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坎特伯雷的聖奧古斯丁修道院原本有一個舊的水磨,可是它的產能不夠大,於是院長決定修一個新的,原來的水流得不夠快,於是他就修建了水壩,人為得創造了一個瀑布,如此一來新磨和舊磨一起工作就滿足他所需要的產能了。
修了水壩就將河麵擴寬,獨木橋又不需要什麽技術含量,找一根結實的木頭,搭在兩岸就能供人通行。如今河麵擴寬了,獨木橋兩端的土被河水衝走了,木頭找不到支點也就跟著一起被水給衝走了。
村民們對此義憤填膺,這時院長再修一座新的橋供人通行,它的結構比之前的獨木橋複雜、也更穩當,他甚至還能在橋上搭個棚子,如此一來還能供人休息。
“我這是做慈善呐。”他振振有詞地對村民們說“修橋都不用你們出錢,隻是收點過路費,用來維護橋而已。”
絲毫不提自己修了新的水磨後提高收入的事。
偶爾經過的人,交一兩個便士就過了,他還有急事要辦,其他人則和院長繼續對峙。
這個案子發生在14世紀,當時大多數英國人還住在農村,實行的是日耳曼人的馬爾克公社製村莊自治,盡管有領主,領主有各種原因離開自己的領地,比如跟著國王去參加十字軍東征,又或者是去諾曼底打法國人去了,莊園裏往往留下的是代理人,比如管家和女主人。
莊園裏有莊園法庭,它既可以用來解決領主和村民之間的糾紛,也可以用來解決村民和村民之間的糾紛。
比如村民看著領主不在,獵場裏的動物,或者是他們眼裏的“肉”在森林裏自由奔跑,於是偷偷拿起弓進入森林裏偷獵,不慎被守護森林的護衛給逮住了。又或者是隔壁的吉姆欺負格雷的寡婦,占了他留給兒子的條地,寡婦哭訴著去莊園法庭告狀。
你偷了我家的雞吃了,我懷疑你幹的,但我又沒有證據,隻能打你一頓。這種破壞村莊和諧的事還上不了法庭,更請不動大管家來主持,盡管莊園法庭開庭不需要成本,村裏人聚在一起就算開庭了。
白金漢郡的陪審員是莊園法庭上的,通常12人一組,裏麵有2個左右的莊官,其他的都是村民選舉。領主和村民的糾紛有時並不多,更多的是村民和村民之間的糾紛,他們一天要審理十個案子,幾乎都是村民之間的,大管家都用不著來,莊官在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會向大管家報告。
村規是按照村民長期生活中形成的習慣法構成的,莊園法庭就是立法機構,要立新的村規時一樣要召集村民,大家投票表決,如果隻是涉及村民自己矛盾的,領主也不會出麵。但像涉及敞地放牧的問題,村民集體通過了,領主可以表示不同意。
村民想讓自己的牲畜去吃草,領主也有自己的羊,這時領主要是在的話,會帶著自己的雇從到達現場,上過戰場見過血的人當然和村民不一樣,等村民被這場麵鎮住了之後,領主就可以發話了。
但他要是不在就要另想辦法,反正國王的權力沒有涉及這些村莊裏,國法在這些村民心裏沒有村規有約束力。
有條路走,即使是泥濘的,也比被逼得走投無路好。
在郡以下還有教區,這種在教區設立的簡易法庭會定期將所轄範圍內各種案件整理起來,一個季度上交給季審法庭,季審法庭由郡長、百戶執行官或領主來召集主持,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坎特伯雷修道院的橋不歸莊園法庭管,而教會法庭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信徒們的虔信行為,在坎特伯雷有一個大主教法庭,它是高於一般教士法庭的,不過大主教是相信自己手底下幹活的修道院院長還是村民呢?
這時的國王會巡視王國,又或者派出巡回法院對地方進行監督和幹預,而且橋本身也是屬於國王的管轄權,這件事就被帶回了都城,由國王和大臣們進行裁決。
一個教士不該那麽貪婪,是貪婪導致了他做了不當行為,隻要他將水壩給拆了,水流就會恢複原狀,還給村民們獨木橋。
可是和獨木橋比起來,村民們還是更喜歡現在修的橋,他們隻是不願意交通行費而已。
最後就是修道院用新水磨產能的一部分來維修橋梁,這樣所有人都滿意了。
修道院賺得沒有以前多,還是有得賺,村民們有了新的橋可以走,國王也樹立了自己公正的形象,仿佛是“正義之源”。
不過從本質上,這種社會結構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改變,要等到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警察改革,教會法庭才會被逐漸取代。
不過這些都是以後的事情了,女巫審判可以在莊園上的莊園法庭審理,也可以去教區法庭審理,16世紀後英國不止沒有了主教堂區,也沒有了宗教審判所,不過那時候的人聽說過“神判裁決”。
伊麗莎白女王將巫術審判定為重罪,隻能由巡回法庭審理,而巡回法庭可以是國王派出來的,也可以由兩名以上的治安法官結隊組成。
隻是女王本人也是女人,而且她還是“非法的”,亨利八世和安妮·博林的婚姻羅馬教皇沒有承認。為了證明自己的信仰虔誠,伊麗莎白女王燒死了一隻貓。
巡回法庭也不是每天都在工作,休庭期間法官們可以雇傭“專業人士”進行調查,從那以後記錄在案的女巫審判多了起來,這些案子多半是巡回法院審理的,在此之前的沒有記錄,一個封閉的莊園裏的情況外人很難了解,不知情的人也不會特別關注一個女仆的下落如何。
伊麗莎白女王的繼任者詹姆斯一世1590年時他去哥本哈根迎娶丹麥公主,在回程的路上他們遇到了大風暴,船被吹到了挪威,他斷定了是因為有女巫下詛咒引起了這場風暴,要擊沉他的船,本來他是打算去愛丁堡舉行加冕和結婚儀式的。
接著在蘇格蘭開始了大規模的獵巫,有一個叫吉尼斯·鄧肯的蘇格蘭女仆,她被主人強迫認罪,她指認了不少人,多數都是陶工、鐵匠的妻子,她們又供出了更多的人。
在詹姆斯一世的邏輯裏,那麽大的風暴一個女巫沒有辦法完成,於是牽連出了更多的人,甚至後來連哥本哈根的市長夫人也牽扯進來,當王後進入愛丁堡時,許多人在哥本哈根被燒死,而國王本人則介入了樞密院對農婦們的審訊。
他後來還寫了本書,專門討論鬼神術的,從那以後蘇格蘭就沒有再清淨過。
當時詹姆斯一世采用的是蘇格蘭教會法庭,蘇格蘭的世俗法庭對獵巫的限製很多,關於巫術指控,關押犯人還要舉報者自己掏錢。在教會法庭以外的地方沒有聽說過獵巫,或者不見獵巫的記錄。
蘭開斯特這個名字以n”和“caster”兩個部分組成,意為呂訥河上的羅馬城,那裏曾經是蘭開斯特家族的封地。
紅白玫瑰之戰後,由於蘭開斯特失敗,許多貴族逃亡歐洲,蘭開夏郡到了詹姆斯一世時已經變得相當蠻荒、無法無天,在那裏什麽事發生都不奇怪。
1612年在蘭開夏郡彭德爾山附近的圍欄村外,一個婦女向一個小販要了一些別針,他拒絕給她。
幾分鍾後,小販就中風了,接著他就指認了那個女人,她叫阿裏鬆,與她的母親伊麗莎白和兄弟詹姆斯一起被關押在了蘭開斯特監獄裏。
接著蘭開夏的地方法官進行調查,發現這個女人涉嫌食人、殺嬰,她和她的同夥們主要是吸血,嬰兒的屍體會被獻祭給魔鬼。
越調查越“壯觀”,巡回法庭將調查內容呈給詹姆斯一世,當時他已經繼位為英格蘭國王。
當時被告都認罪了,詹姆斯一世卻告訴法官,不要輕信一個9歲小女孩的證詞,她是第一個證人。
法官也幹脆,把小女孩抓了起來,也沒對她用刑,嚇唬一下她就“招供”了。
那些證詞都是一個神父教她說的,但沒人知道神父那麽做的理由,因為他“消聲滅跡”了,彭博爾德山裏有的是地方給他躲藏。
法官和郡長沒有組織搜山,女巫們雖然被判了死罪,卻沒有被執行絞刑,這不符合司法程序,她們搖身一變成了虔誠的聖公會信徒,巡回法官“命令”陪審團宣布被告們無罪開釋。
這位蘭開斯特的巡回法官一直想要調離這個地方,也借著這次機會離開了蘭開斯特,後來成了斯卡爾梅公園的看守,為國王訓練和繁殖獵犬。
從法官變成養狗的,好像不是升職。不過他守的是王室森林,來這裏打獵的都是國王和貴族,而且森林裏有常設法庭,處理林區事務,正好和那位法官從事的職業有關。
護林官搜捕偷獵者和盜伐者都會用上獵狗,雖然都是捉人,但他不用和過去那樣了。
微風吹過湖麵,帶起陣陣漣漪,浪花拍擊著碼頭,輕輕搖晃著停靠在船塢裏的木船。
在一陣陣的悶響聲中,波莫納依稀可以聽到水下傳來的人魚的歌聲,不論是海裏的還是黑湖裏的人魚都喜歡唱歌。
在丹麥哥本哈根的海岸邊有一位小美人魚的雕塑,她坐在一塊巨大的花崗岩石上,恬靜嫻雅,這是按照童話《海的女兒》鑄造的。
小美人魚救了落水的王子,並且愛上了他,甚至願意用動聽的歌聲換取人類的雙腿。隻是王子認為是人類的公主就了他,還和她訂了婚。
可惜小美人魚不能說話,把真實的情況告訴他。
其實她大可不必如此,愛情不是用感恩之心要挾的,她救人是出自於她“想救”,如果王子不愛她,小美人魚不救他嗎?
小美人魚是善良的,她隻是在做一個夢,一個關於愛情的夢,她隻是希望王子對她動心,但王子似乎對權力更熱衷。
人類公主也許沒有人魚公主那麽美,可是她身後有一個陸上的國家,而“海的女兒”隻有海和浪花。
“你在這裏幹什麽?”
波莫納回過頭,發現是變回原形的斯內普,他脫掉了扮演白巫師時穿的白袍,穿著自己的黑袍。
“你和鄧布利多報告完了?”波莫納問。
他沒有說話。
“你知道吸血蝙蝠為什麽那麽討厭嗎?”波莫納平靜得說“因為它什麽動物的血都吸,不像斯帕克,它隻吸鹿血。”
“你什麽意思?”他冷著臉問。
“我還沒和鄧布利多說話呢,你想我怎麽跟他說?”波莫納問。
“你的邏輯是什麽?”斯內普說。
“你明白我的意思。”波莫納站起來,她的雙腿剛才泡在水裏,享受湖水的冰涼,帶起來的水在地上留下濕漉漉的腳印。
“我不明白,又是關於愛的?”他用譏諷的口吻說。
是也不是。
她心說。
“你那麽喜歡黑魔法防禦課教授的位置嗎?”波莫納問。
他安靜得看著她。
“還是你想離開霍格沃茨?”波莫納問。
“兩者之間沒有關係。”斯內普說。
“我們都知道,沒人在那個職位上能幹滿一年。”波莫納平靜得說“但你要是不那麽做的話,或許魯斯教授能打破這個‘詛咒’。”
“我什麽都沒做。”斯內普嚴厲得說。
她想說自己不是傻瓜,可她不就是個傻瓜嗎?
她苦笑不已。
“我還沒和鄧布利多說話呢,你想我怎麽跟他說?”波莫納又把剛才的問題重複了一遍。
他困惑得看著她。
“我會照著你說的跟鄧布利多說的。”她輕聲說,就像耳語,但她相信晚風會把她的聲音吹到他耳邊,就像湖裏人魚的歌聲。
他看起來生氣了。
“我不會說謊,隻是有些事隱瞞不說。”波莫納平靜得說“就像我一直以來做的。(likealways)”
修了水壩就將河麵擴寬,獨木橋又不需要什麽技術含量,找一根結實的木頭,搭在兩岸就能供人通行。如今河麵擴寬了,獨木橋兩端的土被河水衝走了,木頭找不到支點也就跟著一起被水給衝走了。
村民們對此義憤填膺,這時院長再修一座新的橋供人通行,它的結構比之前的獨木橋複雜、也更穩當,他甚至還能在橋上搭個棚子,如此一來還能供人休息。
“我這是做慈善呐。”他振振有詞地對村民們說“修橋都不用你們出錢,隻是收點過路費,用來維護橋而已。”
絲毫不提自己修了新的水磨後提高收入的事。
偶爾經過的人,交一兩個便士就過了,他還有急事要辦,其他人則和院長繼續對峙。
這個案子發生在14世紀,當時大多數英國人還住在農村,實行的是日耳曼人的馬爾克公社製村莊自治,盡管有領主,領主有各種原因離開自己的領地,比如跟著國王去參加十字軍東征,又或者是去諾曼底打法國人去了,莊園裏往往留下的是代理人,比如管家和女主人。
莊園裏有莊園法庭,它既可以用來解決領主和村民之間的糾紛,也可以用來解決村民和村民之間的糾紛。
比如村民看著領主不在,獵場裏的動物,或者是他們眼裏的“肉”在森林裏自由奔跑,於是偷偷拿起弓進入森林裏偷獵,不慎被守護森林的護衛給逮住了。又或者是隔壁的吉姆欺負格雷的寡婦,占了他留給兒子的條地,寡婦哭訴著去莊園法庭告狀。
你偷了我家的雞吃了,我懷疑你幹的,但我又沒有證據,隻能打你一頓。這種破壞村莊和諧的事還上不了法庭,更請不動大管家來主持,盡管莊園法庭開庭不需要成本,村裏人聚在一起就算開庭了。
白金漢郡的陪審員是莊園法庭上的,通常12人一組,裏麵有2個左右的莊官,其他的都是村民選舉。領主和村民的糾紛有時並不多,更多的是村民和村民之間的糾紛,他們一天要審理十個案子,幾乎都是村民之間的,大管家都用不著來,莊官在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會向大管家報告。
村規是按照村民長期生活中形成的習慣法構成的,莊園法庭就是立法機構,要立新的村規時一樣要召集村民,大家投票表決,如果隻是涉及村民自己矛盾的,領主也不會出麵。但像涉及敞地放牧的問題,村民集體通過了,領主可以表示不同意。
村民想讓自己的牲畜去吃草,領主也有自己的羊,這時領主要是在的話,會帶著自己的雇從到達現場,上過戰場見過血的人當然和村民不一樣,等村民被這場麵鎮住了之後,領主就可以發話了。
但他要是不在就要另想辦法,反正國王的權力沒有涉及這些村莊裏,國法在這些村民心裏沒有村規有約束力。
有條路走,即使是泥濘的,也比被逼得走投無路好。
在郡以下還有教區,這種在教區設立的簡易法庭會定期將所轄範圍內各種案件整理起來,一個季度上交給季審法庭,季審法庭由郡長、百戶執行官或領主來召集主持,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坎特伯雷修道院的橋不歸莊園法庭管,而教會法庭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信徒們的虔信行為,在坎特伯雷有一個大主教法庭,它是高於一般教士法庭的,不過大主教是相信自己手底下幹活的修道院院長還是村民呢?
這時的國王會巡視王國,又或者派出巡回法院對地方進行監督和幹預,而且橋本身也是屬於國王的管轄權,這件事就被帶回了都城,由國王和大臣們進行裁決。
一個教士不該那麽貪婪,是貪婪導致了他做了不當行為,隻要他將水壩給拆了,水流就會恢複原狀,還給村民們獨木橋。
可是和獨木橋比起來,村民們還是更喜歡現在修的橋,他們隻是不願意交通行費而已。
最後就是修道院用新水磨產能的一部分來維修橋梁,這樣所有人都滿意了。
修道院賺得沒有以前多,還是有得賺,村民們有了新的橋可以走,國王也樹立了自己公正的形象,仿佛是“正義之源”。
不過從本質上,這種社會結構並沒有因為這件事改變,要等到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警察改革,教會法庭才會被逐漸取代。
不過這些都是以後的事情了,女巫審判可以在莊園上的莊園法庭審理,也可以去教區法庭審理,16世紀後英國不止沒有了主教堂區,也沒有了宗教審判所,不過那時候的人聽說過“神判裁決”。
伊麗莎白女王將巫術審判定為重罪,隻能由巡回法庭審理,而巡回法庭可以是國王派出來的,也可以由兩名以上的治安法官結隊組成。
隻是女王本人也是女人,而且她還是“非法的”,亨利八世和安妮·博林的婚姻羅馬教皇沒有承認。為了證明自己的信仰虔誠,伊麗莎白女王燒死了一隻貓。
巡回法庭也不是每天都在工作,休庭期間法官們可以雇傭“專業人士”進行調查,從那以後記錄在案的女巫審判多了起來,這些案子多半是巡回法院審理的,在此之前的沒有記錄,一個封閉的莊園裏的情況外人很難了解,不知情的人也不會特別關注一個女仆的下落如何。
伊麗莎白女王的繼任者詹姆斯一世1590年時他去哥本哈根迎娶丹麥公主,在回程的路上他們遇到了大風暴,船被吹到了挪威,他斷定了是因為有女巫下詛咒引起了這場風暴,要擊沉他的船,本來他是打算去愛丁堡舉行加冕和結婚儀式的。
接著在蘇格蘭開始了大規模的獵巫,有一個叫吉尼斯·鄧肯的蘇格蘭女仆,她被主人強迫認罪,她指認了不少人,多數都是陶工、鐵匠的妻子,她們又供出了更多的人。
在詹姆斯一世的邏輯裏,那麽大的風暴一個女巫沒有辦法完成,於是牽連出了更多的人,甚至後來連哥本哈根的市長夫人也牽扯進來,當王後進入愛丁堡時,許多人在哥本哈根被燒死,而國王本人則介入了樞密院對農婦們的審訊。
他後來還寫了本書,專門討論鬼神術的,從那以後蘇格蘭就沒有再清淨過。
當時詹姆斯一世采用的是蘇格蘭教會法庭,蘇格蘭的世俗法庭對獵巫的限製很多,關於巫術指控,關押犯人還要舉報者自己掏錢。在教會法庭以外的地方沒有聽說過獵巫,或者不見獵巫的記錄。
蘭開斯特這個名字以n”和“caster”兩個部分組成,意為呂訥河上的羅馬城,那裏曾經是蘭開斯特家族的封地。
紅白玫瑰之戰後,由於蘭開斯特失敗,許多貴族逃亡歐洲,蘭開夏郡到了詹姆斯一世時已經變得相當蠻荒、無法無天,在那裏什麽事發生都不奇怪。
1612年在蘭開夏郡彭德爾山附近的圍欄村外,一個婦女向一個小販要了一些別針,他拒絕給她。
幾分鍾後,小販就中風了,接著他就指認了那個女人,她叫阿裏鬆,與她的母親伊麗莎白和兄弟詹姆斯一起被關押在了蘭開斯特監獄裏。
接著蘭開夏的地方法官進行調查,發現這個女人涉嫌食人、殺嬰,她和她的同夥們主要是吸血,嬰兒的屍體會被獻祭給魔鬼。
越調查越“壯觀”,巡回法庭將調查內容呈給詹姆斯一世,當時他已經繼位為英格蘭國王。
當時被告都認罪了,詹姆斯一世卻告訴法官,不要輕信一個9歲小女孩的證詞,她是第一個證人。
法官也幹脆,把小女孩抓了起來,也沒對她用刑,嚇唬一下她就“招供”了。
那些證詞都是一個神父教她說的,但沒人知道神父那麽做的理由,因為他“消聲滅跡”了,彭博爾德山裏有的是地方給他躲藏。
法官和郡長沒有組織搜山,女巫們雖然被判了死罪,卻沒有被執行絞刑,這不符合司法程序,她們搖身一變成了虔誠的聖公會信徒,巡回法官“命令”陪審團宣布被告們無罪開釋。
這位蘭開斯特的巡回法官一直想要調離這個地方,也借著這次機會離開了蘭開斯特,後來成了斯卡爾梅公園的看守,為國王訓練和繁殖獵犬。
從法官變成養狗的,好像不是升職。不過他守的是王室森林,來這裏打獵的都是國王和貴族,而且森林裏有常設法庭,處理林區事務,正好和那位法官從事的職業有關。
護林官搜捕偷獵者和盜伐者都會用上獵狗,雖然都是捉人,但他不用和過去那樣了。
微風吹過湖麵,帶起陣陣漣漪,浪花拍擊著碼頭,輕輕搖晃著停靠在船塢裏的木船。
在一陣陣的悶響聲中,波莫納依稀可以聽到水下傳來的人魚的歌聲,不論是海裏的還是黑湖裏的人魚都喜歡唱歌。
在丹麥哥本哈根的海岸邊有一位小美人魚的雕塑,她坐在一塊巨大的花崗岩石上,恬靜嫻雅,這是按照童話《海的女兒》鑄造的。
小美人魚救了落水的王子,並且愛上了他,甚至願意用動聽的歌聲換取人類的雙腿。隻是王子認為是人類的公主就了他,還和她訂了婚。
可惜小美人魚不能說話,把真實的情況告訴他。
其實她大可不必如此,愛情不是用感恩之心要挾的,她救人是出自於她“想救”,如果王子不愛她,小美人魚不救他嗎?
小美人魚是善良的,她隻是在做一個夢,一個關於愛情的夢,她隻是希望王子對她動心,但王子似乎對權力更熱衷。
人類公主也許沒有人魚公主那麽美,可是她身後有一個陸上的國家,而“海的女兒”隻有海和浪花。
“你在這裏幹什麽?”
波莫納回過頭,發現是變回原形的斯內普,他脫掉了扮演白巫師時穿的白袍,穿著自己的黑袍。
“你和鄧布利多報告完了?”波莫納問。
他沒有說話。
“你知道吸血蝙蝠為什麽那麽討厭嗎?”波莫納平靜得說“因為它什麽動物的血都吸,不像斯帕克,它隻吸鹿血。”
“你什麽意思?”他冷著臉問。
“我還沒和鄧布利多說話呢,你想我怎麽跟他說?”波莫納問。
“你的邏輯是什麽?”斯內普說。
“你明白我的意思。”波莫納站起來,她的雙腿剛才泡在水裏,享受湖水的冰涼,帶起來的水在地上留下濕漉漉的腳印。
“我不明白,又是關於愛的?”他用譏諷的口吻說。
是也不是。
她心說。
“你那麽喜歡黑魔法防禦課教授的位置嗎?”波莫納問。
他安靜得看著她。
“還是你想離開霍格沃茨?”波莫納問。
“兩者之間沒有關係。”斯內普說。
“我們都知道,沒人在那個職位上能幹滿一年。”波莫納平靜得說“但你要是不那麽做的話,或許魯斯教授能打破這個‘詛咒’。”
“我什麽都沒做。”斯內普嚴厲得說。
她想說自己不是傻瓜,可她不就是個傻瓜嗎?
她苦笑不已。
“我還沒和鄧布利多說話呢,你想我怎麽跟他說?”波莫納又把剛才的問題重複了一遍。
他困惑得看著她。
“我會照著你說的跟鄧布利多說的。”她輕聲說,就像耳語,但她相信晚風會把她的聲音吹到他耳邊,就像湖裏人魚的歌聲。
他看起來生氣了。
“我不會說謊,隻是有些事隱瞞不說。”波莫納平靜得說“就像我一直以來做的。(likealw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