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有句諺語,叫沒有什麽比你朋友或者鄰居發了財,更能攪亂你心了。看到自己認識的人發了財,是最讓人羨慕嫉妒恨的。
在“從眾心理”的瘋狂漩渦中,全世界能忍住的人,不到十萬分之一。
如果能倒回十五年前,問問那些夜夜笙歌,一擲千金的日本人,十個人十個人會告訴你,日本泡沫經濟是因為廣場協議,日元升值。
可當你再問它日元升值後發生了什麽,大多數人就答不上來了。
實體經濟往往影響著就業崗位,阪和興業原本是一家很老實的鋼鐵公司,然而廣場協定簽訂之後,社長卻開始玩起了外匯,成為鬧東京的六鬼之一。
廣場協定簽了,日元漲定了,既然如此,為什麽不去炒外匯呢?
外來資本的大量流入使得美元不斷升值,美國出口競爭力下降,於是擴大到外貿赤字的危機。在這種經濟危機的壓力下,美國寄希望以美元貶值來加強美國產品對外競爭力,以降低貿易赤字。
當時卡特比勒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是小鬆,時任總裁李摩根以日本和前聯邦德國的貿易順差為理由,對外匯市場進行口頭幹預,希望通過美元貶值的措施來刺激美國的出口,減少美國的貿易逆差。
“隻要美元能貶值20%,我能把挖掘機開到日本的首都。”
他的講話導致了投資者瘋狂拋售美元,美元對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急劇貶值。
日本的企業都有炒作金融市場的念頭,但心裏沒底,也沒人帶這個頭。而這時“阪和”的成功為日本全國瘋投機、炒作,起了一個非常非常不好的作用。
日本大大小小的企業,看到“阪和”的風光,都走上了同一條路。還幹什麽實體經濟,還煉什麽鋼,還造什麽車,還搞什麽機床。炒匯,向“阪和”學習,一天賺一個億的小目標輕鬆能夠實現。
1987年5月29日,一方麵受到美國壓力,另一方麵也是日本政府的錯誤決策,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向日本列島,發射了一枚“金融原子彈”。
中曾根康弘對全日本人民發表電視講話,公布了日本政府的一項重大《景氣對策》
該對策主要內容如下:1,不低於一萬億日元的居民減稅2,不低於五萬億日元的政府投入。
本來如果企業還在勤勤懇懇幹實業還好,可轟這顆金融原子彈轟下來後,日本很多中小企業都已經不幹實業了,因為日本開始進入了“通貨緊縮螺旋”,進而發生了“產業空心化”,實業越來越難幹,再來,阪和的例子給了日本其他企業巨大刺激,並且在日本社會引起了一股大家一起炒匯炒股票的風潮。
在這兩大背景下,日本政府轟下來六萬億原本的意思是,我給你減稅,再給你撒錢,希望居民多買國貨拉內需,希望企業多投資激活經濟。
結果政府投入的錢,全部被拿去炒外匯了。
非理性行為下,任何勸告都是沒用的,形成泡沫經濟的根本原因,是人類的從眾心理。
本來你正常的一個人,看到朋友發了橫財,於是你也衝了進去,你的“成功”,又讓你的朋友眼紅,然後他也衝了進去,以此類推,泡沫越吹越大。賺錢就像打響指一樣簡單,把錢放在金融市場裏就可以看著它升值。
因此日本經濟崩盤,廣場協議隻是個起因,真正原因是日本政府在錯誤時機推出的錯誤政策,和日本企業的貪婪欲望。
對大多數人而言美國夢是什麽?
是高聳入雲的摩天樓?還是紙醉金迷,拿著一張信用卡就可以隨意購物?
在有的書裏和電影裏經常出現這樣的情節,一個曾經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失敗者,通過自己的努力過上了“體麵的生活”,這些人包括橄欖球運動員、知名健美先生、屢敗屢戰的政治家,以及家庭主婦、警察、學者、出租車司機等,甚至包括華爾街的交易手。
書中的各種各樣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是那種非常勵誌的有行動力的人。他們不是將美國夢掛在嘴邊,而是不斷的去追求和實踐,總體故事非常鼓舞人心,也還挺真實的。
然而事實卻是,勵誌要是真的有用的話,80%的社會財富就不會被20%的人掌控了。
那些故事很勵誌,很主旋律,也很真實感人,但是底層的人要擠進上流社會非常困難,即便是常春藤名校畢業,美國的精英教育把最好的人才引向了金融和法律行業,而不是自然科學。
以前為物理服務的數學家轉入華爾街,為證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工作,研究一些滿頁紙都是公式,保準你看不懂他寫的是什麽的“產品”。
金融業的專業詞匯更多了,客戶隻有“聽話付錢”和“不聽話就錯過機會”兩個選擇,玩對衝基金要高智商的人才能操作,他們認為的簡單在普通人聽來就和外星語一樣,美國民主政治製度中充斥著無法掩蓋的“金權”影響,這決定了美國上層最響亮的話語權來自企業界和法律界,即便是知名科學家在美國政界也是“人重言輕”。
半個多世紀前的“錢學森案”在中國人看來是為國爭光,在美國來說卻是另外一回事了,核心的資料不會再讓華人接觸。
亞裔尤其華裔新移民子女在學業成績上的強烈競爭性有口皆碑,對白人學生和家長造成強大的心理壓力,不少人搬家轉學,以免子女在校被華裔學生壓得透不過氣來。
已有子女的美國人選擇住房,除非願意出錢上私立學校,首要的考慮便是學區的教育質量。從這個角度,大部分美國人搬家有很強的“教育移民”成分在內,常常為了進入優秀學區而咬牙買下昂貴的住房。
“素質教育”下受教育程度較低的美國人也有很多,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願望,可是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不能支付日益增長的房價,這些貸款買房的人都是潛在的次貸危機受害者,哪怕是窮人也可以買到一間舒適的、有遊泳池和廚房的房子了。
隻漲不跌的房價也令利欲熏心的富人不斷投機,最後形成一個被吹得無比膨脹的泡沫,一旦危機爆發,在有高昂貸款的情況下失去工作,銀行就可以收回抵押的房子,告去法院也沒用的,這是合同上規定的。
等於說一個本來住在房車裏的普通收入家庭,因為到有花園和遊泳池的房子裏睡了一段時間,做了一段時間的夢,然後又被打回原型,繼續回房車裏住。
這段時間在房子裏做夢的花費是高昂的,比出去旅行住旅館還花得多,有遊泳池的花園沒了,但你可以用塑料瓶種點果蔬貼補家用,每個月都過得很拮據,有房子的時候還能戶外bbq和啤酒,失去房子後隻能吃便宜的食品,肉裏麵殘留的激素會讓你變得非常肥胖,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變高,可悲的是你沒有任何醫療保險,不做夢至少還能保持身材苗條、身體健康,做夢之後隻能如同這過度膨脹的經濟,又胖又醜得和酒一起度過餘生了。
愛國主義是普通人共通的情感,世界各國都有,隻是表現形式不同。有的國家是用充滿激情的口號,有的國家是用聲勢浩大的集會遊行,也有的國家是自發地懸掛國旗。在美國,每逢7月4日獨立日或其他重大場合,很多家庭就會在自家門口插上國旗,表示慶祝和團結。在美國,沒有其他任何象征能比國旗更為重要和扯動情感的。
國旗象征了美利堅民族的輝煌和榮耀,代表了國家的團結和偉大,為此,美國50個州中有48個通過了保護國旗不受玷汙的法律。正因為美國人視國旗為神聖的象征,因此,世界上反對美國的人們,也常常以焚燒美國國旗為樂事,表達他們對美國外交政策和生活方式的不滿和憤怒。
不過就是在美國的地盤上,也有一批對自己政府不滿的美國人,以焚燒國旗作為表達自己觀念的方式,來批評和抗議美國政府的一些做法。他們知法犯法,目的就是維護他們所認定受美國憲法第1項修正案保護的“表達自由”。
1984年8月,共和黨在美國西部得克薩斯的達拉斯舉行全國大會,再次推選保守的現任總統reagon作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競選連任。在其第一屆任期內,reagon對內實行“殺貧濟富”的財政和稅收政策,對外擴軍備戰,與蘇聯進行新的冷戰。他的這些內外政策遭到了一些左派人士的猛烈批評。
對左派人士來說,共和黨大會也是他們表達不滿和憤怒,吸引民眾和媒體眼球的大好時機。一群號稱是革命共產主義青年旅的團體百十號人,在其領導人gregoryleejohnson的率領下,吵吵嚷嚷地穿過達拉斯市中心,抗議共和黨偏袒大企業的政策。
他們一邊呼喊反對共和黨、反對reagon的口號,一邊用噴槍向沿路的政府機構大樓塗鴉,還不時地破壞草坪和綠樹泄憤。其中的一位隨手拔下一家銀行門前的國旗給johnson。
本來這麵國旗是為了慶祝共和黨大會而懸掛的。當他們示威來到市政廳前,johnson將一瓶煤油倒在了這麵國旗上,他的夥伴則用打火機將其點燃。這些示威者一邊焚燒,一邊開心地歡呼歌唱:“美國,紅、白、藍,我們對你吐口痰。”當時有不少旁觀者在場,但麵對狂熱亢奮的示威者,他們敢怒不敢言。
一位便衣警察目睹了整個過程,並用對講機向警察總部作了報告。警察隨後逮捕了johnson,並指控他違反了德州的一項州法。該法禁止褻瀆莊嚴的東西,它們不僅包括美國國旗,而且也包括得克薩斯州旗、公共紀念物和墓地。
該法的定義是:行為者明知其破壞行為會嚴重冒犯那些看到和發現其所作所為的人,仍一意孤行。
因此,此案的關鍵是必須有人出來作證,聲明johnson的焚燒國旗行為傷害了他們。檢查官很容易就找到了walker等目擊者作為證人,他們明確表示,焚燒國旗是對他們情感的嚴重冒犯,為此他們心痛不已。johnson立馬被判有罪,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和2000美元罰款。
在法庭上johnson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振振有詞:“我燒國旗時正是reagon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不管你是否同意,當時沒有其他象征性的言論能比焚燒國旗更有力地表達我們的看法。這完全是一個姿態。我們有新的愛國主義,不是沒有愛國主義”。
出乎達拉斯地方檢察官的意料,上訴法院不僅推翻了定罪,而且接受被告辯護律師的看法,認定johnson的所作所為乃是一種象征性的言論,因此,應該受到憲法第1項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違反美國憲法的不是johnson焚燒國旗,恰恰是禁止並懲罰損壞國旗的這項得克薩斯州法!
言論自由絕對,焚燒國旗無罪,在地方檢查官和普通民眾看來,這一判決簡直就是顛倒黑白、為虎作倀。但這些法官卻振振有詞,搬出了41年前最高法院另一個案子的判決,在該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向國旗致敬是一種表達的形式,受到憲法第1項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因此政府強迫公立學校的學生向國旗致敬,就是違反“言論自由”。同理,焚燒國旗也是一種表達,自然應受憲法保護。
曆史教訓告訴人們,愛國主義常常走火入魔。想當年德國***和日本***都是在強烈的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激情上產生;無數的罪惡和暴行,也都是在愛國主義和國家至上的狂熱情緒中進行。因此在焚燒國旗問題上,冷靜和理智顯然應當高於激情和狂熱。
最高法院的一紙判決,意味著全美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有關保護國旗的法律失效。法官認為懲罰褻瀆,並不能使國旗變得神聖,因為如果這麽做,就淡化了這個令人崇敬的象征所表達的自由。
但這些措辭根本不足以平息美國護旗愛國主義者的憤怒。自60年代位置禱告案以來,還沒有哪一個判決引起民眾如此強烈的憤怒。報刊上刊登了數千封群眾的批評信,新當選的總統另一位二戰老兵建議,通過憲法修正案來推翻最高法院的決定,眾議院通過譴責最高法院決定的議案時,無一人投反對票;參議院也不分黨派,通過了譴責最高法院決定的兩黨聯合議案,對此,隻有三人反對。
在美國要通過一項憲法修正案,它不僅需要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國旗保護法》是民眾與精英較量,民主與法治平衡,那些最普通的美國人他們很認真,也很簡單地把事務分成好和壞,對與錯。因此在護旗派的組成名單中,幾乎沒有一個知識分子和專業人士團體,基本是一些傳統的退伍軍人、勞工、移民和婦女組織。
在被調查的人群中,高中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有86%支持修憲護旗,而有大學學位的人群中,則有60%反對這樣作。
護旗派的對手是言論自由的堅定支持者,盡管他們並不認為焚燒國旗的作法得當,但他們卻相信表達自由原則的至高無上,尊重最高法院的開明判決。這些人恰恰是美國社會的精英,特別是那些創造思想、製造文化、控製輿論、主導潮流的知識分子。
為了維護個人的表達自由權,他們非常理性地接受國旗被踐踏、遭汙損的現實,承受由此不得不付出的情感上的代價。
如果用簡單的全民公決來決定是否修憲護旗,護旗派必將大獲全勝。但是美國憲政的巧妙之處在於,它不僅在製度上保證民主的權威,同樣也限製多數的專斷,保護少數的權益。由製憲先賢精心設計的美國憲政體製,不僅旨在防止個人的獨裁,而且也要阻止多數的暴政(蘇格拉底之死的影響)。
以憲法修正案為例,它首先必須在國會兩院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其次要在規定的時間裏經四分之三州批準,大眾以“量”取勝,但精英則以“質”見長。精英雖經難以獲得四分之三多數州的支持;而在護旗案中,他們卻可以輕易獲得三分之一的少數而占據上風,隻要國會兩院不通過就算四分之三州通過了,國會仍可以通過聯邦法律表明立場。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焚燒國旗合法後,很多人猜測,這下子美國國旗一定遭殃倒黴了,出售星條旗的商店肯定發財了。
但此案判決後,美國國內焚燒國旗的事件幾乎絕跡了。如果連燒國旗都合法,那燒它還有啥意思?
在美國見鬼得沒有愛國主義,隻有無邊界的自由,尤其是那些美國社會的精英,他們可以通過“言論自由”向絕大多數“傻瓜”洗腦,將他們扭曲的價值觀灌輸進“傻瓜們”的腦子裏。
這些“聰明人”好像篤定了普通人不敢舉起槍再來一次萊克星頓槍聲,畢竟核彈的按鈕在他們的手上捏著,他們修了地堡,保準絕大多數人都死了他們還能繼續活著。
夢有美夢也有噩夢,那種又自私又愛護自己健康的人往往會很長壽,他們每天都在製造窮人的地獄,有錢人的天堂。
美國公立教育,曾經是世界教育體係的典範,如今的學生無論是自然科學還是閱讀能力在發達國家都排名倒數,教書育人的簡單邏輯被徹底政治化、複雜化了。
教父的第一個鏡頭,一個西西裏殯儀館的人,他用美式思維教育女兒遵守法律,追求自由,而最終慘遭毒手之後,他所教給女兒的美國的法製,並沒有還他公道,惡人逍遙法外,他最終被迫求助自己一直刻意回避的地下勢力。
“我相信美國。”
和有些“人”相比,黑手黨都有人性的多,那裏絕不是無憂無慮的人間天堂,有著政客口中的民主法製和偉大的“美國夢”,而是地地道道的爾虞我詐的冒險家的樂園。這裏處處布滿了陷阱、明槍、暗箭,人人自危。剝開那些虛偽的表層,骨子裏根本沒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博愛。
連美國的巫師們不想和麻瓜接觸。
哪個國家會接納他們國家的難民?
在“從眾心理”的瘋狂漩渦中,全世界能忍住的人,不到十萬分之一。
如果能倒回十五年前,問問那些夜夜笙歌,一擲千金的日本人,十個人十個人會告訴你,日本泡沫經濟是因為廣場協議,日元升值。
可當你再問它日元升值後發生了什麽,大多數人就答不上來了。
實體經濟往往影響著就業崗位,阪和興業原本是一家很老實的鋼鐵公司,然而廣場協定簽訂之後,社長卻開始玩起了外匯,成為鬧東京的六鬼之一。
廣場協定簽了,日元漲定了,既然如此,為什麽不去炒外匯呢?
外來資本的大量流入使得美元不斷升值,美國出口競爭力下降,於是擴大到外貿赤字的危機。在這種經濟危機的壓力下,美國寄希望以美元貶值來加強美國產品對外競爭力,以降低貿易赤字。
當時卡特比勒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是小鬆,時任總裁李摩根以日本和前聯邦德國的貿易順差為理由,對外匯市場進行口頭幹預,希望通過美元貶值的措施來刺激美國的出口,減少美國的貿易逆差。
“隻要美元能貶值20%,我能把挖掘機開到日本的首都。”
他的講話導致了投資者瘋狂拋售美元,美元對主要工業國家的貨幣急劇貶值。
日本的企業都有炒作金融市場的念頭,但心裏沒底,也沒人帶這個頭。而這時“阪和”的成功為日本全國瘋投機、炒作,起了一個非常非常不好的作用。
日本大大小小的企業,看到“阪和”的風光,都走上了同一條路。還幹什麽實體經濟,還煉什麽鋼,還造什麽車,還搞什麽機床。炒匯,向“阪和”學習,一天賺一個億的小目標輕鬆能夠實現。
1987年5月29日,一方麵受到美國壓力,另一方麵也是日本政府的錯誤決策,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向日本列島,發射了一枚“金融原子彈”。
中曾根康弘對全日本人民發表電視講話,公布了日本政府的一項重大《景氣對策》
該對策主要內容如下:1,不低於一萬億日元的居民減稅2,不低於五萬億日元的政府投入。
本來如果企業還在勤勤懇懇幹實業還好,可轟這顆金融原子彈轟下來後,日本很多中小企業都已經不幹實業了,因為日本開始進入了“通貨緊縮螺旋”,進而發生了“產業空心化”,實業越來越難幹,再來,阪和的例子給了日本其他企業巨大刺激,並且在日本社會引起了一股大家一起炒匯炒股票的風潮。
在這兩大背景下,日本政府轟下來六萬億原本的意思是,我給你減稅,再給你撒錢,希望居民多買國貨拉內需,希望企業多投資激活經濟。
結果政府投入的錢,全部被拿去炒外匯了。
非理性行為下,任何勸告都是沒用的,形成泡沫經濟的根本原因,是人類的從眾心理。
本來你正常的一個人,看到朋友發了橫財,於是你也衝了進去,你的“成功”,又讓你的朋友眼紅,然後他也衝了進去,以此類推,泡沫越吹越大。賺錢就像打響指一樣簡單,把錢放在金融市場裏就可以看著它升值。
因此日本經濟崩盤,廣場協議隻是個起因,真正原因是日本政府在錯誤時機推出的錯誤政策,和日本企業的貪婪欲望。
對大多數人而言美國夢是什麽?
是高聳入雲的摩天樓?還是紙醉金迷,拿著一張信用卡就可以隨意購物?
在有的書裏和電影裏經常出現這樣的情節,一個曾經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失敗者,通過自己的努力過上了“體麵的生活”,這些人包括橄欖球運動員、知名健美先生、屢敗屢戰的政治家,以及家庭主婦、警察、學者、出租車司機等,甚至包括華爾街的交易手。
書中的各種各樣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是那種非常勵誌的有行動力的人。他們不是將美國夢掛在嘴邊,而是不斷的去追求和實踐,總體故事非常鼓舞人心,也還挺真實的。
然而事實卻是,勵誌要是真的有用的話,80%的社會財富就不會被20%的人掌控了。
那些故事很勵誌,很主旋律,也很真實感人,但是底層的人要擠進上流社會非常困難,即便是常春藤名校畢業,美國的精英教育把最好的人才引向了金融和法律行業,而不是自然科學。
以前為物理服務的數學家轉入華爾街,為證券交易所和保險公司工作,研究一些滿頁紙都是公式,保準你看不懂他寫的是什麽的“產品”。
金融業的專業詞匯更多了,客戶隻有“聽話付錢”和“不聽話就錯過機會”兩個選擇,玩對衝基金要高智商的人才能操作,他們認為的簡單在普通人聽來就和外星語一樣,美國民主政治製度中充斥著無法掩蓋的“金權”影響,這決定了美國上層最響亮的話語權來自企業界和法律界,即便是知名科學家在美國政界也是“人重言輕”。
半個多世紀前的“錢學森案”在中國人看來是為國爭光,在美國來說卻是另外一回事了,核心的資料不會再讓華人接觸。
亞裔尤其華裔新移民子女在學業成績上的強烈競爭性有口皆碑,對白人學生和家長造成強大的心理壓力,不少人搬家轉學,以免子女在校被華裔學生壓得透不過氣來。
已有子女的美國人選擇住房,除非願意出錢上私立學校,首要的考慮便是學區的教育質量。從這個角度,大部分美國人搬家有很強的“教育移民”成分在內,常常為了進入優秀學區而咬牙買下昂貴的住房。
“素質教育”下受教育程度較低的美國人也有很多,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願望,可是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不能支付日益增長的房價,這些貸款買房的人都是潛在的次貸危機受害者,哪怕是窮人也可以買到一間舒適的、有遊泳池和廚房的房子了。
隻漲不跌的房價也令利欲熏心的富人不斷投機,最後形成一個被吹得無比膨脹的泡沫,一旦危機爆發,在有高昂貸款的情況下失去工作,銀行就可以收回抵押的房子,告去法院也沒用的,這是合同上規定的。
等於說一個本來住在房車裏的普通收入家庭,因為到有花園和遊泳池的房子裏睡了一段時間,做了一段時間的夢,然後又被打回原型,繼續回房車裏住。
這段時間在房子裏做夢的花費是高昂的,比出去旅行住旅館還花得多,有遊泳池的花園沒了,但你可以用塑料瓶種點果蔬貼補家用,每個月都過得很拮據,有房子的時候還能戶外bbq和啤酒,失去房子後隻能吃便宜的食品,肉裏麵殘留的激素會讓你變得非常肥胖,心血管疾病的風險變高,可悲的是你沒有任何醫療保險,不做夢至少還能保持身材苗條、身體健康,做夢之後隻能如同這過度膨脹的經濟,又胖又醜得和酒一起度過餘生了。
愛國主義是普通人共通的情感,世界各國都有,隻是表現形式不同。有的國家是用充滿激情的口號,有的國家是用聲勢浩大的集會遊行,也有的國家是自發地懸掛國旗。在美國,每逢7月4日獨立日或其他重大場合,很多家庭就會在自家門口插上國旗,表示慶祝和團結。在美國,沒有其他任何象征能比國旗更為重要和扯動情感的。
國旗象征了美利堅民族的輝煌和榮耀,代表了國家的團結和偉大,為此,美國50個州中有48個通過了保護國旗不受玷汙的法律。正因為美國人視國旗為神聖的象征,因此,世界上反對美國的人們,也常常以焚燒美國國旗為樂事,表達他們對美國外交政策和生活方式的不滿和憤怒。
不過就是在美國的地盤上,也有一批對自己政府不滿的美國人,以焚燒國旗作為表達自己觀念的方式,來批評和抗議美國政府的一些做法。他們知法犯法,目的就是維護他們所認定受美國憲法第1項修正案保護的“表達自由”。
1984年8月,共和黨在美國西部得克薩斯的達拉斯舉行全國大會,再次推選保守的現任總統reagon作為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競選連任。在其第一屆任期內,reagon對內實行“殺貧濟富”的財政和稅收政策,對外擴軍備戰,與蘇聯進行新的冷戰。他的這些內外政策遭到了一些左派人士的猛烈批評。
對左派人士來說,共和黨大會也是他們表達不滿和憤怒,吸引民眾和媒體眼球的大好時機。一群號稱是革命共產主義青年旅的團體百十號人,在其領導人gregoryleejohnson的率領下,吵吵嚷嚷地穿過達拉斯市中心,抗議共和黨偏袒大企業的政策。
他們一邊呼喊反對共和黨、反對reagon的口號,一邊用噴槍向沿路的政府機構大樓塗鴉,還不時地破壞草坪和綠樹泄憤。其中的一位隨手拔下一家銀行門前的國旗給johnson。
本來這麵國旗是為了慶祝共和黨大會而懸掛的。當他們示威來到市政廳前,johnson將一瓶煤油倒在了這麵國旗上,他的夥伴則用打火機將其點燃。這些示威者一邊焚燒,一邊開心地歡呼歌唱:“美國,紅、白、藍,我們對你吐口痰。”當時有不少旁觀者在場,但麵對狂熱亢奮的示威者,他們敢怒不敢言。
一位便衣警察目睹了整個過程,並用對講機向警察總部作了報告。警察隨後逮捕了johnson,並指控他違反了德州的一項州法。該法禁止褻瀆莊嚴的東西,它們不僅包括美國國旗,而且也包括得克薩斯州旗、公共紀念物和墓地。
該法的定義是:行為者明知其破壞行為會嚴重冒犯那些看到和發現其所作所為的人,仍一意孤行。
因此,此案的關鍵是必須有人出來作證,聲明johnson的焚燒國旗行為傷害了他們。檢查官很容易就找到了walker等目擊者作為證人,他們明確表示,焚燒國旗是對他們情感的嚴重冒犯,為此他們心痛不已。johnson立馬被判有罪,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和2000美元罰款。
在法庭上johnson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振振有詞:“我燒國旗時正是reagon被提名為總統候選人。不管你是否同意,當時沒有其他象征性的言論能比焚燒國旗更有力地表達我們的看法。這完全是一個姿態。我們有新的愛國主義,不是沒有愛國主義”。
出乎達拉斯地方檢察官的意料,上訴法院不僅推翻了定罪,而且接受被告辯護律師的看法,認定johnson的所作所為乃是一種象征性的言論,因此,應該受到憲法第1項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違反美國憲法的不是johnson焚燒國旗,恰恰是禁止並懲罰損壞國旗的這項得克薩斯州法!
言論自由絕對,焚燒國旗無罪,在地方檢查官和普通民眾看來,這一判決簡直就是顛倒黑白、為虎作倀。但這些法官卻振振有詞,搬出了41年前最高法院另一個案子的判決,在該案中,最高法院裁定,向國旗致敬是一種表達的形式,受到憲法第1項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因此政府強迫公立學校的學生向國旗致敬,就是違反“言論自由”。同理,焚燒國旗也是一種表達,自然應受憲法保護。
曆史教訓告訴人們,愛國主義常常走火入魔。想當年德國***和日本***都是在強烈的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激情上產生;無數的罪惡和暴行,也都是在愛國主義和國家至上的狂熱情緒中進行。因此在焚燒國旗問題上,冷靜和理智顯然應當高於激情和狂熱。
最高法院的一紙判決,意味著全美48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有關保護國旗的法律失效。法官認為懲罰褻瀆,並不能使國旗變得神聖,因為如果這麽做,就淡化了這個令人崇敬的象征所表達的自由。
但這些措辭根本不足以平息美國護旗愛國主義者的憤怒。自60年代位置禱告案以來,還沒有哪一個判決引起民眾如此強烈的憤怒。報刊上刊登了數千封群眾的批評信,新當選的總統另一位二戰老兵建議,通過憲法修正案來推翻最高法院的決定,眾議院通過譴責最高法院決定的議案時,無一人投反對票;參議院也不分黨派,通過了譴責最高法院決定的兩黨聯合議案,對此,隻有三人反對。
在美國要通過一項憲法修正案,它不僅需要國會兩院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國旗保護法》是民眾與精英較量,民主與法治平衡,那些最普通的美國人他們很認真,也很簡單地把事務分成好和壞,對與錯。因此在護旗派的組成名單中,幾乎沒有一個知識分子和專業人士團體,基本是一些傳統的退伍軍人、勞工、移民和婦女組織。
在被調查的人群中,高中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有86%支持修憲護旗,而有大學學位的人群中,則有60%反對這樣作。
護旗派的對手是言論自由的堅定支持者,盡管他們並不認為焚燒國旗的作法得當,但他們卻相信表達自由原則的至高無上,尊重最高法院的開明判決。這些人恰恰是美國社會的精英,特別是那些創造思想、製造文化、控製輿論、主導潮流的知識分子。
為了維護個人的表達自由權,他們非常理性地接受國旗被踐踏、遭汙損的現實,承受由此不得不付出的情感上的代價。
如果用簡單的全民公決來決定是否修憲護旗,護旗派必將大獲全勝。但是美國憲政的巧妙之處在於,它不僅在製度上保證民主的權威,同樣也限製多數的專斷,保護少數的權益。由製憲先賢精心設計的美國憲政體製,不僅旨在防止個人的獨裁,而且也要阻止多數的暴政(蘇格拉底之死的影響)。
以憲法修正案為例,它首先必須在國會兩院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其次要在規定的時間裏經四分之三州批準,大眾以“量”取勝,但精英則以“質”見長。精英雖經難以獲得四分之三多數州的支持;而在護旗案中,他們卻可以輕易獲得三分之一的少數而占據上風,隻要國會兩院不通過就算四分之三州通過了,國會仍可以通過聯邦法律表明立場。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焚燒國旗合法後,很多人猜測,這下子美國國旗一定遭殃倒黴了,出售星條旗的商店肯定發財了。
但此案判決後,美國國內焚燒國旗的事件幾乎絕跡了。如果連燒國旗都合法,那燒它還有啥意思?
在美國見鬼得沒有愛國主義,隻有無邊界的自由,尤其是那些美國社會的精英,他們可以通過“言論自由”向絕大多數“傻瓜”洗腦,將他們扭曲的價值觀灌輸進“傻瓜們”的腦子裏。
這些“聰明人”好像篤定了普通人不敢舉起槍再來一次萊克星頓槍聲,畢竟核彈的按鈕在他們的手上捏著,他們修了地堡,保準絕大多數人都死了他們還能繼續活著。
夢有美夢也有噩夢,那種又自私又愛護自己健康的人往往會很長壽,他們每天都在製造窮人的地獄,有錢人的天堂。
美國公立教育,曾經是世界教育體係的典範,如今的學生無論是自然科學還是閱讀能力在發達國家都排名倒數,教書育人的簡單邏輯被徹底政治化、複雜化了。
教父的第一個鏡頭,一個西西裏殯儀館的人,他用美式思維教育女兒遵守法律,追求自由,而最終慘遭毒手之後,他所教給女兒的美國的法製,並沒有還他公道,惡人逍遙法外,他最終被迫求助自己一直刻意回避的地下勢力。
“我相信美國。”
和有些“人”相比,黑手黨都有人性的多,那裏絕不是無憂無慮的人間天堂,有著政客口中的民主法製和偉大的“美國夢”,而是地地道道的爾虞我詐的冒險家的樂園。這裏處處布滿了陷阱、明槍、暗箭,人人自危。剝開那些虛偽的表層,骨子裏根本沒有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博愛。
連美國的巫師們不想和麻瓜接觸。
哪個國家會接納他們國家的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