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高樓下,有一段殘存的護城河,這段護城河15年前疏浚過,兩岸鑲築起水泥護牆,又營造出了由兩排喬木和兩排灌木交錯形成的綠化帶,堪稱北京一景。這道護城河不僅構成我日常生活的實際背景,也經常進入我的小說,生發為我藝術想象的歌哭空間。我以外地民工進京遭際為題材的中篇小說《護城河邊的灰姑娘》、《民工老何》,其中都有這道護城河的影子。
最近,我們樓下的這道護城河先是抽幹了水,然後河邊支起了幾個帳篷,一些民工紮下營盤,接著更有許多的卡車、鏟車來來往往,從河底掏走淤汙,往平整後的河床裏墊入運來的新土,還兼帶修整破損的岸牆。這疏浚護城河的工程,日夜不停,盡管深夜裏卡車、鏟車來往的聲響很大,影響樓裏人們的睡眠,更影響我這樣的"夜貓子"的勞作,但鄰居們和我的家人以及我本人,都毫無怨言。兩周過去,河道平整,帳篷拆除,民工撤走,隻等放清水觀碧波,真是身心大暢!
但是,水還沒來,從我家窗子朝下一望,不禁吃了一驚——那拆除帳篷、進行撤退的民工,把他們認為是已經無用的東西、種種垃圾,包括一隻"完成了曆史使命"的紅色的塑料桶,盡悉拋掃進了由他們親手修整好的河道裏!我跑到樓下,到得河邊,看到一位似乎是尚未離去的民工,問他:"好不容易疏浚幹淨的河道,怎麽能往裏頭拋掃垃圾呢?"他滿不在乎地說:"馬上就要放水啦,水一淹,就什麽也看不見啦。"當時我確有一種衝動,就是跳進那河槽裏去撿髒,但那些遺棄物既多,分布又達十幾二十米,沒有工具和容器,是根本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心中悶悶然,歎息著回到家中,決心寫一篇文章,多多少少,對此負起一點責任。
我細究那些拋掃垃圾的民工的心理,覺得他們可能沒有故意破壞什麽褻瀆什麽的意思。由此聯想到前些年在長江三峽乘輪船遊覽時,目睹船上的清潔工,很認真地清掃甲板,那臉上的表情、肢體的動作,都堪稱敬業的典範、辛勤的標本,但她那最終的一招,是把所有的垃圾,其中最多的是一次性使用的塑料飯盒,掃到江水之中。往自己疏浚過的河床裏拋掃垃圾的民工,大概和那江輪上的清潔工一樣,他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所作所為是多麽地悖理。
我於是打算把自己的文章題為《疏浚觀念》。是的,江輪上的清潔工應該首先意識到,保持長江河道的清潔,其重要性遠勝過保持一艘江輪甲板的清潔;疏浚我樓下護城河的民工們,他們不應該隻是為掙些勞務費而幹那些活,他們應該懂得環保的意義!當然,還可以追究到江輪上那清潔工的領導,以及護城河疏浚工程管理者,他們首先應該樹立大環保意識,並應該對所領導所雇用的人員,疏浚出良好的環保觀念。
文章寫到這裏,正好一位朋友來訪,說起此事,他竟對我的思路,頗不以為然。他說,觀念觀念,你總迷信觀念,拿環保這事來說,光疏浚觀念,還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起碼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在絕大部分民眾裏牢樹起某種觀念,往往需要幾代人的持續性努力;而且,現在有的人是明知故犯,比如天安門廣場修整工程,那邊還沒竣工,這邊就有人撬磚毀路;再比如紫禁城筒子河修整工程,剛砌好的圍牆,愣給你掀掉上蓋;中山公園的鬱金香展覽,非踩到花叢裏去拍"紀念照"……許多這號人並不是不知道環保、公德等方麵的道理、規矩,但他就是滿不在乎。我行我素!他舉出的事例,我在最近的報紙上都見到過,自己目睹的也很不少。拿樓下的護城河來說,現在已然放了半腰水,那隻紅塑料桶以及其他一些垃圾確實被掩蓋住了,但我就眼睜睜看到一位從橋上走過的、衣著時髦、描眉塗唇的女士,毫不猶豫地把吸飲完的軟包裝盒,很"酷"地朝剛疏浚完的護城河裏一拋,倘截住她詰問有無環保觀念,她也未必是懵然無知……
這可該怎麽辦才好啊?我求教於朋友,他反問我,你忘啦,咱們在新加坡聽說的藤鞭的事兒?我一時啞然。新加坡在環保——也不僅是環保——等公益事項方麵,都以峻法加以維護,違者不僅可能罰款坐牢,而且還有鞭刑"伺候"。那施刑的鞭子以當地一種野生的長藤製成,本身已十分堅韌剛勁,還要在馬尿裏浸泡多日。施刑的印度族獄卒身高體壯,一鞭抽到犯科者屁股上,往往便皮開肉綻、當場暈死。但倘若法庭判的是三鞭,則會將犯人送往設備極優良的醫院,加以極認真的醫治,一旦屁股養好,則再帶往受刑處接茬兒挨鞭……不要說挨鞭者此生此世再不敢重觸法規,就是聞此"藤鞭無情"的一般民眾,誰還敢於孟浪放肆?新加坡因此成為一個花園國度,處處草綠花紅,水清氣爽,不要說沒人敢往河湖溪海裏亂拋廢棄物,就是往垃圾桶裏扔東西,扔得不準掉在外麵,轉身走開的事,也幾乎不會發生。前幾年有個美國小夥子在新加坡亂塗了別人汽車,新加坡法庭判他鞭刑,克林頓出麵求情,還是沒能讓那美國小夥子免於屁股開花。新加坡為了環境進一步優化,甚至還立法禁止銷售、食用口香糖,因此一些西方人尤其美國人,譏稱新加坡為"美麗的監獄"。新加坡是一個華族人口占絕大多數、又在經濟上完全加入了國際大循環的、許多方麵很西方化的國家,我雖去過那裏不隻一次,印象鮮明,卻不敢說對其真有理解。難道在華族聚居的地方,就非得疏浚觀念與藤鞭峻刑並行,甚或因為藤鞭的震懾更具可操作性,所以也就更能規範一般俗眾的行為嗎?
朋友走了,文章需要收尾,心情很沉重。文字怎抵藤鞭?心火不熄,仍要祈呼:國人啊,若要美麗而非"監獄",請自珍自愛!這份自珍自愛,不能僅體現為讓自己和家人過得富裕舒適,也不一定以宏大響亮因而往往也就缺乏可操作性的那些概念來衡量。我以為,無妨從愛我們身邊具體的樹木花草、大小水域,以及我們共享空間裏的那些具體而微的設施做起!
最近,我們樓下的這道護城河先是抽幹了水,然後河邊支起了幾個帳篷,一些民工紮下營盤,接著更有許多的卡車、鏟車來來往往,從河底掏走淤汙,往平整後的河床裏墊入運來的新土,還兼帶修整破損的岸牆。這疏浚護城河的工程,日夜不停,盡管深夜裏卡車、鏟車來往的聲響很大,影響樓裏人們的睡眠,更影響我這樣的"夜貓子"的勞作,但鄰居們和我的家人以及我本人,都毫無怨言。兩周過去,河道平整,帳篷拆除,民工撤走,隻等放清水觀碧波,真是身心大暢!
但是,水還沒來,從我家窗子朝下一望,不禁吃了一驚——那拆除帳篷、進行撤退的民工,把他們認為是已經無用的東西、種種垃圾,包括一隻"完成了曆史使命"的紅色的塑料桶,盡悉拋掃進了由他們親手修整好的河道裏!我跑到樓下,到得河邊,看到一位似乎是尚未離去的民工,問他:"好不容易疏浚幹淨的河道,怎麽能往裏頭拋掃垃圾呢?"他滿不在乎地說:"馬上就要放水啦,水一淹,就什麽也看不見啦。"當時我確有一種衝動,就是跳進那河槽裏去撿髒,但那些遺棄物既多,分布又達十幾二十米,沒有工具和容器,是根本不可能解決問題的。心中悶悶然,歎息著回到家中,決心寫一篇文章,多多少少,對此負起一點責任。
我細究那些拋掃垃圾的民工的心理,覺得他們可能沒有故意破壞什麽褻瀆什麽的意思。由此聯想到前些年在長江三峽乘輪船遊覽時,目睹船上的清潔工,很認真地清掃甲板,那臉上的表情、肢體的動作,都堪稱敬業的典範、辛勤的標本,但她那最終的一招,是把所有的垃圾,其中最多的是一次性使用的塑料飯盒,掃到江水之中。往自己疏浚過的河床裏拋掃垃圾的民工,大概和那江輪上的清潔工一樣,他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所作所為是多麽地悖理。
我於是打算把自己的文章題為《疏浚觀念》。是的,江輪上的清潔工應該首先意識到,保持長江河道的清潔,其重要性遠勝過保持一艘江輪甲板的清潔;疏浚我樓下護城河的民工們,他們不應該隻是為掙些勞務費而幹那些活,他們應該懂得環保的意義!當然,還可以追究到江輪上那清潔工的領導,以及護城河疏浚工程管理者,他們首先應該樹立大環保意識,並應該對所領導所雇用的人員,疏浚出良好的環保觀念。
文章寫到這裏,正好一位朋友來訪,說起此事,他竟對我的思路,頗不以為然。他說,觀念觀念,你總迷信觀念,拿環保這事來說,光疏浚觀念,還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起碼是"遠水解不了近渴"——在絕大部分民眾裏牢樹起某種觀念,往往需要幾代人的持續性努力;而且,現在有的人是明知故犯,比如天安門廣場修整工程,那邊還沒竣工,這邊就有人撬磚毀路;再比如紫禁城筒子河修整工程,剛砌好的圍牆,愣給你掀掉上蓋;中山公園的鬱金香展覽,非踩到花叢裏去拍"紀念照"……許多這號人並不是不知道環保、公德等方麵的道理、規矩,但他就是滿不在乎。我行我素!他舉出的事例,我在最近的報紙上都見到過,自己目睹的也很不少。拿樓下的護城河來說,現在已然放了半腰水,那隻紅塑料桶以及其他一些垃圾確實被掩蓋住了,但我就眼睜睜看到一位從橋上走過的、衣著時髦、描眉塗唇的女士,毫不猶豫地把吸飲完的軟包裝盒,很"酷"地朝剛疏浚完的護城河裏一拋,倘截住她詰問有無環保觀念,她也未必是懵然無知……
這可該怎麽辦才好啊?我求教於朋友,他反問我,你忘啦,咱們在新加坡聽說的藤鞭的事兒?我一時啞然。新加坡在環保——也不僅是環保——等公益事項方麵,都以峻法加以維護,違者不僅可能罰款坐牢,而且還有鞭刑"伺候"。那施刑的鞭子以當地一種野生的長藤製成,本身已十分堅韌剛勁,還要在馬尿裏浸泡多日。施刑的印度族獄卒身高體壯,一鞭抽到犯科者屁股上,往往便皮開肉綻、當場暈死。但倘若法庭判的是三鞭,則會將犯人送往設備極優良的醫院,加以極認真的醫治,一旦屁股養好,則再帶往受刑處接茬兒挨鞭……不要說挨鞭者此生此世再不敢重觸法規,就是聞此"藤鞭無情"的一般民眾,誰還敢於孟浪放肆?新加坡因此成為一個花園國度,處處草綠花紅,水清氣爽,不要說沒人敢往河湖溪海裏亂拋廢棄物,就是往垃圾桶裏扔東西,扔得不準掉在外麵,轉身走開的事,也幾乎不會發生。前幾年有個美國小夥子在新加坡亂塗了別人汽車,新加坡法庭判他鞭刑,克林頓出麵求情,還是沒能讓那美國小夥子免於屁股開花。新加坡為了環境進一步優化,甚至還立法禁止銷售、食用口香糖,因此一些西方人尤其美國人,譏稱新加坡為"美麗的監獄"。新加坡是一個華族人口占絕大多數、又在經濟上完全加入了國際大循環的、許多方麵很西方化的國家,我雖去過那裏不隻一次,印象鮮明,卻不敢說對其真有理解。難道在華族聚居的地方,就非得疏浚觀念與藤鞭峻刑並行,甚或因為藤鞭的震懾更具可操作性,所以也就更能規範一般俗眾的行為嗎?
朋友走了,文章需要收尾,心情很沉重。文字怎抵藤鞭?心火不熄,仍要祈呼:國人啊,若要美麗而非"監獄",請自珍自愛!這份自珍自愛,不能僅體現為讓自己和家人過得富裕舒適,也不一定以宏大響亮因而往往也就缺乏可操作性的那些概念來衡量。我以為,無妨從愛我們身邊具體的樹木花草、大小水域,以及我們共享空間裏的那些具體而微的設施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