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論中曾經這樣說過:我們判斷主人的智力初步印象來自於他身邊的人。如果這個主人身邊的人能幹又忠誠,那麽我們說這個主人英明就八九不離十。但是如果他身邊的人見異思遷又庸碌無能,那麽這個主人所犯的第一大錯就是用人不當。


    鳳凰社與食死徒代表的是兩個領袖的兩種風格,阿不思獲取了大家的好感,而伏地魔則獲得了大家的畏懼,甚至有不少人怨恨他,有敵意,因此伏地魔對每個人、每一件事都懷疑。


    波莫娜以前從來沒把阿不思·鄧布利多當“國王”,那個白胡子、愛吃糖的老頭哪有國王那麽可怕。但敵人的評價往往是最客觀的,阿不思·鄧布利多不隻是個老傻瓜,他還是隻狡猾如狐狸一樣的老獅子。


    君主應該把討人喜歡的事留給自己做,把不得民心的事交給別人,隻要能獲得人民的好感,用點陰謀詭計也沒所謂。


    蒙格涅斯·塞西烏斯·海格的迷宮的第一層如果真的是王者之星,它即是最容易猜出來的,也是最難猜的。


    “國王”的心裏想的是什麽?是美酒、美女,還是自己的故事被後人編成詩歌傳唱?


    阿不思選擇了自己的身後名,活著的時候才那麽“苦修”,獲得了“偉大”、“白巫師”這樣的稱號。


    伏地魔這種黑巫師才不像他那樣,他們喜歡及時行樂,岡特家喜歡排場,他也像個岡特般喜歡能配得上他身份的東西。


    龍骨瓷器價格高昂,這源自於它的燒製工藝,整個對角巷隻有一家店有賣。


    其實馬克杯她用著挺好,為什麽要花那麽多錢買一套瓷器?有這個錢可以幹很多別的事了。


    阿不思在貴族圈裏一直都不受歡迎,他們反而更吃伏地魔那一套,身份尊貴的人要用配得上他們身份的東西,如果用廉價的民用品,這樣“待客”客人反而會覺得不高興。


    “花那麽多錢買一個杯子,不覺得蠢嗎?”菲利克斯譏諷著說,他認識金加隆的符號,這個小孩有時也會展現出他早熟的一麵。


    要放以前,波莫娜也覺得在外表和派對上過度花費不是個明智的決定。


    但現在輪到她自己了,她才感覺到了那種無奈。


    等你有了一個鳥籠就想要喂一隻鳥,有了鳥就想要給它配一個供它吃喝的食盆,每天給它換水鏟屎,就算一開始你根本就不想養鳥,也會成為籠子的俘虜。


    阿不思養鳳凰福克斯完全是散養,根本就不給它鳥籠,它想怎麽飛就怎麽飛。


    鳥籠是關不住想要自由的心的,鳳凰阿不思非常忠誠,這不僅僅是因為阿不思給了它食物。


    “人是一根繩子,係在動物與超人之間,既是一個過渡,也是一種沉淪。”波莫娜低聲說“每一個不懂生活的人,既有可能是沉淪者,也有可能是超越者。”


    “這是什麽意思?”菲歐娜皺眉問。


    “你讀過尼采嗎?”


    菲歐娜搖頭。


    “那你可以這樣理解,你會遊泳嗎?”


    菲歐娜點頭。


    “那你可以描述遊泳是怎麽遊的?”


    “呃……”


    “很難描述對嗎?你不理解遊泳的原理,卻可以遊泳,還有一種人,他也不能描述遊泳,但是他不會遊泳,他落水就會沉入水底,大概就是這麽一回事。”


    “這和花錢買杯子有什麽關係?”菲利克斯問。


    “因為你不懂生活,小子。”她凶巴巴地對菲利克斯說“花錢是很難的!”


    “花錢怎麽會難?”


    這一次菲利克斯被他媽媽揍了。


    “我跟你說了很多次,不能亂花錢!”菲歐娜警告著。


    “要買必需品。”波莫娜在一邊幫腔“你不能想買什麽就買什麽。”


    小家夥還是懵懂的,他揉著自己被拍的後腦勺,一副不服氣的樣子。


    “真對不起。”


    “你用不著跟我道歉,在倫敦生活是這樣的。”波莫娜淡然地說“上帝曾經是精神性的,然後變成了人,現在變成了烏合之眾。”


    “哦,我明白了。”菲歐娜眼睛亮閃閃地“是因為‘顧客就是上帝’對嗎?”


    “沒錯,現在上帝滿大街都是,根本就不值得崇拜了。”波莫娜拿起一個有玫瑰和蝴蝶花紋的杯子。


    她剛拿起來,花紋上的蝴蝶就落到了她的指尖。


    “真漂亮。”菲歐娜讚歎著說。


    “我們和玫瑰花蕾有什麽區別呢?它會因為一滴露珠落在身上而顫抖,我們熱愛生命,不是因為我們習慣於活命,而是因為我們習慣於愛,在尼采的眼裏,蝴蝶、肥皂泡是最懂得幸福的造物。”


    “你打算買它?”菲歐娜問。


    “東方有個哲學家,他夢到自己變成了蝴蝶,然後他又說是一隻蝴蝶做夢變成了一個人。”波莫娜將那個杯子放在了展架上“幸好他沒夢到自己變成了毛毛蟲,我恨那個東西。”


    菲歐娜愣住了。


    “你不覺得毛毛蟲惡心嗎?那樣肉敦敦、毛茸茸、慢慢蠕動的樣子……”


    “嘔,別說了。”菲歐娜一副快吐得樣子。


    更可怕的是魔藥要用到它,波莫娜隻要一想起西弗勒斯的手抓過那東西就覺得渾身都不舒服。


    “我瞧見過你抓蜘蛛,你不是不怕蟲子嗎?”菲利克斯問。


    “如果我不去抓,你會去抓嗎?”菲歐娜凶狠地說。


    “嘔~”菲利克斯露出惡心的表情。


    “城市裏長大的孩子是這樣。”波莫娜無情嘲諷。


    “你自己不是也怕毛毛蟲?”菲利克斯說。


    “我是女孩子,當然可以怕毛毛蟲!”波莫娜理直氣壯地說。


    事實上她討厭所有軟體動物,菜園裏長了食肉鼻涕蟲都是魯伯·海格去消滅的。


    菲利克斯快被氣死了。


    “你媽媽是為了保護你才抓蜘蛛的,她自己也害怕,以後等你長大了就要你去抓蜘蛛了,揚·菲利克斯!”


    菲歐娜沒有說話,她和菲利克斯無聲對峙。


    “不知你看上哪一套了,尊貴的夫人?”店主在刻意等了一會兒後走了過來。


    “這是你所有的存貨了?”波莫娜問。


    “如果你不介意別人用過的話……”


    “帶我去看看。”


    “請隨我來。”店主帶著波莫娜走到了後麵,打開了一個不起眼的門,裏麵有兩排大架子,上麵放滿了瓷器。


    “這些是以前純血家族用過的,都是真正有年代的東西,現在已經不生產了。”店主在波莫娜的身後說。


    “這些東西是怎麽來的?”波莫娜問。


    “不會有尊貴的客人上門,這些東西留著也沒用了。”店主有些傷感得說“這裏每一把茶壺我都認得,就跟奧利凡德認得他生產的每一根魔杖一樣。”


    波莫娜拿起一個花朵形狀的茶杯。


    “這是萊斯特蘭奇家小姐的新婚禮物,每一個萊斯特蘭奇家的女孩都是一朵鮮花。”店主說。


    “我可不想惹上麻煩,你確認它們來路都是正途?”


    “你脖子上的掛墜盒呢?它的來路也是正的?”店主看著波莫娜胸前的斯萊特林掛墜盒,曖昧得笑著說。


    “你認識這個?”


    “我在博金博克的店裏看到過,它被布萊克家買走了,我聽說蒙頓格斯·弗萊奇洗劫了布萊克的祖宅,你是從他那買走的對嗎?”


    “你說的沒錯。”波莫娜冷冷地說,舉起魔杖對店主用了一個昏迷咒。


    菲利克斯和菲歐娜眼睜睜得看著他倒在地上,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現在,煩人的總算安靜了,我們可以慢慢挑了。”波莫娜微笑著對他們說“你們看上哪個隨便拿吧,不用擔心他會記得,我是最好的記憶注銷員,等他醒了,什麽都不會記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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