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評論家指出,我的作品中,常體現出一種“平民性”。遠的不說,即如我1992年發表在《收獲》雜誌的中篇小說《小墩子》,1993年由中國電視劇製作中心拍成八集電視連續劇,於1994年初播出以後,就很有些評論家說,我這個作家真是改不了“舊習”——北京如今有了很多的“摩天樓”,更有很不老少相當富麗堂皇如燕莎友誼商城、賽特購物中心那樣的商場,三環路外出現了多少高樓林立的新居民區,又有幾多北京遊樂園、世界公園、九龍遊樂園那樣的娛樂場所,可是,你這《小墩子》所寫的人生浮沉,還是小胡同大雜院裏的事兒,雖然你這些人物、故事,都鮮明地折射著時代的光影,可在讀者、觀眾麵前晃來晃去的,還是“胡同串子”和“土鱉婆兒”……你對他們怎麽就那麽有興趣呢!
是的。我對所謂底層的這些小人物,確實有濃厚的興趣,而且不隻是興趣,對於他們當中的某些人,我還很有感情,有的,我們之間的關係,已達互為“鐵哥兒們”的程度。
有一回,文壇圈裏的一位熟人,偶然看見我在一處街角的馬路牙子上跟一位壯漢並坐閑聊,他並不驚訝,而是跟我打個招呼,本能地對我笑說:“體驗生活啦!”然後腳不停步地走了。後來他還在某個圈子裏的場合,對別的人說:“那天我看見劉心武在大街上體驗生活呢!”自然是揄揚的意思。可在我聽來,卻真是“這話從何說起”,因為那條漢子是我多年的朋友,我跟他交往,實在是與寫作無關,也許我的小說中會有些他給予我的無形影響,但我至今並沒有用他做模特兒寫過小說,他是一個從不看小說的人。
我自從當上作家以後,也確實正兒八經地去為創作具體的作品體驗過生活,在那過程中也和一些人建立了較深入的關係,其中有基層的工農兵,也有幹部和知識分子。我和他們當中的個別人,直到如今也還保持著聯係,但都稱不上朋友。
我的平民朋友,都是怎麽交上的?大而言之,那是因為我原來就是一個平民。眾所周知,我曾在一所中學裏當了15年的普通教師。中學教師的社會地位,至今仍是“黃柏木磬槌——外頭體麵裏頭苦”。我又曾在胡同雜院裏居住過十來年,雖然我後來從教師群裏“出來了”,也搬進了樓房裏住,甚至於享受到了所謂“正局級待遇”,人五人六的好賴算個“角兒”了,可是,我還是喜歡跟那些人們稱為“平民”的人交往。至於每一位具體的平民朋友是怎麽交上的,那是我和我朋友的私密,我不大願意公開。
有的這樣的朋友,我也寫過。比如我的一位修鞋匠朋友,我叫他郤大哥,我在《私人照相簿》裏直接寫到他,印出了他的照片,還以他為模特兒,在長篇小說《鍾鼓樓》裏塑造了一個荀師傅的形象。他不幸去世十幾年了,現在,回想起我們交往中的許多瑣屑往事,心中還是不能平靜。比如,我們哥兒倆幾杯“二鍋頭”下肚,他就會毫無保留地把他心中難與一般人言的煩悶,向我傾訴,有時,他把頭晚的夢境講給我聽,他多多少少有些個迷信。其實我也一樣,我無宗教信仰,雖基本上傾向於無神論,卻也還夠不上一個“無神論者”。所以在那種情況下,他要我給他析夢,我也就很投入地為他的夢作解析,解出來,連我自己也很以為然,於是我們便浮一大白。
後來看到一篇評論我的長篇小說《風過耳》的文章,這位評論家注意到,我這部小說雖以寫“儒林”百態為主,可是也寫了不少“平民”。他認為這上下兩個層次的人物,都還堪稱描寫生動,但他認為我沒能把這兩個層次的人物用更多的矛盾衝突糾葛在一起,是結構上的失敗。我小說裏寫了一個在大科技文化單位裏給頭頭腦腦開車的司機,他住的地方是“平民”聚居區,這樣,我通過他把兩個層麵的生活交錯在一起。但這位評論家還不滿意,他認為成功的結構,應是將小說的主要人物,比如說副局級的幹部,同最下層的人物直接構成“戲”。評論家的意見,我願參考,但就我本人迄今為止的生活經驗而言,我感到北京這個大都會的“上層”和“底層”之間,就單個的人與單個的人相互的交往溝通而言,是並不多見的。當然,所謂“上層”、“上中層”、“下層”、“底層”,都是借用的詞兒,因為在我們這樣一個國家裏,是不應把人分為三六九等的。不僅從理論上說凡公民都是平等的,在具體的生存狀態裏,比如住很寬的樓房和住又小又破的平房的人,家裏都擁有相同的日本進口原裝大彩電,共享著改革開放的某些成果,也是其他發展中國家並不多見的景象。但人們畢竟過著各自那個層麵上的生活,在相當程度上,是無直接相關性的,不僅很難糾葛到一起,構成“戲”,而且,有時簡直就不甚清楚別的層麵上的人是在怎麽活動。比如,一位大學老教授,因為一個偶然的原因,進入了五星級大飯店,並且進入了其中的“演歌台”,他不禁目瞪口呆,特別是當他想到,這社會上有某些人,成天泡在這類場所,消耗他們的生命,更不禁連連喟歎。同樣,某些大款,從豪華轎車上跳下來,進入五星級大飯店,動輒就開瓶“路易十三x·o”,他們也死不理解,一個大學教授家裏,怎麽就沒一件像樣的家具,卻到處撂著些“破書爛紙”!
我並不認為,我們這個社會上的一個人,必得越出自己的所在的那個層麵,去交朋友。就是作家,他可以為寫一個表現“下層”的作品而去深入生活,結識一些平頭百姓,卻也不一定都要交成生活中的朋友。所以,要特別說明的是我一點沒有炫耀自己怎麽“保持平民本色”,或隱含否定別的作家“不平民”的意思。記得1993年我給《中華兒女》寫了篇談自己現狀的文章,編輯突出了我“為了尊嚴,我不下海”的話,結果就有人來問:“難道人家下海,就是不要尊嚴嗎?”其實我隻是說我自己,並不涉及別人。我的意思是說,我現在依靠寫
作,尚能維持一種有尊嚴的雅致生活,所以不打算下海。現在我寫到這裏,也隻不過是承認,我確交了些市井朋友,這未必是我的什麽優點,我的創作也未必因此就更好,這隻不過是提供一點花絮,讓關心我的讀者朋友,多了解我的一個側麵罷了。
夏日,在街頭巷尾的路燈下,蹲坐著些甩撲克的人群,這情景,許多身份比他們高的人,是都見到過的,如果發現我也興致勃勃地混跡其中,那當然會訝怪。我和我的朋友,加上他的鄰居,還曾在高層居民樓的電梯過道裏,擺開小炕桌,坐著小馬紮兒,打過一宿的麻將。小輸小贏,插科打諢,讓過堂風吹得悠哉遊哉的,那情景兒,恐怕“儒林”裏能知道的,就不多了。在那裏搓麻,一是家家住得都不寬敞,二是樓道燈與電梯的用電,都不與各住戶電表相幹。你愛怎麽鄙夷就怎麽鄙夷吧,反正我跟他們在一起,感到是處在一種無大惡亦無大善的自然狀態中,這狀態很適合我,能調劑我有時為沉重的思緒弄得無比焦慮的心情。
騎車去野地裏,尋找點野趣,這是我和一兩位平民朋友的共同愛好。但現在野地已萎縮得所剩無幾了。1992年我們還曾在三環路外找到個野撂著的廢窯坑,坑邊長著不少蘆葦,還有些蒲草長在水中,我喜歡蘆葦和蒲草,他們就幫我采拔。其中一位為了拔蒲草,索性脫光了跳進水去。那窯坑是漏鬥形底,積水裏長滿了水草,他一下去就往下沉,還被水草纏住了腳,嚇得我們在岸上大喊大叫。但他終於浮了上來,擺脫了水草糾纏,還為我拔下了若幹花多少錢也買不到的蒲草。我還注意到,一般來說,文化人的肢體語言,使用得最多的是手勢,而我的這些平民朋友,他們的肢體語言卻常常表現在頭頸部的搖動上。我就很喜歡我的一位壯漢朋友,說到興致處,把他那顆大頭豪邁地一擺的模樣。總而言之,“讀”作家朋友,自然樂趣全在讀其文章,而“讀”平民朋友,那樂趣往往在有聲的話語之外,在其生動的肢體語言之中。比如我一位當過消防隊員的朋友,他說到不平事,或僅僅是聽到我說起委屈,便每隔幾分鍾重係一次腰帶,每次胸臂肌肉都塊塊飽脹,他言簡語罕,這肢體符碼的表達,卻含意豐富。
要保持和這些朋友的恒久關係,也不是那樣容易的。主要的原因在我,我自己的事太多,而我的這些事又往往跟他們所忙的事不在一個社會層麵上,交叉點太少。所以,有的這樣的朋友,我總不去找他,就漸漸疏遠了(雖並不淡忘)。比如前些時我跑到南城去找一位這樣的朋友,發現他所住的那一片地方,原來是些破破爛爛的平房,現在已改造成了一片嶄新的居民樓,我到居委會去打聽,人家說原拆遷戶隻有3/10回住此處,其餘的分散到五六個新居民點上去了,哪兒查得出!我隻好悵悵而還。當然,我為那位朋友高興,他一定大大改善了居住條件。或者會有人問:你們不見麵時,就不通信麽?不打電話麽?是的,我和這樣的朋友,從不通信,他們也極少和我打電話。你看,如果我搬了家或他搬了家,我們也就很可能失去聯係。你如追問:你們這樣交往,算得上朋友麽?那我要告訴你,相互間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朋友,往往是這樣的,在文化人之間,也如是,倘失去了聯係,心裏還是忘不了的。偶爾回憶起來,友情滋味是不減的,一旦又偶然地邂逅,那重逢的快樂,是難以譬喻的。
一位平民朋友有一天認真地對我說:“總聽你說,這個朋友那個朋友,好像你就那麽趁(意為擁有很多)朋友。走著瞧吧,等你崴了的時候,你再轉腦袋瓜看看,你究竟有幾個朋友!”崴了的時候我轉腦袋看了,圈內的所謂朋友,少了許多,而平民朋友,大體都還依舊。
當然,若要以真正深交,能相互理解相互補闕而處之欣欣然為標準,則我的所謂平民朋友,說到底也並沒幾個。
友情是一種微妙的感覺,朋友之稱實不應謬安。什麽平民不平民,既是朋友,便無平與不平之分。一條溪水清清爽爽長長流淌,穿越世事,不計歲月,滿盈著善意,這便是友誼的象征。
是的。我對所謂底層的這些小人物,確實有濃厚的興趣,而且不隻是興趣,對於他們當中的某些人,我還很有感情,有的,我們之間的關係,已達互為“鐵哥兒們”的程度。
有一回,文壇圈裏的一位熟人,偶然看見我在一處街角的馬路牙子上跟一位壯漢並坐閑聊,他並不驚訝,而是跟我打個招呼,本能地對我笑說:“體驗生活啦!”然後腳不停步地走了。後來他還在某個圈子裏的場合,對別的人說:“那天我看見劉心武在大街上體驗生活呢!”自然是揄揚的意思。可在我聽來,卻真是“這話從何說起”,因為那條漢子是我多年的朋友,我跟他交往,實在是與寫作無關,也許我的小說中會有些他給予我的無形影響,但我至今並沒有用他做模特兒寫過小說,他是一個從不看小說的人。
我自從當上作家以後,也確實正兒八經地去為創作具體的作品體驗過生活,在那過程中也和一些人建立了較深入的關係,其中有基層的工農兵,也有幹部和知識分子。我和他們當中的個別人,直到如今也還保持著聯係,但都稱不上朋友。
我的平民朋友,都是怎麽交上的?大而言之,那是因為我原來就是一個平民。眾所周知,我曾在一所中學裏當了15年的普通教師。中學教師的社會地位,至今仍是“黃柏木磬槌——外頭體麵裏頭苦”。我又曾在胡同雜院裏居住過十來年,雖然我後來從教師群裏“出來了”,也搬進了樓房裏住,甚至於享受到了所謂“正局級待遇”,人五人六的好賴算個“角兒”了,可是,我還是喜歡跟那些人們稱為“平民”的人交往。至於每一位具體的平民朋友是怎麽交上的,那是我和我朋友的私密,我不大願意公開。
有的這樣的朋友,我也寫過。比如我的一位修鞋匠朋友,我叫他郤大哥,我在《私人照相簿》裏直接寫到他,印出了他的照片,還以他為模特兒,在長篇小說《鍾鼓樓》裏塑造了一個荀師傅的形象。他不幸去世十幾年了,現在,回想起我們交往中的許多瑣屑往事,心中還是不能平靜。比如,我們哥兒倆幾杯“二鍋頭”下肚,他就會毫無保留地把他心中難與一般人言的煩悶,向我傾訴,有時,他把頭晚的夢境講給我聽,他多多少少有些個迷信。其實我也一樣,我無宗教信仰,雖基本上傾向於無神論,卻也還夠不上一個“無神論者”。所以在那種情況下,他要我給他析夢,我也就很投入地為他的夢作解析,解出來,連我自己也很以為然,於是我們便浮一大白。
後來看到一篇評論我的長篇小說《風過耳》的文章,這位評論家注意到,我這部小說雖以寫“儒林”百態為主,可是也寫了不少“平民”。他認為這上下兩個層次的人物,都還堪稱描寫生動,但他認為我沒能把這兩個層次的人物用更多的矛盾衝突糾葛在一起,是結構上的失敗。我小說裏寫了一個在大科技文化單位裏給頭頭腦腦開車的司機,他住的地方是“平民”聚居區,這樣,我通過他把兩個層麵的生活交錯在一起。但這位評論家還不滿意,他認為成功的結構,應是將小說的主要人物,比如說副局級的幹部,同最下層的人物直接構成“戲”。評論家的意見,我願參考,但就我本人迄今為止的生活經驗而言,我感到北京這個大都會的“上層”和“底層”之間,就單個的人與單個的人相互的交往溝通而言,是並不多見的。當然,所謂“上層”、“上中層”、“下層”、“底層”,都是借用的詞兒,因為在我們這樣一個國家裏,是不應把人分為三六九等的。不僅從理論上說凡公民都是平等的,在具體的生存狀態裏,比如住很寬的樓房和住又小又破的平房的人,家裏都擁有相同的日本進口原裝大彩電,共享著改革開放的某些成果,也是其他發展中國家並不多見的景象。但人們畢竟過著各自那個層麵上的生活,在相當程度上,是無直接相關性的,不僅很難糾葛到一起,構成“戲”,而且,有時簡直就不甚清楚別的層麵上的人是在怎麽活動。比如,一位大學老教授,因為一個偶然的原因,進入了五星級大飯店,並且進入了其中的“演歌台”,他不禁目瞪口呆,特別是當他想到,這社會上有某些人,成天泡在這類場所,消耗他們的生命,更不禁連連喟歎。同樣,某些大款,從豪華轎車上跳下來,進入五星級大飯店,動輒就開瓶“路易十三x·o”,他們也死不理解,一個大學教授家裏,怎麽就沒一件像樣的家具,卻到處撂著些“破書爛紙”!
我並不認為,我們這個社會上的一個人,必得越出自己的所在的那個層麵,去交朋友。就是作家,他可以為寫一個表現“下層”的作品而去深入生活,結識一些平頭百姓,卻也不一定都要交成生活中的朋友。所以,要特別說明的是我一點沒有炫耀自己怎麽“保持平民本色”,或隱含否定別的作家“不平民”的意思。記得1993年我給《中華兒女》寫了篇談自己現狀的文章,編輯突出了我“為了尊嚴,我不下海”的話,結果就有人來問:“難道人家下海,就是不要尊嚴嗎?”其實我隻是說我自己,並不涉及別人。我的意思是說,我現在依靠寫
作,尚能維持一種有尊嚴的雅致生活,所以不打算下海。現在我寫到這裏,也隻不過是承認,我確交了些市井朋友,這未必是我的什麽優點,我的創作也未必因此就更好,這隻不過是提供一點花絮,讓關心我的讀者朋友,多了解我的一個側麵罷了。
夏日,在街頭巷尾的路燈下,蹲坐著些甩撲克的人群,這情景,許多身份比他們高的人,是都見到過的,如果發現我也興致勃勃地混跡其中,那當然會訝怪。我和我的朋友,加上他的鄰居,還曾在高層居民樓的電梯過道裏,擺開小炕桌,坐著小馬紮兒,打過一宿的麻將。小輸小贏,插科打諢,讓過堂風吹得悠哉遊哉的,那情景兒,恐怕“儒林”裏能知道的,就不多了。在那裏搓麻,一是家家住得都不寬敞,二是樓道燈與電梯的用電,都不與各住戶電表相幹。你愛怎麽鄙夷就怎麽鄙夷吧,反正我跟他們在一起,感到是處在一種無大惡亦無大善的自然狀態中,這狀態很適合我,能調劑我有時為沉重的思緒弄得無比焦慮的心情。
騎車去野地裏,尋找點野趣,這是我和一兩位平民朋友的共同愛好。但現在野地已萎縮得所剩無幾了。1992年我們還曾在三環路外找到個野撂著的廢窯坑,坑邊長著不少蘆葦,還有些蒲草長在水中,我喜歡蘆葦和蒲草,他們就幫我采拔。其中一位為了拔蒲草,索性脫光了跳進水去。那窯坑是漏鬥形底,積水裏長滿了水草,他一下去就往下沉,還被水草纏住了腳,嚇得我們在岸上大喊大叫。但他終於浮了上來,擺脫了水草糾纏,還為我拔下了若幹花多少錢也買不到的蒲草。我還注意到,一般來說,文化人的肢體語言,使用得最多的是手勢,而我的這些平民朋友,他們的肢體語言卻常常表現在頭頸部的搖動上。我就很喜歡我的一位壯漢朋友,說到興致處,把他那顆大頭豪邁地一擺的模樣。總而言之,“讀”作家朋友,自然樂趣全在讀其文章,而“讀”平民朋友,那樂趣往往在有聲的話語之外,在其生動的肢體語言之中。比如我一位當過消防隊員的朋友,他說到不平事,或僅僅是聽到我說起委屈,便每隔幾分鍾重係一次腰帶,每次胸臂肌肉都塊塊飽脹,他言簡語罕,這肢體符碼的表達,卻含意豐富。
要保持和這些朋友的恒久關係,也不是那樣容易的。主要的原因在我,我自己的事太多,而我的這些事又往往跟他們所忙的事不在一個社會層麵上,交叉點太少。所以,有的這樣的朋友,我總不去找他,就漸漸疏遠了(雖並不淡忘)。比如前些時我跑到南城去找一位這樣的朋友,發現他所住的那一片地方,原來是些破破爛爛的平房,現在已改造成了一片嶄新的居民樓,我到居委會去打聽,人家說原拆遷戶隻有3/10回住此處,其餘的分散到五六個新居民點上去了,哪兒查得出!我隻好悵悵而還。當然,我為那位朋友高興,他一定大大改善了居住條件。或者會有人問:你們不見麵時,就不通信麽?不打電話麽?是的,我和這樣的朋友,從不通信,他們也極少和我打電話。你看,如果我搬了家或他搬了家,我們也就很可能失去聯係。你如追問:你們這樣交往,算得上朋友麽?那我要告訴你,相互間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朋友,往往是這樣的,在文化人之間,也如是,倘失去了聯係,心裏還是忘不了的。偶爾回憶起來,友情滋味是不減的,一旦又偶然地邂逅,那重逢的快樂,是難以譬喻的。
一位平民朋友有一天認真地對我說:“總聽你說,這個朋友那個朋友,好像你就那麽趁(意為擁有很多)朋友。走著瞧吧,等你崴了的時候,你再轉腦袋瓜看看,你究竟有幾個朋友!”崴了的時候我轉腦袋看了,圈內的所謂朋友,少了許多,而平民朋友,大體都還依舊。
當然,若要以真正深交,能相互理解相互補闕而處之欣欣然為標準,則我的所謂平民朋友,說到底也並沒幾個。
友情是一種微妙的感覺,朋友之稱實不應謬安。什麽平民不平民,既是朋友,便無平與不平之分。一條溪水清清爽爽長長流淌,穿越世事,不計歲月,滿盈著善意,這便是友誼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