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探警哈斯抓住了阿侖·切奈先生,將他押送到偵探長辦公室。


    “阿侖·切奈先生,”偵探長大聲問,“你跑掉了,為什麽?”


    小阿侖用頂牛的態度望著地板。


    偵探長從抽屜裏拿出範雷巡官在瓊。布萊特臥室中搜出來的那張字跡潦草的紙條。


    阿侖頓時麵如上色,眼望著那紙條,“怎麽會到你們手裏的!”他低聲說道。


    “你著急了吧,咱們是在布萊特小姐床墊下麵查到的!”


    他搖搖頭,又坐了下去,疲乏地用手捂住眼睛。


    範雷帶著拜厄,偵探長用大拇指朝阿侖點了點。“拜厄,你倒認認看,這人也是上個星期四夜裏,亞爾培·格林肖的一個來客嗎?”


    拜厄對這小夥子仔仔細細地上下打量一番。使勁搖搖頭。“不是的,他不是那些來客之一。我從來沒見到這位紳士。”


    讓哈斯北帶切奈離去了。這時,範雷帶來了私灑店老板席克,和另外一男一女,女的就是在酒店跟格林肖吵架的那位金發女郎,叫莉莉。曾跟格林肖鬼混,格林肖坐牢後,她就嫁了人,男的是她的丈夫,傑緩密·奧德爾先生,他身材魁梧,四十來歲,鼻子象愛爾蘭人,烏黑眼睛射出凶光。


    “奧德爾太太,”偵探長開口了、“你認識亞爾培·格林肖嗎?”


    “我不認識。”


    偵探長轉身朝著席克,“你認識這位太太嗎?”


    奧德爾夫婦頓時大驚失色,女的連氣都喘不出來了。


    “我當然認識的。”席克說。


    “你最末一回是在哪兒看見她的?”


    “在我的店裏,個把禮拜以前的一天晚上,奧德爾太太當時正跟格林肖吵架。”


    “奧德爾太太、你出嫁前叫莉莉嗎?”


    “是的。”


    “你嫁奧德爾有多久啦?”


    “兩年半。”


    “在此以前,你跟格林肖同居在第十街1045號。”


    這女人驚慌萬狀,“我什麽也不曉得。我從來沒有認得一個叫格林肖的人。”


    “為什麽格林肖兩個禮拜以前一出監牢就找上了你呢?”


    她眼睛睜得大大的,然而她死不開口。


    拜厄偵探長歎叫拜厄來辨認這兩個人。拜厄指傑緩密·奧爾德,“就是他!就是他!”他喊道。


    偵探長站了起來。“拜厄,他是第幾個?”


    “想起來啦!這位是倒數第二個,就在那位大胡子醫生之前!”他口吻變得很有把握了。“他就是好個愛爾蘭人。”


    拜厄走了。奧德爾黑眼珠內露出絕望的神色。


    “他說上星期四晚上十點到十點半之間,你到賬台上去問,有沒有個叫做亞爾培·格林肖的房客,你從拜厄那兒打聽到房間號碼,就上樓去了。是314室,怎麽樣?”


    奧德爾站了起來。“你聽著,我是個納稅人,是個本份良民。我不曉得你們這些家夥搞的什麽鬼花樣。“我有我的權利!來,莉莉,咱們走——他們沒資格把咱們圈在這兒!”


    這女人聽命站起。範雷一步跨到奧德爾後麵,看來兩人似乎馬上就要搏鬥了;但是偵探長示意範雷讓開,他倆迅速奪門而出,走掉了。


    “派人盯住他們。”奎恩偵探長說道。範雷就跟在奧德爾夫婦後麵出去了。


    正當奎恩偵探長辦完了一天的例行公事,這時,傳來了驚人消息。佩珀衝進了辦公室,他把一封信高舉過頭,揮舞著。


    這是個廉價信封;地址由打字機打出來的;從郵戳來看,它是當天早上投在市中心郵局的。


    偵探長小心翼翼地從信封裏抽出信來,信紙跟信封一樣的價廉。展開一看,信紙上有幾行用打字機打出的字句——不署日期,沒有稱呼;也不具名。


    “筆者(信上這樣寫道)發現了令人興奮的情況。情況如下。亞爾培·格林肖有個同胞弟兄。此人現在使用的姓名為吉爾伯·史洛安。”信是用一架已用舊了的“恩德五德”牌打字機打出來的,這架打機上的某幾個字體能夠清楚辨認出微細的缺欠,辦公室的蘭波小姐說,如果再碰到這同一架打字打出來的任何文件的話,她準能認得出來。


    偵探長派範雷巡宮把信拿到警察總部化驗所去拍照並進行指紋檢驗。


    夜色蒼茫之中,偵探長、艾勒裏和範雷巡官來到了諾克斯的空房子,窗口都用灰木板擋住了。他們打開前門,跨進了黑洞洞的連廓。三個人緊緊連成一行,到了裏麵,發現仿佛置身在一個黑黝黝的洞穴裏。各個房間都空無一物,滿是灰塵,上得樓來,同樣也是一無所有。他們走到了屋頂下的閣樓。一無所有。


    在通向樓上的那座樓梯的下麵,有一扇門。艾勒裏開了門,借過範雷的電筒,朝下一照,迎麵是條曲曲折折的小梯。


    一行人走下了小梯,發現下麵是一個大統間,其長度和寬度正與整座房子相等。地上有隻破破爛爛的大箱子,蓋子已撬開,擰斷的鎖歪歪扭扭下垂著。


    艾勒裏用戴著手套的手掀起了蓋子,他將電筒的光照射到箱子裏邊,空空如也。


    他剛要放下蓋子,忽然,他的鼻孔縮了縮,接著又張了張,於是趕快傾身向前,嗅了嗅。他輕聲說道。“你們嗅一嗅這股味道吧。”


    艾勒裏把蓋子一放,“這也就意味著,我們已經發現了亞爾培·格林肖先生遺體的第一個停放地點。”


    艾勒裏用電筒向四周掃射了一下。發現一個大爐子。艾勒裏大踏步向它跨去,一把抓住生鏽的爐門杯,拉開爐門,手握電筒伸進了爐膛。三個人彎著身子,看到在爐膛底部的角落裏,新添了一小堆灰燼;在灰堆之外,有一小片——非常小的——厚厚的白紙。


    艾勒裏說道。“我認為,咱們終於找到喬治·卡吉士的最後那份遺囑啦。”


    範雷足足花了十來分鍾,才把那一小片的紙挑了出來。


    這張紙片不容置疑的就是卡吉士最後一份遺囑的片段。真是幸運啊。沒被火燒掉的這一小塊上恰好有著卡吉士收藏品總庫繼承人的姓名,偵探長一下子就認出這是喬治·卡吉士的親筆,所寫的姓名是:亞爾培·格林肖。


    奎恩父子和範雷巡官剛一進入卡吉士家的過廳,韋格施立刻報告說,一切住在卡吉士家的成員全都在家呢。偵探長不客氣地吩咐把吉爾伯。史洛安找來,三個人就進了卡吉士的書房。


    偵探長立刻抓起了書桌上的一隻電話,往警察總部打電話,那封匿名信查不出個名堂來。根本沒有指紋。


    這時,史洛安走了進來。“史洛安,”偵探長單刀直入,“經查明你跟亞爾培·格林肖是弟兄?”


    史洛安麵無人色。


    “亞爾培和我是弟兄,多年以前,我倆的父母去世了,隻留下咱弟兄兩上。亞爾培——也老是惹事。咱倆鬧翻了,就分手了。”


    “你換了姓氏。”


    “對。我原來叫吉爾伯·格林肖,亞爾培進了監牢我受不了這種恥辱和難聽的名聲,我就改用了母親娘家的姓氏,史洛安,我當時就跟亞爾培講明,從此以後與他一刀兩斷……”史洛安羞得無地自容;“他並不知道——我沒把改姓的事告訴他。我盡量躲開他。我來到紐約,在這兒找了差事。……但我始終注意著他的動靜,提防被他發現我的行止,來找我的麻煩,敲我的竹杠,並且公開宣布同我的關係……他跟我是弟兄,但他是個怙惡不悛的流氓無賴。”


    “那個星期四的晚上,你確實曾到旅館裏去找過格林肖,是不是?”


    史措安歎了一口氣。“我去過的。那個星期二,他獲得釋放之後,我查明他在哪兒落腳,於是就在星期四晚上到比乃第旅館去找他談判。我不願意他在紐約逗留。我要他到別處去……”


    “那天晚上,你們兩人之間發生什麽意外情況嗎?”奎恩偵探長問道。


    “沒發生什麽情況,我可以起誓!我要求他,請求他離開本市。我願付錢給他……他似乎很出乎意料,並且我看得出,他不懷好意地強作歡笑,而其實卻從心底裏厭惡我,可是他又覺得這也不無可喜之處,我當時就感到自己來錯了,應該別去打草驚蛇為妙。因為,他親口告訴我說,這些年來他甚至沒有想過我——他差不多已經忘記自己還有個弟兄呢!


    “可是我懊悔也來不及啦。我就提出,隻要他離開本市,另開碼頭,我願付給他五千塊錢。我把錢隨身帶來了,都是現鈔。他同意了,把鈔票抓他過去,我就走了。”


    “從那以後,在他活著的時候,你還看到過他嗎?”


    “沒有,沒看到過!我還以為他已經遠走高飛了呢。等到棺材一打開,我看見他……”


    艾勒裏拖長了聲調說:“在你跟這位格林肖談話過程中,你有沒有把你現在用的姓名告訴過他呢?”


    史洛安似乎很吃驚。“哪兒的話,沒有。當然沒告訴過他。我把這當作一種——唔,自我保障。我認為,他甚至並沒有懷疑到我現在已經不叫做吉爾伯·格林肖了。”


    艾勒裏馬上接口道,“沒有人知道吉爾伯·史洛安跟亞爾培·格林肖是弟兄嗎?”


    “正是這樣。”史洛安抹了抹前額。“首先,我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講過我有弟兄。連我妻子都不知道。而亞爾培也不可能告訴過任何人,因為,盡管他曉得自己有個弟兄在某個地方,但他根本不曉得我名叫吉爾伯·史洛安。事實上,即使在我那天晚上到他房裏去過之後,他也不知我叫吉爾伯·史洛安”


    艾勒裏說道。“史洛安先生,你那個弟兄曉不曉得你與喬治·卡吉士的關係呢?”


    “不曉得!我肯定他不知情。事實上,他還問起過我,用轉彎抹角的辦法,問我在幹些什麽,我當然搪塞了過去。我不想讓他找到我。”


    “那個星期四晚上,你們弟兄倆是不是先在什麽地方碰過頭,再跟他一塊兒到旅館去的?”


    “不是的。我單獨去的。我幾乎是緊跟在格林肖和另一個上下全裹住的人的後麵,跨進前廊的……”


    “……上下全裹住。我看不見此人的臉。我並沒有一直盯住格林肖,不知他是從哪兒來的。可是,我看見了他之後,我就到賬台上去打聽他的房間號碼,打聽到了,就跟著格林肖和他那個同伴一起上樓去。我在三樓的走廓中等著,盼望等那人走後,我就能進去跟亞爾培談判,談妥之後,馬上離開。


    “你一直了望著314室的房門嗎?”艾勒裏追問。


    “唔,也算望著,也算沒望著。不過我懷疑格林肖那個同伴是在我沒望見的時候溜走的。我等候了一會兒,就走到314室的房門口,敲敲門。稍稍過了一會兒,格林肖來給我開門——”


    “房裏已經沒人啦?”


    “是呀,格林肖沒有提到剛才來過客人,在我等候在外麵的時候,此人已經走了。”史洛安歎息了一聲。“我實在是急著要把這件惱人的事情了結掉,急著想走,我倆就開始談判,談完後我就走了,當時我感到心中一塊石頭落了地。”


    偵探長突然說:“就談到此為止吧。”


    史洛安出了書房。


    這時,佩珀衝了進來,要看看他們在隔壁房子的爐子裏勾出來的遺囑殘片。


    佩珀說道:“第一件要辦的事,就是去找伍卓夫,把這碎片跟他辦公室的文稿兩下比勘。”


    這時,書房門外的大廳裏,傳來一陣輕輕的腳步聲,他們迅速轉身過去。原來是弗裏蘭太太,佩珀趕緊把紙片塞進自己口袋裏。


    “弗裏蘭太太,什麽事?”


    “我要報告一個情況,那是在一個禮拜之前的星期三晚上……”


    “葬禮之後的一天嗎?”偵探長立刻問道。


    “對。上個星期三夜間,已經是深夜了,我睡不著,我從床上起來,到窗口去。我恰巧看見安爾伯·史洛安往墓地去,一路上躲躲閃閃。他竟走進了墓地啊!”


    “弗裏蘭太太,你能肯定嗎?”


    “絕對能。”她講得斬釘截鐵。


    “他是從我窗子下麵的暗影中出來的。不過我猜想他是從卡吉士家的地下室內出來的。


    “他穿著什麽?”


    “頭戴氈帽,身穿外套。”


    “夜深了嗎?”


    “是的。我說不上準確的鍾點。但是必定早已過了午夜了。”


    “弗裏蘭太太,你真看清他的臉了嗎?”


    “沒有,我沒有看清。然而那確是吉爾伯。”她咬住了嘴唇。佩珀會意地點點頭,偵探長表情嚴肅。


    “當他消失在墓地之後,你仍舊站在窗口嗎?”佩珀問。


    “對。過了約莫二十分鍾,他又出現了。他急步快走,東張西望,仿佛生怕被人瞧見似的,我想他必定是走進了這所房子吧。”


    偵探長為之一動,“當你第一次瞧見他走進墓地的時候,他可帶著什麽東西嗎?”


    “沒有。”


    “那禾,請別把這事再告訴任何人,現在你可以走啦。”


    “應該觀察得出,”艾勒裏說,“這位太太實際上並沒看見那位先生的臉長臉短。”


    “咱們應該馬上上樓去搜一搜史洛安先生的房間。”


    “我很讚成這個意見,”偵探長嚴肅他說。


    當他們進入連廊的時候,他們瞥見苔斐娜·史洛安纖瘦的身形,在大廳前匆勿走過,一麵朝身後張望,臉漲得通紅,目光愴愴惶惶。她走進了客廳,就把門關上了。


    偵探長止步不前。“她別是在偷聽啊,”他吃驚他說道。然後,他搖了搖頭。上得樓來,他敲敲弗裏蘭太太的門,偵探長輕聲說道,“請你到樓下客廳裏去,設法把史洛安太太穩住在那兒,直到我們回來。”


    樓上,史洛安夫婦那套住所,共有兩間房——一間起居室,一間臥室。


    偵探長十分細心周到,什麽都不放過;可是什麽也查不出。佩珀發現在房間角落裏一張舊桌子上放著一隻巨大的保潤煙盒。盒內滿裝著煙絲。他把手伸進煙絲中去摸索,摸到了冰冷的金屬東西。


    原來是一把鑰匙。


    偵探長從副檢察長的手裏把鑰匙抓了過來。塞進了馬夾的口袋裏。這一行人幹淨利落地開了起居室。到了樓下,碰見範雷巡官。


    偵探長拉住範雷的手。四下望望,見連廊中空無人影。他就從馬夾口袋裏掏出鑰匙,按在範雷掌心裏,附在巡官耳旁低聲說了幾句範雷點了點頭,就從大廳邁步走出過門。


    過了一會,範雷前來報告:“正是這把鑰匙,一點不錯!”


    偵探長大聲喊起來。“從史洛安的保潤煙盒裏搜出來的鑰匙,可以開諾克斯那所房子地下室的門!”


    “鑰匙的事,說明了兩個情況,”攸探長說,“它說明了:最強烈地抱有偷竊遺囑的動機的應數吉爾伯·史洛安為第一名,他藏著一枚複製的鑰匙,能夠意味著:他必定就是那個爐子裏銷毀遺囑的人,你們想想看,葬禮那天,他從這書房靠牆的保險箱裏偷到了遺囑,就別出心裁地塞塞進了棺材——說不定根本就沒把鐵盒打打開過——到了星期三或星期四的夜裏重又取了出來。


    “其次還有罪證。發出臭氣的舊箱子,以及可以開地下室門的鑰匙——證實了格林肖的屍體在埋進卡吉士棺材之前是藏在那兒的。”


    佩珀匆匆去找伍卓夫核對,遺囑副本,以確定燒過的殘片是不是遺囑的原件。


    偵探長對艾勒裏說:“現在看看吉爾伯·史洛安所作的案吧。很簡單明白。動機嗎?有足夠的動機。史洛安幹掉格林肖,是格林肖對他形成一種威脅,隻要遺囑銷毀掉,卡吉士就將當作未立遺矚而死亡,史洛安就能靠他妻子而分享遺產,次要的動機在於把格林肖作為禍根拔掉。”


    “瞧,史洛安的煙匣內有複製的地下室鑰匙——那就是證據呀。隔壁爐子裏有燒剩的遺囑殘片——那也是證據;比這更可靠的證據就是——格林肖和史洛安是弟兄這樣一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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