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利和奎因父子在弗蘭奇府邸外分手時,夜幕已悄悄地降臨到了這個城市。警方已開始追查失蹤少女伯尼斯·卡莫迪的下落,維利得趕去督導這項任務的執行。
維利走後,警官看看靜靜的哈德遜河,又看看漸漸暗下來的天空,最後,將視線落在了兒子身上。埃勒裏雙眼盯著路麵,正起勁地擦著他的夾鼻眼鏡。
警官歎了口氣。“新鮮空氣對我倆大有好處,”他疲憊地說道。“反正我得讓我這漿糊腦袋清醒清醒。……埃勒裏,咱們走著回家吧。”
埃勒裏點點頭,兩人沿著河濱大道並肩向街角走去。向東拐過街角後,他們放慢了腳步。兩人各想著心事,默默地溜達到了下一街區。
“我現在終於有機會,”埃勒裏攙著父親,一邊走一邊說道。“好好想想至今為止所獲得的諸多信息了。它們可都是關鍵的要素,有說服力的要素,老爸!這麽多的要素,它們簡直令我頭痛!”
“是嗎?”警官聳拉著雙肩,悶悶不樂地問道。
埃勒裏專注地看了眼父親,緊緊地握了握父親的手臂。“得了,老爸,別垂頭喪氣的了!我知道你現在腦子裏一片空白,這都是因為你最近太忙的緣故。而我近來是異乎尋常的輕鬆,大腦非常清醒,所以一下子就把握住了今天了解到的大量的基本情況。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說說吧。”
“說吧,兒子。”
“這個案子最具價值的兩個線索之一就是,屍體是在麵對第五大街的櫥窗裏發現的。”
警官不屑地哼了一聲。“我還以為你要告訴我你已經知道這是誰幹的呢。”
“是的。”
警官吃了一驚。他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瞪著埃勒裏,一臉的驚愕與難以置信。
“埃勒裏!你不是在開玩笑吧!你怎麽可能知道?”他終於唾沫橫飛地開了口。
埃勒裏嚴肅地一笑。“別誤解我的話。我知道是誰殺害了弗蘭奇夫人,因為一些跡象同時指向了同一個人,而且這些跡象之間都有著不可思議的連續性。我還沒找到證據;對這些跡象的認識連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對凶手的犯罪動機一無所知,而且這案子背後肯定還有不可告人的齷齪,我對此也毫無頭緒……因此,我還不能告訴你我懷疑的是誰。”
“你就是不願意告訴我。”警官氣衝衝地說道。
“別這樣,老爸!”埃勒裏微微一笑。他抱緊了手中的包裹,裏麵是弗蘭奇辦公桌上的那幾本書。從離開百貨店的那一刻起,這包裹就沒離開過他的手。“我這麽做是有原因的。首先,我很可能是被一係列的巧合引入了歧途。如果是這樣的話,一旦錯怪了人,然後再向人賠理道歉,那可就丟臉了……等我找到了證據——老爸,你會是第一個知道的……但現在,這麽多事情無法解釋,有的看上去幾乎是莫名其妙。比如,這些書……唉!”
兩人默默地走了會兒,埃勒裏沒再吭聲。
“在櫥窗裏發現了弗蘭奇夫人的屍體,這事非常可疑。”他終於開口了。“我就從這兒開始入手查這個案子。說它可疑已經是相當保守的了——稀少的血跡,失蹤的鑰匙,口紅和末抹勻的唇膏,櫥窗內無照明設施,選擇櫥窗作為犯罪場所這種荒謬的行徑——所有這些都足以成為我們懷疑的理由。”
“弗蘭奇夫人顯然不是在櫥窗內被人謀害的,那麽,她是在哪兒被殺的呢?夜班員說她曾表示要去寓所;奧弗萊赫提說她向電梯走去時手裏還拿著那把失蹤了的寓所鑰匙——所有這些都暗示著必須立即搜查寓所,於是我立刻采取了行動。”
“接著說——這些我都知道。”老奎因沉著臉說道。
“你有點耐心好不好?戴奧真尼斯!”(譯注——戴奧真尼斯(diogenes)是古希臘的哲學家)埃勒裏打趣道。“寓所內的情形生動說明了一切。弗蘭奇夫人曾到過那兒,這點是毋庸置疑的。那些紙牌、書檔以及它們所表明的一切……”
“我可不知道它們都表明了些什麽。”警官抱怨道。“你是指那些粉末?”
“不是它。算了,咱們暫時不提書檔,先說說我在臥室梳妝台上找到的口紅吧。它是弗蘭奇夫人的,顏色正好和死者唇上的口紅色相同。除非發生了天大的事,否則的話,沒什麽能阻撓女人們修飾她們的雙唇。是謀殺嗎?有可能。但肯定是導致謀殺的事件……所以,通過總結種種理由,我得出了結論,弗蘭奇夫人是在寓所被謀殺的。而且,我希望能在明天讓你了解詳情。”
“我不想和你辯論,因為盡管你的這些理由現在看來荒謬可笑,但它們也可能是正確的。不過,你還是接著說吧——講些更具實質性的東西。”警官說道。
“你得先允許我使用一些前提。”埃勒裏笑道。“別害怕,我會證明寓所內發生的一切的。現在,你得先允許我假設寓所是作案現場。”
“那就暫且允許你假設一下吧。”
“好極了。如果凶殺是在寓所內發生的,而不是在櫥窗裏,那麽,屍體顯然是從寓所被移到了櫥窗裏,然後又被塞進了壁床。”
“按你的假設,應該是這樣。”
“但我自問:凶手為什麽要這麽做?為什麽要把屍體移到櫥窗裏?為什麽不把她留在寓所內?”
“為了使寓所看起來不像是謀殺現場?但這根本說不通,因為……”
“是的,因為凶手根本不想遮掩弗蘭奇夫人留下的痕跡,比如,‘本克’紙牌和口紅——不過,我更覺得留下口紅是他的一時疏忽。所以,很顯然,轉移屍體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謀殺現場,而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聲咕噥道。
“這其中當然牽扯到時間因素。”埃勒裏說道。“凶手肯定知道,櫥窗展覽每天12點整準時開始,而在12點前,櫥窗一直都鎖著,絕不會有人進去。我一直在琢磨凶手轉移屍體的原因,後來突然想到,直到午後,屍體才有可能被發現,這可能就是答案。出於某種原因,凶手希望推遲罪行曝光的時間。”
“我不明白為什麽……”
“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具體原因,但我們可以先做一個直接推測。如果凶手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使屍體在正午前不被發現,那麽,這意味著他早上有事要辦,如果屍體被提前發現,他可能就辦不成這事。明白嗎?”
“有道理。”警官讓步了。
“繼續前進!”埃勒裏說道。“如果屍體提前被發現,凶手就沒法完成要幹的事,乍一看,這事簡直就是個難解的謎。然而,我們也掌握了一些事實。例如,不管凶手是如何進店的,他肯定在店裏呆了一夜。他可以通過兩條途徑神不知鬼不覺地溜進店裏,但殺完人後,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難了。他可能先藏在店裏的某個地方,等到商店關門後,再偷偷地溜進寓所;他也可能是從三十九街的那個夜間貨物入口溜進店裏的。但他絕不可能從雇員出口出來,因為奧弗萊赫提整夜都在那兒守著,如果有人出來,他肯定會看到的,但奧弗萊赫提沒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能從貨屋的門溜出去,因為那扇門晚上11點半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1點45才到。如果他從貨屋的門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這是明擺著的!至少在那女人被殺前半小時,貨屋的門就關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裏呆一夜。”
“如果是這樣的話,至少在第二天早上9點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9點開門營業,這時,他可以裝成一名早到的顧客離開商店。”
“那麽,他為什麽又不嫌麻煩地將屍體藏進櫥窗裏,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發現呢?他為什麽那麽做?”警官問道。“如果9點時他能離開商店,再說他還有事要辦,那他為什麽不能當時就去辦事呢?他根本不用擔心屍體會被發現,因為9點後他可以立刻去辦該辦的事。”
“確實如此。”因為激動,埃勒裏的聲音聽著有些尖銳。“如果9點時他能出去,並且能一直在外麵呆著,那麽他根本沒理由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但是,埃勒裏,”警官反駁道,“他確實推遲了發現屍體的時間!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麽。
“非常正確。”埃勒裏嚴肅地說道。“如果我們的凶手和商店有著某種聯係,那麽,一旦東窗事發,而他不在場,人們肯定會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這個危險。所以,他把屍體藏到了一個在正午前絕不會被人發現的地方,這樣,他就可以在早上找個機會溜出去,辦他該辦的事……”
“當然了,還有別的問題。凶手是否事先就計劃好了在殺害弗蘭奇夫人後,把屍體藏在櫥窗裏?這一直就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我倒覺得,場所的轉換並非是在作案前就計劃好的。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天早上10點左右才有人去寓所。威弗有他自己的辦公室,而弗蘭奇直到10點後才來。因此,凶手在製定原始計劃時,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後,把屍體留在那兒。這麽說吧,他可以在9點時離開商店,10點前趕回來,時間充裕得很。隻要能在屍體被發現前幹完早上的罪惡勾當,他就平安無事了。”
“但在進人寓所後,或可能是在行凶後,他看到了一樣東西,這使他意識到必須把屍體移到櫥窗裏。”埃勒裏停了停。“書房的辦公桌上放了一份藍色備忘錄文件。整個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擱著,而且威弗發誓說,周一晚上他下班時,把它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還在原地擱著。因此,凶手肯定看到它了。備忘錄上寫明了威弗周二早上9點到寓所!這是一份會議通知,一份簡簡單單的備忘錄,但它卻令凶手驚恐萬分。盡管我們目前還不知道他早上必須去辦什麽事,但如果9點時有人進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機會去辦他該辦的事,而這事顯然又是非辦不可的。因此,他把屍體移到了櫥窗裏,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聽著似乎是天衣無縫。”警官不情願地咕噥了一句,但眼中卻流露出極大的興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須立刻去辦。”埃勒裏若有所思地補充道。“不論凶手是誰,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後躲在店裏,這點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訴你為什麽。我們通過時間登記表調查了所有與此案有關的人。登記表上記錄了每個人的下班時間。除威弗和圖書部經理——那個斯普林吉外,所有調查對象看來都是在5點30之前離開的。而且也確實有人看到那兩人離開了商店,所以,他們顯然不可能躲在店裏伺機作案。你應該還記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盡管像佐恩、馬奇本克思、拉瓦利這樣的人離店時不用簽名登記,但有人負責登記他們的姓名和離開時間,昨天就是這樣。既然所有人都離開了商店,那麽凶手肯定是通過餘下的另一條途徑入店的——三十九街上的貨倉門。無論如何,這麽做更符合邏輯。因為這樣一來,他既可以證明自己那天夜裏不在犯罪現場,同時,又仍可以在11點到11點30之間從貨物入口處溜進店裏。”
“我們還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個人的行蹤。”警官悲歎道。“忙不完的活兒。”
“而且還可能一無所獲。不過我也認為有這個必要,而且應該盡快開始。”
“唉!”埃勒裏苦笑了一下。“這案子真是錯綜複雜。”他抱歉般地說道,轉換了思路。“比如——溫妮弗雷德為什麽要去商店?這就是個謎?她告訴奧弗萊赫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謊?當然了,夜班員確實看見她進了電梯,而且我們還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確鑿證據,因此完全可以假設她去了六樓的寓所。再說了,她還可能去哪兒呢?櫥窗嗎?簡直太荒謬了!不,我們還是假設她直接去了六樓的寓所吧。”
“也許瑪麗安·弗蘭奇的圍巾當時已經在櫥窗裏了,出於某種不明原因,弗蘭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來。”警官苦笑著建議道。
“那你可就想錯了。”埃勒裏反擊道。“盡管瑪麗安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圍巾這件事絕對與案子無關!……不過,我有一個想法。溫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約好了在店裏的寓所會麵?假如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個無人的百貨店裏與人神秘會麵之類的——那我們完全可以假定:被謀殺的女人是抱著某一特定的目的來見某個人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她是否知道其同夥——事實證明也就是殺害她的凶手——怪異的入店方式?或許她以為他會像她那樣從慣用的夜間入口進店?她顯然不知道他將以何種方式進店,而且也不指望他會從夜間入口進來,因為她沒向奧弗萊赫提說起另外一人。如果她沒什麽需要隱瞞,她完全可以告訴奧弗萊赫提一聲,但她沒這麽做,卻反而製造一種假相,讓他覺得她肯定是來寓所取東西的。這麽看來,她肯定是在幹什麽見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夥會采取神秘的預防措施,以保證自己不被發現——她根本就未加防範,而且是心甘情願地卷入這樁事中的。”
“這個同夥會是伯尼斯或瑪麗安嗎?從表麵上看,我們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本克’紙牌、伯尼斯的煙、伯尼斯的鞋帽——最後這兩件東西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另一方麵,我們再看看和伯尼斯有關的一些側麵事實吧。”
“我們已經認定:凶手拿走了弗蘭奇夫人的寓所鑰匙。我們可能首先想到這是伯尼斯幹的,因為她那天下午出去時沒帶鑰匙——實際上,她不可能帶著自己的鑰匙,因為我們今天剛在她的衣櫥裏找到它。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親的鑰匙拿走。但她昨夜在店裏嗎?”
“該是咱們抓住那個幽靈的時候了。”埃勒裏的表情有些古怪。“伯尼斯昨夜並不在弗蘭奇百貨商店。也許我現在該說伯尼斯不是殺母凶手。首先,盡管有‘本克’紙牌為證,而且伯尼斯和她母親是一對牌迷也是眾所周知的事,但煙灰缸裏的煙蒂卻暴露了問題,有人栽贓陷害怕尼斯。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煙時,從來都是隻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這一點絕對是毫無疑問的。但我們在寓所發現的那些煙頭卻都無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細,幾乎就隻剩下了煙嘴。這也太不尋常了,沒法使人不產生懷疑。如果隻有一兩支煙抽成了那樣,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幾支煙竟然都是那樣!這可說不通,老爸。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煙不是伯尼斯抽的。如果她沒抽那些煙,那麽顯然是有人做了手腳,企圖引起我們對失蹤女孩的懷疑。另外,還有那個據稱是由伯尼斯打給霍坦絲·安德希爾的電話。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會那麽蠢,她不會忘記鑰匙已經丟了。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鑰匙,甚至不惜冒險於打電話詢問,而且還打算派人來取。”
“那雙鞋——那頂帽子。”警官突然低聲說道。他抬起頭來震驚地看著埃勒裏。
“對。”埃勒裏陰鬱地答道。“正如我剛才所言,不但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如果伯尼斯是被人栽贓陷害的,而我們又在作案現場發現了她在案發當天穿戴的鞋帽——那麽,這隻能意味著伯尼斯本人也遇到了不測!她肯定也是個受害者,老爸。不知她現在是死是活,這就要看這案子到底有什麽內幕了。不過,從整個推理過程來看,伯尼斯的失蹤顯然和她母親的被害有著密切聯係。那麽,為什麽要把女孩也幹掉呢?也許是因為,爸,如果讓她逍遙在外,她可能會向警方提供危險的消息——這些消息在凶手看來是危險的。”
“埃勒裏!”警官驚呼道。他激動得渾身發抖。“弗蘭奇被謀殺——伯尼斯被綁架——而且她還是個吸毒狂……”
“我並不覺得特別奇怪,老爸,”埃勒裏的聲音中充滿了溫情。“你的嗅覺總是那麽靈敏……是的,我也是這麽想的。你應該還記得吧,伯尼斯離開她繼父家時不僅是自願的,而且簡直就是迫不及待。那麽,我們可以認為她是去——補充毒品,這個估計不過分吧?”
“很有這個可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這整個案子很可能就是由毒品販子策劃的,事情可就複雜了。恐怕我們這回就是碰上了這種乏味的事。”
“乏味你的頭!”奎因警官激動地喊道。“埃勒裏,案情越來越清楚了。最近,毒品銷售猖狂,上頭很不滿意——如果我們能查出這麽個大規模販毒團夥——如果我們真能逮住販毒頭子——埃勒裏,這功勞可不小!如果我告訴弗爾拉利這幕後的名堂,真不知他會做何感想!”
“噢,別太樂觀了,老爸。”埃勒裏悲觀地說道。“這事可能費勁著呢。無論如何,目前這一切都還隻是推測,千萬別高興得太早了。”
“我們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案情,它將使我們更確切地了解案情經過。”
“你是指書檔?”奎因警官試探道。
“當然。這個分析也是基於純推理之上,但我敢打賭,最終我們將發現,這個推理是正確的。如果結論和一係列前提條件結合得天衣無縫,那麽結論的正確概率約對很高……”
“韋斯特利·威弗斷言,自從約翰·格雷將瑪瑙書檔送給弗蘭奇後,它們既未損壞修補過,也未離開過寓所的書房。我們在檢查書檔時發現,書檔底部毛氈,或許是台麵呢的顏色有明顯的差異。威弗認為這事有些不對頭。為什麽?因為他以前從未發現這兩塊綠毛氈是深淺不同的兩種顏色。這對書檔擺在桌上已有數月了。他能肯定,這對書檔剛拿來時,毛氈的顏色絕對是一樣的,而且數月以來它們的顏色也一直是一樣的。”
“事實上,盡管我們無法確定淺色毛氈到底是什麽時候出現了,但有一點還是可以證實的。”埃勒裏心事重重地盯著路麵。“淺顏色的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我敢發誓,我的判斷絕對沒錯。盡管漿糊質量不錯,而且也已經很幹了,但摸上去仍有些發粘,這一下子就說明了問題。還有那些粘在漿糊痕跡上的粉末——不,證據就在這兒。凶手昨夜動過書檔。如果他沒用指紋粉,我們也許會懷疑到弗蘭奇夫人。這是你的‘超級罪犯’的傑作,老爸,一位上流社會的中年婦女絕不會幹這種事的。”他笑道。
“咱們可以將書檔與這個案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他眯眼看著前方,默默地想了會兒心事。老奎因的腳步有些沉重,他一邊走一邊欣賞著流動的街景。“我們走進作案現場,發現了許多希奇古怪的東西。紙牌、口紅、香煙、帽子、鞋子、書檔——所有這些東西都有反常之處。除書檔外,我們已將上述的每樣東西和案子直接掛上了鉤。為什麽不將書檔也考慮過去呢?——哪怕是作為一種可能性?根據已知事實,我可以提出眾多相當不錯的假設。指紋粉就是事實之一,還有那些與此案有關的物品,另外,有人被謀殺了,這些都是事實。我們在一塊新粘上的毛氈上發現了粉末,而這塊毛氈又與另一塊毛氈的顏色不同,這沒法不讓人起疑心。這兩塊毛氈的顏色絕不是從拿來時就不同的,這麽一對價值不菲的稀有書檔不可能會有兩塊顏色不同的護墊,而且以前根本就不存在這種差異……不,所有的可能性都表明,昨天夜裏有人揭掉了第一塊書檔上的舊毛氈,粘上了一塊新的。然後,他又給書檔灑上指紋粉,使上麵的指紋顯現出來;他擦掉了所有的指紋,但卻疏忽大意地將一些細小的粉末留在了漿糊痕跡上。”
“我對你的論證非常滿意。”警官說道。“接著說。”
“好吧!我仔細查看了書檔。它們都是用質地堅硬的縞瑪璃製成的,而且,其中一個書檔的原裝護墊被換掉了,這是它們所經曆的唯一變動。因此,我斷定,換護墊的目的並不在於把什麽東西藏進書檔或從中取出什麽,因為這個書檔是實心的,它隻有表麵。”
“搞清楚這一點後,我便自問:如果不是為了藏匿或取出東西,還有什麽理由值得換護墊呢?這樣,我就想到了這個案子。我們是否可以把案情和護墊的更換聯係到一起呢?”
“當然可以!為什麽要把舊毛氈揭掉,換上一塊新的?因為那塊毛氈有問題。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將暴露犯罪痕跡。你應該記得,凶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辦完早上該辦的事之前不讓任何人察覺這起謀殺。而且他也知道,早上9點就有人來書房,如果書檔有問題,別人肯定會注意到。”
“血跡!”警官喊道。
“你猜對了,”埃勒裏答道。“隻能是血跡。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讓人產生懷疑的東西,否則的話,凶手是不會如此煞費苦心的。紙牌和其他東西——在屍體被發現或甚至在人們覺得事有蹊蹺前,這些東西本身絕不會讓人們聯想到謀殺。但血跡!它可是暴行的印證。”
“所以,我推斷,鮮血浸透了毛氈,迫使凶手不得不揭掉那塊血淋淋的、泄露天機的舊毛氈,重新換上塊新的。”
兩人默默地走了會兒。警官忙著想心事,埃勒裏又開口了。
“你看,”他說道,“我已經以令人讚歎的速度將這個案子的各種具體要素重新組合了一遍。另外,當我得出血汙毛氈的結論時,另一個孤立的事實也突然躍入了我的腦海……你應該還記得普魯提曾對屍體出血甚少提出疑問吧?而且我們當時也曾推斷凶殺是在別處發生的?這就是那個失落的環節。”
“很好,很好。”警官一邊低語著,一邊興奮地伸手去掏他的鼻煙盒。
“書檔,”埃勒裏迅速地接著說道,“在這起案子中本是無足輕重的,但它浸透血跡後,意義可就不同了。自那以後,一係列事件就順理成章地發生了——換毛氈、觸摸到了書檔,然後再灑上指紋粉,抹掉接觸時必然留下的指紋……”
“不過,我推斷,血浸毛氈隻是一個偶然事故。它無辜地在玻璃桌麵上,血是怎麽流到那兒的呢?有兩個可能。第一,書檔可能被當成了武器。但這站不住腳,因為從傷口的性質看,是槍傷,而且屍體上也沒留下重擊痕跡,如果用書檔這種大頭棒似的東西當武器,應該會留下痕跡的。那麽,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血在無意中浸透了書檔。這是怎麽發生的呢?”
“很簡單。書檔就擱在玻璃桌麵上。如果血浸透了書檔底部,並在那兒留下了難以抹煞的痕跡,那麽唯一的解釋隻能是:血蔓延過玻璃桌麵,流到書檔下,浸透了毛氈。你應該明白這帶給我們什麽啟示了吧。”
“弗蘭奇夫人被擊中時,正坐在桌邊。”老先生陰鬱地說道。“子彈射在心髒下麵,她倒在椅子上,這時,又一發子彈射來擊中了心髒。在她倒下之前,血從第一個傷口中噴了出來;當她伏倒在桌子上時,血從第二個傷口中流了出來——浸透了毛氈。”
“說得太好了。”埃勒裏笑道。“你應該還記得吧,普魯提曾非常肯定地認為,心前區傷口更應該大量出血才對。事實可能就是這樣……現在,我們可以進一步再現案發經過了。如果弗蘭奇夫人是坐在桌後被擊中了心髒,那麽,凶手一定是隔著桌子,站在她麵前向她開槍的,兩人之間有幾英尺的距離,因為死者的衣服上並未沾上火藥未。也許我們可以從子彈進入體內的角度估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但我對此不抱太大希望。因為我們無法確定子彈的行程,也就是說,我們不知道凶手開槍時距弗蘭奇夫人有多遠,而一英寸的誤差都將極大地影響到我們對凶手身高的估算。你可以把這事交給你的火器專家肯尼思·諾爾斯。但我估計不會有什麽太大收獲。”
“我也是這麽看的。”警官歎了口氣。“不管怎樣,能如此精確地理順案情已經很令人滿意了。所有的環節都絲絲入扣,埃勒裏——很不錯的推理。我會讓諾爾斯馬上開始工作的。還有別的想法嗎,兒子?”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埃勒裏一直保持著沉默。兩人拐入了西八十九街。再往前走半個街區,就是他們住的那幢褐色沙石老屋了。兩人加快了步伐。
“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爸,有一大堆問題我尚未深究。”埃勒裏心不在焉地說道。“各種跡象全都一覽無餘地展示在我們眼前,但必須對它們進行智慧的組合。在眾多的辦案人員中,唯有你可能還具有將它們結合在一起的頭腦,其他人……但種種煩憂卻使你變得異乎尋常的遲鈍。”他微微一笑。這時,他們已來到了褐色沙石大樓的台階前。
“爸,”他說著,邁上了第一級台階,“在這個案子的調查過程中,有一個方麵我真的是毫無頭緒,就是——”他拍了拍胳膊下夾著的包裹,“我從弗蘭奇辦公桌上帶出來的五本書。如果認為它們可能和謀殺有關……這個想法似乎很可笑,但是——我有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總覺得如果我們排查出其中的奧秘,肯定能弄清許多問題。”
“你已經有些走火入魔了。”警官一邊大聲說著,一邊氣喘籲籲地爬著樓梯。
“不管怎樣,”埃勒裏說著,將鑰匙插進了老式雕花大門的鎖眼裏,“今晚我得好好研究一下這幾本書。”
維利走後,警官看看靜靜的哈德遜河,又看看漸漸暗下來的天空,最後,將視線落在了兒子身上。埃勒裏雙眼盯著路麵,正起勁地擦著他的夾鼻眼鏡。
警官歎了口氣。“新鮮空氣對我倆大有好處,”他疲憊地說道。“反正我得讓我這漿糊腦袋清醒清醒。……埃勒裏,咱們走著回家吧。”
埃勒裏點點頭,兩人沿著河濱大道並肩向街角走去。向東拐過街角後,他們放慢了腳步。兩人各想著心事,默默地溜達到了下一街區。
“我現在終於有機會,”埃勒裏攙著父親,一邊走一邊說道。“好好想想至今為止所獲得的諸多信息了。它們可都是關鍵的要素,有說服力的要素,老爸!這麽多的要素,它們簡直令我頭痛!”
“是嗎?”警官聳拉著雙肩,悶悶不樂地問道。
埃勒裏專注地看了眼父親,緊緊地握了握父親的手臂。“得了,老爸,別垂頭喪氣的了!我知道你現在腦子裏一片空白,這都是因為你最近太忙的緣故。而我近來是異乎尋常的輕鬆,大腦非常清醒,所以一下子就把握住了今天了解到的大量的基本情況。我把我的想法跟你說說吧。”
“說吧,兒子。”
“這個案子最具價值的兩個線索之一就是,屍體是在麵對第五大街的櫥窗裏發現的。”
警官不屑地哼了一聲。“我還以為你要告訴我你已經知道這是誰幹的呢。”
“是的。”
警官吃了一驚。他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瞪著埃勒裏,一臉的驚愕與難以置信。
“埃勒裏!你不是在開玩笑吧!你怎麽可能知道?”他終於唾沫橫飛地開了口。
埃勒裏嚴肅地一笑。“別誤解我的話。我知道是誰殺害了弗蘭奇夫人,因為一些跡象同時指向了同一個人,而且這些跡象之間都有著不可思議的連續性。我還沒找到證據;對這些跡象的認識連十分之一都不到。我對凶手的犯罪動機一無所知,而且這案子背後肯定還有不可告人的齷齪,我對此也毫無頭緒……因此,我還不能告訴你我懷疑的是誰。”
“你就是不願意告訴我。”警官氣衝衝地說道。
“別這樣,老爸!”埃勒裏微微一笑。他抱緊了手中的包裹,裏麵是弗蘭奇辦公桌上的那幾本書。從離開百貨店的那一刻起,這包裹就沒離開過他的手。“我這麽做是有原因的。首先,我很可能是被一係列的巧合引入了歧途。如果是這樣的話,一旦錯怪了人,然後再向人賠理道歉,那可就丟臉了……等我找到了證據——老爸,你會是第一個知道的……但現在,這麽多事情無法解釋,有的看上去幾乎是莫名其妙。比如,這些書……唉!”
兩人默默地走了會兒,埃勒裏沒再吭聲。
“在櫥窗裏發現了弗蘭奇夫人的屍體,這事非常可疑。”他終於開口了。“我就從這兒開始入手查這個案子。說它可疑已經是相當保守的了——稀少的血跡,失蹤的鑰匙,口紅和末抹勻的唇膏,櫥窗內無照明設施,選擇櫥窗作為犯罪場所這種荒謬的行徑——所有這些都足以成為我們懷疑的理由。”
“弗蘭奇夫人顯然不是在櫥窗內被人謀害的,那麽,她是在哪兒被殺的呢?夜班員說她曾表示要去寓所;奧弗萊赫提說她向電梯走去時手裏還拿著那把失蹤了的寓所鑰匙——所有這些都暗示著必須立即搜查寓所,於是我立刻采取了行動。”
“接著說——這些我都知道。”老奎因沉著臉說道。
“你有點耐心好不好?戴奧真尼斯!”(譯注——戴奧真尼斯(diogenes)是古希臘的哲學家)埃勒裏打趣道。“寓所內的情形生動說明了一切。弗蘭奇夫人曾到過那兒,這點是毋庸置疑的。那些紙牌、書檔以及它們所表明的一切……”
“我可不知道它們都表明了些什麽。”警官抱怨道。“你是指那些粉末?”
“不是它。算了,咱們暫時不提書檔,先說說我在臥室梳妝台上找到的口紅吧。它是弗蘭奇夫人的,顏色正好和死者唇上的口紅色相同。除非發生了天大的事,否則的話,沒什麽能阻撓女人們修飾她們的雙唇。是謀殺嗎?有可能。但肯定是導致謀殺的事件……所以,通過總結種種理由,我得出了結論,弗蘭奇夫人是在寓所被謀殺的。而且,我希望能在明天讓你了解詳情。”
“我不想和你辯論,因為盡管你的這些理由現在看來荒謬可笑,但它們也可能是正確的。不過,你還是接著說吧——講些更具實質性的東西。”警官說道。
“你得先允許我使用一些前提。”埃勒裏笑道。“別害怕,我會證明寓所內發生的一切的。現在,你得先允許我假設寓所是作案現場。”
“那就暫且允許你假設一下吧。”
“好極了。如果凶殺是在寓所內發生的,而不是在櫥窗裏,那麽,屍體顯然是從寓所被移到了櫥窗裏,然後又被塞進了壁床。”
“按你的假設,應該是這樣。”
“但我自問:凶手為什麽要這麽做?為什麽要把屍體移到櫥窗裏?為什麽不把她留在寓所內?”
“為了使寓所看起來不像是謀殺現場?但這根本說不通,因為……”
“是的,因為凶手根本不想遮掩弗蘭奇夫人留下的痕跡,比如,‘本克’紙牌和口紅——不過,我更覺得留下口紅是他的一時疏忽。所以,很顯然,轉移屍體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謀殺現場,而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我明白你的意思。”警官低聲咕噥道。
“這其中當然牽扯到時間因素。”埃勒裏說道。“凶手肯定知道,櫥窗展覽每天12點整準時開始,而在12點前,櫥窗一直都鎖著,絕不會有人進去。我一直在琢磨凶手轉移屍體的原因,後來突然想到,直到午後,屍體才有可能被發現,這可能就是答案。出於某種原因,凶手希望推遲罪行曝光的時間。”
“我不明白為什麽……”
“雖然目前還不能確定具體原因,但我們可以先做一個直接推測。如果凶手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使屍體在正午前不被發現,那麽,這意味著他早上有事要辦,如果屍體被提前發現,他可能就辦不成這事。明白嗎?”
“有道理。”警官讓步了。
“繼續前進!”埃勒裏說道。“如果屍體提前被發現,凶手就沒法完成要幹的事,乍一看,這事簡直就是個難解的謎。然而,我們也掌握了一些事實。例如,不管凶手是如何進店的,他肯定在店裏呆了一夜。他可以通過兩條途徑神不知鬼不覺地溜進店裏,但殺完人後,他再想溜出去,那可就困難了。他可能先藏在店裏的某個地方,等到商店關門後,再偷偷地溜進寓所;他也可能是從三十九街的那個夜間貨物入口溜進店裏的。但他絕不可能從雇員出口出來,因為奧弗萊赫提整夜都在那兒守著,如果有人出來,他肯定會看到的,但奧弗萊赫提沒看到任何人。他也不可能從貨屋的門溜出去,因為那扇門晚上11點半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1點45才到。如果他從貨屋的門溜出去,那他根本不可能作案。這是明擺著的!至少在那女人被殺前半小時,貨屋的門就關上了。所以,他肯定得在店裏呆一夜。”
“如果是這樣的話,至少在第二天早上9點前,他不可能逃走。商店9點開門營業,這時,他可以裝成一名早到的顧客離開商店。”
“那麽,他為什麽又不嫌麻煩地將屍體藏進櫥窗裏,以防止她在正午前被人發現呢?他為什麽那麽做?”警官問道。“如果9點時他能離開商店,再說他還有事要辦,那他為什麽不能當時就去辦事呢?他根本不用擔心屍體會被發現,因為9點後他可以立刻去辦該辦的事。”
“確實如此。”因為激動,埃勒裏的聲音聽著有些尖銳。“如果9點時他能出去,並且能一直在外麵呆著,那麽他根本沒理由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
“但是,埃勒裏,”警官反駁道,“他確實推遲了發現屍體的時間!除非——”他像是突然悟出了什麽。
“非常正確。”埃勒裏嚴肅地說道。“如果我們的凶手和商店有著某種聯係,那麽,一旦東窗事發,而他不在場,人們肯定會注意到他的缺席,或者至少有這個危險。所以,他把屍體藏到了一個在正午前絕不會被人發現的地方,這樣,他就可以在早上找個機會溜出去,辦他該辦的事……”
“當然了,還有別的問題。凶手是否事先就計劃好了在殺害弗蘭奇夫人後,把屍體藏在櫥窗裏?這一直就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我倒覺得,場所的轉換並非是在作案前就計劃好的。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天早上10點左右才有人去寓所。威弗有他自己的辦公室,而弗蘭奇直到10點後才來。因此,凶手在製定原始計劃時,一定是想在寓所作案後,把屍體留在那兒。這麽說吧,他可以在9點時離開商店,10點前趕回來,時間充裕得很。隻要能在屍體被發現前幹完早上的罪惡勾當,他就平安無事了。”
“但在進人寓所後,或可能是在行凶後,他看到了一樣東西,這使他意識到必須把屍體移到櫥窗裏。”埃勒裏停了停。“書房的辦公桌上放了一份藍色備忘錄文件。整個周一下午,它都在桌上擱著,而且威弗發誓說,周一晚上他下班時,把它留在桌上了。而周二早上,它還在原地擱著。因此,凶手肯定看到它了。備忘錄上寫明了威弗周二早上9點到寓所!這是一份會議通知,一份簡簡單單的備忘錄,但它卻令凶手驚恐萬分。盡管我們目前還不知道他早上必須去辦什麽事,但如果9點時有人進寓所,那他就不可能有機會去辦他該辦的事,而這事顯然又是非辦不可的。因此,他把屍體移到了櫥窗裏,其他的事也就接踵而至了。明白啦?”
“聽著似乎是天衣無縫。”警官不情願地咕噥了一句,但眼中卻流露出極大的興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須立刻去辦。”埃勒裏若有所思地補充道。“不論凶手是誰,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後躲在店裏,這點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訴你為什麽。我們通過時間登記表調查了所有與此案有關的人。登記表上記錄了每個人的下班時間。除威弗和圖書部經理——那個斯普林吉外,所有調查對象看來都是在5點30之前離開的。而且也確實有人看到那兩人離開了商店,所以,他們顯然不可能躲在店裏伺機作案。你應該還記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盡管像佐恩、馬奇本克思、拉瓦利這樣的人離店時不用簽名登記,但有人負責登記他們的姓名和離開時間,昨天就是這樣。既然所有人都離開了商店,那麽凶手肯定是通過餘下的另一條途徑入店的——三十九街上的貨倉門。無論如何,這麽做更符合邏輯。因為這樣一來,他既可以證明自己那天夜裏不在犯罪現場,同時,又仍可以在11點到11點30之間從貨物入口處溜進店裏。”
“我們還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個人的行蹤。”警官悲歎道。“忙不完的活兒。”
“而且還可能一無所獲。不過我也認為有這個必要,而且應該盡快開始。”
“唉!”埃勒裏苦笑了一下。“這案子真是錯綜複雜。”他抱歉般地說道,轉換了思路。“比如——溫妮弗雷德為什麽要去商店?這就是個謎?她告訴奧弗萊赫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謊?當然了,夜班員確實看見她進了電梯,而且我們還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確鑿證據,因此完全可以假設她去了六樓的寓所。再說了,她還可能去哪兒呢?櫥窗嗎?簡直太荒謬了!不,我們還是假設她直接去了六樓的寓所吧。”
“也許瑪麗安·弗蘭奇的圍巾當時已經在櫥窗裏了,出於某種不明原因,弗蘭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來。”警官苦笑著建議道。
“那你可就想錯了。”埃勒裏反擊道。“盡管瑪麗安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圍巾這件事絕對與案子無關!……不過,我有一個想法。溫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約好了在店裏的寓所會麵?假如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個無人的百貨店裏與人神秘會麵之類的——那我們完全可以假定:被謀殺的女人是抱著某一特定的目的來見某個人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她是否知道其同夥——事實證明也就是殺害她的凶手——怪異的入店方式?或許她以為他會像她那樣從慣用的夜間入口進店?她顯然不知道他將以何種方式進店,而且也不指望他會從夜間入口進來,因為她沒向奧弗萊赫提說起另外一人。如果她沒什麽需要隱瞞,她完全可以告訴奧弗萊赫提一聲,但她沒這麽做,卻反而製造一種假相,讓他覺得她肯定是來寓所取東西的。這麽看來,她肯定是在幹什麽見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夥會采取神秘的預防措施,以保證自己不被發現——她根本就未加防範,而且是心甘情願地卷入這樁事中的。”
“這個同夥會是伯尼斯或瑪麗安嗎?從表麵上看,我們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本克’紙牌、伯尼斯的煙、伯尼斯的鞋帽——最後這兩件東西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另一方麵,我們再看看和伯尼斯有關的一些側麵事實吧。”
“我們已經認定:凶手拿走了弗蘭奇夫人的寓所鑰匙。我們可能首先想到這是伯尼斯幹的,因為她那天下午出去時沒帶鑰匙——實際上,她不可能帶著自己的鑰匙,因為我們今天剛在她的衣櫥裏找到它。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親的鑰匙拿走。但她昨夜在店裏嗎?”
“該是咱們抓住那個幽靈的時候了。”埃勒裏的表情有些古怪。“伯尼斯昨夜並不在弗蘭奇百貨商店。也許我現在該說伯尼斯不是殺母凶手。首先,盡管有‘本克’紙牌為證,而且伯尼斯和她母親是一對牌迷也是眾所周知的事,但煙灰缸裏的煙蒂卻暴露了問題,有人栽贓陷害怕尼斯。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煙時,從來都是隻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這一點絕對是毫無疑問的。但我們在寓所發現的那些煙頭卻都無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細,幾乎就隻剩下了煙嘴。這也太不尋常了,沒法使人不產生懷疑。如果隻有一兩支煙抽成了那樣,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幾支煙竟然都是那樣!這可說不通,老爸。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煙不是伯尼斯抽的。如果她沒抽那些煙,那麽顯然是有人做了手腳,企圖引起我們對失蹤女孩的懷疑。另外,還有那個據稱是由伯尼斯打給霍坦絲·安德希爾的電話。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會那麽蠢,她不會忘記鑰匙已經丟了。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鑰匙,甚至不惜冒險於打電話詢問,而且還打算派人來取。”
“那雙鞋——那頂帽子。”警官突然低聲說道。他抬起頭來震驚地看著埃勒裏。
“對。”埃勒裏陰鬱地答道。“正如我剛才所言,不但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如果伯尼斯是被人栽贓陷害的,而我們又在作案現場發現了她在案發當天穿戴的鞋帽——那麽,這隻能意味著伯尼斯本人也遇到了不測!她肯定也是個受害者,老爸。不知她現在是死是活,這就要看這案子到底有什麽內幕了。不過,從整個推理過程來看,伯尼斯的失蹤顯然和她母親的被害有著密切聯係。那麽,為什麽要把女孩也幹掉呢?也許是因為,爸,如果讓她逍遙在外,她可能會向警方提供危險的消息——這些消息在凶手看來是危險的。”
“埃勒裏!”警官驚呼道。他激動得渾身發抖。“弗蘭奇被謀殺——伯尼斯被綁架——而且她還是個吸毒狂……”
“我並不覺得特別奇怪,老爸,”埃勒裏的聲音中充滿了溫情。“你的嗅覺總是那麽靈敏……是的,我也是這麽想的。你應該還記得吧,伯尼斯離開她繼父家時不僅是自願的,而且簡直就是迫不及待。那麽,我們可以認為她是去——補充毒品,這個估計不過分吧?”
“很有這個可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這整個案子很可能就是由毒品販子策劃的,事情可就複雜了。恐怕我們這回就是碰上了這種乏味的事。”
“乏味你的頭!”奎因警官激動地喊道。“埃勒裏,案情越來越清楚了。最近,毒品銷售猖狂,上頭很不滿意——如果我們能查出這麽個大規模販毒團夥——如果我們真能逮住販毒頭子——埃勒裏,這功勞可不小!如果我告訴弗爾拉利這幕後的名堂,真不知他會做何感想!”
“噢,別太樂觀了,老爸。”埃勒裏悲觀地說道。“這事可能費勁著呢。無論如何,目前這一切都還隻是推測,千萬別高興得太早了。”
“我們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案情,它將使我們更確切地了解案情經過。”
“你是指書檔?”奎因警官試探道。
“當然。這個分析也是基於純推理之上,但我敢打賭,最終我們將發現,這個推理是正確的。如果結論和一係列前提條件結合得天衣無縫,那麽結論的正確概率約對很高……”
“韋斯特利·威弗斷言,自從約翰·格雷將瑪瑙書檔送給弗蘭奇後,它們既未損壞修補過,也未離開過寓所的書房。我們在檢查書檔時發現,書檔底部毛氈,或許是台麵呢的顏色有明顯的差異。威弗認為這事有些不對頭。為什麽?因為他以前從未發現這兩塊綠毛氈是深淺不同的兩種顏色。這對書檔擺在桌上已有數月了。他能肯定,這對書檔剛拿來時,毛氈的顏色絕對是一樣的,而且數月以來它們的顏色也一直是一樣的。”
“事實上,盡管我們無法確定淺色毛氈到底是什麽時候出現了,但有一點還是可以證實的。”埃勒裏心事重重地盯著路麵。“淺顏色的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我敢發誓,我的判斷絕對沒錯。盡管漿糊質量不錯,而且也已經很幹了,但摸上去仍有些發粘,這一下子就說明了問題。還有那些粘在漿糊痕跡上的粉末——不,證據就在這兒。凶手昨夜動過書檔。如果他沒用指紋粉,我們也許會懷疑到弗蘭奇夫人。這是你的‘超級罪犯’的傑作,老爸,一位上流社會的中年婦女絕不會幹這種事的。”他笑道。
“咱們可以將書檔與這個案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他眯眼看著前方,默默地想了會兒心事。老奎因的腳步有些沉重,他一邊走一邊欣賞著流動的街景。“我們走進作案現場,發現了許多希奇古怪的東西。紙牌、口紅、香煙、帽子、鞋子、書檔——所有這些東西都有反常之處。除書檔外,我們已將上述的每樣東西和案子直接掛上了鉤。為什麽不將書檔也考慮過去呢?——哪怕是作為一種可能性?根據已知事實,我可以提出眾多相當不錯的假設。指紋粉就是事實之一,還有那些與此案有關的物品,另外,有人被謀殺了,這些都是事實。我們在一塊新粘上的毛氈上發現了粉末,而這塊毛氈又與另一塊毛氈的顏色不同,這沒法不讓人起疑心。這兩塊毛氈的顏色絕不是從拿來時就不同的,這麽一對價值不菲的稀有書檔不可能會有兩塊顏色不同的護墊,而且以前根本就不存在這種差異……不,所有的可能性都表明,昨天夜裏有人揭掉了第一塊書檔上的舊毛氈,粘上了一塊新的。然後,他又給書檔灑上指紋粉,使上麵的指紋顯現出來;他擦掉了所有的指紋,但卻疏忽大意地將一些細小的粉末留在了漿糊痕跡上。”
“我對你的論證非常滿意。”警官說道。“接著說。”
“好吧!我仔細查看了書檔。它們都是用質地堅硬的縞瑪璃製成的,而且,其中一個書檔的原裝護墊被換掉了,這是它們所經曆的唯一變動。因此,我斷定,換護墊的目的並不在於把什麽東西藏進書檔或從中取出什麽,因為這個書檔是實心的,它隻有表麵。”
“搞清楚這一點後,我便自問:如果不是為了藏匿或取出東西,還有什麽理由值得換護墊呢?這樣,我就想到了這個案子。我們是否可以把案情和護墊的更換聯係到一起呢?”
“當然可以!為什麽要把舊毛氈揭掉,換上一塊新的?因為那塊毛氈有問題。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將暴露犯罪痕跡。你應該記得,凶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辦完早上該辦的事之前不讓任何人察覺這起謀殺。而且他也知道,早上9點就有人來書房,如果書檔有問題,別人肯定會注意到。”
“血跡!”警官喊道。
“你猜對了,”埃勒裏答道。“隻能是血跡。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讓人產生懷疑的東西,否則的話,凶手是不會如此煞費苦心的。紙牌和其他東西——在屍體被發現或甚至在人們覺得事有蹊蹺前,這些東西本身絕不會讓人們聯想到謀殺。但血跡!它可是暴行的印證。”
“所以,我推斷,鮮血浸透了毛氈,迫使凶手不得不揭掉那塊血淋淋的、泄露天機的舊毛氈,重新換上塊新的。”
兩人默默地走了會兒。警官忙著想心事,埃勒裏又開口了。
“你看,”他說道,“我已經以令人讚歎的速度將這個案子的各種具體要素重新組合了一遍。另外,當我得出血汙毛氈的結論時,另一個孤立的事實也突然躍入了我的腦海……你應該還記得普魯提曾對屍體出血甚少提出疑問吧?而且我們當時也曾推斷凶殺是在別處發生的?這就是那個失落的環節。”
“很好,很好。”警官一邊低語著,一邊興奮地伸手去掏他的鼻煙盒。
“書檔,”埃勒裏迅速地接著說道,“在這起案子中本是無足輕重的,但它浸透血跡後,意義可就不同了。自那以後,一係列事件就順理成章地發生了——換毛氈、觸摸到了書檔,然後再灑上指紋粉,抹掉接觸時必然留下的指紋……”
“不過,我推斷,血浸毛氈隻是一個偶然事故。它無辜地在玻璃桌麵上,血是怎麽流到那兒的呢?有兩個可能。第一,書檔可能被當成了武器。但這站不住腳,因為從傷口的性質看,是槍傷,而且屍體上也沒留下重擊痕跡,如果用書檔這種大頭棒似的東西當武器,應該會留下痕跡的。那麽,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血在無意中浸透了書檔。這是怎麽發生的呢?”
“很簡單。書檔就擱在玻璃桌麵上。如果血浸透了書檔底部,並在那兒留下了難以抹煞的痕跡,那麽唯一的解釋隻能是:血蔓延過玻璃桌麵,流到書檔下,浸透了毛氈。你應該明白這帶給我們什麽啟示了吧。”
“弗蘭奇夫人被擊中時,正坐在桌邊。”老先生陰鬱地說道。“子彈射在心髒下麵,她倒在椅子上,這時,又一發子彈射來擊中了心髒。在她倒下之前,血從第一個傷口中噴了出來;當她伏倒在桌子上時,血從第二個傷口中流了出來——浸透了毛氈。”
“說得太好了。”埃勒裏笑道。“你應該還記得吧,普魯提曾非常肯定地認為,心前區傷口更應該大量出血才對。事實可能就是這樣……現在,我們可以進一步再現案發經過了。如果弗蘭奇夫人是坐在桌後被擊中了心髒,那麽,凶手一定是隔著桌子,站在她麵前向她開槍的,兩人之間有幾英尺的距離,因為死者的衣服上並未沾上火藥未。也許我們可以從子彈進入體內的角度估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但我對此不抱太大希望。因為我們無法確定子彈的行程,也就是說,我們不知道凶手開槍時距弗蘭奇夫人有多遠,而一英寸的誤差都將極大地影響到我們對凶手身高的估算。你可以把這事交給你的火器專家肯尼思·諾爾斯。但我估計不會有什麽太大收獲。”
“我也是這麽看的。”警官歎了口氣。“不管怎樣,能如此精確地理順案情已經很令人滿意了。所有的環節都絲絲入扣,埃勒裏——很不錯的推理。我會讓諾爾斯馬上開始工作的。還有別的想法嗎,兒子?”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埃勒裏一直保持著沉默。兩人拐入了西八十九街。再往前走半個街區,就是他們住的那幢褐色沙石老屋了。兩人加快了步伐。
“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爸,有一大堆問題我尚未深究。”埃勒裏心不在焉地說道。“各種跡象全都一覽無餘地展示在我們眼前,但必須對它們進行智慧的組合。在眾多的辦案人員中,唯有你可能還具有將它們結合在一起的頭腦,其他人……但種種煩憂卻使你變得異乎尋常的遲鈍。”他微微一笑。這時,他們已來到了褐色沙石大樓的台階前。
“爸,”他說著,邁上了第一級台階,“在這個案子的調查過程中,有一個方麵我真的是毫無頭緒,就是——”他拍了拍胳膊下夾著的包裹,“我從弗蘭奇辦公桌上帶出來的五本書。如果認為它們可能和謀殺有關……這個想法似乎很可笑,但是——我有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總覺得如果我們排查出其中的奧秘,肯定能弄清許多問題。”
“你已經有些走火入魔了。”警官一邊大聲說著,一邊氣喘籲籲地爬著樓梯。
“不管怎樣,”埃勒裏說著,將鑰匙插進了老式雕花大門的鎖眼裏,“今晚我得好好研究一下這幾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