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這頓晚飯,也似乎是顧慈這件事,兩顆心,開始再次慢慢靠攏。


    在小鎮客棧住到第三天,縣衙門的仵作來報,凶手抓到了。


    而抓到凶手的重要證據,就是唐十九所描述的武器,以及凶手衣服背後的一道血跡。


    自從知道唐十九的身份後,這懶散辦事的縣衙門,效率都提高了。


    這起凶殺案了解後,還特地請功討好似的,送了給唐十九看案宗。


    案子很簡單,仇殺。


    殺人凶手用的凶器,是一把割穀子的鐮刀。


    鐮刀上有鋸齒痕跡,鐮刀尾端有個小鉤子,用來割斷稻穗。


    凶手殺人之後,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後背上沾染了血跡,回了家之後,因為家境貧寒甚至都沒扔掉凶器,而是洗幹淨了繼續用。


    結果染血的衣服被鄰居發現,官府去盤查的時候就成了有力的殺人證據。


    而那把鐮刀,也是當場繳獲,凶手防抗了小小一陣後,就放棄了,和盤拖出殺人目的。


    原是這死者和凶手本是遠方叔侄關係,早些年的時候,叔叔進城做生意,問侄子家借了一兩銀子,後來生意失敗,這錢一直欠著也不還。


    這些年,侄子家境困難,莊稼收成差,實在是活不下去了,幾次問叔叔討債,叔叔來了個幹淨,仗著當時沒有借條了,一口抵賴了這一兩銀子的事情。


    侄子為此懷恨在心,殺意漸起,盤算許久,終於在那天晚上,在叔叔必經之地埋伏,下手殺了叔叔。


    案子很簡單,實在也是悲哀。


    一兩銀子的人命,輕賤到可以,而那年輕人自己大好的前途,也算是從此葬送了。


    唐十九看完案宗,這案子她也就不管了,不過縣衙門的縣老爺被曲天歌殺了,這案子的判決怕是要等新任縣官到了才能定奪。


    左右,按照律法,都是償命。


    案子落定,隻等著判決,沒了唐十九的事情,多數時候,她都是和曲天歌待在客棧之中,曲天歌也不知道要在這裏留多久,始終沒有提要離去的意思。


    直到第四天上午,一輛馬車停在了客棧門口,一個身穿青灰色長衫的下人進來敲了門,和曲天歌低聲說了幾句,曲天歌才轉身看向唐十九:“走了,出發去南州。”


    馬車兩台,唐十九和曲天歌坐在來接他們的馬車裏,林嬸和陸白是在唐十九買的那台馬車那。


    馬車出了小縣城,上了官道,唐十九撩了車窗看外頭風景。


    正直夏天,不過也快進夏末了,然而南州這一片的氣候,四季如春,冬暖夏涼,這樣慢吞吞趕路,吹吹舒爽的風,看看風景,可謂愜意。


    曲天歌正在看書,一本書是翻的唰唰作響,唐十九拉了一塊手帕,捏了一腳頑皮的任風吹著。


    偶爾回頭看曲天歌,他也恰抬頭看她,眼神交匯,彼此回一個淺淺的微笑,頗有些歲月靜好的感覺。


    “你看什麽呢?”


    唐十九看風景看膩了,就放下了車床,抱著雙腿,下巴墊在膝蓋上,眨巴著眼睛問曲天歌。


    曲天歌翻到了書頁:“兵書,你要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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