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巨溪說的是乙支文德。


    他認為,這就是一個欺世盜名的騙子。


    李阿大也說:“沒錯,當初我族兄就在軍中,他反複請降,結果領軍的將軍也不知道怎麽想的,就答應了。可一答應,他又要打,一打又降,硬是拖到我們糧草不濟,被迫撤兵,他卻跟上來偷襲。”


    韋巨溪說:“公主殿下傳下命令,隻是處死這城中守將,我看多殺點,把文官、武官都剁了去喂魚吧。”


    李阿大:“那麽,我是不是可以用上兩三天時間,去斬首這位乙支小將軍呢?”


    “斬首,不就是一下,怎麽能用上兩三天?”韋巨溪感覺自己完全想不出來。


    李阿大也沒解釋,隻說道:“當初高句麗怎麽偷襲我們,又怎麽對待大隋俘兵的,自然有人會讓他們體會一下。卑沙城有些奴隸,就是前隋的兵馬,他們會花上三天時間來斬首這些高句麗文武官員的。”


    韋巨溪想了想:“那個,弄到城外去,離遠的一點,我暈血。”


    暈血!


    李阿大不相信。


    他已經打聽過了,韋巨溪是國舅府排得上號的狠人。


    當信使就是把自己腦袋往敵方陣營刀口上送的,這樣的人會暈血。


    誰信呢。


    估計,就是文人,心軟,怕是聽不到有人叫的太慘。


    可無所謂了,城外也行,省得城內地上有血,還要安排人清洗,扔到海邊整,海水衝刷礁石,魚群會清理殘留物的。


    關於卑沙城的事情傳到竇樂這裏。


    竇樂立即作出安排。


    先派人去長安報信。


    六百裏加急。


    幾天後,長安城。


    高句麗的大對盧正在萬年縣縣令,聽審。


    大案。


    圍觀的人裏三層、外三層。


    還有大唐刑部、大理寺派人過來陪審。


    坐在聽審位置的高句麗大對盧泉太柞對於大唐這種態度,是欣喜的。


    至少,他看到大唐對此案的重視。


    兩串珠子、一塊金牌先擺在堂上。


    一名書吏站了出來,開始念:“十三日午後,西市北街旁坊門右側三十五步處,械鬥,命案。死三人,傷五人。”


    圍觀的人聽著。


    案件不複雜。


    有幾個賊,偷了兩串珠子,一塊金牌。然後有兩夥人都聲稱,這是他們丟的。其中一夥人是高句麗使團的幾個人,另一夥人是外來的,從文書上看,是打算去往涼州,隻是在長安城短暫停留數日。


    那夥賊呢,就是長安城本地的賊。


    趁著兩夥人都聲稱賊偷的東西是屬於他們,幾個賊準備趁亂逃走,結果被堵在街邊,失手刺中一人,卻表示是兩夥人為了爭奪贓物內鬥。


    然後兩夥人爭吵中動手,結果一共死了三個人,傷了五人,其中有一人傷的極重,還不知道能不能救活。


    萬年縣令竇垠!


    竇樂的侄孫輩。


    當下,京兆府沒什麽大官,國舅、國舅府的人不在長安。


    代管京兆的秦王呢,也出遠門的。


    當真是,長安無國舅,竇垠說了算。


    竇垠重重一拍桌子:“來呀,右邊那夥拉到門外,先打四十杖,然後押入死牢,主犯秋後問斬,其餘人發配軍中陷陣營,沒收他們所有的物品。”


    刑部來陪審的人懵了。


    你審了沒,直接就秋後問斬?


    站在衙門外,打扮成普通人的劉政會也是嚇了一跳。


    要不要這麽胡來。


    高句麗的泉太柞卻是滿意的笑了,沒錯,就是這夥人殺了他們一名高句麗使團的人,還傷了三人。


    刑部陪審的人開口了:“竇縣令,這還沒審呢?”


    竇垠示意自己身邊的師爺出來解釋。


    “這夥人,短發,檢查過,都有香疤。查證,無渡碟,所用的通行文碟也是假的,依唐律,非盜即匪,依律要徒三年。現犯下人命大案,我家縣令所判合律、合情、合理。”


    聽師爺這麽一解釋,刑部陪審的人要過卷宗,翻看之後,點點頭。


    竇垠繼續。


    又是一拍桌子:“來呀,高句麗參與械鬥之人,殺人者,杖四人後投入死牢,秋後問斬,傷人者杖四十,發配礦山苦役十年,其餘參與者,發配礦山苦役三年。礦山所支付的工錢,歸死者與傷者家屬。”


    泉太柞愣住了。


    這縣令,腦袋裏裝的是什麽,是不是隻會說一句秋後問斬?


    在泉太柞一個眼神下,高句麗有人起來,施禮,然後說道:“我高句麗不服這樣的判決。”


    竇垠:“殺人償命,自古都是這樣的,你們認不認。”


    “這……”


    竇垠:“傷人要罰,要賠償。你們認不認?”


    高句麗出來說話的人不敢接話了,靠近泉太柞,泉太柞低語幾句後,那位小官說道:“我方隻是為了自保,才不得不動手。”


    竇垠看了一眼另一夥人:“這些東西是誰的?”


    那夥人立即有一人回答:“是我們的,我們有證據,我們原本是在嵩山為武僧的,有兵馬攻打的時候,我們趁亂離開。從寺裏拿了些值錢的東西,還有一些我們藏在城外,這些原本是北魏永寧寺的珍寶。”


    高句麗這邊立即開始爭論:“這是我們的,我們從高句麗帶來的。”


    很快,有衙役出城,帶了一個包袱回來。


    在外旁觀的劉政會心中清楚,這事已經說不清了。


    因為這夥從曾經在嵩山當過武僧的人,手上有三塊金牌,與最後一塊合為一套,哪怕這真是高句麗人的,他們也無法證明。


    這夥武僧也不會鬆口,因為他們若再加上劫財的罪名,所有人這一生都會是奴。


    永不得翻身。


    若沒有這一條,僅是在陷陣營,若立功還有機會重新為民。


    而幾個小賊呢,也一口咬死,他們是從幾個過路商人那裏偷的贓物,再無旁證的情況下,他們的證詞很關鍵的。


    劉政會感覺他們在說謊,但沒證據,當時也再找不到旁證。


    同時也理解他們為什麽會這樣。


    偷幾個路過客商,那是小罪。


    偷使團,這罪很重。


    不但罪重,還會被長安城的百姓嘲笑,連蠻夷的東西都偷,在賊圈都沒臉見人了。


    果真,高句麗人似乎也看清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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