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李玉屍體的脖子上有一條勒痕,不用說,這明顯是一起凶殺案。


    聞訊趕來的兩方家庭都義憤填膺,很是氣憤。


    說起來陳慶風在陳家鎮雖然算不上大戶人家,但是世代打魚,也擁有一艘屬於自家的漁船,所以生活上也算上優渥。


    陳慶風一家有四口人,陳慶風的父母加上一哥哥陳慶清。生活過的倒也安逸,可誰也沒想到會如此。


    憤怒的人們在看到李玉遇害之後,一致認為,殺害李玉的凶手肯定是陳慶風。


    就連陳慶風的父親也是這樣的認為,如果是在野外找到還好說,在自己家漁船找到,隻能說這是個凶手熟悉的地方。


    於是,陳慶風就被兩家人棒捆起來,扭送到了公安。


    公安調查此案後發現,陳慶風在李玉失蹤前,兩人曾大吵過一架,且兩人之前也是隔三差五的經常吵架。


    所以斷定陳慶風是有足夠的殺人動機,列為首要嫌疑犯。


    而且經過不久的審理,陳慶風竟然一改常態,承認了罪行!


    這就令我有所懷疑,隻剩下兩起案件,我更應該徹查清楚。


    而且這種殺妻案件確實有足夠的理由變為厲鬼。


    在十月懷胎即將誕生寶寶,即將結婚,人生即將完滿的時刻,李玉就這麽被殺害了,任誰也會怨念極深。


    可在讀了這些案情之後,我有了不同的看法。


    首先,陳慶風如果想要謀害李玉,隨時有大把的機會,為何會選擇在結婚的時候,小孩即將誕生的時刻。


    這時隨時都是大把親朋好友聚集的時候,人多眼雜,很容易被人碰見,風險極大。


    再則,如果陳慶風真的是不喜歡李玉的話,完全可以不用結婚,退婚就可以了。


    而且,我實在沒辦法相信有人會親手殺死自己即將出生的孩子。


    如果陳慶風是真的不喜歡小孩的話,完全不會讓李玉懷上這個孩子。


    難道是李玉偷懷上小孩才告知陳慶風的?或者是陳慶風本來就完全不想結婚,是受李玉用孩子逼迫,到最後完全受不了的?


    因為這起案件是表明了孕婦被殺害,所以我表現的異常認真。


    這次不止要去陳慶風的家裏,還打算前往李玉的村落查探。


    時光匆匆,三日之後,陳家碼頭畔。


    今天是我為李玉做的一場法事,現場人頭攢動,皆紛至遝來,陳慶風與李玉的家人都來了,還圍了很多看熱鬧的群眾。


    法事依然是道教的簡易法事。當然,李玉死之後,她的家人已經為她做過了多次。


    雖然簡易,這次還是特意穿上了道袍,拿起了桃木劍,顯得莊重許多。


    為了擋風擋雨,碼頭邊用帆布搭起了一個簡易的居所,在裏麵設壇。


    外麵更是有四人的鳴鼓隊,場麵已經算是宏大。當然如果是真正完整的法事,不管是對陽間活人的,或者是對陰間死人的,一般流程都是需要三天的時間。


    就算是的簡易法事,我還是盡量的做到完整,該有的東西都有,讓李玉可以盡快的投胎轉世。


    見時辰差不多了,道袍一穿,手握桃木劍,擺壇做法。


    而李家與陳家兩家的七八名直係親屬趕緊跪倒在壇前,哀聲四起。


    歸命三尊無有上,天仙八部共垂慈。


    我今依教奉清齋,為誦密言先徧食。


    “李玉,陳家鎮李厝村人氏,芳齡二十三歲,因不知原因被害於此,請求李玉現身,從茫茫陰間為我們指明道路。”


    我的語速極快,外麵的人動作也很快,一說完,便有人在外豎起招魂幡,鼓聲大振。


    我也趕緊將在一旁準備好的水碗拿到手中,將桃木劍放下,一手拿這水碗,另外一手拿著招魂符。


    將手中的招魂符用蠟燭點燃,放入水中,待招魂符燃盡成灰,稍微搖晃一下水碗,將水散在壇前。


    “天靈靈,地靈靈,陰陽兩界見鬼靈,至心歸命禮,十方法界,諸佛道法僧,為此道場之內,分然事宜,悉入此宗。”


    我在念著咒語,眼睛偷瞄了左邊的陳家人,陳慶風的父親滿臉悲色,而他哥哥陳慶清看起來好像有些緊張。


    這不是超渡法事!這是招魂儀式!


    又偷偷看了眼右邊的李家人,不知覺的點點頭。


    “我死的好慘啊!”


    突然一個聲音傳出,陳慶風的父親嘴巴張大驚呆住了。而一旁的陳慶清更是有些害怕的跪坐在地。


    而另外一邊的李家人各個深情激動,大喊著:“玉兒啊,你死的好慘啊。”


    場外的圍觀群眾也都滿臉驚疑之色。


    這聲音明顯是李玉的聲音!


    而說這話的人是李玉的親姐姐李冰,李冰雙眼緊閉,身體搖搖晃晃,口中傳出了李玉的聲音:“陳慶清!你害的我好慘啊!”


    陳慶清聞言嚇得一屁股癱倒在地,渾身瑟瑟發抖,好半天才斷斷續續的說道:“是弟妹弟妹,我真不是故意的啊。”


    “我死的好慘啊!我最鬼也不會放過你的!”


    陳慶清的臉色已經嚇得變成了灰黃色,驚慌得如寒蟬般,啞然失聲“不啊”


    陳慶清渾身顫抖,半張著嘴,發出一聲嘶啞的驚叫,抱著頭在地上不知所措。“我我不想死啊。”


    周圍人一臉驚疑,雖然有些驚訝李玉會現身,但是更加吃驚與殺害李玉的人竟然是陳慶清!


    就連陳慶清周圍的幾名親屬也是麵露訝異。


    啪啪啪。


    就在這時,一掌聲突然響起,緊跟著有兩三道掌聲從帆布後方傳來。


    一身正裝的黃邢局長帶著三四名警員從帆布後走了出來。


    “吳先生好手段。”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黃伯伯你說笑了,說了叫我啊凡就好了。”


    “哈哈哈,好的好的,啊凡。”


    黃邢局長大笑一聲,拍了拍我的肩旁,隨後便看向癱坐在地的陳慶清。


    陳慶清再笨,也知道了眼前的情況,他嘴角哆嗦著,好像想辯解一下,可是最後什麽也沒有說錯來,臉上一點血色也沒有。


    而李家人則全部一臉憤慨,如果不是有警員在場,估計陳慶清要受一些皮肉之苦了。


    原來,陳慶清雖然是陳慶風的親大哥,但內心卻是個好色之徒,雖然李玉已經懷了自己弟弟的骨肉,也即將結婚,他還是窺覬於李玉的美色。


    但是礙於李玉是自己的弟妹,所以他也一直不敢有所行動。


    事情就在陳慶風與李玉結婚的前一晚,兩人吵架之後,心情不好的李玉出來透氣,正好遇見了在漁船上喝醉的陳慶清。


    陳慶清知道李玉兩人經常吵架,見到李玉來到漁船上,還以為是上天給自己的機會,借著酒膽,強行與李玉發生了不明的關係。


    第二天醒來,陳慶清發現在一旁全身是傷的李玉,大吃一驚,與他想象的兩人是情投意合的夢境完全不同。


    一股子後悔,害怕,悔恨,擔心的情緒湧上心頭。在李玉還沒醒來的時候,就活活的將她給勒死。


    本來打算趁著沒人開船將李玉的屍體拋棄到大海,毀屍滅跡。


    奈何正巧他們的父親趕來,找他回去幫忙操辦婚事。陳慶清想起來今天是陳慶風的婚禮,隻能另尋機會,誰想知後來就直接分不開身,直到李玉的屍體被找到。


    其實本來對於陳慶清也隻有些微的證據,事情是兩天前,我一一的探訪當天發現李玉屍體的眾人,還有周遭的鄰居。


    最後發現一個和陳慶風家同為打魚人的漁夫,他們家就在海邊不遠,也是世代漁夫。


    漁夫告訴我,平常陳慶清很喜歡喝醉後就到漁船上睡覺,再才使我有了疑心。


    獲得了黃邢局長的認同之後,在於李家的人配合,才有了這出好戲。


    至於所謂的招魂,不過是表演罷了,李冰從小和李玉一同長大,雖然兩人聲音長相都大不相同,但是簡單的模仿一下李玉的聲音,還是有六七分的相識。


    加之那年代的樸實老百姓,都非常的迷信於招魂這等手段,對此也沒有什麽疑慮。所以沒有什麽難度的就讓陳慶清說出了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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