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來認現場了?
你當罪犯是大白菜?一車一車地拉 作者:啾啾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終於,見到兩輛車駛來,她的臉色才略微好轉。
\"阿元,你怎麽才來呀?\"
\"我真是害怕極了!\"
\"你說,怎麽就這麽大膽還敢入室盜竊呢!\"
\"還好我當時不在家,不然說不定就被殺了!\"
\"阿元你可得上點心,趕緊抓到小偷,不然我連覺都睡不安穩啊!\"
裴元走近李阿姨,她立即拉著裴元的手,開始倒苦水。
\"李阿姨,您放心吧!\"
\"您的事我能不上心嗎?\"
\"等這邊指認完現場,您隨我們去一趟派出所,簽幾個字,錢和珠寶就能帶回去啦。\"
裴元微笑著安撫李阿姨,他知道李阿姨肯定嚇得不輕。
聽了裴元的話,李阿姨頭頂不由冒出了連串問號,連吐槽都忘了。
指認現場?
去派出所簽字?
然後失物就能帶回來?
這啥意思?
接著,李阿姨順著裴元的目光,看到了從後麵的車裏被押出來、垂頭喪氣的人。
關鍵是,那人手上戴著手銬?
戴著手銬的,那都是嫌疑犯吧?
一臉困惑,李阿姨疑惑地看著裴元,完全摸不清狀況。
裴元明白李阿姨心裏一定滿是疑問,便笑著講了起來:
“這家夥就是在別人家裏偷東西的小賊。”
“我們逮住了他,帶他回來指認他做過壞事的地方。”
“而且受害的不隻是您一家,還有其他人呢!”
“等確認完現場,您跟我們走個程序,丟的東西自然就能領回來了。”
“您放心好了,這種小毛賊,就算給他再多膽子,他也不敢動您一根毫毛!”
這句話,裴元其實是在撒個小謊。
畢竟這家夥在旅館見到警察都能掏出刀子亂捅,要說傷害別墅主人,估計他心裏也不會有什麽過不去的坎兒。
不過為了寬慰李阿姨,裴元自然得說得輕飄飄的,盡量把事情簡化到極點。
要是李阿姨真能相信這個小偷就是個溫順的小綿羊,那就再好不過了!
那樣一來,李阿姨就不會感到害怕了。
然而,事情的發展跟裴元預想的不太一樣。
這時,李阿姨瞪圓了雙眼,滿臉的不敢相信,已經開始質疑起人生來了!
小偷…這就抓到了?
不是在開玩笑吧?
李阿姨那副質疑人生的神情,充分展現了她內心此刻的驚濤駭浪。
半小時前打電話告訴裴元家裏遭了賊。
半小時後,裴元就帶著小偷來認現場了?
這速度,是不是太過離譜了?
要不是李阿姨知道裴元的人品絕對可靠,她都要懷疑裴元是不是在濫捉無辜湊功勞了!
街上隨便拉個人就說是小偷!
關鍵是,這也太快了吧?
就好像是接了電話直奔犯罪現場抓人,然後再帶回來指認現場一樣。
隻有這樣,速度才能這麽快!
簡直有點顛覆了她對警察破案常規的認識!
難道不應該先是接到報警後到現場找線索,然後一步步調監控找嫌疑人的行動軌跡,順利的話才能抓到人,不順利的話可能好久都沒音訊嗎?
半小時就把小偷帶回來,也太效率了吧!
\"阿元,你怎麽才來呀?\"
\"我真是害怕極了!\"
\"你說,怎麽就這麽大膽還敢入室盜竊呢!\"
\"還好我當時不在家,不然說不定就被殺了!\"
\"阿元你可得上點心,趕緊抓到小偷,不然我連覺都睡不安穩啊!\"
裴元走近李阿姨,她立即拉著裴元的手,開始倒苦水。
\"李阿姨,您放心吧!\"
\"您的事我能不上心嗎?\"
\"等這邊指認完現場,您隨我們去一趟派出所,簽幾個字,錢和珠寶就能帶回去啦。\"
裴元微笑著安撫李阿姨,他知道李阿姨肯定嚇得不輕。
聽了裴元的話,李阿姨頭頂不由冒出了連串問號,連吐槽都忘了。
指認現場?
去派出所簽字?
然後失物就能帶回來?
這啥意思?
接著,李阿姨順著裴元的目光,看到了從後麵的車裏被押出來、垂頭喪氣的人。
關鍵是,那人手上戴著手銬?
戴著手銬的,那都是嫌疑犯吧?
一臉困惑,李阿姨疑惑地看著裴元,完全摸不清狀況。
裴元明白李阿姨心裏一定滿是疑問,便笑著講了起來:
“這家夥就是在別人家裏偷東西的小賊。”
“我們逮住了他,帶他回來指認他做過壞事的地方。”
“而且受害的不隻是您一家,還有其他人呢!”
“等確認完現場,您跟我們走個程序,丟的東西自然就能領回來了。”
“您放心好了,這種小毛賊,就算給他再多膽子,他也不敢動您一根毫毛!”
這句話,裴元其實是在撒個小謊。
畢竟這家夥在旅館見到警察都能掏出刀子亂捅,要說傷害別墅主人,估計他心裏也不會有什麽過不去的坎兒。
不過為了寬慰李阿姨,裴元自然得說得輕飄飄的,盡量把事情簡化到極點。
要是李阿姨真能相信這個小偷就是個溫順的小綿羊,那就再好不過了!
那樣一來,李阿姨就不會感到害怕了。
然而,事情的發展跟裴元預想的不太一樣。
這時,李阿姨瞪圓了雙眼,滿臉的不敢相信,已經開始質疑起人生來了!
小偷…這就抓到了?
不是在開玩笑吧?
李阿姨那副質疑人生的神情,充分展現了她內心此刻的驚濤駭浪。
半小時前打電話告訴裴元家裏遭了賊。
半小時後,裴元就帶著小偷來認現場了?
這速度,是不是太過離譜了?
要不是李阿姨知道裴元的人品絕對可靠,她都要懷疑裴元是不是在濫捉無辜湊功勞了!
街上隨便拉個人就說是小偷!
關鍵是,這也太快了吧?
就好像是接了電話直奔犯罪現場抓人,然後再帶回來指認現場一樣。
隻有這樣,速度才能這麽快!
簡直有點顛覆了她對警察破案常規的認識!
難道不應該先是接到報警後到現場找線索,然後一步步調監控找嫌疑人的行動軌跡,順利的話才能抓到人,不順利的話可能好久都沒音訊嗎?
半小時就把小偷帶回來,也太效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