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穎說道:“其實我不太想說他,倒也不是被傷害過,畢竟在一起相處的還算愉快,也互相愛過,他也沒做對不起我的事,隻是我們兩個三觀確實不和,所以才會分開。”
她用軟軟的語氣,將那一段塵封已久的往事娓娓道來。
方寧豎起耳朵,認真的聽著,生怕遺漏任何一個故事的細節。
為了方便,就代入陳穎的角度來講述。
……
陳穎說,她第一次看到馬遠山是在高一的秋季運動會上。個子高高瘦瘦的,相貌很平凡,看起來有點憨厚,他跑一次三千米的長跑,哪怕是在地上摔了一次,也繼續堅持跑完那次比賽,所以這讓坐在觀眾席上的陳穎,印象很深刻。
於是,她跳下觀眾席,站在賽場外給他加油。
馬遠山也是第一次看到場外,有一個漂亮的女生給他鼓氣。
那一刻,他的心跳都慢了幾下。
不過據馬遠山後來自己說,其實那不是第一次見麵。
大概是高一的時候,他和幾個狐朋狗友被另外一夥人堵在巷子裏打了一頓,正當他覺得整個人生昏暗無光時候。
一個踩著滑板的女生衝了進來,踢出一腳,滑板正中一個叫得最凶的男生肚子上,然後那個女生拎著一塊板磚將那群人拍了個遍,連帶他自己也挨了一板磚。
女生將一幹男生拍到在地上後,淡淡地說,“這個高一,我說了算,我叫林穎,不服的可以來找我,單挑或者群毆都可以,隨便你們。”
然後,轉身離開,毫不拖泥帶水。
在馬遠山心裏想著,哇,這個女孩,真酷!
那個時候,陳穎並沒有注意到馬遠山,也是後麵那場秋季運動會上,才第一次注意到那個男孩。
當時,陳穎還跑到他的班級上把他喊了出來,問道:“你就是馬遠山?我聽你表弟說,你喜歡我?”
雖然馬遠山不知道她說的表弟是誰?
但是被班上一群女生,用‘你怎麽跟林穎那種不良少女混在一起’的眼神看著,他多少有些不自在,撇過臉去,“別自作多情了,我不喜歡你!”
陳穎哦了一聲,也沒多大反應,直接就走了。
後來那件事還鬧得比較沸沸揚揚。
第一個是陳穎雖然很好看,成績也好,但她不是老師眼中的乖乖女,喜歡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對於那些乖乖女來說,她絕對是被排斥和孤立的存在,關於編排她的惡毒流言蜚語幾乎有好幾個版本,有些女生向來會以最大的惡意來中傷她。
第二個是,陳穎很有威望,因為她很能打,身手矯捷,不止是在高一裏,在高二三的圈子裏也十分出名,你可以不認識校長是誰,但是你不可以不認識陳穎。
自從馬遠山被陳穎重點關照後,老是有高年級的男生,跑到他班級來看他,想看看那個被陳穎看上的人到底長什麽模樣?
也有喜歡陳穎的男生,經常在下課後跑到他班上來炫耀肌肉,威脅說,“不要跟林穎走的太近了……”
這些事情,馬遠山一概都沒理會,而且有些煩惱。
因為他當時喜歡了一個女生,那個女生的具體名字不方便說,暫時叫玲。
她跟馬遠山算是青梅竹馬,兩家就隔了五十米遠,從小就一起長大。
但是馬遠山卻不敢跟玲告白,說自己喜歡她,覺得自己配不上她。
畢竟喜歡的人,會卑微到泥土裏去。
本來陳穎跟馬遠山也沒有交集的,畢竟本來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但是有緣分的人,不管走到哪裏手上都牽著線。
高二文理分班,他們兩個分到了一個班級,而且還是同桌。
陳穎也覺得有些驚訝,大概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她也沒表現出來,隻是靜靜的觀察這這個男生,發現他喜歡一個女孩子,那個女孩子是理科班的。
不過也不算是什麽發現,每次放學以後,她總是能看到馬遠山在理科班走廊等女孩放學,然後一起回家,覺得也挺有趣的。
有一天,馬遠山在政治課上跟陳穎寫紙條,向她請教如何追女生?
陳穎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但還是想了想,在紙條上寫著,“她有沒有特別的愛好?”
馬遠山好久沒回應,半天後,才遞了一個紙條過來,“她喜歡音樂算不算?我看到她有一個mp3,下課的時候,就戴著耳機聽歌。”
陳穎說,“那就從音樂這個點,開始攻略。”
“可是我不會音樂啊?”
“我會。”
陳穎看著馬遠山那糾結的臉,心不由的揪了一下,下意識的說,“我會玩吉他,可以免費教你,你想要學嗎?”
那個時候,她並不知道這個是馬遠山喜歡音樂的開始。
後來那個揣著一團火,帶著一把吉他走遍bj廣東上海,為了理想致死不悔的大男孩,就是在那裏埋下了最初的種子。
其實說到這裏,方寧才知道原來老馬玩音樂就是從這裏開始的。
後來,陳穎就教他學玩吉他,唱民謠,每次看到他一點一滴的進步的時候,她也跟著開心,也沒仔細想過這樣到底值不值,就是覺得管不了那麽多,隻要他開心就好。
自那以後,兩個人就熟絡起來了,成為了朋友。
陳穎教他玩音樂,馬遠山教她數學,兩個互相成長進步,還有把陳穎當成了一個知心人,跟她分享自己追玲的日常小事。
其實馬遠山自己也沒注意到,他的生命中就多了一個人,就這樣,悄無聲息的融入了他的生活。
而陳穎也逐漸的改變了對馬遠山的態度。
對他的感情,早已經超越了普通朋友的關係,隻是一直沒有說出來。
你說暗戀吧,也不算,就是想跟他聊聊天。
大概,馬遠山能夠帶給她的,是那種青春懵懂歲月裏的滿足感……
愛情太遠,曖昧太近,喜歡卻又無關乎愛情。
後來,馬遠山學有所成,在學校的元旦晚會上大展身手,玲也第一次覺得他很優秀。
那天晚上散場,馬遠山匆匆從後台出來,把吉他交給了陳穎,信誓旦旦的說,“我一定會成功的。”
陳穎強顏歡笑了笑,“加油!”
她的心第一次很痛,就好像即將失去了什麽重要的東西一樣,難過的說不出來。
不過很悲劇的是,馬遠山跑到玲的班級外,還沒從兜裏掏出信紙,就被一個男生攔住了,滿臉笑容的跟他說,“兄弟,來得巧,我請你吃喜糖。”
馬遠山呆呆的問,“吃誰的喜糖?”
“我和玲的……”
馬遠山的腦袋裏像是丟了一個炸雷,耳朵都嗡鳴了。
再看的時候,就看到教室裏,玲被那個男生牽著手,滿臉嬌羞,被一群同學起哄,“親一個,親一個!”
馬遠山失魂落魄地來到了操場上,蹲在地上,發瘋似的將那封信給撕成了碎片,然後狼狽的離開了。
……
ps:解釋一下,陳穎早年跟她媽姓的,也就是高中那會兒叫林穎,後來爸媽複婚,就改回父姓,叫陳穎。
她用軟軟的語氣,將那一段塵封已久的往事娓娓道來。
方寧豎起耳朵,認真的聽著,生怕遺漏任何一個故事的細節。
為了方便,就代入陳穎的角度來講述。
……
陳穎說,她第一次看到馬遠山是在高一的秋季運動會上。個子高高瘦瘦的,相貌很平凡,看起來有點憨厚,他跑一次三千米的長跑,哪怕是在地上摔了一次,也繼續堅持跑完那次比賽,所以這讓坐在觀眾席上的陳穎,印象很深刻。
於是,她跳下觀眾席,站在賽場外給他加油。
馬遠山也是第一次看到場外,有一個漂亮的女生給他鼓氣。
那一刻,他的心跳都慢了幾下。
不過據馬遠山後來自己說,其實那不是第一次見麵。
大概是高一的時候,他和幾個狐朋狗友被另外一夥人堵在巷子裏打了一頓,正當他覺得整個人生昏暗無光時候。
一個踩著滑板的女生衝了進來,踢出一腳,滑板正中一個叫得最凶的男生肚子上,然後那個女生拎著一塊板磚將那群人拍了個遍,連帶他自己也挨了一板磚。
女生將一幹男生拍到在地上後,淡淡地說,“這個高一,我說了算,我叫林穎,不服的可以來找我,單挑或者群毆都可以,隨便你們。”
然後,轉身離開,毫不拖泥帶水。
在馬遠山心裏想著,哇,這個女孩,真酷!
那個時候,陳穎並沒有注意到馬遠山,也是後麵那場秋季運動會上,才第一次注意到那個男孩。
當時,陳穎還跑到他的班級上把他喊了出來,問道:“你就是馬遠山?我聽你表弟說,你喜歡我?”
雖然馬遠山不知道她說的表弟是誰?
但是被班上一群女生,用‘你怎麽跟林穎那種不良少女混在一起’的眼神看著,他多少有些不自在,撇過臉去,“別自作多情了,我不喜歡你!”
陳穎哦了一聲,也沒多大反應,直接就走了。
後來那件事還鬧得比較沸沸揚揚。
第一個是陳穎雖然很好看,成績也好,但她不是老師眼中的乖乖女,喜歡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對於那些乖乖女來說,她絕對是被排斥和孤立的存在,關於編排她的惡毒流言蜚語幾乎有好幾個版本,有些女生向來會以最大的惡意來中傷她。
第二個是,陳穎很有威望,因為她很能打,身手矯捷,不止是在高一裏,在高二三的圈子裏也十分出名,你可以不認識校長是誰,但是你不可以不認識陳穎。
自從馬遠山被陳穎重點關照後,老是有高年級的男生,跑到他班級來看他,想看看那個被陳穎看上的人到底長什麽模樣?
也有喜歡陳穎的男生,經常在下課後跑到他班上來炫耀肌肉,威脅說,“不要跟林穎走的太近了……”
這些事情,馬遠山一概都沒理會,而且有些煩惱。
因為他當時喜歡了一個女生,那個女生的具體名字不方便說,暫時叫玲。
她跟馬遠山算是青梅竹馬,兩家就隔了五十米遠,從小就一起長大。
但是馬遠山卻不敢跟玲告白,說自己喜歡她,覺得自己配不上她。
畢竟喜歡的人,會卑微到泥土裏去。
本來陳穎跟馬遠山也沒有交集的,畢竟本來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但是有緣分的人,不管走到哪裏手上都牽著線。
高二文理分班,他們兩個分到了一個班級,而且還是同桌。
陳穎也覺得有些驚訝,大概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她也沒表現出來,隻是靜靜的觀察這這個男生,發現他喜歡一個女孩子,那個女孩子是理科班的。
不過也不算是什麽發現,每次放學以後,她總是能看到馬遠山在理科班走廊等女孩放學,然後一起回家,覺得也挺有趣的。
有一天,馬遠山在政治課上跟陳穎寫紙條,向她請教如何追女生?
陳穎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但還是想了想,在紙條上寫著,“她有沒有特別的愛好?”
馬遠山好久沒回應,半天後,才遞了一個紙條過來,“她喜歡音樂算不算?我看到她有一個mp3,下課的時候,就戴著耳機聽歌。”
陳穎說,“那就從音樂這個點,開始攻略。”
“可是我不會音樂啊?”
“我會。”
陳穎看著馬遠山那糾結的臉,心不由的揪了一下,下意識的說,“我會玩吉他,可以免費教你,你想要學嗎?”
那個時候,她並不知道這個是馬遠山喜歡音樂的開始。
後來那個揣著一團火,帶著一把吉他走遍bj廣東上海,為了理想致死不悔的大男孩,就是在那裏埋下了最初的種子。
其實說到這裏,方寧才知道原來老馬玩音樂就是從這裏開始的。
後來,陳穎就教他學玩吉他,唱民謠,每次看到他一點一滴的進步的時候,她也跟著開心,也沒仔細想過這樣到底值不值,就是覺得管不了那麽多,隻要他開心就好。
自那以後,兩個人就熟絡起來了,成為了朋友。
陳穎教他玩音樂,馬遠山教她數學,兩個互相成長進步,還有把陳穎當成了一個知心人,跟她分享自己追玲的日常小事。
其實馬遠山自己也沒注意到,他的生命中就多了一個人,就這樣,悄無聲息的融入了他的生活。
而陳穎也逐漸的改變了對馬遠山的態度。
對他的感情,早已經超越了普通朋友的關係,隻是一直沒有說出來。
你說暗戀吧,也不算,就是想跟他聊聊天。
大概,馬遠山能夠帶給她的,是那種青春懵懂歲月裏的滿足感……
愛情太遠,曖昧太近,喜歡卻又無關乎愛情。
後來,馬遠山學有所成,在學校的元旦晚會上大展身手,玲也第一次覺得他很優秀。
那天晚上散場,馬遠山匆匆從後台出來,把吉他交給了陳穎,信誓旦旦的說,“我一定會成功的。”
陳穎強顏歡笑了笑,“加油!”
她的心第一次很痛,就好像即將失去了什麽重要的東西一樣,難過的說不出來。
不過很悲劇的是,馬遠山跑到玲的班級外,還沒從兜裏掏出信紙,就被一個男生攔住了,滿臉笑容的跟他說,“兄弟,來得巧,我請你吃喜糖。”
馬遠山呆呆的問,“吃誰的喜糖?”
“我和玲的……”
馬遠山的腦袋裏像是丟了一個炸雷,耳朵都嗡鳴了。
再看的時候,就看到教室裏,玲被那個男生牽著手,滿臉嬌羞,被一群同學起哄,“親一個,親一個!”
馬遠山失魂落魄地來到了操場上,蹲在地上,發瘋似的將那封信給撕成了碎片,然後狼狽的離開了。
……
ps:解釋一下,陳穎早年跟她媽姓的,也就是高中那會兒叫林穎,後來爸媽複婚,就改回父姓,叫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