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概還是與身體重量和肌肉力量的比值有關,當然還有一些更加複雜的因素。
就狂暴巨獸來說,雖然在身體各方麵都已經出現了遠超地球原生物種的跡象,但是就以巨狼的實際速度來看,莫歌判斷應該也差不多就是七八十公裏每小時的樣子。
這其實算不上非常恐怖。
但是再想想莫歌和它這一路過來花費的時間,一開始並非直線前進也就算了,如今開始全力奔行之下,離巨狼出生點的那片荒原該有多遠了?
這還真是跨省行動呀!
自己這是進入了無人區還是咋地?老美就真這麽地廣人稀?
老米的軍隊呢?都是吃幹飯的不成,竟然這樣還不出現?
實際上這還僅僅隻是開始,也是莫歌地理小白才不知道三頭巨獸實際上完全稱得上天南地北,能夠一路衝到芝加哥匯合隻能說這個世界的老美真的是無法形容了。
簡單統計一下。
白毛大猩猩最初生活的地方是在聖地亞哥的野生動物保護區,加利福尼亞州,處於芝加哥的西南麵,距離遠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大概“也就”兩三千公裏“而已”,一路需要橫跨六七個省。
大鱷魚生活在埃佛格萊茲國家公園,地處佛羅裏達州,位於芝加哥的東南麵,距離大概一千三四百公裏,需要橫跨五個省。
大灰狼出身懷俄明州南部,接收到信號的時候則身處達拉什莫爾山,位於南達科他州,距離算是最近的了,大概也就上千公裏吧,橫跨三四個省。
當然距離不是唯一因素,巨狼雖然距離最近,卻是一路莽過去的,所以露臉最多。
白毛大猩猩雖然距離最遠,卻有飛機捎帶了一程,實際也沒有比巨狼辛苦到哪去。
最爽的還是大鱷魚,大多數時間、甚至是整個過程都是走的水路,竟然一直沒人發現,輕輕鬆鬆的到達了目的地。
不過不管怎麽說,這種情況依然是極其不正常的,你能想象三頭狂暴巨獸從不同方向橫跨起碼上千公裏,竟然沒有受到什麽太過像樣的阻攔,最終在芝加哥勝利會師的情景嗎?
這一路上所涉及的州,估計差不多都要占去老美整個國土的一半了吧。
所以說,老美是怎麽眼睜睜看著這些“小小”怪獸肆虐全國的?
當然了,即便再怎麽看似不合理,在這諸天世界裏總是會有一個最終合理的解釋,或許這才是諸天世界的最根本法則。
說不定如果莫歌能夠跑遍整個美國,還真就會發現這個世界的老美是個比澳大利亞還要地廣人稀的地方呢?
這大概也能解釋為何巨狼這一路過來竟然沒有遇到任何人類的村莊,或者是其他城市的存在了。
又或許這個世界的那些地名,根本和莫歌認知中的那個地球完全不是同一個概念?
正當莫歌開始懷疑“獸”生的時候,一直被他心心念念的變化終於出現了。
所以說有些事吧,還真是經不起念叨。
正在悶頭前進的莫歌時不時的就會雷達定位一下巨狼的位置,雖說巨狼已經沒有了引路的價值,但是它本身的價值還在呀,莫歌可不希望巨狼出現什麽意外突然跑沒影了。
那可是他預定的收獲之一呢。
然後就在某個時刻,莫歌突然發現就在他雷達掃描的距離極限之處,出現了一些不太尋常的跡象。
那似乎是一些徑直行駛過來的車輛,看那統一行動的樣子,似乎不像是偶然情況呀。
不過畢竟距離太遠反饋過來的信號也不清晰,莫歌也沒有著急,在靠近一些距離之後他又開始調整掃描頻段。
在功率不變的情況下,更高的電磁波頻率可以掃描更精細的物體,但是覆蓋的範圍卻會減小,這是一般規律。
而當莫歌終於確定遠方出現的是一小隊統一行動的人類,極有可能是武裝人員的時候,巨狼都已經馬上要與他們接觸上了。
等到莫歌忍不住靠近了距離直到憑借超強視力能夠看清的時候,戰鬥都已經進入了尾聲。
說起來,莫歌這時候其實完全不擔心自己出現在巨狼麵前了,畢竟此時對於巨狼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去“幹掉”那個讓它不舒服的信號源,隻要莫歌不出手阻攔它的去路,巨狼應該暫時顧不上他。
隻不過他不想和巨狼一起成為人類的目標罷了,沒事何苦跟自己過不去是吧,濺自己一身血又有什麽好的。
就比如現在,那群大概有十幾二十個的正規軍士兵就已經被巨狼消滅得一幹二淨了,鮮紅的血跡灑得到處都是。
當然莫歌還是忍不住吐槽了一番,就這麽一些拿著輕型武器的家夥,是擔心巨狼跑得太累,特地過來添油送菜的嗎?
果然這腦殘的標簽不僅要按在那對姐弟身上,就連這個世界的美軍也不能例外啊。
巨狼解決了這點小麻煩,也不知道是沒有發現還是沒有心思理會,反正並沒有轉身往莫歌這個方向看上一眼,隻是繼續向著信號源的方向前進。
莫歌則在心裏稍微提高了一點警惕,既然美軍已經開始出現,那麽接下來想必還會有的。
而這也更加讓他確信了自己跟在巨狼身後行動的正確性,有那個大家夥在前麵趟雷不是挺好的嗎。
果然,之後莫歌又目睹了兩次人類對於巨狼的攔截,雖然投入的力量依舊有些薄弱,但是至少也遲滯了巨狼前進的腳步。
從輕武器步兵到手持火箭筒的步兵,之後更是出動了幾輛裝甲車的樣子,隻是所有的這一切在已經體型增長到近乎極限的巨狼麵前都是完全不夠看啊。
莫歌原本一直顯得挺悠閑的遠遠看著戲,卻突然發現了讓他不得不在意的事件。
其中兩輛裝甲車並沒有往巨狼所在的方向包抄,反而是向著他所在的方向直衝了過來!
不會吧?
莫歌一開始還有些不確信,然而越來越靠近的裝甲車卻毫無疑義的告訴他,他猜的沒有錯。
哥果然是被發現了!
不過,人類到底是怎麽發現他的?
就狂暴巨獸來說,雖然在身體各方麵都已經出現了遠超地球原生物種的跡象,但是就以巨狼的實際速度來看,莫歌判斷應該也差不多就是七八十公裏每小時的樣子。
這其實算不上非常恐怖。
但是再想想莫歌和它這一路過來花費的時間,一開始並非直線前進也就算了,如今開始全力奔行之下,離巨狼出生點的那片荒原該有多遠了?
這還真是跨省行動呀!
自己這是進入了無人區還是咋地?老美就真這麽地廣人稀?
老米的軍隊呢?都是吃幹飯的不成,竟然這樣還不出現?
實際上這還僅僅隻是開始,也是莫歌地理小白才不知道三頭巨獸實際上完全稱得上天南地北,能夠一路衝到芝加哥匯合隻能說這個世界的老美真的是無法形容了。
簡單統計一下。
白毛大猩猩最初生活的地方是在聖地亞哥的野生動物保護區,加利福尼亞州,處於芝加哥的西南麵,距離遠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大概“也就”兩三千公裏“而已”,一路需要橫跨六七個省。
大鱷魚生活在埃佛格萊茲國家公園,地處佛羅裏達州,位於芝加哥的東南麵,距離大概一千三四百公裏,需要橫跨五個省。
大灰狼出身懷俄明州南部,接收到信號的時候則身處達拉什莫爾山,位於南達科他州,距離算是最近的了,大概也就上千公裏吧,橫跨三四個省。
當然距離不是唯一因素,巨狼雖然距離最近,卻是一路莽過去的,所以露臉最多。
白毛大猩猩雖然距離最遠,卻有飛機捎帶了一程,實際也沒有比巨狼辛苦到哪去。
最爽的還是大鱷魚,大多數時間、甚至是整個過程都是走的水路,竟然一直沒人發現,輕輕鬆鬆的到達了目的地。
不過不管怎麽說,這種情況依然是極其不正常的,你能想象三頭狂暴巨獸從不同方向橫跨起碼上千公裏,竟然沒有受到什麽太過像樣的阻攔,最終在芝加哥勝利會師的情景嗎?
這一路上所涉及的州,估計差不多都要占去老美整個國土的一半了吧。
所以說,老美是怎麽眼睜睜看著這些“小小”怪獸肆虐全國的?
當然了,即便再怎麽看似不合理,在這諸天世界裏總是會有一個最終合理的解釋,或許這才是諸天世界的最根本法則。
說不定如果莫歌能夠跑遍整個美國,還真就會發現這個世界的老美是個比澳大利亞還要地廣人稀的地方呢?
這大概也能解釋為何巨狼這一路過來竟然沒有遇到任何人類的村莊,或者是其他城市的存在了。
又或許這個世界的那些地名,根本和莫歌認知中的那個地球完全不是同一個概念?
正當莫歌開始懷疑“獸”生的時候,一直被他心心念念的變化終於出現了。
所以說有些事吧,還真是經不起念叨。
正在悶頭前進的莫歌時不時的就會雷達定位一下巨狼的位置,雖說巨狼已經沒有了引路的價值,但是它本身的價值還在呀,莫歌可不希望巨狼出現什麽意外突然跑沒影了。
那可是他預定的收獲之一呢。
然後就在某個時刻,莫歌突然發現就在他雷達掃描的距離極限之處,出現了一些不太尋常的跡象。
那似乎是一些徑直行駛過來的車輛,看那統一行動的樣子,似乎不像是偶然情況呀。
不過畢竟距離太遠反饋過來的信號也不清晰,莫歌也沒有著急,在靠近一些距離之後他又開始調整掃描頻段。
在功率不變的情況下,更高的電磁波頻率可以掃描更精細的物體,但是覆蓋的範圍卻會減小,這是一般規律。
而當莫歌終於確定遠方出現的是一小隊統一行動的人類,極有可能是武裝人員的時候,巨狼都已經馬上要與他們接觸上了。
等到莫歌忍不住靠近了距離直到憑借超強視力能夠看清的時候,戰鬥都已經進入了尾聲。
說起來,莫歌這時候其實完全不擔心自己出現在巨狼麵前了,畢竟此時對於巨狼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去“幹掉”那個讓它不舒服的信號源,隻要莫歌不出手阻攔它的去路,巨狼應該暫時顧不上他。
隻不過他不想和巨狼一起成為人類的目標罷了,沒事何苦跟自己過不去是吧,濺自己一身血又有什麽好的。
就比如現在,那群大概有十幾二十個的正規軍士兵就已經被巨狼消滅得一幹二淨了,鮮紅的血跡灑得到處都是。
當然莫歌還是忍不住吐槽了一番,就這麽一些拿著輕型武器的家夥,是擔心巨狼跑得太累,特地過來添油送菜的嗎?
果然這腦殘的標簽不僅要按在那對姐弟身上,就連這個世界的美軍也不能例外啊。
巨狼解決了這點小麻煩,也不知道是沒有發現還是沒有心思理會,反正並沒有轉身往莫歌這個方向看上一眼,隻是繼續向著信號源的方向前進。
莫歌則在心裏稍微提高了一點警惕,既然美軍已經開始出現,那麽接下來想必還會有的。
而這也更加讓他確信了自己跟在巨狼身後行動的正確性,有那個大家夥在前麵趟雷不是挺好的嗎。
果然,之後莫歌又目睹了兩次人類對於巨狼的攔截,雖然投入的力量依舊有些薄弱,但是至少也遲滯了巨狼前進的腳步。
從輕武器步兵到手持火箭筒的步兵,之後更是出動了幾輛裝甲車的樣子,隻是所有的這一切在已經體型增長到近乎極限的巨狼麵前都是完全不夠看啊。
莫歌原本一直顯得挺悠閑的遠遠看著戲,卻突然發現了讓他不得不在意的事件。
其中兩輛裝甲車並沒有往巨狼所在的方向包抄,反而是向著他所在的方向直衝了過來!
不會吧?
莫歌一開始還有些不確信,然而越來越靠近的裝甲車卻毫無疑義的告訴他,他猜的沒有錯。
哥果然是被發現了!
不過,人類到底是怎麽發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