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第五回通過太虛幻境有關秦可卿的冊頁詩和[好事終]曲兩次指明:“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萁裘頹墮皆從敬,家事消亡首罪寧。”由此推測,八十回後賈府被抄家治罪,應該是寧國府罪過最大禍事最重。高鶚續書時,確實把寧國府的禍事寫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財產房地等並家奴等俱造冊收盡”,赫赫寧府隻剩得尤氏婆媳並佩鳳偕鸞二妾。榮國府卻得以保全而且“複世職政老沐天恩”。賈赦一家僅賈赦本人被鞫,賈璉鳳姐喪失了財產,人卻逍遙法外。獨寧國府不僅賈珍,連賈蓉也被鞫,徹底完蛋,這究
竟是出於何等重罪?高鶚實在無法寫圓。據他寫來,賈珍被參的罪狀,一是“強占良民妻女為妾不從逼死”,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賈璉,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張華告狀後來又遣人追殺張華,並加以淩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鳳,賈珍充其量是他們的幫凶,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報官,這樣的罪過實在重不到哪兒去;當然,賈珍在國孝家孝期間以射鵠子為名,聚眾賭博,也是一罪,但也並非什麽了不起的大罪。
前八十回裏,寫得明白也讓讀者看得明白的,是榮國府的潑天大罪:第七十五回一起頭,就寫到尤氏正欲往王夫人處去,跟從的老嬤嬤們因悄悄地回道:“奶奶且別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作什麽機密事。奶奶這一去恐不便。”尤氏聽了道:“昨日聽見你爺說,看邸報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麽又有人來?”老嬤嬤道:“正是呢。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什麽瞞人的事情也是有的。”曹雪芹這樣寫,用意非常明白,那就是盡管賈赦有逼勒石呆子謀取古玩、通過賈璉跑動交結平安州外官等罪行,加上王熙鳳鐵檻寺受賄弄權造成兩條人命,還有違法發放高利貸等事,這些惡行都必將遭到報應,但賈政也是跑不了的,就皇帝而言,最恨的還是他抄犯官家時,有人幫助藏匿罪證錢財,根據“王法”,榮國府這樣做是罪大惡極的,這樣的事情也不可是賈母、王夫人瞞著賈政做的,賈政的此項滔天大罪,必導致榮國府“家亡人散各奔騰”,因此可以想見,八十回以後必寫到榮國府的“樹倒猢猻散”,賈政必被治罪,絕不可能有高鶚筆下的那些“複世職政老沐天恩”的鬼把戲。
但是這樣把前八十回的故事一捋,也就更加納悶。第五回裏為什麽要那樣說呢?“萁裘頹墮皆從敬”,賈敬把爵位讓賈珍襲了,棄家出城到道觀裏跟道士們胡孱,任由賈珍“高樂不了,把寧國府竟翻了過來,也沒有人敢來管他”,這當然可以算是“萁裘頹墮”,從封建禮法上是存在嚴重的道德問題,不過,似乎也還構不成司法上的罪行。通觀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前八十回,賈府的男主子裏,惟有賈珍比較有陽剛之氣,他比賈赦豪放,比賈政通達,作為族長,他讓賈母等長輩挑不出錯來,跟同輩的兄弟妹妹們也能和平共處,他與尤氏大體上算得恩愛,書中關於他的重要情節,除關於秦可卿與二尤的以外,有清虛觀打醮時組織現場、教訓子侄,年關時負暄收租、分派年貨,中秋時率妻妾賞月、壯膽嗬斥牆角怪歎,在這些情節裏,曹雪芹準確而生動地寫出了一個壯年貴族的風度氣派;當然,賈珍的聲色享受,書中明寫暗寫之處甚多,這是一個肉欲旺盛而強壯的男子,但他並未像賈赦欲占鴛鴦那樣“牛不吃水強按頭”,他和尤二姐的有染以及對尤三姐的垂涎,也沒有采取強逼強占的方式,也不見他有對燈姑娘、鮑二家的那種“不管腥的臭的”一律饞嘴的掉份行為,他雖“不幹淨”卻保持著貴族府第門獅子般的堂皇,這個人物過去研究《紅樓夢》的人們很少專門進行分析探討,其實,作為一個藝術形象,它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2001年裏中國電視熱播的連續劇《大宅門》裏的“男一號”白景琦,其形象裏就流動著賈珍的血脈。
張愛玲晚年寫《紅樓夢魘》,她非常仔細地研究了賈府後來究竟為什麽被抄家治罪的問題,她當然注意到,前八十回裏充滿了有關的伏筆,除以上舉出的外,比如元妃點戲《豪宴》,脂硯齋批語告訴我們這是《一捧雪》中的一折,“伏賈家之敗”;“一捧雪”是古玩的名字,這恐怕未必伏的是賈赦從石呆子那裏強占來的扇子,很可能是指原屬妙玉的成窯五彩盅,或別的什麽。再比如賈雨村的仕途浮沉,雨村出事會牽連到賈府。此外,像金釧投井,蔣玉菡的潛藏,也都可以轉化為追究賈府罪愆的線索。張愛玲算來算去,也覺得前八十回裏實在找不出多少關於賈珍的犯罪線索,因此,她根據各個版本異同的一番研究,認為第五回的預言“造釁開端實在寧”和“家事消亡首罪寧”是曹雪芹早期的構思,他後來改主意了,所以在第七十五回特別地明寫出榮國府在甄家被皇帝抄沒後竟鬥膽接待他家派出的家人並代為藏匿了許多東西,形成“首罪”,以致情節與預言之間產生出矛盾,這也再次證明《紅樓夢》是一部未及寫完或雖大體完成卻尚未最後剔除自我矛盾處的稿本。
但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財物一罪,確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寧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財產,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說為“秦可卿淫上天香樓”),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隻有曹雪芹遵照脂硯齋意見而刪改過的文字,在這些文字裏我們所知道的隻有賈珍與秦可卿的畸戀,以及一個丫頭的突然觸柱而亡及另一個丫頭誓守亡靈再不回府,還有規模體例驚人的喪事,等等。我曾著《秦可卿之死》一書(後擴大為《紅樓三釵之謎》),揭開謎底——按曹雪芹原來的計劃,他是要寫出寧國府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秦可卿這一情節的,但這樣寫太容易釀成文字獄了,不得不按脂硯齋的意見大刪大改,甚至還不得不在第八回末尾“打補丁”,故意把秦可卿的來曆寫成是從養生堂(孤兒院)裏抱出的野種,脂硯齋見到這補筆以後,寫下這樣的感歎:“秉刀斧之筆,具菩薩之心,亦甚難矣!”把這一點搞清楚了,“造釁開端實在寧”和“家事消亡首罪寧”的預言就非常好理解了,而賈珍那“一味高樂”的形象,也便具有了遮蔽著政治膽識的深度,這位貴族男子的形象,也便更值得玩味了。
竟是出於何等重罪?高鶚實在無法寫圓。據他寫來,賈珍被參的罪狀,一是“強占良民妻女為妾不從逼死”,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賈璉,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張華告狀後來又遣人追殺張華,並加以淩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鳳,賈珍充其量是他們的幫凶,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報官,這樣的罪過實在重不到哪兒去;當然,賈珍在國孝家孝期間以射鵠子為名,聚眾賭博,也是一罪,但也並非什麽了不起的大罪。
前八十回裏,寫得明白也讓讀者看得明白的,是榮國府的潑天大罪:第七十五回一起頭,就寫到尤氏正欲往王夫人處去,跟從的老嬤嬤們因悄悄地回道:“奶奶且別往上房去。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作什麽機密事。奶奶這一去恐不便。”尤氏聽了道:“昨日聽見你爺說,看邸報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麽又有人來?”老嬤嬤道:“正是呢。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什麽瞞人的事情也是有的。”曹雪芹這樣寫,用意非常明白,那就是盡管賈赦有逼勒石呆子謀取古玩、通過賈璉跑動交結平安州外官等罪行,加上王熙鳳鐵檻寺受賄弄權造成兩條人命,還有違法發放高利貸等事,這些惡行都必將遭到報應,但賈政也是跑不了的,就皇帝而言,最恨的還是他抄犯官家時,有人幫助藏匿罪證錢財,根據“王法”,榮國府這樣做是罪大惡極的,這樣的事情也不可是賈母、王夫人瞞著賈政做的,賈政的此項滔天大罪,必導致榮國府“家亡人散各奔騰”,因此可以想見,八十回以後必寫到榮國府的“樹倒猢猻散”,賈政必被治罪,絕不可能有高鶚筆下的那些“複世職政老沐天恩”的鬼把戲。
但是這樣把前八十回的故事一捋,也就更加納悶。第五回裏為什麽要那樣說呢?“萁裘頹墮皆從敬”,賈敬把爵位讓賈珍襲了,棄家出城到道觀裏跟道士們胡孱,任由賈珍“高樂不了,把寧國府竟翻了過來,也沒有人敢來管他”,這當然可以算是“萁裘頹墮”,從封建禮法上是存在嚴重的道德問題,不過,似乎也還構不成司法上的罪行。通觀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前八十回,賈府的男主子裏,惟有賈珍比較有陽剛之氣,他比賈赦豪放,比賈政通達,作為族長,他讓賈母等長輩挑不出錯來,跟同輩的兄弟妹妹們也能和平共處,他與尤氏大體上算得恩愛,書中關於他的重要情節,除關於秦可卿與二尤的以外,有清虛觀打醮時組織現場、教訓子侄,年關時負暄收租、分派年貨,中秋時率妻妾賞月、壯膽嗬斥牆角怪歎,在這些情節裏,曹雪芹準確而生動地寫出了一個壯年貴族的風度氣派;當然,賈珍的聲色享受,書中明寫暗寫之處甚多,這是一個肉欲旺盛而強壯的男子,但他並未像賈赦欲占鴛鴦那樣“牛不吃水強按頭”,他和尤二姐的有染以及對尤三姐的垂涎,也沒有采取強逼強占的方式,也不見他有對燈姑娘、鮑二家的那種“不管腥的臭的”一律饞嘴的掉份行為,他雖“不幹淨”卻保持著貴族府第門獅子般的堂皇,這個人物過去研究《紅樓夢》的人們很少專門進行分析探討,其實,作為一個藝術形象,它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2001年裏中國電視熱播的連續劇《大宅門》裏的“男一號”白景琦,其形象裏就流動著賈珍的血脈。
張愛玲晚年寫《紅樓夢魘》,她非常仔細地研究了賈府後來究竟為什麽被抄家治罪的問題,她當然注意到,前八十回裏充滿了有關的伏筆,除以上舉出的外,比如元妃點戲《豪宴》,脂硯齋批語告訴我們這是《一捧雪》中的一折,“伏賈家之敗”;“一捧雪”是古玩的名字,這恐怕未必伏的是賈赦從石呆子那裏強占來的扇子,很可能是指原屬妙玉的成窯五彩盅,或別的什麽。再比如賈雨村的仕途浮沉,雨村出事會牽連到賈府。此外,像金釧投井,蔣玉菡的潛藏,也都可以轉化為追究賈府罪愆的線索。張愛玲算來算去,也覺得前八十回裏實在找不出多少關於賈珍的犯罪線索,因此,她根據各個版本異同的一番研究,認為第五回的預言“造釁開端實在寧”和“家事消亡首罪寧”是曹雪芹早期的構思,他後來改主意了,所以在第七十五回特別地明寫出榮國府在甄家被皇帝抄沒後竟鬥膽接待他家派出的家人並代為藏匿了許多東西,形成“首罪”,以致情節與預言之間產生出矛盾,這也再次證明《紅樓夢》是一部未及寫完或雖大體完成卻尚未最後剔除自我矛盾處的稿本。
但我以為第七十五回所明寫的榮國府賈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財物一罪,確實還不是整個賈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釁”的開端,因為寧國府的賈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僅是其財產,而是大活人——秦可卿,這本來也是寫得比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說為“秦可卿淫上天香樓”),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隻有曹雪芹遵照脂硯齋意見而刪改過的文字,在這些文字裏我們所知道的隻有賈珍與秦可卿的畸戀,以及一個丫頭的突然觸柱而亡及另一個丫頭誓守亡靈再不回府,還有規模體例驚人的喪事,等等。我曾著《秦可卿之死》一書(後擴大為《紅樓三釵之謎》),揭開謎底——按曹雪芹原來的計劃,他是要寫出寧國府賈珍冒死收養皇帝政敵的遺孤秦可卿這一情節的,但這樣寫太容易釀成文字獄了,不得不按脂硯齋的意見大刪大改,甚至還不得不在第八回末尾“打補丁”,故意把秦可卿的來曆寫成是從養生堂(孤兒院)裏抱出的野種,脂硯齋見到這補筆以後,寫下這樣的感歎:“秉刀斧之筆,具菩薩之心,亦甚難矣!”把這一點搞清楚了,“造釁開端實在寧”和“家事消亡首罪寧”的預言就非常好理解了,而賈珍那“一味高樂”的形象,也便具有了遮蔽著政治膽識的深度,這位貴族男子的形象,也便更值得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