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領著他走進我家後,讓他先去洗澡。沈琛和我的身高差不多,都在一米七八左右,隻是身材稍微比我魁梧一點。我找了一套比較寬鬆的衣服放在浴室門口給他換穿,從抽屜裏拿上錢便出門為他買啤酒了。
我抱著一箱百威回來時,沈琛已經洗好澡了,結塊的長發被他自己剪短扔在客廳的垃圾桶中。皮膚也不再髒兮兮,這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他的臉,他的前額很寬,額頭上清晰地刻著三條深深的皺紋,皺紋裏似乎藏著嚴峻的經曆和飽經滄桑的折磨顯得很是幹練。灰色的運動套裝包裹著他強壯的身軀。
怎麽也無法將他與坐在街口的流浪者聯想在一起。要不是他那熟悉的笑容,我甚至會以為我進錯家門了。
我將啤酒放在客廳的矮桌旁,坐在他身旁。“夠嗎?不夠我再去買?”
“夠了!”沈琛從酒箱中又拿出一罐,拉開拉環,猛地喝了一口,“哈……夏天喝啤酒才有夏天的味道,你小子雖然不會喝酒,但也知道買冰的啤酒回來,不錯!果然值得我喜歡。”
我被他這麽一誇,靦腆一笑,“我去給你拿點零嘴。”我起身將家中所有的零食都拿了過來。沈琛是第一個對我微笑的人,第一個對我說謝謝的人,第一個誇獎我的人,對他也值得我如此歡迎他來到我家。
“給!”他又拉開一罐啤酒遞給我,“陪我喝一個。”
我甩了甩腦袋,“我不會喝酒。”
他大笑道:“喝酒那是遲早的事情,早幾年,晚幾年又有什麽區別,人生再世許許多多的第一次都比預料的時候來的快,除了那該死的未來和愛情。”
我聽他這麽一說,竟然無言以對,接過那瓶啤酒,喝了一大口,“我一生開心的事情不多,你可以說我生活單調,鄙視我孤獨的人生,但你不能否定今天是我最開心的時刻。”
沈琛聽完將手中的啤酒放在桌子上,“我不會否定,孤獨和寂寞對於任何一個流浪漢來說,那是他的必修課。”他又喝了一口啤酒,話題一轉,“今天在學校發生什麽事情?以我對你的了解,肯定不是因為被人欺負才滿懷心事。”
他這話莫名讓我心中一暖,心中突然感覺上天並沒有遺忘我,至少他給了一個了解我的人。我將今天學校發生的事情和我聽王薇薇說的詛咒完完整整地說了一遍。
沈琛手指敲來回地敲打著手中的易拉罐,“你想阻止那個詛咒?”聽他口氣,他是相信我的左眼能看見靈異的東西,也相信那個詛咒的存在。
“是的。”
他皺了皺眉頭,“那三十四人都是被那死去的女孩所害,她聚集了大量的怨氣,變成了無比凶猛的厲鬼,唯一能解決這件事情的辦法隻有兩個,一個是找出那凶手,讓她了卻殘留在人世間的怨恨,另一種就是你去泡她,用愛去感化她。”
泡鬼?虧他想的出來,找出凶手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他壞笑地瞧了我一眼,“你是不是想找出凶手,我勸你還是一邊去泡她一邊找凶手,因為死亡已經開始了,你必須雙管齊下盡快阻止死亡的三年循環。”
他說的不錯,凶手又不會跳出來讓我抓。愛情這玩意你白了頭也未必會出現,但有時候說來就來,運氣好時來的比曹操都快。
我問他,“泡她第一步要做什麽?”
沈琛一臉無語地甩了甩腦袋,“當然是弄清她的名字,名字都不知道就揚言去泡人家,那和街上趴在護欄上對女生吹口哨的流氓有什麽區別。弄清名字後,你去找到她當年所做的課桌椅,晚上十二點的時候,將一根白蠟燭和一根紅蠟燭用紅繩繞在一起放在課桌上,另一頭綁在左腳的大腳趾上。”
他停下來,喝了一口啤酒接著說道,“準備一支筆和一張白紙寫上你要說的話,折疊八次放進課桌裏,當紅繩顫動時,就意味她已經回複你了。”
我也喝了一口啤酒,“你怎麽知道這個方法的?”
他燦爛一笑,“我也是聽人說的,至於靈不靈就不知道了?”
我們又隨便聊了幾句,也許是在酒精的揮發狀況下,我問他,“我覺得你不像是一名流浪者,你總是說留在這條街就是你的工作,能告訴我是為什麽嗎?”
沈琛聽完我的問題後,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片刻後才釋然一笑,兩隻大拇指揉了揉太陽穴,“都怪當年年輕氣盛和人打賭輸了,也不知道那老小子是不是出老千了,四張k怎麽會碰到同花順。”說完,他站起身來,“時間不早了,我該回去午睡了。”
我起身急忙地拉住他,“你可以在我家午睡,反正我這有兩間房,你住我這也行啊!”
他搖了搖頭,“賭約規定是喬裝打扮的工作,流浪漢是最簡單的裝扮,吃飽喝足想睡就睡比較適合我。”
我說,“那人會二十四小時監視你?”
他眉毛一挑,“不會,”接著,他臉上漸漸顯露出一種哀傷夾雜著無奈與遺憾,“他已經死了,我與他打賭輸了一百零一次,現在就連想贏他一次都沒機會了。”
我笑道:“那你在我這住不是也沒離開這條街?你可以喬裝打扮成我哥哥,這樣一來不就沒有違反賭約。”
他換下身上的運動服,穿上他的流浪裝,“我已經習慣了這個裝扮。”他走到門口時,回頭對我笑了笑:“你不要認為我呆板,我之所以會留在這裏是為了遵守賭約,後來是因為我喜歡這個工作。對了,你並不是被上天遺忘的孩子,反而是上天的男寵。”
男寵?就算上天是斷斷,我也不是背背!我一笑而過,反而是沈琛給我的感覺很神秘,同時又讓人傾佩,可以為了一個賭約喬裝流浪者十一年,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沈琛口中的朋友是一個值得讓人羨慕的人,雖然已死,但卻還活在沈琛的心中,像我活著,似乎卻早已屍骨無存。
不過,我相信我總有一天也會活得精彩,未來沒選擇我,我可以去抓住未來。
我躺在床上想完這段話,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當我醒來時,天色已經漸漸暗淡下來。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掃了一眼牆上掛著的時鍾,已經晚上七點三十五分了。
我按照沈琛說的,買來了一對紅白蠟燭和紅繩,趁著夜色漆黑之下翻過了學校最角落裏的圍牆。學校很安靜,特別是夜晚,靜得讓人心驚膽顫,周圍漆黑一片,黑得讓人不寒而栗,仿佛要吞噬周圍的一切,讓人不禁期待黎明的降臨。
教學樓外的路燈亮著黃光顯得無精打采,被幾隻不知疲倦的飛蟲挑逗著,看上去十分淒涼。我躡手躡腳地來到教室前,通過一扇鎖頭早已壞掉的窗戶爬進了教室。
我不能將教室裏的日光燈打開,因為一旦被生管老師發現就得離開學校。我看了一下時間,離十二點還有一小時零七分鍾。我隻能趴在角落裏的課桌上靜靜地等待著時間的到來。
離十二點越來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跟著越來越快。我將背包中的紅白蠟燭點燃粘在課桌上,又用紅繩將它纏繞上,另一頭纏繞在我左腳的大腳指上,在白色的紙張上寫上三個字:你是誰?
摺疊白紙八次放進了課桌抽屜中,同時也警惕起來,我怕女鬼早已經來到我身邊。
我抱著一箱百威回來時,沈琛已經洗好澡了,結塊的長發被他自己剪短扔在客廳的垃圾桶中。皮膚也不再髒兮兮,這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他的臉,他的前額很寬,額頭上清晰地刻著三條深深的皺紋,皺紋裏似乎藏著嚴峻的經曆和飽經滄桑的折磨顯得很是幹練。灰色的運動套裝包裹著他強壯的身軀。
怎麽也無法將他與坐在街口的流浪者聯想在一起。要不是他那熟悉的笑容,我甚至會以為我進錯家門了。
我將啤酒放在客廳的矮桌旁,坐在他身旁。“夠嗎?不夠我再去買?”
“夠了!”沈琛從酒箱中又拿出一罐,拉開拉環,猛地喝了一口,“哈……夏天喝啤酒才有夏天的味道,你小子雖然不會喝酒,但也知道買冰的啤酒回來,不錯!果然值得我喜歡。”
我被他這麽一誇,靦腆一笑,“我去給你拿點零嘴。”我起身將家中所有的零食都拿了過來。沈琛是第一個對我微笑的人,第一個對我說謝謝的人,第一個誇獎我的人,對他也值得我如此歡迎他來到我家。
“給!”他又拉開一罐啤酒遞給我,“陪我喝一個。”
我甩了甩腦袋,“我不會喝酒。”
他大笑道:“喝酒那是遲早的事情,早幾年,晚幾年又有什麽區別,人生再世許許多多的第一次都比預料的時候來的快,除了那該死的未來和愛情。”
我聽他這麽一說,竟然無言以對,接過那瓶啤酒,喝了一大口,“我一生開心的事情不多,你可以說我生活單調,鄙視我孤獨的人生,但你不能否定今天是我最開心的時刻。”
沈琛聽完將手中的啤酒放在桌子上,“我不會否定,孤獨和寂寞對於任何一個流浪漢來說,那是他的必修課。”他又喝了一口啤酒,話題一轉,“今天在學校發生什麽事情?以我對你的了解,肯定不是因為被人欺負才滿懷心事。”
他這話莫名讓我心中一暖,心中突然感覺上天並沒有遺忘我,至少他給了一個了解我的人。我將今天學校發生的事情和我聽王薇薇說的詛咒完完整整地說了一遍。
沈琛手指敲來回地敲打著手中的易拉罐,“你想阻止那個詛咒?”聽他口氣,他是相信我的左眼能看見靈異的東西,也相信那個詛咒的存在。
“是的。”
他皺了皺眉頭,“那三十四人都是被那死去的女孩所害,她聚集了大量的怨氣,變成了無比凶猛的厲鬼,唯一能解決這件事情的辦法隻有兩個,一個是找出那凶手,讓她了卻殘留在人世間的怨恨,另一種就是你去泡她,用愛去感化她。”
泡鬼?虧他想的出來,找出凶手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他壞笑地瞧了我一眼,“你是不是想找出凶手,我勸你還是一邊去泡她一邊找凶手,因為死亡已經開始了,你必須雙管齊下盡快阻止死亡的三年循環。”
他說的不錯,凶手又不會跳出來讓我抓。愛情這玩意你白了頭也未必會出現,但有時候說來就來,運氣好時來的比曹操都快。
我問他,“泡她第一步要做什麽?”
沈琛一臉無語地甩了甩腦袋,“當然是弄清她的名字,名字都不知道就揚言去泡人家,那和街上趴在護欄上對女生吹口哨的流氓有什麽區別。弄清名字後,你去找到她當年所做的課桌椅,晚上十二點的時候,將一根白蠟燭和一根紅蠟燭用紅繩繞在一起放在課桌上,另一頭綁在左腳的大腳趾上。”
他停下來,喝了一口啤酒接著說道,“準備一支筆和一張白紙寫上你要說的話,折疊八次放進課桌裏,當紅繩顫動時,就意味她已經回複你了。”
我也喝了一口啤酒,“你怎麽知道這個方法的?”
他燦爛一笑,“我也是聽人說的,至於靈不靈就不知道了?”
我們又隨便聊了幾句,也許是在酒精的揮發狀況下,我問他,“我覺得你不像是一名流浪者,你總是說留在這條街就是你的工作,能告訴我是為什麽嗎?”
沈琛聽完我的問題後,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片刻後才釋然一笑,兩隻大拇指揉了揉太陽穴,“都怪當年年輕氣盛和人打賭輸了,也不知道那老小子是不是出老千了,四張k怎麽會碰到同花順。”說完,他站起身來,“時間不早了,我該回去午睡了。”
我起身急忙地拉住他,“你可以在我家午睡,反正我這有兩間房,你住我這也行啊!”
他搖了搖頭,“賭約規定是喬裝打扮的工作,流浪漢是最簡單的裝扮,吃飽喝足想睡就睡比較適合我。”
我說,“那人會二十四小時監視你?”
他眉毛一挑,“不會,”接著,他臉上漸漸顯露出一種哀傷夾雜著無奈與遺憾,“他已經死了,我與他打賭輸了一百零一次,現在就連想贏他一次都沒機會了。”
我笑道:“那你在我這住不是也沒離開這條街?你可以喬裝打扮成我哥哥,這樣一來不就沒有違反賭約。”
他換下身上的運動服,穿上他的流浪裝,“我已經習慣了這個裝扮。”他走到門口時,回頭對我笑了笑:“你不要認為我呆板,我之所以會留在這裏是為了遵守賭約,後來是因為我喜歡這個工作。對了,你並不是被上天遺忘的孩子,反而是上天的男寵。”
男寵?就算上天是斷斷,我也不是背背!我一笑而過,反而是沈琛給我的感覺很神秘,同時又讓人傾佩,可以為了一個賭約喬裝流浪者十一年,這可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沈琛口中的朋友是一個值得讓人羨慕的人,雖然已死,但卻還活在沈琛的心中,像我活著,似乎卻早已屍骨無存。
不過,我相信我總有一天也會活得精彩,未來沒選擇我,我可以去抓住未來。
我躺在床上想完這段話,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當我醒來時,天色已經漸漸暗淡下來。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掃了一眼牆上掛著的時鍾,已經晚上七點三十五分了。
我按照沈琛說的,買來了一對紅白蠟燭和紅繩,趁著夜色漆黑之下翻過了學校最角落裏的圍牆。學校很安靜,特別是夜晚,靜得讓人心驚膽顫,周圍漆黑一片,黑得讓人不寒而栗,仿佛要吞噬周圍的一切,讓人不禁期待黎明的降臨。
教學樓外的路燈亮著黃光顯得無精打采,被幾隻不知疲倦的飛蟲挑逗著,看上去十分淒涼。我躡手躡腳地來到教室前,通過一扇鎖頭早已壞掉的窗戶爬進了教室。
我不能將教室裏的日光燈打開,因為一旦被生管老師發現就得離開學校。我看了一下時間,離十二點還有一小時零七分鍾。我隻能趴在角落裏的課桌上靜靜地等待著時間的到來。
離十二點越來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跟著越來越快。我將背包中的紅白蠟燭點燃粘在課桌上,又用紅繩將它纏繞上,另一頭纏繞在我左腳的大腳指上,在白色的紙張上寫上三個字:你是誰?
摺疊白紙八次放進了課桌抽屜中,同時也警惕起來,我怕女鬼早已經來到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