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社會契約論》(二)
原神:我有一座圖書館 作者:手抓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是一本在前世影響力很大的作品,冠在它名頭上麵的榮譽數不勝數——現代民主製度的基石、啟蒙運動三大神書、《獨立宣言》和《人權宣言》的理論基礎……
總之,隻要談到現代國家的民主就絕對繞不開這本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尤其是它書中最重要兩大思想——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
可以說在前世對於任何一個現代國家來說,這兩項都是國家的基石,當然,一些君主專製國家除外。
對於這本神書而言,來到提瓦特絕對可以引發一場大地震,但對蘇均來說更是一場巨大的挑戰。
這種挑戰不僅是關於書本身的內容,還有對於提瓦特獨特的國家形式而言。
不過說起來如果從“神”與“人”之間的角度來看倒也符合——人與神通過訂立契約來建立國家,國家就是人神契約的結合體……
岩王爺還在的時候,璃月就是這種模式,隻是也有所不同。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最核心的一個觀點就是區分了國家與政府的關係,國家的主權在人民,政府隻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執行者,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一種契約。
而對於璃月來說,主權更多的是在神,一部分在民,畢竟對於提瓦特國家的建立都是遵循一條原則——魔神庇護人。
從中就可以看出一個很有意思的東西,這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大相徑庭,那就是相較於“人人生而平等通過訂立契約建立國家”,提瓦特更多是“人尋求神的保護,神回應人而訂立契約建起國家”。
總體來說兩者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別是,這種區別可以說本就是根本性的,關於“人與神”契約建立國家的說法也更加複雜難分。
所幸對璃月來說,岩王爺不在了……仙人們也決定遁世……璃月的國家權力從岩王爺的手上轉移到了璃月七星的手上。
這才是蘇均要考慮的,對現在的璃月來說就是處於“人人生而平等通過訂立契約建立國家”的狀態,因為岩王爺的離去導致原來“人與神契約建立”的璃月轉變成了“人與人契約建立”的璃月。
這一點很重要!!!
璃月的主權在璃月人民,璃月七星隻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執行者!!!而這就是主權在民!!!
別看似不起眼,實則很厲害,它直接杜絕了一種情況——七星逾矩。
換句話說就是隨著權力在握,七星可能會想著淩駕於人民之上,簡單來說就是璃月將成為君主專製!
對於以前的璃月來說這幾乎不可能,因為岩王爺才是契約者,七星隻是代他管理而已。
也就是說對於璃月七星的監督權在岩王爺手中,而現在蘇均要做的就是把監督權放到人民手中。
更別說什麽七星以後不會變成這樣,這種可能性很小很小。
要知道岩王離去……仙人遁世……而璃月七星是人!!!
神不會投骰子,人也不會不變。
就算凝光不會,刻晴不會,天叔他們也都不會,那下一代七星呢?下下代七星呢?下下下代呢?
權力足以腐蝕任何東西,就像老孟(孟德斯鳩)說過的“一切權力擁有者,皆會濫權”。
蘇均要防止的就是如此,更是因為他知道凝光不會、刻晴不會、天叔他們不會,才想把《社會契約論》帶過來。
如果真的等到以後的以後再來談這種話,可能蘇均也會像盧梭一開始想要發表《社會契約論》一樣被逼的四處逃竄。
但不管這麽說對於蘇均而言都是一次很大膽的嚐試,因為這算是蘇均第一次在社會製度、國家形式上麵提出學說。
之所以以前沒有這樣做是沒必要,畢竟璃月乃至其餘六國的社會製度、國家形式已經相當穩定了,直到今天的璃月。
岩王爺的離開徹底改變了這種情況,蘇均也不得不做出回應,璃月不可能後退成“君主專製”所以隻能前進,但又不可能直接前進成“共產社會”。
所以蘇均隻能慢慢來,至少這種主權在民、天賦人權的思想要被人們接受,被接受他就成功了,因為他蘇某人後麵還有大殺器。
說起來,其實提瓦特其它六國的社會製度或多或少也發生了改變,有像至冬國女皇一樣把權力牢牢握在手裏的神,也有像溫迪一樣已經放權或者開始放權的神……
雖然《社會契約論》是蘇均寫給璃月的,但其它六國或多或少也能從中獲得一些靈感。
隻是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對於《社會契約論》。
這還是要談到提瓦特中“人與神契約建立國家”與書中的“人人平等契約建立國家”有著不同。
對此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而蘇均的解決辦法就是依舊著重論述璃月目前“人人平等契約建立國家”的情況,但在此之外還可以再加上第二種情況。
既在每一章的最後加上一節蘇均自己對於提瓦特“人神國家”的分析——人與神與社會結構與社會契約、神的主權與人民主權、人與神契約國家及其運作形式、神的監督權。
這對於蘇均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這意味著他最最最少也要把《社會契約論》徹底吃透才能寫出自己的分析。
另外,關於盧梭在《社會契約論》的最後一章中探討的關於前世羅馬、雅典的幾種民主社會組織,蘇均也要斟酌考慮。
總之隻有一句話,蘇均的工作量很大,幾乎不亞於他曾經在“圖書館”裏苦學《自然哲學的科學原理》,某種程度上更甚。但為了璃月日後的道路他別無選擇。
總之,隻要談到現代國家的民主就絕對繞不開這本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尤其是它書中最重要兩大思想——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
可以說在前世對於任何一個現代國家來說,這兩項都是國家的基石,當然,一些君主專製國家除外。
對於這本神書而言,來到提瓦特絕對可以引發一場大地震,但對蘇均來說更是一場巨大的挑戰。
這種挑戰不僅是關於書本身的內容,還有對於提瓦特獨特的國家形式而言。
不過說起來如果從“神”與“人”之間的角度來看倒也符合——人與神通過訂立契約來建立國家,國家就是人神契約的結合體……
岩王爺還在的時候,璃月就是這種模式,隻是也有所不同。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最核心的一個觀點就是區分了國家與政府的關係,國家的主權在人民,政府隻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執行者,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一種契約。
而對於璃月來說,主權更多的是在神,一部分在民,畢竟對於提瓦特國家的建立都是遵循一條原則——魔神庇護人。
從中就可以看出一個很有意思的東西,這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大相徑庭,那就是相較於“人人生而平等通過訂立契約建立國家”,提瓦特更多是“人尋求神的保護,神回應人而訂立契約建起國家”。
總體來說兩者還是有著很大的區別是,這種區別可以說本就是根本性的,關於“人與神”契約建立國家的說法也更加複雜難分。
所幸對璃月來說,岩王爺不在了……仙人們也決定遁世……璃月的國家權力從岩王爺的手上轉移到了璃月七星的手上。
這才是蘇均要考慮的,對現在的璃月來說就是處於“人人生而平等通過訂立契約建立國家”的狀態,因為岩王爺的離去導致原來“人與神契約建立”的璃月轉變成了“人與人契約建立”的璃月。
這一點很重要!!!
璃月的主權在璃月人民,璃月七星隻是人民的受托方、法律的執行者!!!而這就是主權在民!!!
別看似不起眼,實則很厲害,它直接杜絕了一種情況——七星逾矩。
換句話說就是隨著權力在握,七星可能會想著淩駕於人民之上,簡單來說就是璃月將成為君主專製!
對於以前的璃月來說這幾乎不可能,因為岩王爺才是契約者,七星隻是代他管理而已。
也就是說對於璃月七星的監督權在岩王爺手中,而現在蘇均要做的就是把監督權放到人民手中。
更別說什麽七星以後不會變成這樣,這種可能性很小很小。
要知道岩王離去……仙人遁世……而璃月七星是人!!!
神不會投骰子,人也不會不變。
就算凝光不會,刻晴不會,天叔他們也都不會,那下一代七星呢?下下代七星呢?下下下代呢?
權力足以腐蝕任何東西,就像老孟(孟德斯鳩)說過的“一切權力擁有者,皆會濫權”。
蘇均要防止的就是如此,更是因為他知道凝光不會、刻晴不會、天叔他們不會,才想把《社會契約論》帶過來。
如果真的等到以後的以後再來談這種話,可能蘇均也會像盧梭一開始想要發表《社會契約論》一樣被逼的四處逃竄。
但不管這麽說對於蘇均而言都是一次很大膽的嚐試,因為這算是蘇均第一次在社會製度、國家形式上麵提出學說。
之所以以前沒有這樣做是沒必要,畢竟璃月乃至其餘六國的社會製度、國家形式已經相當穩定了,直到今天的璃月。
岩王爺的離開徹底改變了這種情況,蘇均也不得不做出回應,璃月不可能後退成“君主專製”所以隻能前進,但又不可能直接前進成“共產社會”。
所以蘇均隻能慢慢來,至少這種主權在民、天賦人權的思想要被人們接受,被接受他就成功了,因為他蘇某人後麵還有大殺器。
說起來,其實提瓦特其它六國的社會製度或多或少也發生了改變,有像至冬國女皇一樣把權力牢牢握在手裏的神,也有像溫迪一樣已經放權或者開始放權的神……
雖然《社會契約論》是蘇均寫給璃月的,但其它六國或多或少也能從中獲得一些靈感。
隻是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對於《社會契約論》。
這還是要談到提瓦特中“人與神契約建立國家”與書中的“人人平等契約建立國家”有著不同。
對此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而蘇均的解決辦法就是依舊著重論述璃月目前“人人平等契約建立國家”的情況,但在此之外還可以再加上第二種情況。
既在每一章的最後加上一節蘇均自己對於提瓦特“人神國家”的分析——人與神與社會結構與社會契約、神的主權與人民主權、人與神契約國家及其運作形式、神的監督權。
這對於蘇均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這意味著他最最最少也要把《社會契約論》徹底吃透才能寫出自己的分析。
另外,關於盧梭在《社會契約論》的最後一章中探討的關於前世羅馬、雅典的幾種民主社會組織,蘇均也要斟酌考慮。
總之隻有一句話,蘇均的工作量很大,幾乎不亞於他曾經在“圖書館”裏苦學《自然哲學的科學原理》,某種程度上更甚。但為了璃月日後的道路他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