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馬克漢作出決定的當天,他、萬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樂部,我們坐在角落的包廂裏。我們經常一道來這裏,因為我們是這家俱樂部的會員,而馬克漢則把這裏當做是他辦公室以外的辦案總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樂部,也是家豪華旅館;它的會員大多來自政界、司法界和財經界)。


    那晚,馬克漢說:“真是糟透了,這個城市有一半的人認為我的辦公室是缺乏調查能力的高級信用社,因為我提不出將壞人繩之以法的足夠證據或是有利證據。”


    萬斯悠然微笑並拾起頭,嘲弄地望著他。


    他用一種懶洋洋的語調回應了馬克漢的話:“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關鍵——找不到讓一般大眾相信的辦案證據——想要說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難了。你知道,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師並不是真的需要證據,他們要的是博學的專業知識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腦太過簡單,以至於受限在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沒有那麽糟,”盡管過去幾個星期以來的壓力,似乎已經影響到他慣有的沉穩個性,馬克漢還是和顏悅色地反駁著,“如果沒有證據法則,無辜的人經常就會陷於極度不公平的判決深淵中。在我們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應該受到保障。”


    萬斯微微打了個嗬欠。


    “馬克漢,你該去教書的。你在回應批評時,對措詞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過,我並沒有被你說服。你還記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綁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認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當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現在老鄰居麵前,他被認定死亡的狀態在法律上也並沒有因此改變。他確實還活著的這個明顯事實,法院卻認為它不重要,和原案沒有關係。……於是,有人在這州還是個瘋子,到了另外一州卻馬上恢複成正常人,這種情形在這個美麗的國度裏大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個不熟悉司法體係正常運作的門外漢來了解這其中的細微差別。所謂的門外漢呢,總是被一般常識所蒙蔽,他會說,站在河岸邊的瘋子就算到了河對岸,他依舊是個瘋子。因此,這些門外漢會百分之百錯誤地認為,如果一個人有生命,他就是活著的。”


    “何須發此長篇大論?”馬克漢反問,這一次他有點惱火。


    “似乎正好說中了你的痛處。”萬斯平心靜氣地解釋著,“警察不是律師,而他們已經陷你於水深火熱之中。……為什麽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學院上課呢?”


    “你管的事可還真多。”馬克漢反駁說。


    “幹嘛藐視我的建議?你要知道這是有好處的。一個缺少法學素養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時,他會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證,而死咬著那些可能真相不放。


    法院裏聽到的隻是一堆沒用的證詞,最後作出的判決並不是根據事實,而是根據那套複雜的規則,結果經常讓明明有罪的罪犯無罪開釋。事實上,很多法官會對被告這麽說:


    ‘我知道,而且陪審團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鑒於法律上得有認定的證據,所以我隻能宣布你無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馬克漢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議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課程,真不知大家會怎麽想。”


    “那麽,容我引用莎士比亞作品中屠夫的話:‘讓我們殺掉所有的律師吧。’”


    “很不幸地,這是必須麵對的現實,烏托邦理論並不適用。”


    “那你準備如何在警方的聰明推斷和你口口聲聲強調的法律程序的正義間尋求平衡呢?”萬斯懶洋洋地問。


    “首先,”馬克漢告訴他,“我決定以後由我親自調查所有重大的俱樂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開了辦公室幹部會議,從現在開始,我的辦公室將分頭展開實際行動。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證據。”


    萬斯從煙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煙,在椅子扶手上輕輕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為被定罪的無辜人士平反,讓犯了罪卻獲判無罪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馬克漢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轉過來,繃著一張臉看著萬斯。


    他不悅地說:“我不會裝作聽不懂你的話。你又在拿間接證據論和你的心理學與美學理論作比較。”


    “的確如此,”萬斯不在乎地同意馬克漢的話。“你知道,馬克漢,你奉為準則的間接證據論肯定大受歡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顯得一無是處。我非常擔心那些即將掉進你法網裏的無辜受害人,最後你會讓隻是單純出入酒館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險中。”


    馬克漢靜靜地抽了一會兒的雪茄。盡管這兩個男人的談話有時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對方,不過至少在態度上沒有憎惡對方的意思。他們之間的友誼曆久彌堅,不管他們的性情多麽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麽明顯的差異;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們密友關係的基礎。


    終於,馬克漢又開口了。


    “為何如此強烈地反對間接證據論?我承認有時候它會誤導辦案,不過大部分的時候它卻是證明有罪的有力推證。真的,萬斯,我們偉大的司法機構一直都證明它是目前最強有力的證據。就犯罪的真正本質而言,直接證據幾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數的罪犯依舊會逍遙法外。”


    “難道在這之前的大多數罪犯一直都逍遙法外?”


    馬克漢沒理會他的打岔。


    “舉下麵這個例子來說:十多個大人看見一隻動物跑過雪地,而且作證指出這隻動物是一隻雞;然而,有個小孩同樣也看到了這隻動物,卻宣稱它是一隻鴨子。他們於是前去檢查這隻動物的腳印,結果發現這些蹼狀腳印是鴨子留下來的。那麽,是不是說,我們無法證實究竟是雞還是鴨?”


    “我同意你的鴨子論。”萬斯不以為意地說。


    “非常感謝你的認同,”馬克漢乘勝追擊,繼續說,“我進一步推論下去:十多個大人看到一個家夥穿過雪地,信誓旦旦地說她是一名女人;然而有個小孩確認那家夥是個男人。現在,你還會不同意雪地上男人腳印的這項間接證據,證明了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不盡然,”萬斯回答,慢慢地把腳伸到他的麵前。“當然嘍!除非你能證明人的腦袋比不上鴨子的腦袋。”


    “這關腦袋什麽事?”馬克漢不耐煩地反問。“腦袋影響不到腳印的。”


    “鴨子的腦袋當然不會影響,但是人的腦袋卻非常可能——而且,無疑地、經常地——會影響這些腳印。”


    “我是不是正在人類學的課堂,上著達爾文物競天擇論的課,或是形而上論?”


    萬斯明確地告訴他:“無關那些抽象的東西,我隻是根據觀察所得在說明一個簡單的事實而已。”


    “好,根據你出眾不凡的推理,那些間接證據的男性腳印,究競顯示是男人還是女人?”


    “都有可能,也有可能都不是。”萬斯回答。“這項證據應用到人身上,按照常理推論,我認為這個穿過雪地的家夥有可能是穿著自己鞋子的男人,但也有可能是穿著男人鞋子的女人;或甚至是一名高大的小孩。簡而言之,根據我的了解,我隻能說那些足跡是直立猿人的某個後代腳上穿著男人的鞋子留下來的——性別和年齡不詳。至於有關鴨子的足跡,我倒可以接受你的說法。”


    馬克漢說:“還好你沒說鴨子自己會穿上膠鞋。”


    萬斯靜默了一會兒,然後說:


    “你知道,你這位現代梭倫(譯注:希臘七賢之一,雅典的立法大家)的問題就在於,你企圖把人性簡化成一套公式。然而事實是,人的生命異常複雜。他機靈狡猾,長時間以來最讓人害怕的就是他工於心計。他是一種卑劣詭詐的生物,即使是在他那徒然而愚昧的正常生存競爭過程中。在說的一百句話當中,自然而然有九十九句是謊話,隻有一句是實話。鴨子雖然沒有像人類受到老天爺關愛而被賦予優勢,但卻是坦率、絕對誠實的一種鳥。”


    馬克漢問:“那麽,你要如何判定這位在雪地上留下男性足跡的人士的性別或年紀?”


    萬斯向天花板吐出一個煙圈。


    “首先,我會否定十二位視力不佳的大人和那位眼力不錯的小孩所提出來的所有證據。接下來我會無視於那些雪地上的足跡,然後在不受可疑證詞影響和對具體線索仔細求證的情況下,研究判斷這位逃逸人士犯罪的真正動機。在分析過各種不同的因素後,我會告訴你的,將不僅是這名犯人究竟是男是女,而且能描述出他的習慣、個性以及人格持質。我可以完完整整地告訴你這個人留下來的是哪一種足跡:他是踩高蹺呢,還是騎腳踏車,或者飄在空中根本沒有留下痕跡。”


    馬克漢冷笑著,“我想恐怕你比那些提供給我法律證據的警察還要遜。”


    “至少我不會拿著證據冤枉那些沒嫌疑卻被真凶栽贓嫁禍的人,”萬斯反擊道,“而且,你知道,馬克漢,隻要你認定了腳印是犯罪證據,你絕對會讓真凶稱心如意,逮捕那些無辜的人。也就是說,那些與犯罪無關的人卻成了你調查的對象。”


    他突然變得認真起來。


    “注意了,老家夥,眼前的線索似是而非,攙雜了神學論者口中所謂的黑暗力量。這許多讓你感到焦慮的犯罪外表,很明顯隻是障眼法。我個人不相信那些無惡不作的幫派混混已經結社成黨,而且選俱樂部這種可笑的場所當做他們的大本營。這種想法太誇張了,充斥著俗不可耐且令人厭煩的新聞渲染手法,真是太嘩眾取寵了。與戰爭不同的是,犯罪並不是明顯的集體表現,它隻不過是見不得人的活動。你知道嗎?犯罪活動是屬於個人層次的事。一個人計劃殺人,他不會像打橋牌一樣需要呼朋引伴。馬克漢,親愛的老家夥,別讓這種不切實際的犯罪學觀點毀了你一生,也別隻顧著埋頭調查雪地上的腳印,它們會徹底誤導你,讓你在這邪惡的世界裏變得不被依賴。我要提醒你,聰明的罪犯絕不會笨到留下他的腳印讓你拿著尺子去量它的大小。”


    他深深地歎了一口氣,悲憐卻又嘲諷地望著馬克漢。


    “你有沒有想過,說不定你的第一件案子就是因為腳印搞砸的?哎呀!到那時候你該怎麽辦?”


    “隻要把你帶在身邊就萬無一失了嘛!”馬克漢回諷,“下一個重大案子發生時你願不願意跟我一起辦案呢?”


    “這可真讓我受寵若驚。”萬斯說。


    兩天後報紙的頭版頭條刊出了令人震驚的瑪格麗特·歐黛爾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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