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恨》是明末後金君主努爾哈赤布的討明檄文。
天命三年(萬曆四十六年,1618 年)正月,努爾哈赤對諸貝勒宣布:"吾意已決,今歲必征大明國!",四月十三日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反明。他的後人此後繼續征戰,最終入主中原,建立了統一的清帝國。
1、後金反明檄文:
“大金國主臣努爾哈赤詔告於皇天後土曰:
我之祖父,未嚐損明邊一草寸土,明無端起釁邊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明雖起釁,我尚修好,設碑立誓,凡滿漢人等,無越疆土,敢有越者,見即誅之,見而顧縱,殃及縱者,詎明複渝誓言,逞兵越界,衛助葉赫,此恨二也;明人於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歲竊逾疆場,肆其攘奪,我遵誓行誅,明負前盟,責我擅殺,拘我廣寧使臣綱古裏方吉納,脅取十人,殺之邊境,此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葉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適蒙古,此恨四也;柴河三岔撫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眾,耕田藝穀,明不容留獲,遣兵驅逐,此恨五也;邊外葉赫,獲罪於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遺書詬言,肆行**,此恨六也;昔哈達助葉赫二次來侵,我自報之,天既授我哈達之人矣,明又擋之,脅我還其國,己以哈達之人,數被葉赫侵掠,夫列國之相征伐也,順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豈能使死於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還乎?天建大國之君,即為天下共主,何獨構怨於我國也?今助天譴之葉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為剖斷,此恨七也!
欺淩實甚,情所難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選自《清太祖高皇帝實錄》
2、現代解釋:
七大恨:
(1)明朝無故殺害努爾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葉赫、哈達,欺壓建州;
(3)明朝違反雙方劃定的範圍,強令努爾哈赤抵償所殺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衛葉赫,抗拒建州;
(5)葉赫由於得明朝的支持,背棄盟誓,將其"老女"轉嫁蒙古;
(6)明當局逼迫努爾哈赤退出已墾種之柴河、三岔、撫安之地,不許收獲莊稼;
(7)明朝遼東當局派遣守備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3、曆史背景:
15世紀初,明政府特地加封建州女真的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為建州衛司令官(都指揮使),作為藩屬。不久,女真人南侵,建州女真受到壓迫,沿著圖們江逆江而上,向西南遷移。明政府就先後把他們分割為三個衛,總稱"建州三衛"。
十六世紀七十年代,建州右衛司令官(都指揮使)王杲最為強悍,屢次沿邊劫掠。明朝邊防軍軍官裴承祖到他的轄區尋找逃犯,王杲竟把裴承祖剖開肚子慘殺。中國邊防軍把王杲擊斬,但他的兒子阿台繼續跟明政府對抗。
1583年,遼東兵團司令官(遼東總兵)李成梁,再動一次攻擊,由建州衛所屬的兩位將領尼堪外蘭(蘇克素護河部落)、覺昌安(覺羅部落)分別擔任向導,包圍建州右衛所在的古勒城(遼寧撫順古樓村)。覺昌安奉命到城中勸說投降一被阿台拘留囚禁。城陷落時,覺昌安的兒子塔克世先衝進去搶救父親,覺昌安卻在大火中燒死,塔克世也在混亂中被明政府軍誤殺。(這是一件陷害謀殺疑案。)
塔克世28歲的兒子努爾哈赤,並表示對明政府的忠心。再加上他祖父、父親同時為明朝犧牲,努爾哈赤遂被明政府正式任命為建州衛代理司令官(都督企事)。
1616年,正式稱可汗,建立後金國。
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祭告天地,宣布不承認於明朝的附屬關係,起兵反明。
4、曆史影響: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後,把戰略重點從原先統一女真諸部轉移到反明上。天命三年(1618年)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公開宣布"七大恨",起兵反明。從"七大恨"中已可看出,當時明廷對滿族的確是欺壓頗深,故滿族最終被迫奮起反抗,此也反映了對明朝的憤恨,最終成為討明檄文。對於當時的滿族八旗將士,均產生了很大的激勵作用,也進一步堅定並提高了反明之決心!
天命三年(萬曆四十六年,1618 年)正月,努爾哈赤對諸貝勒宣布:"吾意已決,今歲必征大明國!",四月十三日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反明。他的後人此後繼續征戰,最終入主中原,建立了統一的清帝國。
1、後金反明檄文:
“大金國主臣努爾哈赤詔告於皇天後土曰:
我之祖父,未嚐損明邊一草寸土,明無端起釁邊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明雖起釁,我尚修好,設碑立誓,凡滿漢人等,無越疆土,敢有越者,見即誅之,見而顧縱,殃及縱者,詎明複渝誓言,逞兵越界,衛助葉赫,此恨二也;明人於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歲竊逾疆場,肆其攘奪,我遵誓行誅,明負前盟,責我擅殺,拘我廣寧使臣綱古裏方吉納,脅取十人,殺之邊境,此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葉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適蒙古,此恨四也;柴河三岔撫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眾,耕田藝穀,明不容留獲,遣兵驅逐,此恨五也;邊外葉赫,獲罪於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遺書詬言,肆行**,此恨六也;昔哈達助葉赫二次來侵,我自報之,天既授我哈達之人矣,明又擋之,脅我還其國,己以哈達之人,數被葉赫侵掠,夫列國之相征伐也,順天心者勝而存,逆天意者敗而亡,豈能使死於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還乎?天建大國之君,即為天下共主,何獨構怨於我國也?今助天譴之葉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為剖斷,此恨七也!
欺淩實甚,情所難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選自《清太祖高皇帝實錄》
2、現代解釋:
七大恨:
(1)明朝無故殺害努爾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葉赫、哈達,欺壓建州;
(3)明朝違反雙方劃定的範圍,強令努爾哈赤抵償所殺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衛葉赫,抗拒建州;
(5)葉赫由於得明朝的支持,背棄盟誓,將其"老女"轉嫁蒙古;
(6)明當局逼迫努爾哈赤退出已墾種之柴河、三岔、撫安之地,不許收獲莊稼;
(7)明朝遼東當局派遣守備尚伯芝赴建州,作威作福。
3、曆史背景:
15世紀初,明政府特地加封建州女真的猛哥帖木兒(努爾哈赤六世祖)為建州衛司令官(都指揮使),作為藩屬。不久,女真人南侵,建州女真受到壓迫,沿著圖們江逆江而上,向西南遷移。明政府就先後把他們分割為三個衛,總稱"建州三衛"。
十六世紀七十年代,建州右衛司令官(都指揮使)王杲最為強悍,屢次沿邊劫掠。明朝邊防軍軍官裴承祖到他的轄區尋找逃犯,王杲竟把裴承祖剖開肚子慘殺。中國邊防軍把王杲擊斬,但他的兒子阿台繼續跟明政府對抗。
1583年,遼東兵團司令官(遼東總兵)李成梁,再動一次攻擊,由建州衛所屬的兩位將領尼堪外蘭(蘇克素護河部落)、覺昌安(覺羅部落)分別擔任向導,包圍建州右衛所在的古勒城(遼寧撫順古樓村)。覺昌安奉命到城中勸說投降一被阿台拘留囚禁。城陷落時,覺昌安的兒子塔克世先衝進去搶救父親,覺昌安卻在大火中燒死,塔克世也在混亂中被明政府軍誤殺。(這是一件陷害謀殺疑案。)
塔克世28歲的兒子努爾哈赤,並表示對明政府的忠心。再加上他祖父、父親同時為明朝犧牲,努爾哈赤遂被明政府正式任命為建州衛代理司令官(都督企事)。
1616年,正式稱可汗,建立後金國。
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祭告天地,宣布不承認於明朝的附屬關係,起兵反明。
4、曆史影響: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後,把戰略重點從原先統一女真諸部轉移到反明上。天命三年(1618年)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公開宣布"七大恨",起兵反明。從"七大恨"中已可看出,當時明廷對滿族的確是欺壓頗深,故滿族最終被迫奮起反抗,此也反映了對明朝的憤恨,最終成為討明檄文。對於當時的滿族八旗將士,均產生了很大的激勵作用,也進一步堅定並提高了反明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