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四點
馬克漢電話告知希茲偵訊的內容後,我們再度回到史杜文生俱樂部。檢察官辦公室通常於星期六下午一點休息,但今天因聖·克萊爾小姐的到訪延遲了下班時間。馬克漢一路上一言不發,直到我們坐在俱樂部的沙發上,他氣憤地說:“媽的!我實在不該放她走……我還是認為她有罪。”
萬斯故作崇拜狀,“噢,真的!你一定是個通靈者,有與生俱來的特異功能。你的夢是不是都能成真?你想著的人是不是立刻會打電話給你?真是天賦異稟,你會不會看手相?……為什麽不用那位女士的星座來判斷她是不是凶手?”
“除了你的直覺以外,我找不出其他證據證明她是無辜的。”馬克漢反駁。
“但是,”萬斯斷言,“我知道她是無辜的,不可能是女人。”
“你不要笨到以為女人不會使用點四五口徑柯爾特自動手槍。”
“噢,”萬斯聳聳肩,“我對這件案子的實質證據完全不屑一顧——那些垃圾就全部留給你們這些律師和那些肌肉發達的家夥,我有更好的解決方法,你貿然以射殺班森的罪名逮捕任何女人都是極大的錯誤。”
馬克漢以憤怒的啞聲說:“事到如今,你還拒絕相信任何揭發真相的推論,還要重申那套人類心智運作的信念。”
“這是上帝子民說的話?!”萬斯驚呼,“你這個老頑固,馬克漢。你的原則難道是‘隻要你不知道的’都不能算數,所以既然你不願意去弄懂,也不必有所解釋。這倒是一個挺不錯的觀點,它能夠化解一切的憂慮和不可知。你覺得這個世界很美麗嗎?”
馬克漢大方地忍受他的奚落,“午餐時,你曾提到一個絕對可以正確查出罪犯的方法,能否透露一下這個深奧無價的秘密讓我這個微不足道的檢察官知道?”
萬斯誇張地鞠了一個躬。(作者注:以下這段對白,是萬斯在解釋他的“罪犯心理過程的分析”,當然,這些都表後話。萬斯會因需要斟酌情況更改說辭,這段話.萬斯引以作為他理論的基準。)“非常樂意。我將它歸為人類性格和心理的科學方法。—個人,包括你我,都有自己一套方式去行事。人的行為—無論多大多歇—都是個性的表現。從人的行事可以;看出此人的性情,所以音樂家能夠從一節樂章上得知作曲者是貝多芬、舒伯特還是肖邦;藝術家可以從畫作看出作:畫者是柯爾、阿比尼斯,還是林布蘭、哈爾斯。世上沒有;兩張相同的麵孔,也沒有兩種完全相同的性格,所以當二十位畫家坐下來畫同一件東西時,每個人表達的結果絕對不同,完成的作品是畫家個人直覺的表現……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
“你舉藝術家這個例子,我十分容易理解,”馬克漢諷刺地說,“但是這種抽象又細膩的技巧,對我這種粗人似乎行不通。”
“人的心理總是傾向於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萬斯低聲歎道。
“所以說,藝術和犯罪之間還是有不同的地方。”馬克漢同意。
“在精神上,完全沒有不同,”萬斯指正,“犯罪和藝術都有共同的基本要素——接觸、觀念、技巧、想像力、下手、方法和組織能力。更重要的是,犯罪的布局和藝術品如出一轍,一樁精心策劃的謀殺和一幅畫都強烈地表現出個人風格,藝術鑒賞家可以分析畫的性格並告訴你原畫的創作者;心理學家亦可以從分析一件罪案找出凶手是誰——他認出了罪犯行事的特征……我親愛的馬克漢,這就是發掘人類犯罪的不二法門,其他的全都是不科學的猜測,危險至極。”
解說過程裏,萬斯一直保持著輕鬆的語調,他沉穩肯定的態度使他的分析更具權威性。馬克漢興味盎然地看著他,或許他沒把萬斯的理論當回事。
“你的理論完全忽略了犯罪動機。”馬克漢反駁。
“沒錯,”萬斯答,“因為犯罪動機是罪案中最不相幹的因素。親愛的老友,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很好的動機想殺死一大票人,一百個人裏大概有九十九個人都曾有過這種動機。一個人被殺了,起碼有一打無辜的人和真凶有著相同的動機;所以有動機並不能表示有罪,懷疑一個有動機的人是殺人凶手,就好比懷疑一個人和別人的老婆跑了,隻因為他也有兩條腿。有的人會真動手殺人,有的不會,因個人心理因素及性情而異……還有,如果一個人有著極強烈的動機,通常他都會掩飾得很好,不讓別人發現。他也許會掩飾個數十年隻等有朝一日;或者赫然發現十年前的某些事實,在五分鍾內突起殺機……所以你看,一件沒有明顯動機的案子可能比有動機的還要麻煩。”
“從辦案的角度看,想要除去‘何人得益’的想法十分困難。”
“我敢說‘何人得益’的想法十分無稽,因為一個人死亡總會有許多人得益。”
“無論如何,”馬克漢堅持,“動機是犯罪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環境和當下狀況跟某些人犯罪有密切的關係。”
“又是無稽之談,”萬斯斷言,“想想我們每天有多少機會殺掉自己討厭的人:就在幾天前的一個晚上,我因社交禮儀之故在公寓裏舉辦一場無聊透頂的晚宴,我承認自己用了極大的抑製力才沒在飲料中下砒霜。你知道柏吉斯和我是兩種完全不同類型的人,如果我決心下毒手,我會像十五世紀意大利足智多謀的貴族一樣製造機會……產生磨擦了,一個人可以製造機會或用偽造的不在場證明掩飾罪行。記不記得有一個案子,凶手在尚未動手前打電話報案說他懷疑被害人家中有事發生,然後在警察抵達前入內將被害人刺殺。”(作者注:我不知道萬斯指的是哪一樁案子,但許多推理小說家都常用到這一招,最近的一部是g.k.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的無知》其中一篇《錯誤模式》。)“那麽,什麽才能證明案發當時,凶嫌確實在現場?”
“你又被誤導了,”萬斯宣稱,“一個不在場的真凶常會利用現場的無辜者來保護自己,聰明的罪犯能夠在千裏之外操縱案發現場,他狡猾到會安排不在場證明,案發後重返現場參與討論。要製造一個不在場的借口,實在太容易了,反之亦然……但是人們永遠無法掩飾自己的個性和特質。因此所有犯罪最後終會歸咎於人類心理——完全是基於無法偽裝的根本。”
“照你這麽說,幹脆撤銷百分之九十的警力,安裝兩部測謊儀就能破案了。”馬克漢說。
萬斯沉思著抽了一會兒煙。
“我看到報上那篇報導了,有意思的小玩意兒。受測者從那些陳腔濫調轉移開去注意法蘭克·凱恩博士的球麵三角學,誰不會情緒緊張。一個無辜者身上被插上一堆不知名的管線、電流計、電磁體這些儀器,你再問一堆問題,他必然會因緊張而影響測試。”
馬克漢得意地微笑著。
“你的意思是:有嫌疑的人接受測試就完全沒有反應。”
“噢,正好相反,”萬斯語氣平和,“指針一樣會跳——但並不是因為他有罪。如果他很蠢,指針跳動的原因是他痛恨這種表麵上看來好像第三流的虐待方法;如果他很聰明,指針跳動是因覺得執法者使用如此幼稚無聊的把戲而強抑笑聲。”
“你把我搞糊塗了,我們這些可憐的世俗之人一向相信:犯罪行為是腦細胞的缺陷所導致的。”
“正是如此,”萬斯同意,“但是很不幸,所有人都具有這種缺陷,有品德的人隻是沒有勇氣善用他們的缺陷。但如果是有犯罪傾向的人,那可糟了:報社記者郎伯叟提出先天性犯罪一說,受科學家杜柏斯、皮爾遜、高芮格等人之賜,將他的白癡理論發揚光大。”(作者注:這是二十年前由皮爾遜和高芮格對職業犯罪所做的連串調查報告,他們認為:(1)罪犯大約在十六到二十歲開始犯罪;(2)百分之九十的罪犯智力平庸;(3)許多罪犯的兄長或父親都有犯罪前科。)“我被你的博學打敗了,”馬克漢宣告,他喚來服務生又要了根雪茄,“我安慰自己,事實上,所有的凶手都會自己泄漏身份。”
萬斯靜靜地抽著手中的煙,眼光落在窗外有薄霧的六月的天空裏。
“馬克漢,”他終於開口,“現存許多關於犯罪的荒誕。理論實在令人吃驚,一個神誌清醒的人會同意‘凶手會自曝身份’這種過時的想法實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事實上,很少有人會這麽做,老友,否則還需要刑事局做什麽?又為什麽在發現一具屍體時,警察全忙得團團轉?你身為偉大的保護者,敢叫所有警察安靜地待在辦公室、俱樂部或理發廳裏,好等待謀殺案凶手自動泄露身份嗎?如果你這麽做,他們一定會請求州長下令免你職。”
馬克漢忙著修剪並點燃他的雪茄。
“我相信你們這些家夥對犯罪還有另一個幻覺,”萬斯繼續,“那就是:凶手一定會回到行凶現常這種奇怪的想法甚至解釋成另一種神秘的心理因素。但是我可以保證,心理學家沒有如此荒謬的教條理論。如果凶手回到被害人屍體旁,目的不是為了收拾他所犯下的某些錯誤的話,那麽他豈不是把自己當成百貨公司櫥窗裏的展示物……如果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是真的,那麽對警察而言,辦案豈不是太簡單了?他們隻消坐在凶案現場打麻將等凶手返回,再將他逮捕歸案就行了。心理上真正的本能反應是:如果一個人犯下滔天大罪,他當然會離現場越遠越好。”
“但是目前這件案子,”馬克漢提醒他,“我們並非傻等凶手自曝身份,也沒有坐在班森的客廳裏認為凶手會自動送上門。”
“真那麽做,成功破案的幾率也比你們目前所使用的方法還要大些。”萬斯說。
“我可沒你那種天賦異票的洞察力,”馬克漢反駁,“我隻能夠遵循正常人的不完美行徑來查案。”
“沒錯,”萬斯同情地說,“你們所采取的行動結果逼我下這樣的結論:任何一個具備法律邏輯的人都能成功地駁倒你們這種建立在浮泛常識基礎上的做法。”
馬克漢這下被激怒了,“有必要為聖·克萊爾這個女人的無辜如此喋喋不休嗎?不管怎麽講,在完全沒有其他確實證據之下,你必須承認除此之外我別無他法。”
“我什麽也不承認,”萬斯告訴他,“因為我可以告訴你,有一大堆證據指向另一個方向,不過是你們沒察覺到而已。”
“你可真能辦啊:”萬斯過於冷漠的自信終於正式衝垮了馬克漢的鎮定,“很好,小於,我現在拒絕相信你所有的理論,我向你挑戰:請舉出一個你所說的確實存在的證據出來。”
他的語氣刻薄,同時做出一個強烈的手勢,表示他不願再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萬斯受了傷地說,“你知道的,馬克漢,我不是個嗜血的複仇者,也不是社會尊嚴的辯護者,這兩個頭銜對我而言太無趣了。”
馬克漢高傲地笑了,但並未回話。
萬斯沉默地抽了一陣煙,然後出乎我意外地以平靜肯定的口吻對馬克漢說:“我接受你的挑戰,雖然這與我平時的行事標準不符,但你也曉得,這件案子十分吸引我,它的困難度就好比鑒定一幅藝術名畫,試著找出它真正的作者一樣。”
馬克漢吃驚地將雪茄從嘴邊取下,他所謂的挑戰隻是口頭機鋒罷了,並非真有此意。他不可置信地望著萬斯,而他當時並不知道,自己衝口而出並非極認真的挑戰,因萬斯的悍然接招,竟然改寫了整個紐約市的犯罪史。
“你打算從哪兒開始?”他問。
萬斯擺擺手,“就像拿破侖說的,我必須先涉足其中才知道該如何做,但你一定要答應在各方麵協助我,並且不許用深奧的法律問題故意為難我。”
馬克漢緊閉著雙唇,他被萬斯突如其來的轉變弄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不多久,他發出自然開懷的笑聲,好像這並非什麽嚴重的事情。
“好,我同意,”他說,“然後呢?”
萬斯點燃一根煙,懶洋洋地起身。
“首先,”他宣布,“我要查出凶手的身高,這個發現毫無疑問可列為重要證據了吧?”
馬克漢懷疑地望著他,“看在老天的份上,你怎麽可能辦得到?”
“用最原始的演繹法,”他簡單地回答,“現在讓我們先回到凶案發生的現常”他往門口走去,馬克漢勉強不耐地跟著他。
“但是屍體已經搬走了,”馬克漢說,“而且那個地方已經整理過了。”
“謝天謝地!”萬斯低呼,“我對屍體沒有太太興趣,也討厭現場人來人往像鬧市一樣,你知道這會讓我頭昏腦漲。”
我們走到麥迪遜大道上,他立刻招來一輛計程車,不發一言地示意我們進去。
“這簡直是荒唐,”車子往上城開的途中,馬克漢生氣地說,“你現在還想找什麽線索?什麽都沒有了。”
“我親愛的馬克漢,”萬斯挖苦地說,“你在哲理方麵的知識實在貧乏得可以:如果一件東西,不論它多麽渺小,能夠完全消失,那麽這個世界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宇宙的問題可以解決,造物者亦會在空無一物的穹蒼上寫下‘這是可以證明的’。惟一能夠使我們繼續這種錯覺的便是‘生命”真實的謊言在潛意識裏就好像無窮盡的小數點,你小時候是否曾試著想要除盡一除三這個題目?然後在整頁白紙上寫滿了‘三’?如果你能夠在寫了一萬個‘三’之後解決一除三的問題,那麽你的難題就解決了。所以我親愛的老友,生命就是因為有許多無法除去的事才會繼續存在下去。”
他比手畫腳強調他的話語,接著自個兒望著紅豔豔的天空。
馬克漢靜坐在車廂一角,用力咀嚼他的雪茄,我看得出來他仍為自己貿然下的戰書十分惱火,但已無力回天了。就像他在事後告訴我的,當時他感覺好似被人從一張舒適的座椅上強拉起身,去聽候一個傻瓜的任意支使一般。
馬克漢電話告知希茲偵訊的內容後,我們再度回到史杜文生俱樂部。檢察官辦公室通常於星期六下午一點休息,但今天因聖·克萊爾小姐的到訪延遲了下班時間。馬克漢一路上一言不發,直到我們坐在俱樂部的沙發上,他氣憤地說:“媽的!我實在不該放她走……我還是認為她有罪。”
萬斯故作崇拜狀,“噢,真的!你一定是個通靈者,有與生俱來的特異功能。你的夢是不是都能成真?你想著的人是不是立刻會打電話給你?真是天賦異稟,你會不會看手相?……為什麽不用那位女士的星座來判斷她是不是凶手?”
“除了你的直覺以外,我找不出其他證據證明她是無辜的。”馬克漢反駁。
“但是,”萬斯斷言,“我知道她是無辜的,不可能是女人。”
“你不要笨到以為女人不會使用點四五口徑柯爾特自動手槍。”
“噢,”萬斯聳聳肩,“我對這件案子的實質證據完全不屑一顧——那些垃圾就全部留給你們這些律師和那些肌肉發達的家夥,我有更好的解決方法,你貿然以射殺班森的罪名逮捕任何女人都是極大的錯誤。”
馬克漢以憤怒的啞聲說:“事到如今,你還拒絕相信任何揭發真相的推論,還要重申那套人類心智運作的信念。”
“這是上帝子民說的話?!”萬斯驚呼,“你這個老頑固,馬克漢。你的原則難道是‘隻要你不知道的’都不能算數,所以既然你不願意去弄懂,也不必有所解釋。這倒是一個挺不錯的觀點,它能夠化解一切的憂慮和不可知。你覺得這個世界很美麗嗎?”
馬克漢大方地忍受他的奚落,“午餐時,你曾提到一個絕對可以正確查出罪犯的方法,能否透露一下這個深奧無價的秘密讓我這個微不足道的檢察官知道?”
萬斯誇張地鞠了一個躬。(作者注:以下這段對白,是萬斯在解釋他的“罪犯心理過程的分析”,當然,這些都表後話。萬斯會因需要斟酌情況更改說辭,這段話.萬斯引以作為他理論的基準。)“非常樂意。我將它歸為人類性格和心理的科學方法。—個人,包括你我,都有自己一套方式去行事。人的行為—無論多大多歇—都是個性的表現。從人的行事可以;看出此人的性情,所以音樂家能夠從一節樂章上得知作曲者是貝多芬、舒伯特還是肖邦;藝術家可以從畫作看出作:畫者是柯爾、阿比尼斯,還是林布蘭、哈爾斯。世上沒有;兩張相同的麵孔,也沒有兩種完全相同的性格,所以當二十位畫家坐下來畫同一件東西時,每個人表達的結果絕對不同,完成的作品是畫家個人直覺的表現……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
“你舉藝術家這個例子,我十分容易理解,”馬克漢諷刺地說,“但是這種抽象又細膩的技巧,對我這種粗人似乎行不通。”
“人的心理總是傾向於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事。”萬斯低聲歎道。
“所以說,藝術和犯罪之間還是有不同的地方。”馬克漢同意。
“在精神上,完全沒有不同,”萬斯指正,“犯罪和藝術都有共同的基本要素——接觸、觀念、技巧、想像力、下手、方法和組織能力。更重要的是,犯罪的布局和藝術品如出一轍,一樁精心策劃的謀殺和一幅畫都強烈地表現出個人風格,藝術鑒賞家可以分析畫的性格並告訴你原畫的創作者;心理學家亦可以從分析一件罪案找出凶手是誰——他認出了罪犯行事的特征……我親愛的馬克漢,這就是發掘人類犯罪的不二法門,其他的全都是不科學的猜測,危險至極。”
解說過程裏,萬斯一直保持著輕鬆的語調,他沉穩肯定的態度使他的分析更具權威性。馬克漢興味盎然地看著他,或許他沒把萬斯的理論當回事。
“你的理論完全忽略了犯罪動機。”馬克漢反駁。
“沒錯,”萬斯答,“因為犯罪動機是罪案中最不相幹的因素。親愛的老友,我們每個人都會有很好的動機想殺死一大票人,一百個人裏大概有九十九個人都曾有過這種動機。一個人被殺了,起碼有一打無辜的人和真凶有著相同的動機;所以有動機並不能表示有罪,懷疑一個有動機的人是殺人凶手,就好比懷疑一個人和別人的老婆跑了,隻因為他也有兩條腿。有的人會真動手殺人,有的不會,因個人心理因素及性情而異……還有,如果一個人有著極強烈的動機,通常他都會掩飾得很好,不讓別人發現。他也許會掩飾個數十年隻等有朝一日;或者赫然發現十年前的某些事實,在五分鍾內突起殺機……所以你看,一件沒有明顯動機的案子可能比有動機的還要麻煩。”
“從辦案的角度看,想要除去‘何人得益’的想法十分困難。”
“我敢說‘何人得益’的想法十分無稽,因為一個人死亡總會有許多人得益。”
“無論如何,”馬克漢堅持,“動機是犯罪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環境和當下狀況跟某些人犯罪有密切的關係。”
“又是無稽之談,”萬斯斷言,“想想我們每天有多少機會殺掉自己討厭的人:就在幾天前的一個晚上,我因社交禮儀之故在公寓裏舉辦一場無聊透頂的晚宴,我承認自己用了極大的抑製力才沒在飲料中下砒霜。你知道柏吉斯和我是兩種完全不同類型的人,如果我決心下毒手,我會像十五世紀意大利足智多謀的貴族一樣製造機會……產生磨擦了,一個人可以製造機會或用偽造的不在場證明掩飾罪行。記不記得有一個案子,凶手在尚未動手前打電話報案說他懷疑被害人家中有事發生,然後在警察抵達前入內將被害人刺殺。”(作者注:我不知道萬斯指的是哪一樁案子,但許多推理小說家都常用到這一招,最近的一部是g.k.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的無知》其中一篇《錯誤模式》。)“那麽,什麽才能證明案發當時,凶嫌確實在現場?”
“你又被誤導了,”萬斯宣稱,“一個不在場的真凶常會利用現場的無辜者來保護自己,聰明的罪犯能夠在千裏之外操縱案發現場,他狡猾到會安排不在場證明,案發後重返現場參與討論。要製造一個不在場的借口,實在太容易了,反之亦然……但是人們永遠無法掩飾自己的個性和特質。因此所有犯罪最後終會歸咎於人類心理——完全是基於無法偽裝的根本。”
“照你這麽說,幹脆撤銷百分之九十的警力,安裝兩部測謊儀就能破案了。”馬克漢說。
萬斯沉思著抽了一會兒煙。
“我看到報上那篇報導了,有意思的小玩意兒。受測者從那些陳腔濫調轉移開去注意法蘭克·凱恩博士的球麵三角學,誰不會情緒緊張。一個無辜者身上被插上一堆不知名的管線、電流計、電磁體這些儀器,你再問一堆問題,他必然會因緊張而影響測試。”
馬克漢得意地微笑著。
“你的意思是:有嫌疑的人接受測試就完全沒有反應。”
“噢,正好相反,”萬斯語氣平和,“指針一樣會跳——但並不是因為他有罪。如果他很蠢,指針跳動的原因是他痛恨這種表麵上看來好像第三流的虐待方法;如果他很聰明,指針跳動是因覺得執法者使用如此幼稚無聊的把戲而強抑笑聲。”
“你把我搞糊塗了,我們這些可憐的世俗之人一向相信:犯罪行為是腦細胞的缺陷所導致的。”
“正是如此,”萬斯同意,“但是很不幸,所有人都具有這種缺陷,有品德的人隻是沒有勇氣善用他們的缺陷。但如果是有犯罪傾向的人,那可糟了:報社記者郎伯叟提出先天性犯罪一說,受科學家杜柏斯、皮爾遜、高芮格等人之賜,將他的白癡理論發揚光大。”(作者注:這是二十年前由皮爾遜和高芮格對職業犯罪所做的連串調查報告,他們認為:(1)罪犯大約在十六到二十歲開始犯罪;(2)百分之九十的罪犯智力平庸;(3)許多罪犯的兄長或父親都有犯罪前科。)“我被你的博學打敗了,”馬克漢宣告,他喚來服務生又要了根雪茄,“我安慰自己,事實上,所有的凶手都會自己泄漏身份。”
萬斯靜靜地抽著手中的煙,眼光落在窗外有薄霧的六月的天空裏。
“馬克漢,”他終於開口,“現存許多關於犯罪的荒誕。理論實在令人吃驚,一個神誌清醒的人會同意‘凶手會自曝身份’這種過時的想法實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事實上,很少有人會這麽做,老友,否則還需要刑事局做什麽?又為什麽在發現一具屍體時,警察全忙得團團轉?你身為偉大的保護者,敢叫所有警察安靜地待在辦公室、俱樂部或理發廳裏,好等待謀殺案凶手自動泄露身份嗎?如果你這麽做,他們一定會請求州長下令免你職。”
馬克漢忙著修剪並點燃他的雪茄。
“我相信你們這些家夥對犯罪還有另一個幻覺,”萬斯繼續,“那就是:凶手一定會回到行凶現常這種奇怪的想法甚至解釋成另一種神秘的心理因素。但是我可以保證,心理學家沒有如此荒謬的教條理論。如果凶手回到被害人屍體旁,目的不是為了收拾他所犯下的某些錯誤的話,那麽他豈不是把自己當成百貨公司櫥窗裏的展示物……如果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是真的,那麽對警察而言,辦案豈不是太簡單了?他們隻消坐在凶案現場打麻將等凶手返回,再將他逮捕歸案就行了。心理上真正的本能反應是:如果一個人犯下滔天大罪,他當然會離現場越遠越好。”
“但是目前這件案子,”馬克漢提醒他,“我們並非傻等凶手自曝身份,也沒有坐在班森的客廳裏認為凶手會自動送上門。”
“真那麽做,成功破案的幾率也比你們目前所使用的方法還要大些。”萬斯說。
“我可沒你那種天賦異票的洞察力,”馬克漢反駁,“我隻能夠遵循正常人的不完美行徑來查案。”
“沒錯,”萬斯同情地說,“你們所采取的行動結果逼我下這樣的結論:任何一個具備法律邏輯的人都能成功地駁倒你們這種建立在浮泛常識基礎上的做法。”
馬克漢這下被激怒了,“有必要為聖·克萊爾這個女人的無辜如此喋喋不休嗎?不管怎麽講,在完全沒有其他確實證據之下,你必須承認除此之外我別無他法。”
“我什麽也不承認,”萬斯告訴他,“因為我可以告訴你,有一大堆證據指向另一個方向,不過是你們沒察覺到而已。”
“你可真能辦啊:”萬斯過於冷漠的自信終於正式衝垮了馬克漢的鎮定,“很好,小於,我現在拒絕相信你所有的理論,我向你挑戰:請舉出一個你所說的確實存在的證據出來。”
他的語氣刻薄,同時做出一個強烈的手勢,表示他不願再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萬斯受了傷地說,“你知道的,馬克漢,我不是個嗜血的複仇者,也不是社會尊嚴的辯護者,這兩個頭銜對我而言太無趣了。”
馬克漢高傲地笑了,但並未回話。
萬斯沉默地抽了一陣煙,然後出乎我意外地以平靜肯定的口吻對馬克漢說:“我接受你的挑戰,雖然這與我平時的行事標準不符,但你也曉得,這件案子十分吸引我,它的困難度就好比鑒定一幅藝術名畫,試著找出它真正的作者一樣。”
馬克漢吃驚地將雪茄從嘴邊取下,他所謂的挑戰隻是口頭機鋒罷了,並非真有此意。他不可置信地望著萬斯,而他當時並不知道,自己衝口而出並非極認真的挑戰,因萬斯的悍然接招,竟然改寫了整個紐約市的犯罪史。
“你打算從哪兒開始?”他問。
萬斯擺擺手,“就像拿破侖說的,我必須先涉足其中才知道該如何做,但你一定要答應在各方麵協助我,並且不許用深奧的法律問題故意為難我。”
馬克漢緊閉著雙唇,他被萬斯突如其來的轉變弄得不知如何是好,過了不多久,他發出自然開懷的笑聲,好像這並非什麽嚴重的事情。
“好,我同意,”他說,“然後呢?”
萬斯點燃一根煙,懶洋洋地起身。
“首先,”他宣布,“我要查出凶手的身高,這個發現毫無疑問可列為重要證據了吧?”
馬克漢懷疑地望著他,“看在老天的份上,你怎麽可能辦得到?”
“用最原始的演繹法,”他簡單地回答,“現在讓我們先回到凶案發生的現常”他往門口走去,馬克漢勉強不耐地跟著他。
“但是屍體已經搬走了,”馬克漢說,“而且那個地方已經整理過了。”
“謝天謝地!”萬斯低呼,“我對屍體沒有太太興趣,也討厭現場人來人往像鬧市一樣,你知道這會讓我頭昏腦漲。”
我們走到麥迪遜大道上,他立刻招來一輛計程車,不發一言地示意我們進去。
“這簡直是荒唐,”車子往上城開的途中,馬克漢生氣地說,“你現在還想找什麽線索?什麽都沒有了。”
“我親愛的馬克漢,”萬斯挖苦地說,“你在哲理方麵的知識實在貧乏得可以:如果一件東西,不論它多麽渺小,能夠完全消失,那麽這個世界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宇宙的問題可以解決,造物者亦會在空無一物的穹蒼上寫下‘這是可以證明的’。惟一能夠使我們繼續這種錯覺的便是‘生命”真實的謊言在潛意識裏就好像無窮盡的小數點,你小時候是否曾試著想要除盡一除三這個題目?然後在整頁白紙上寫滿了‘三’?如果你能夠在寫了一萬個‘三’之後解決一除三的問題,那麽你的難題就解決了。所以我親愛的老友,生命就是因為有許多無法除去的事才會繼續存在下去。”
他比手畫腳強調他的話語,接著自個兒望著紅豔豔的天空。
馬克漢靜坐在車廂一角,用力咀嚼他的雪茄,我看得出來他仍為自己貿然下的戰書十分惱火,但已無力回天了。就像他在事後告訴我的,當時他感覺好似被人從一張舒適的座椅上強拉起身,去聽候一個傻瓜的任意支使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