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安娜讀過這樣一本書,講述的是一個綽號“π”的少年和一隻孟加拉虎在大海上的奇幻漂流故事。
“π”是一個古希臘字母,代表圓周率,它是一個無限不循環小數,在公元前3世紀不論是東方還是古希臘的數學家都已經證得。但也有人認為古印度人在公元前800年就已經證得,它被記錄在印度宗教巨著《百道梵書》上。
有一位英國作家認為埃及人在修建胡夫金字塔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了,金字塔的周長和高度比正好是圓周率的兩倍。
如今被應用廣泛的阿拉伯數字其實並不是阿拉伯人發明的,它最早是被印度人發明,阿拉伯的學者們很樂意學習這些先進的知識,商人們也樂於采用這種方式做生意,後來阿拉伯人將這種數字傳入西班牙,再由教皇傳播到歐洲其他國家,到了13世紀連普通的歐洲人也開始采用“阿拉伯數字”了。
帕瓦蒂和帕德瑪都很喜歡占卜學,但她們那個寢室隻有赫敏格蘭傑才對算數占卜學感興趣,佩蒂爾姐妹和拉文德更喜歡特裏勞尼和馬人費倫澤的課程。
有很多歐洲男人在印度與當地女人結婚,融入當地社會,方便當地業務推行,他們聯姻的對象一般是上層人士。一開始她們就像傳統的女性一樣對丈夫服從,後來她們逐漸開始“明白”過來,開始插手丈夫的會計業務。
這些東印度公司的職員隻有極少數人期盼靠著死工資致富,絕大多數人私底下還從事大量買賣以賺取外快。另外就是想辦法鑽漏洞,再嚴明的規定都阻擋他們。隻要他們將自己的開支以別的名目,比如老虎、宴會等報賬,他們就能避開規定,挪用公款了。
情況嚴重到公司總收入銳減,而公司對印度的橫征暴斂引發了起義,為了鎮壓起義又要不斷增加開支。倫敦也開始懷疑這些人究竟是為了個人利益還是為了公司利益,尤其是美國革命爆發後,小威廉·皮特對東印度公司進行了整改。
喬治安娜曾跟皮特開玩笑說他像個“管家”,他也笑著接受了這個“綽號”。這種管家不隻是穿著燕尾服,還包括他那惹其他仆人厭煩的“好管閑事”,而他自己的家卻被仆人給偷了個精光。
這些掌握在“小老婆”手裏的賬本會成為對簿公堂的罪證,可是歐洲是實行一夫一妻製的,有些男人在歐洲還有妻子,她們是一點都不知道丈夫在國外幹了些什麽。
通常的結果是,男方會與歐洲的妻子離婚,再與工作期間認識的女人結婚。想想亨利八世為了離婚付出的努力,英國離婚要比法國離婚容易很多。不過18世紀離婚還沒有成文法,並且國家法律認可教會解除和國會獨立法案離婚,這兩種離婚方法程序繁雜、費用昂貴,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合法離婚是遙不可及的。
這時可以提起分居,通常是男方提出,分居訴訟時還要寫明贍養費數量,絕大多數情況下女方都會不滿贍養費的數量。對於當時分居的妻子來說幾乎沒有就業機會,所以得到生活費是妻子唯一的生存手段。
通常子女會跟著財產較多的一方,不過也有少數法官將孩子判給妻子的,丈夫要支付子女的贍養費。17世紀晚期窮人還能支付訴訟費用,一個世紀後,仆人、船員等等幾乎就不再訴訟離婚了,離婚訴訟的一般都是中上階級,畢竟除了支付法庭的訴訟費,還有律師的傭金。
而這僅僅是麻煩的開始而已。
解除原來的婚姻後允許“無辜的”丈夫再婚,禁止通奸的妻子再婚,如果再婚將停止撫養費供給。法官將孩子判給歐洲妻子也是基於判給丈夫後,孩子們會有個外國“繼母”,不適合養育符合歐洲道德觀的孩子。但也有特殊情況,這時歐洲妻子將失去孩子,曾有個婦女在報紙上控訴道“我不能想象在人類生活中,有什麽能比我不近人情的丈夫完全奪走了我的孩子更令人痛苦”。
這引起了輿論的普遍同情,那怎麽辦呢?殺妻?太冒險了,幸好英國有一個典妻製度,把妻子給賣了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在離婚製度確定之前,賣妻是丈夫與妻子脫離關係的一種手段,有些情況下表麵上是公開拍賣,實際上買主是事先安排好的女方的情夫,這樣就能規避高昂的訴訟費用了。
還有買主是女方的兄弟、母親甚至姐夫,不過這適合農民,中產階級還是要體麵的,為了不暴露隱私家醜,協議分居越來越普遍。
離婚意味著女方會失去孩子,她還擔心繼母會虐待她的孩子,她不會同意離婚,另一邊是追著男方盡快完成結婚手續的外國妻子,她手裏還有男方貪汙、走私的證據。這種情況成為公司教育駐外員工的“教訓”,不要和“當地人”走太近。荷蘭東印度公司還出了一出離婚劇,名叫《苦澀的結合》,講述的是17世紀在荷屬殖民地,一個女人如何同窺伺自己財產的冒險家丈夫抗爭的故事,克妮莉婭·凡·尼恩魯德為了捍衛自己的財產權進行了長達十五年的拉鋸戰。
你以為就此為止了麽?不,還有孩子的繼承權問題。波莫納以前碰到過一個名叫艾瑞斯的年輕人,他的父親愛上了紮比尼夫人,他隻給了艾瑞斯和他的母親一棟別墅和少得可憐的生活費,其餘的都給了紮比尼夫人。
後來他死了,布雷斯紮比尼將來會繼承屬於艾瑞斯的一切,為了複仇,艾瑞斯加入了新的純血組織,他要把布雷斯派到……一個她不記得名字的地方,據說那裏的魁地奇很厲害。
這就是家族會議存在的意義,男方可是還有兄弟和叔伯,女方可以指定他們為孩子的監護人,被召集的血親、姻親或朋友都要親自出席,他們要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進行活動。除非監護人有公職、軍役或六十五歲以上、身患重病才可以拒絕。
當夫妻雙方在前婚中生有子女而再婚時,僅以相當於婚生子女中應得財產最少者所得的分量贈與新配偶,且在任何情況下這種贈與不得超過其財產的四分之一,這從一定程度讓丈夫難以剝奪初婚子女的繼承權,以偏袒再婚妻子。
佩蒂爾姐妹都在大英博物館工作,那些麻瓜從世界各地劫掠的古董不少帶著詛咒。以這個時代男人對印度的“興趣”,帕德瑪會很危險,即使她是個女巫。
這個時代雖然不像中世紀那樣獵巫猖獗,但是卻遠沒有禁絕,約瑟夫二世改革中包括刪除巫術指控,起因是一個瑞士女仆案。男主人為了掩蓋自己不名譽的行為製造了司法謀殺,導致了更大的不名譽,當時那個名叫葛爾勒迪的女仆已經40歲了。
也幸好帕德瑪好像沒那麽沒有戒心,她並沒有告訴眼前這個陌生的女人她是怎麽從英國到比利時的。
當然,也有可能她不知道,誰讓她是“愛冒險的”格蘭芬多。
就在她猶豫不決的那麽會兒時間,波拿巴氣勢洶洶得出現了,他看了眼“大變活人”的帕德瑪,又看了眼喬治安娜,好像在等她的解釋。
為什麽這些箱子裏沒有藏著個遊走球,然後一下子擊中她的腦袋呢?
“π”是一個古希臘字母,代表圓周率,它是一個無限不循環小數,在公元前3世紀不論是東方還是古希臘的數學家都已經證得。但也有人認為古印度人在公元前800年就已經證得,它被記錄在印度宗教巨著《百道梵書》上。
有一位英國作家認為埃及人在修建胡夫金字塔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了,金字塔的周長和高度比正好是圓周率的兩倍。
如今被應用廣泛的阿拉伯數字其實並不是阿拉伯人發明的,它最早是被印度人發明,阿拉伯的學者們很樂意學習這些先進的知識,商人們也樂於采用這種方式做生意,後來阿拉伯人將這種數字傳入西班牙,再由教皇傳播到歐洲其他國家,到了13世紀連普通的歐洲人也開始采用“阿拉伯數字”了。
帕瓦蒂和帕德瑪都很喜歡占卜學,但她們那個寢室隻有赫敏格蘭傑才對算數占卜學感興趣,佩蒂爾姐妹和拉文德更喜歡特裏勞尼和馬人費倫澤的課程。
有很多歐洲男人在印度與當地女人結婚,融入當地社會,方便當地業務推行,他們聯姻的對象一般是上層人士。一開始她們就像傳統的女性一樣對丈夫服從,後來她們逐漸開始“明白”過來,開始插手丈夫的會計業務。
這些東印度公司的職員隻有極少數人期盼靠著死工資致富,絕大多數人私底下還從事大量買賣以賺取外快。另外就是想辦法鑽漏洞,再嚴明的規定都阻擋他們。隻要他們將自己的開支以別的名目,比如老虎、宴會等報賬,他們就能避開規定,挪用公款了。
情況嚴重到公司總收入銳減,而公司對印度的橫征暴斂引發了起義,為了鎮壓起義又要不斷增加開支。倫敦也開始懷疑這些人究竟是為了個人利益還是為了公司利益,尤其是美國革命爆發後,小威廉·皮特對東印度公司進行了整改。
喬治安娜曾跟皮特開玩笑說他像個“管家”,他也笑著接受了這個“綽號”。這種管家不隻是穿著燕尾服,還包括他那惹其他仆人厭煩的“好管閑事”,而他自己的家卻被仆人給偷了個精光。
這些掌握在“小老婆”手裏的賬本會成為對簿公堂的罪證,可是歐洲是實行一夫一妻製的,有些男人在歐洲還有妻子,她們是一點都不知道丈夫在國外幹了些什麽。
通常的結果是,男方會與歐洲的妻子離婚,再與工作期間認識的女人結婚。想想亨利八世為了離婚付出的努力,英國離婚要比法國離婚容易很多。不過18世紀離婚還沒有成文法,並且國家法律認可教會解除和國會獨立法案離婚,這兩種離婚方法程序繁雜、費用昂貴,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合法離婚是遙不可及的。
這時可以提起分居,通常是男方提出,分居訴訟時還要寫明贍養費數量,絕大多數情況下女方都會不滿贍養費的數量。對於當時分居的妻子來說幾乎沒有就業機會,所以得到生活費是妻子唯一的生存手段。
通常子女會跟著財產較多的一方,不過也有少數法官將孩子判給妻子的,丈夫要支付子女的贍養費。17世紀晚期窮人還能支付訴訟費用,一個世紀後,仆人、船員等等幾乎就不再訴訟離婚了,離婚訴訟的一般都是中上階級,畢竟除了支付法庭的訴訟費,還有律師的傭金。
而這僅僅是麻煩的開始而已。
解除原來的婚姻後允許“無辜的”丈夫再婚,禁止通奸的妻子再婚,如果再婚將停止撫養費供給。法官將孩子判給歐洲妻子也是基於判給丈夫後,孩子們會有個外國“繼母”,不適合養育符合歐洲道德觀的孩子。但也有特殊情況,這時歐洲妻子將失去孩子,曾有個婦女在報紙上控訴道“我不能想象在人類生活中,有什麽能比我不近人情的丈夫完全奪走了我的孩子更令人痛苦”。
這引起了輿論的普遍同情,那怎麽辦呢?殺妻?太冒險了,幸好英國有一個典妻製度,把妻子給賣了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在離婚製度確定之前,賣妻是丈夫與妻子脫離關係的一種手段,有些情況下表麵上是公開拍賣,實際上買主是事先安排好的女方的情夫,這樣就能規避高昂的訴訟費用了。
還有買主是女方的兄弟、母親甚至姐夫,不過這適合農民,中產階級還是要體麵的,為了不暴露隱私家醜,協議分居越來越普遍。
離婚意味著女方會失去孩子,她還擔心繼母會虐待她的孩子,她不會同意離婚,另一邊是追著男方盡快完成結婚手續的外國妻子,她手裏還有男方貪汙、走私的證據。這種情況成為公司教育駐外員工的“教訓”,不要和“當地人”走太近。荷蘭東印度公司還出了一出離婚劇,名叫《苦澀的結合》,講述的是17世紀在荷屬殖民地,一個女人如何同窺伺自己財產的冒險家丈夫抗爭的故事,克妮莉婭·凡·尼恩魯德為了捍衛自己的財產權進行了長達十五年的拉鋸戰。
你以為就此為止了麽?不,還有孩子的繼承權問題。波莫納以前碰到過一個名叫艾瑞斯的年輕人,他的父親愛上了紮比尼夫人,他隻給了艾瑞斯和他的母親一棟別墅和少得可憐的生活費,其餘的都給了紮比尼夫人。
後來他死了,布雷斯紮比尼將來會繼承屬於艾瑞斯的一切,為了複仇,艾瑞斯加入了新的純血組織,他要把布雷斯派到……一個她不記得名字的地方,據說那裏的魁地奇很厲害。
這就是家族會議存在的意義,男方可是還有兄弟和叔伯,女方可以指定他們為孩子的監護人,被召集的血親、姻親或朋友都要親自出席,他們要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進行活動。除非監護人有公職、軍役或六十五歲以上、身患重病才可以拒絕。
當夫妻雙方在前婚中生有子女而再婚時,僅以相當於婚生子女中應得財產最少者所得的分量贈與新配偶,且在任何情況下這種贈與不得超過其財產的四分之一,這從一定程度讓丈夫難以剝奪初婚子女的繼承權,以偏袒再婚妻子。
佩蒂爾姐妹都在大英博物館工作,那些麻瓜從世界各地劫掠的古董不少帶著詛咒。以這個時代男人對印度的“興趣”,帕德瑪會很危險,即使她是個女巫。
這個時代雖然不像中世紀那樣獵巫猖獗,但是卻遠沒有禁絕,約瑟夫二世改革中包括刪除巫術指控,起因是一個瑞士女仆案。男主人為了掩蓋自己不名譽的行為製造了司法謀殺,導致了更大的不名譽,當時那個名叫葛爾勒迪的女仆已經40歲了。
也幸好帕德瑪好像沒那麽沒有戒心,她並沒有告訴眼前這個陌生的女人她是怎麽從英國到比利時的。
當然,也有可能她不知道,誰讓她是“愛冒險的”格蘭芬多。
就在她猶豫不決的那麽會兒時間,波拿巴氣勢洶洶得出現了,他看了眼“大變活人”的帕德瑪,又看了眼喬治安娜,好像在等她的解釋。
為什麽這些箱子裏沒有藏著個遊走球,然後一下子擊中她的腦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