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看向辯護人席:“辯護人,還有沒有什麽要補充的?”


    寧稚拿出手機,說:“請大家拿出手機,用一個叫做xx的瀏覽器搜索‘頸動脈’三個字,看看搜索框的下彈內容會跳出什麽。”


    程儒言第一個拿出來,找到xx瀏覽器,搜索‘頸動脈’三個字,搜索框自動帶出幾個詞條,第一條就是“砍中頸動脈會死嗎”。


    合議庭三位法官也看到了。


    寧稚說:“‘砍中頸動脈會死嗎’,不是被告人主動搜索,而是瀏覽器搜索框自動帶出。”


    公訴人:“但是被告人她點了。搜索框帶出了好幾條詞條,她別的不點,怎麽偏偏去點了這一條?”


    寧稚:“使用手機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手滑而誤點內容。”


    審判長和兩位審判員小聲商量了什麽後,說:“公訴人還有沒有什麽要問的?”


    公訴人:“回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現在休庭,下午3點繼續第二場庭審!”


    審判長法槌一落,宣布第一場庭審結束。


    寧稚立刻看向許小屏,給了她一個肯定的眼神。


    許小屏雙手戴著手銬,對她點了點頭後,被女庭警押下法庭。


    寧稚心事重重地收著東西,低聲問程儒言:“被告人的手機搜索記錄,您說合議庭會相信是許小屏主動去搜的嗎?”


    程儒言回想幾秒,說:“第二個問題確實是搜索框自帶的,合議庭有人會相信許小屏是有意點擊瀏覽,就有人會相信她是手滑。這本應當成許小屏的主動行為,但你已經盡最大努力幫她辯護了。”


    見寧稚情緒低落,他拍了拍她的肩膀,說:“你早上的表現很好,別有負擔,盡力就好。好了,走吧。”


    ……


    寧稚和程儒言走出法院大門,立刻有記者上前來。


    這一幕,和之前他們從香州檢察院出來時一模一樣。


    話筒和攝像機伸到寧稚麵前。


    記者:“寧律師,殘疾人許小屏殺夫案,為何從一開始的公開審理改成非公開審理呢?這其中是有什麽隱情嗎?”


    寧稚深吸一氣,說:“因為案件涉及當事人和證人的隱私,所以我們申請了非公開審理。”


    記者:“那寧律師您能說說這案子現在是什麽情況嗎?許小屏死刑的概率大嗎?”


    “現在還不知道,但我們會盡力為許小屏爭取減輕刑罰。”寧稚撥開話筒,下了樓梯。


    話筒和攝像機登時來到程儒言麵前。


    記者:“程律師您能說說案子現在是什麽進展嗎?”


    程儒言:“許小屏不認罪,寧律師也找到了關鍵證據為她脫罪。案子具體是什麽走向,請各位繼續關注!”


    記者一聽有關鍵證據脫罪,都興奮了,跟著程儒言屁股後麵追問:“能說說是什麽證據嗎?”


    程儒言擺了擺手:“案子還在審理中,還請大家繼續關注。”


    他朝停車棚跑去,人一靠近,車子自動解鎖。


    寧稚打開後備箱蓋,把箱子放進去,拉開副駕車門坐了進去。


    程儒言啟動車子,離開法院。


    寧稚胸口悶悶的,難以放鬆。


    她越發害怕趙春梅的證人證言用處不大。


    “這個案子網上熱度很高,今天衝上熱搜了。”


    聽到程儒言說話,寧稚回神:“許小屏隻是一個不起眼的底層女性,為什麽她的案子會受到這麽多關注?”


    程儒言手中方向盤轉了個大彎,笑了下:“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有30%的女性遭受過家暴,這個比例,意味著接近2億的女性,曾經經曆過,或者正在經曆許小屏經曆過的事。這個案子受到關注是必然的。”


    寧稚沒心情去看熱搜,直接問道:“網友們怎麽看?”


    “有些人心疼許小屏的遭遇,對她殺夫的事情覺得痛快;有些人恨她,希望她判死刑。”


    寧稚嘲諷地笑了下:“希望她死刑的,都是那些家暴老婆的渣男吧?”


    “也許。”程儒言側過臉看寧稚一眼,“這個案子熱度高,你好好做,對你將來想開女性律所有好處。”


    寧稚點點頭:“明白了。”


    倆人回到君天所,簡單吃過午餐,寧稚開始複盤早上的庭審,沒有任何休息,兩點鍾又和程儒言前往房山。


    他們接到趙春梅後,出發法院。


    趙春梅坐上程儒言的車,驚喜地這裏摸摸那裏看看,問寧稚:“律師小姐,這車很貴吧?”


    寧稚不知道這車是什麽係列,更不清楚價格,但勞斯萊斯很貴還是知道的,隨口說道:“幾百萬吧。”


    趙春梅羨慕道:“還是得讀書,有文化才能掙大錢昂。”


    寧稚沒空閑聊,交代道:“你出庭作證後,公訴人一定會抓著你的職業攻擊你,但他們不會抓你也不會起訴你,你一定要穩住!”


    趙春梅點點頭:“就像昨晚排練的那樣?”


    程儒言看一眼後視鏡裏的趙春梅,嚴肅道:“沒有什麽排練,你所說的一切,都基於你自己親眼所見、親耳聽到。”


    趙春梅:“當然是我自己親耳聽到的啦!我這人雖然不識字,但我記性好,別人說過什麽話,我都能記住!”


    程儒言沒再說什麽,專注開車。


    進了法院,寧稚先安頓好趙春梅,自己才去換律師袍。


    她拉著箱子進法庭,擺放訴訟材料,嚴陣以待。


    法庭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合議庭三位法官入席。


    法槌敲響。


    審判長對第一場庭審的主要內容進行了簡要回顧,接下來繼續法庭調查環節。


    公訴人發問許小屏。


    公訴人:“被告人,你在警方的筆錄中說,當晚是因為被害人對你實施了家暴,雙方肢體衝突中,你隨手拿了菜刀,一刀砍中被害人的脖子,這才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


    寧稚一聽,立刻警覺地看向許小屏。


    當晚的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


    許小屏為了隱瞞殺害馬遠車的真實動機,才謊稱肢體衝突中誤殺馬遠車。


    現在公訴人拿這個大做文章,指出許小屏給了假口供,是為了讓合議庭對許小屏有先入為主的印象。


    寧稚看著許小屏。


    許小屏緊張地低下頭,本就矮小的身體,看上去更小了。


    她低著頭,小聲地說:“我確實是跟警察這麽說的。”


    公訴人:“合議庭,我方申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一名穿著警服的人坐上證人席。


    公訴人:“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證人:“我是房山區xx派出所警員,警號為xxxxxxxx,我在2024年6月2日淩晨3點10分左右抵達房山區xxx院,逮捕了本案的被告人許小屏。”


    公訴人:“你進入案發現場後,看到了什麽?”


    證人:“我看到本案被告人許小屏,跨坐在被害人馬遠車身上,手中拿著菜刀。”


    公訴人:“被害人當時是什麽狀況?”


    證人:“被害人當時躺在床上,身上隻穿一條內褲,雙眼緊閉,腦袋歪向一邊,已無生命跡象。”


    公訴人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看向辯護席:“辯護人,有沒有問題要詢問證人?”


    寧稚咽了咽嗓子,把話筒拉到身前:“審判長,我方沒有問題。”


    審判長:“證人退庭。”


    公訴人:“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下一位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下一位證人在證人席入座,是本案的主辦法醫。


    公訴人:“證人,請你告訴法庭,本案的被害人是怎麽死亡的?”


    證人:“被害人的死因為頸動脈被利器切斷,導致大出血,最後死亡。”


    公訴人:“能從被害人頸動脈的傷口推測被害人是在什麽情況下被殺死的嗎?比如說,雙方肢體衝突中被誤劃到頸動脈,或者被菜刀直接砍中?”


    證人:“被害人頸動脈上的傷口平整,受力均勻,更符合被凶器垂直砍中的情況。且受害人死亡時,身上沒有掙紮的痕跡,推測為熟睡中被殺害。”


    公訴人:“由此可見,被告人一開始就向警方提供了虛假的口供,故意隱瞞自己謀殺熟睡中的丈夫,試圖以誤殺來逃避懲罰。案發當晚12點多,被害人早已停止了對被告人的家暴,被告人在經過兩個小時的謀劃後,謀殺了被害人!”


    審判長:“辯護人,還有沒有問題?”


    寧稚:“回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馬遠車在廢品回收站的同事在證人席入座。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你自己。”


    證人:“我叫孫發財,和馬遠車一起在房山回收站工作,平時也一起喝喝小酒什麽的。”


    寧稚:“你和馬遠車認識多少年了,關係如何?”


    證人:“我和老馬認識十幾年了,關係挺好的,平時都會互相說說家裏的事兒。”


    寧稚:“馬遠車如何跟你形容本案的被告人許小屏?”


    證人:“老馬看不上許小屏,說如果不是自己家窮,四十多歲還討不到老婆,才不會娶一個殘疾人,說一旦許小屏生下兒子,就要把她趕出去。”


    寧稚:“馬遠車有沒有跟你說過,他對許小屏使用過家庭暴力?”


    證人:“有的,他經常打許小屏,一有不順心的就打她。許小屏有時候撿了廢品來回收站賣,我們經常看見她臉上有傷,她的原本頭發很多很長的,現在也被馬遠車薅光了。”


    寧稚:“馬遠車有沒有說過,自己為什麽要家暴許小屏?”


    證人:“他說許小屏連連生了兩個賠錢貨,現在都快五十了,估計也生不了兒子了,幹脆把她搞死,自己重新再找一個生兒子。”


    寧稚:“你所說的‘搞死’,具體是指什麽?”


    證人:“馬遠車他不給許小屏半毛錢買菜,也不讓許小屏出去工作,他說這樣就能把許小屏餓死,接過許小屏自己出去撿廢品換錢買菜,馬遠車有時候說,既然餓不死,那就打死算了。”


    寧稚:“馬遠車除了對許小屏家暴,他還有什麽對不起許小屏的事情嗎?”


    證人:“馬遠車長期去嫖娼。”


    寧稚:“你說的長期,是多久一次?”


    證人:“一個月得有十來次。隻要許小屏不行,他就得出去嫖。”


    寧稚:“他是隨機尋找性工作者解決自己的性欲,還是找固定的?”


    公訴人:“反對!被害人的私生活,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不要提問跟本案無關的問題。”


    寧稚:“審判長,本案這起悲劇,與被害人旺盛的性欲密切相關。”


    審判長:“證人請繼續回答問題。”


    證人:“他都回老家淶水找一個叫趙春梅的女人,倆人好幾年了,他還把趙春梅介紹給我們,但我們都覺得趙春梅歲數太大了,就沒去。”


    寧稚:“你認為馬遠車性欲旺盛嗎?”


    證人:“旺盛!我們都說他有癮,一天不搞就會死。”


    寧稚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方申請傳喚臨時證人趙春梅。”


    公訴人:“反對!審判長,辯護人所傳喚的證人並未在證人名單內!”


    寧稚:“立案後,我方一直在尋找新證據、新證人,直到昨天晚上,才從淶水派出所接到趙春梅,實屬緊急。”


    合議庭三位法官低聲交換意見後,審判長敲響法槌:“同意傳喚!”


    趙春梅在證人席入座。


    寧稚:“證人,請你介紹一下自己。”


    趙春梅小心翼翼地看著合議庭:“各位法官好,我叫趙春梅,曾經向馬遠車賣過春。”


    寧稚:“證人,你所說的賣春,是指馬遠車付錢給你,而你向他提供性服務嗎?”


    趙春梅點點頭:“是的。他以前在淶水時,就經常來找我,我從沒漲價過,這麽多年來,一直是50塊錢,所以他一直都找我,去了北京後也還是回來找我。”


    寧稚:“你們之間的性交易有多少年時間?”


    趙春梅:“記不清了,得有十幾年了吧,跟他大閨女差不多歲數,因為我記得他第一次來找我,說是老婆坐月子不方便。”


    寧稚:“你們除了性交易,還有沒有其他交往?比方說,互相聊彼此的生活?”


    趙春梅:“會呀!這麽多年,老熟人了,聊聊天很正常。”


    寧稚:“在你看來,馬遠車和其他男人比起來,在性事上,有沒有什麽不同?”


    趙春梅:“他絕對有癮!六十多歲的人了,比二十多的小年輕還能搞!每回都把我折騰得要死不活的!如果不是看在多年老熟人的份上,我壓根不想接他的單!”


    法官敲響法槌:“證人,請注意措辭!”


    趙春梅嚇得脖子縮了一縮。


    寧稚:“他平均一個月來找你幾次?”


    趙春梅:“今年之前,他一個月能來個十來回。過了年後,他來得少了,我覺得他去找別的女人睡了。我說他,他說他沒找別的女人。”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看向寧稚:“辯護人,請進入重點。”


    寧稚點點頭,繼續詢問趙春梅:“馬遠車說他沒找別的女人,然後呢?”


    趙春梅:“馬遠車他竟然說——他大閨女來了例假,長大了,可以上了,他要上大閨女,不花錢,再也不來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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