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有誌。


    小小賀是我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


    我與小小賀能成為朋友,並非因為他曾救過我一命。


    而是在那之前,在某段時間內,他麵臨著我一直以來所麵臨的處境。


    受人冷落,遭人排擠。


    原因?那還用問嗎?


    呃,你是問我啊。


    枸杞兄弟,你之前提到過的一個詞叫什麽來著?


    對了,賭狗!


    因為我爹正是一隻無可救藥的爛賭狗!


    自我娘走後,我便再也沒有吃過一頓飽飯,喝上一碗熱湯,更沒有添過一件新的衣服。


    村裏其他的孩子適齡以後都陸陸續續被送到鎮上讀書,而我呢,就隻能蹲在家門口玩泥巴堆石頭,並且時不時地幻想著它們能在某一時刻突然變成鎏金。


    可事實上,即便這些泥巴石頭真的變作鎏金又如何?


    或是三兩天,或是個把月,總歸是要被我爹送進其他人的口袋裏麵。


    我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


    其實我也不是不能理解自己不受人待見。平心而論,換作是我也定不會願意讓自家孩子跟一個無人管教的,成天髒不拉幾的邋遢鬼玩在一塊。


    當然,我也不能算是完全沒人搭理。畢竟都是些孩子,又哪裏會完全聽的進去爹娘的話。更何況他們總有獨自一人,又或者是遊戲缺人的時候,而我向來無所事事,自然就成了最好的替代人選。


    可惜這種被人需要的時光往往都是短暫而零碎的,隻要他們的玩伴一旦到位,我便又理所當然地會被晾在一旁...


    我的廢話是不是多了些?


    總之,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得有一年多吧。直到後來,有娣姐發現了小小賀的存在。


    直到我發現他與自己一樣,時常坐在家門口怔怔出神。


    當然,小小賀可不會玩什麽泥巴石頭,賀姨手巧,他的玩具要比任何人的都更多都更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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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實話吧,跟小小賀接觸這件事情還是需要相當大的勇氣的。


    雖然我娘生前常說不可以貌取人,可他的相貌也未免有些過於駭人。


    直到有一天,我見他坐在門口擺弄著一隻四肢關節都能活動的木頭小狗,那可是我從未見過的新奇玩意。


    我站在遠處觀望許久,做了半天的心理鬥爭,最後一咬牙大著膽子朝他走了過去。


    我可以跟你一起玩嗎?


    這是小小賀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對,你沒有聽錯,這句話是小小賀對我說的。


    而我往常聽到最多的無非就是其他孩子或是嫌棄或是命令甚至是如施舍一般冷冰冰的一句“你要不要跟我們一起玩。”


    雖然那個時候我並不能清晰分辨出兩者間的區別,但我知道自己是無論如何也拒絕不了他了。


    說來也是奇怪,小小賀相貌怪異,可他見我點頭之後露出來的笑容卻又比當時的陽光還要和煦幾分。


    那一整天,我玩的格外盡興。


    除開自己終於告別了某某某的替代品的身份,終於有了自己的玩伴以外,更重要的是,對於我這個長期有了上頓沒下頓的人來說,賀姨家的飯菜糕點同樣令人難以抗拒。


    尚未告辭,我已開始期待第二天的到來。


    如今回想起來,我亦分不清楚吸引我的究竟是小小賀的玩具,是賀姨親手做的各種美味,又或者是小小賀本身。


    但我總歸是覺得慶幸,自己最終能夠鼓起勇氣,從而結識了小小賀這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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