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的工業革命,使城市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工業革命前城市的特征是以第一產業為主,第二第三產業為輔,城鎮化水平不高。
工業革命後,工業城市的特征是第三產業所占比例大,農業現代化,城鎮發展水平高,人口聚集,環境受到汙染,城市的格局變化是城市以圈層式向外擴張,就像是進行解剖表演的螺旋劇場,越是距離中心近,門票的價格就越貴。
隻有當瘟疫爆發,或開膛手傑克這樣的連環殺手出現,人們才會感覺到人口過於密集的壞處。
蘇格蘭場羅列的嫌疑犯名單多達百人,每個人看起來都是可疑的,後世的緝凶者甚至將女人也列入嫌疑人名單之內,而人們推測的依據是嫉妒,因為那些妓女都曾經生育過。
波莫娜也經曆了流產,說真的,她有股鬆口氣的感覺,帶孩子真的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光對付西弗勒斯就已經夠了。
她幫別人看了30年孩子,莫莉生了六個,一開始雖然很辛苦,等他們長大了莫莉就自由了。
不是每個女人都那麽渴望擁有自己的孩子,如果條件允許她甚至想收養赫敏,但赫敏可能對她的親生父母更有感情,她很難接受昔日的老師成為養父母的。
“傑克”選擇受害人好像是隨機的,隻要是醉醺醺的妓女他都會動手。
如果說安妮·查普曼的死讓“解剖者”明白了女性生理結構,那麽接下來凱瑟琳·艾道絲的死就已經是非理性的了,他下手太重,已經失去了那種手術刀的精準。
傑克想把凱瑟琳的臉給扯下來,為此還花了五分鍾時間,如果雙屍案之夜他真的是在一英裏外殺了伊麗莎白後,又跑到主角廣場行凶,他必定累得氣喘籲籲。
一般正常男性跑一英裏需要五分鍾,扯掉臉皮五分鍾,殺人逃離現場五分鍾,這麽匆忙還是在淩晨漆黑的街道上,他怎麽能一下子就發現凱瑟琳·艾道斯,並且將她當成目標。
他選中了她,但是警察加大了巡邏,他沒法確定他有多少犯案時間。
理性的瘋子不會和混亂的瘋子一樣不顧後果,他會估算被抓的風險有多大,有十足把握他才會動手。
要藏一片樹葉,最好將她藏在森林裏,花了130年的時間,人們才從對“傑克”的癡迷中清醒了過來,那天在對角巷門口的麻瓜書店裏,出售了關於傑克的五個受害者的書籍,但是買他們的人並不多,誰會對流落街頭的女人關心。
然而凱瑟琳·艾道絲真的是一個廉價的妓女麽?
凱瑟琳·艾道斯從英格蘭中西部城市伍爾弗漢普頓來到倫敦後,遇到愛爾蘭流浪漢托馬斯·康韋兩人文了情侶文身,在英國四處販賣書籍。
凱瑟琳能讀會寫,記錄了康偉創作的敘事詩,她去世後有500位家族成員出席了她的葬禮。
她是個值得尊敬的婦人,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家族成員出席她的葬禮。
在那個年代,有很多因為城鎮化離開家鄉到城裏生活的男男女女,他們來自不同的地方,在那裏相遇、相知、相愛。倫敦的文藝氛圍不是隻靠幾個名人就能撐起來的,還要許多街頭藝人,也許凱瑟琳在鄉下是個老師,500個參加葬禮的不全是她的親人,還有學生,可是大家都搬走了,學校開不下去,她隻好到大城市裏來闖蕩。
她應該有點值錢的東西,否則不會有當票,那夠她和托馬斯生活一段時間了。
不是所有從事文學創作的人都能和馬克吐溫一樣幸運,靠演講就能掙錢,托馬斯·康韋是個詩人,但他的作品並不暢銷,為了維持生計,他在賣書的時候也許還會賣點報紙。
開膛手傑克的出現讓那個霧都魔鬼成了大小報紙的頭條新聞,某個人正沾沾自喜自己的成就,感受著恐懼的氛圍。
也許是湊巧路過,也許是他在凱瑟琳手裏買了一份關於自己的報紙,他聽到那個衣衫襤褸的鄉下女人說:“開膛手傑克真是個無恥之徒。”
倫敦是一個以衣著光鮮靚麗的程度來評定一個人是否有地位的大都市,誰要是被一個叫花子鄙視了都會覺得很氣憤,更何況是“傑克”。
如果凱瑟琳是先選定好了的目標,那麽“傑克”也許在跟蹤她,隻是警察太多了,他一直找不到動手的機會,一直到伊麗莎白被殺後所有人都趕去了那邊。
他估算好了巡警路過的時間,15分鍾有點緊迫,卻值得冒險。
那麽關於凱瑟琳的生活軌跡是什麽樣的?她是不是真的有一個書報攤?如果有,她開在什麽地方?周圍有沒有人看到有形跡可疑的人跟蹤她?
這個隻有蘇格蘭場的警察檔案裏才有,探長問了很多目擊者,卻沒有固定的線索,有人是故意那麽說的,他們喜歡也喜歡這種恐怖的氛圍,有的人則是想出風頭,他希望傑克是他看到的樣子,他是提供證據的證人也是小說家。
1888年,夏洛克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已經出版了,有一個目擊證人甚至還提供了一個帶著獵鹿帽,穿著皮圍裙的怪客,獵鹿帽幾乎是福爾摩斯的標誌了,但那個時候柯南道爾還沒那麽有名,這個故事隻刊載在《比頓聖誕年刊》。
這個形象很恐怖,後來報紙以皮圍裙來指代開膛手傑克,所以說出這個口供的人有沒有去過凱瑟琳開的書報攤,購買這本雜誌呢?
當時偵破這個案子的人包括兩支倫敦警力和全英最頂尖的偵探,甚至連柯南·道爾都被請去協助調查,傑克不僅贏了蘇格蘭場的警察好像還贏了夏洛克。
他們並沒有真的去在乎那些死者,因為她們似乎除了顯出自己的生命成就一個連環殺手外,對社會沒有別的價值。
因為“傑克”甚至還帶動了一個產業和“文化”符號,一定有遊客想重溫一下當年的案件,就像“傑克”時不時帶著那些女性的標本到案發現場重溫一樣。
這是他的“遺產”,他成了萬聖節裏孩子們打扮的妖魔鬼怪之一,他從一個在女人麵前抬不起頭來的懦夫,變成了“恐怖”的代名詞。
凱瑟琳說他不知羞恥有什麽過錯?
她是低收入人群,但是她有固定的戀人,因為剛來倫敦,一沒有適應大城市的生活,二沒有找到穩定收入的工作,沒法租像樣的房子。
德古拉這本書誕生於1897年,距離開膛手案件已經過去了11年了,吸血鬼伯爵取代了傑克成了新的恐怖和驚悚的符號。
為什麽傑克沒有為了挽回自己的“名譽”再次作案呢?也許是因為1894年從中國香港開始蔓延全球的鼠疫,“傑克”不是僵屍,他隻是一個精神病人,他得了鼠疫染病而死了。
或者他移民去了新大陸,在美國繼續他的罪惡。
反正他逃跑了,躲過了人類法庭的製裁,這給很多人一個啟示:警察沒那麽聰明,如果自己夠聰明,就能和傑克一樣成為“傳奇”。
波莫娜接待過一個有酗酒問題的家養小精靈閃閃,她都沒有想到過要找她詢問小巴迪克勞奇是怎麽逃離阿茲卡班的。
他的媽媽代替他去死了,他的爸爸利用自己的權利將兒子偷偷帶離了北海監獄,卻將他安排在了另一個監獄裏。
“傑克”也許逃脫了監獄和絞架,卻沒有逃脫“婚姻”和“家庭”這個牢籠,他的餘生都在扮演另一個人。
也許他最終忍不住殺了自己的妻子,被警察關進了監獄。
還有一個可能,他實在太平凡了,平凡到讓人根本不相信他是連環殺手開膛手傑克,即便他當眾承認了,別人還以為他開了一個玩笑。
他又從“somebody”變成了“nobody”,仿佛一切都沒發生過,即便午夜夢回他也以為那隻是一個怪誕的夢而已。
她教塞德裏克要學會偽裝,這樣能避免別人對他心存妒忌,但她這麽教好像是錯的。
萬一哪天塞德裏克也變得和小巴迪克勞其一樣成為食死徒,那就太丟人了。
“你在想什麽?”西弗勒斯笑眯眯地看著她。
“開膛手傑克。”她誠實得說“還有,你想成為詩人還是王子?”
“就算你告訴了我你在想什麽,我也搞不懂你在想什麽。”西弗勒斯說“你的邏輯在哪兒?”
“請我喝一杯我再告訴你。”她伸手整理他的衣領,它一點都不亂,並且襯衫很白,但她還是這麽做了。
他的眼裏頓時閃起了亮光。
“我想看看帕多瓦的教授平時去的酒吧長什麽樣。”她低聲說“我在麻瓜百貨公司看到了一件晚禮服,今晚上我想穿它,你可別穿這身了。”
“它看起來是什麽樣的?”他眯縫著眼睛,帶著鼻音問。
“絲綢的,用兩根細帶拴在脖子後麵,之要你扯開那個節,它就會整個掉下來。”她說“你喜歡嗎?”
“我不確定你穿成那樣,我還會帶你出去。”他發夢一樣盯著她說。
“但我想出去。”她捏著他的胳膊說“凱瑟琳的丈夫是詩人,而你是混血王子。”
“什麽?”他又懵了。
於是她就開始說她毫無根據的推理了。
穿皮圍裙的被一個穿布圍裙的家庭主婦抓住了,他會多丟人呐?
可惜自信過頭了就會自負,這種男人實在太常見了,而且容易疏忽大意,伏地魔也不就是這樣麽。
工業革命前城市的特征是以第一產業為主,第二第三產業為輔,城鎮化水平不高。
工業革命後,工業城市的特征是第三產業所占比例大,農業現代化,城鎮發展水平高,人口聚集,環境受到汙染,城市的格局變化是城市以圈層式向外擴張,就像是進行解剖表演的螺旋劇場,越是距離中心近,門票的價格就越貴。
隻有當瘟疫爆發,或開膛手傑克這樣的連環殺手出現,人們才會感覺到人口過於密集的壞處。
蘇格蘭場羅列的嫌疑犯名單多達百人,每個人看起來都是可疑的,後世的緝凶者甚至將女人也列入嫌疑人名單之內,而人們推測的依據是嫉妒,因為那些妓女都曾經生育過。
波莫娜也經曆了流產,說真的,她有股鬆口氣的感覺,帶孩子真的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光對付西弗勒斯就已經夠了。
她幫別人看了30年孩子,莫莉生了六個,一開始雖然很辛苦,等他們長大了莫莉就自由了。
不是每個女人都那麽渴望擁有自己的孩子,如果條件允許她甚至想收養赫敏,但赫敏可能對她的親生父母更有感情,她很難接受昔日的老師成為養父母的。
“傑克”選擇受害人好像是隨機的,隻要是醉醺醺的妓女他都會動手。
如果說安妮·查普曼的死讓“解剖者”明白了女性生理結構,那麽接下來凱瑟琳·艾道絲的死就已經是非理性的了,他下手太重,已經失去了那種手術刀的精準。
傑克想把凱瑟琳的臉給扯下來,為此還花了五分鍾時間,如果雙屍案之夜他真的是在一英裏外殺了伊麗莎白後,又跑到主角廣場行凶,他必定累得氣喘籲籲。
一般正常男性跑一英裏需要五分鍾,扯掉臉皮五分鍾,殺人逃離現場五分鍾,這麽匆忙還是在淩晨漆黑的街道上,他怎麽能一下子就發現凱瑟琳·艾道斯,並且將她當成目標。
他選中了她,但是警察加大了巡邏,他沒法確定他有多少犯案時間。
理性的瘋子不會和混亂的瘋子一樣不顧後果,他會估算被抓的風險有多大,有十足把握他才會動手。
要藏一片樹葉,最好將她藏在森林裏,花了130年的時間,人們才從對“傑克”的癡迷中清醒了過來,那天在對角巷門口的麻瓜書店裏,出售了關於傑克的五個受害者的書籍,但是買他們的人並不多,誰會對流落街頭的女人關心。
然而凱瑟琳·艾道絲真的是一個廉價的妓女麽?
凱瑟琳·艾道斯從英格蘭中西部城市伍爾弗漢普頓來到倫敦後,遇到愛爾蘭流浪漢托馬斯·康韋兩人文了情侶文身,在英國四處販賣書籍。
凱瑟琳能讀會寫,記錄了康偉創作的敘事詩,她去世後有500位家族成員出席了她的葬禮。
她是個值得尊敬的婦人,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家族成員出席她的葬禮。
在那個年代,有很多因為城鎮化離開家鄉到城裏生活的男男女女,他們來自不同的地方,在那裏相遇、相知、相愛。倫敦的文藝氛圍不是隻靠幾個名人就能撐起來的,還要許多街頭藝人,也許凱瑟琳在鄉下是個老師,500個參加葬禮的不全是她的親人,還有學生,可是大家都搬走了,學校開不下去,她隻好到大城市裏來闖蕩。
她應該有點值錢的東西,否則不會有當票,那夠她和托馬斯生活一段時間了。
不是所有從事文學創作的人都能和馬克吐溫一樣幸運,靠演講就能掙錢,托馬斯·康韋是個詩人,但他的作品並不暢銷,為了維持生計,他在賣書的時候也許還會賣點報紙。
開膛手傑克的出現讓那個霧都魔鬼成了大小報紙的頭條新聞,某個人正沾沾自喜自己的成就,感受著恐懼的氛圍。
也許是湊巧路過,也許是他在凱瑟琳手裏買了一份關於自己的報紙,他聽到那個衣衫襤褸的鄉下女人說:“開膛手傑克真是個無恥之徒。”
倫敦是一個以衣著光鮮靚麗的程度來評定一個人是否有地位的大都市,誰要是被一個叫花子鄙視了都會覺得很氣憤,更何況是“傑克”。
如果凱瑟琳是先選定好了的目標,那麽“傑克”也許在跟蹤她,隻是警察太多了,他一直找不到動手的機會,一直到伊麗莎白被殺後所有人都趕去了那邊。
他估算好了巡警路過的時間,15分鍾有點緊迫,卻值得冒險。
那麽關於凱瑟琳的生活軌跡是什麽樣的?她是不是真的有一個書報攤?如果有,她開在什麽地方?周圍有沒有人看到有形跡可疑的人跟蹤她?
這個隻有蘇格蘭場的警察檔案裏才有,探長問了很多目擊者,卻沒有固定的線索,有人是故意那麽說的,他們喜歡也喜歡這種恐怖的氛圍,有的人則是想出風頭,他希望傑克是他看到的樣子,他是提供證據的證人也是小說家。
1888年,夏洛克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已經出版了,有一個目擊證人甚至還提供了一個帶著獵鹿帽,穿著皮圍裙的怪客,獵鹿帽幾乎是福爾摩斯的標誌了,但那個時候柯南道爾還沒那麽有名,這個故事隻刊載在《比頓聖誕年刊》。
這個形象很恐怖,後來報紙以皮圍裙來指代開膛手傑克,所以說出這個口供的人有沒有去過凱瑟琳開的書報攤,購買這本雜誌呢?
當時偵破這個案子的人包括兩支倫敦警力和全英最頂尖的偵探,甚至連柯南·道爾都被請去協助調查,傑克不僅贏了蘇格蘭場的警察好像還贏了夏洛克。
他們並沒有真的去在乎那些死者,因為她們似乎除了顯出自己的生命成就一個連環殺手外,對社會沒有別的價值。
因為“傑克”甚至還帶動了一個產業和“文化”符號,一定有遊客想重溫一下當年的案件,就像“傑克”時不時帶著那些女性的標本到案發現場重溫一樣。
這是他的“遺產”,他成了萬聖節裏孩子們打扮的妖魔鬼怪之一,他從一個在女人麵前抬不起頭來的懦夫,變成了“恐怖”的代名詞。
凱瑟琳說他不知羞恥有什麽過錯?
她是低收入人群,但是她有固定的戀人,因為剛來倫敦,一沒有適應大城市的生活,二沒有找到穩定收入的工作,沒法租像樣的房子。
德古拉這本書誕生於1897年,距離開膛手案件已經過去了11年了,吸血鬼伯爵取代了傑克成了新的恐怖和驚悚的符號。
為什麽傑克沒有為了挽回自己的“名譽”再次作案呢?也許是因為1894年從中國香港開始蔓延全球的鼠疫,“傑克”不是僵屍,他隻是一個精神病人,他得了鼠疫染病而死了。
或者他移民去了新大陸,在美國繼續他的罪惡。
反正他逃跑了,躲過了人類法庭的製裁,這給很多人一個啟示:警察沒那麽聰明,如果自己夠聰明,就能和傑克一樣成為“傳奇”。
波莫娜接待過一個有酗酒問題的家養小精靈閃閃,她都沒有想到過要找她詢問小巴迪克勞奇是怎麽逃離阿茲卡班的。
他的媽媽代替他去死了,他的爸爸利用自己的權利將兒子偷偷帶離了北海監獄,卻將他安排在了另一個監獄裏。
“傑克”也許逃脫了監獄和絞架,卻沒有逃脫“婚姻”和“家庭”這個牢籠,他的餘生都在扮演另一個人。
也許他最終忍不住殺了自己的妻子,被警察關進了監獄。
還有一個可能,他實在太平凡了,平凡到讓人根本不相信他是連環殺手開膛手傑克,即便他當眾承認了,別人還以為他開了一個玩笑。
他又從“somebody”變成了“nobody”,仿佛一切都沒發生過,即便午夜夢回他也以為那隻是一個怪誕的夢而已。
她教塞德裏克要學會偽裝,這樣能避免別人對他心存妒忌,但她這麽教好像是錯的。
萬一哪天塞德裏克也變得和小巴迪克勞其一樣成為食死徒,那就太丟人了。
“你在想什麽?”西弗勒斯笑眯眯地看著她。
“開膛手傑克。”她誠實得說“還有,你想成為詩人還是王子?”
“就算你告訴了我你在想什麽,我也搞不懂你在想什麽。”西弗勒斯說“你的邏輯在哪兒?”
“請我喝一杯我再告訴你。”她伸手整理他的衣領,它一點都不亂,並且襯衫很白,但她還是這麽做了。
他的眼裏頓時閃起了亮光。
“我想看看帕多瓦的教授平時去的酒吧長什麽樣。”她低聲說“我在麻瓜百貨公司看到了一件晚禮服,今晚上我想穿它,你可別穿這身了。”
“它看起來是什麽樣的?”他眯縫著眼睛,帶著鼻音問。
“絲綢的,用兩根細帶拴在脖子後麵,之要你扯開那個節,它就會整個掉下來。”她說“你喜歡嗎?”
“我不確定你穿成那樣,我還會帶你出去。”他發夢一樣盯著她說。
“但我想出去。”她捏著他的胳膊說“凱瑟琳的丈夫是詩人,而你是混血王子。”
“什麽?”他又懵了。
於是她就開始說她毫無根據的推理了。
穿皮圍裙的被一個穿布圍裙的家庭主婦抓住了,他會多丟人呐?
可惜自信過頭了就會自負,這種男人實在太常見了,而且容易疏忽大意,伏地魔也不就是這樣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