個時候,吳老漢一把捂住陳秋芬的嘴巴,連忙解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的。她答應我們的事情沒有辦到。後來我們來看孩子,她不給我們看,還搬家了。”


    “導致,這十多年來我們都沒有見上自己的孩子一麵。”


    “我們問他們要一點賠償,不過分吧?”


    雙方都這麽說,那就不存在買賣孩子的問題。


    警察這邊商量了一番,就問李媽媽:“張美林同誌,你領養的那個女兒,現在在哪裏?”


    李媽媽連忙開口:“她嫁人了,嫁到陸家去了,現在跟她丈夫住在家屬院。”


    李輕媚就這麽被傳到李家這邊。


    準備出門之前,她給陸時年打電話。


    陸時年聽說李輕媚被警察傳去李家,當即從部隊那邊回來,隨李輕媚一同去往李家。


    大概一個小時,李輕媚跟陸時年就出現在李家了。


    事情的大概,李輕媚已經清楚了。


    這一次傳李輕媚過來, 是要證實當初走丟的那個孩子真實存在。


    再有就是,陳秋芬一家人是過來認親的,李輕媚是他們的女兒,她就必須要出現。


    人都到齊了,張美林就將當年的事情再捋一遍。


    陳秋芬被吳老漢眼神警告過,知道不能提孩子被他們賣掉一事,所以,張美林說當初他們是從吳老漢那裏領養的李輕媚,一家人倒是沒有任何人敢反駁。


    張美林不想把這個事情鬧大,於是主動當著警察的麵提出,當初她搬家是她的錯,現在她願意給五千塊錢給陳秋芬一家,讓他們改善家裏的條件。


    買賣孩童是要被送進去的,這裏好些個警察都在,在五千塊錢跟進局子,她選擇了前者。


    這一次陳秋芬學乖了。


    對方願意給五千塊錢給她,總比沒有的好。


    雙方都達成了協議,張美林從家裏拿五千塊錢給陳秋芬。


    李輕媚卻是有疑惑:“所以,你為什麽要把錢給她?”


    “就因為她家裏窮,你就要給她錢?”


    不止李輕媚覺得這個事情疑惑,陸時年也覺得這個事情疑惑。


    當初,分明是李輕媚被賣到李家,張美林因為不想給錢才搬的家。


    現在,他們擔心這個事情敗露,都否認買賣孩子的事情。


    “難道不應該是親生父母給養母錢?他們養我這麽大,又這麽辛苦,你們怎麽也要給她一點辛苦費。”


    “你們隻負責把孩子生出來,然後就送人了。這麽多年也沒來看過孩子一麵,更加沒買過一樣東西。現在還有臉過來問人家要錢?你們臉皮子倒是挺厚。”


    李輕媚麵無表情。


    李衛國跟張美林卻是滿心的疑惑。


    李輕媚被他們趕出去,心裏麵恨他們得不行。


    怎麽又幫他們說話了?


    “為什麽要我們給錢給她?憑什麽啊?我又沒有叫她來要我的女兒,是她看到我女兒漂亮,非要帶回去養的。”


    “我的孩子被她帶走了,我還不能要一點錢了?”


    “憑什麽要我給她錢…… ”


    陳秋芬一聽李輕媚的話,就坐不住了。


    吳老漢見此,要阻止,那邊的警察根本不給她阻止。


    “讓她把話說完。”


    張美林擔心陳秋芬不會說話,會把當年的事情抖出去,連忙開口:“你別說話了,我給你錢,我給你錢。”


    “我不問你要錢了。”


    警方:“你別說話,讓她說話。”


    張美林不敢說話了。


    她還是挺害怕警察的。


    沒有人阻攔自己,陳秋芬就說了:“我當時孩子多,家裏的條件又不好。”


    “我生的女兒長得漂亮,好多人都喜歡。”


    “當時張美林說她的親生女兒走丟了,非常的傷心。在街上看到我女兒漂亮,說是願意給我一點錢,然後幫我養女兒。”


    “我們家那麽窮,家裏的孩子又那麽多,我哪裏養得起?她願意給我錢,我肯定是願意把孩子給她。”


    “要是讓我拿錢給她,憑什麽?又不是我要她幫我養女兒的。”


    李輕媚:“當初她給你多少錢?”


    陳秋芬:“給了兩千塊錢。”


    十幾年前,也就是六幾年的時候,兩千塊錢那是非常大的額數了。


    “我不是不來看你,是她說,我拿錢了之後,就不能來看你,免得你傷心難過。”


    “我忘記了。她是說給我兩千塊錢,實際上隻給了一千,說她手上沒有那麽多錢,回去之後再把錢送過來。”


    “我們等了好久好久,都沒有等到她送錢過來,就去城裏找她。”


    “最後,她搬家了,根本就沒有想過拿錢給我們。是他們欺騙了我們。”


    陳秋芬沒有一句提買賣孩童的事情,但話裏的意思,就是在賣孩子。


    李輕媚:“所以,你們還是賣掉我了。不是嗎。”


    “你們不應該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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