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午飯之後,張重帶芃芃午休了一會兒,大概三點多鍾的時候,沈健的電話就打了過來,說是已經到了久久咖啡門口。


    張重讓他沿著大路再開了一段,到他們小區門口。


    帶著芃芃走到小區門口之後,張重一眼看到了門口沈健的車,他沒有第一時間往車那邊走,而是很警覺地朝四周看了看,大概看了有一分多鍾,確定沒什麽異常之後才往車那邊走。


    走到車旁邊之後,沈健正要下來給他開車門,他卻擺了擺手,示意自己直接上。


    本來張重應該要坐在副駕駛的,不過因為帶著芃芃,就坐在了後座上。


    沈健轉過頭,笑著道,“張老師,這是你女兒麽,這麽可愛。”


    芃芃看到沈健之後,忽然一臉驚訝地捂著小嘴。


    然後湊在張重耳邊小聲說道,“爸爸,爸爸,他是電視上的人唉。”


    沈健上了幾次春晚,前段時間又上了南懷衛視的中秋晚會,芃芃跟著爺爺奶奶見過他好多次,當然有些印象。


    不過她隻知道沈健是電視裏麵的人,卻不知道他具體是幹什麽的。


    沈健也被她逗笑了,“我現在可不在電視裏麵哦。”


    張重把女兒往前抱了抱,“叫沈叔叔。”


    “沈叔叔。”雖然還很驚訝,但芃芃還是乖巧地喊了一句。


    “乖,你叫什麽名字呀?”


    “我叫張芃芃。”


    “嗯,芃芃真乖。”沈健笑得臉上的褶子都快脫落了,在口袋裏麵摸了摸,掏出一個小盒子,“來,芃芃,沈叔叔送你一樣東西。”


    張重看了一眼小盒子,問道,“沈健,這是什麽意思?”


    沈健笑道,“就是個小玩意,送給芃芃玩的。來,芃芃,拿著吧。”


    芃芃沒有伸手去接,而是先看了看爸爸。張重朝她點了點頭,她才喜笑顏開地接過小盒子。


    “別人送你禮物,要說什麽?”


    “謝謝沈叔叔。”芃芃頭都沒抬,注意力完全放在小盒子上,但還是很流暢地說出了這句話來。


    “回去再拆吧。”張重說了一句,在華夏當眾拆禮物並不是一件禮貌的事情。


    不過沈健卻擺手笑道,“沒事的,拆吧,看看喜歡不喜歡。”


    芃芃本來拆到一半,聽到爸爸的話,又停了下來,現在沈健說完之後,她又看向爸爸。


    張重又朝她點了點頭,“既然沈叔叔讓你拆,那你就拆吧。”


    芃芃咧嘴呲牙笑了笑,三下五除二就把小盒子打開了,隨後臉上就笑開了花。


    “哇,是小豬毛毛。”


    張重伸頭看去,盒子裏麵放了一個吊墜項鏈,看材質是黃金的,吊墜是小豬毛毛的模樣。


    張重忍不住瞧了沈健一樣,他是知道芃芃喜歡小豬毛毛,還是隻是巧合而已?


    事實上,自己告訴沈健要帶女兒也隻是半個小時之前的事情,他都沒想到沈健會送禮物。


    半個小時,還要開車過來,沈健竟然還花時間去買了個禮物,而且恰好是小豬毛毛的金吊墜。


    說起來也太巧了,但是張重想不出來沈健怎麽能知道芃芃喜歡小豬毛毛。


    看到芃芃這樣開心,沈健笑道,“我還擔心這禮物芃芃不喜歡呢,我也是看我家侄子喜歡這個小豬,所以就買了。”


    張重點了點頭,“有心了。”


    “客氣,客氣。”沈健不知道又從哪兒摸出來一個長盒子,遞給張重,“張老師,這是送給你的。”


    “給我的?”


    張重看了看盒子,上麵印了一行字母,立馬知道盒子裏麵是什麽東西了。


    fake鋼筆,全世界最出名的鋼筆品牌之一。


    張重接過盒子,他直接打開了盒子,看到裏麵的鋼筆之後,就把盒子蓋好推了回去,“這個我不能要,太貴重了。”


    如果是一般的鋼筆,張重收了也就收了,但是這裏麵裝的是fake洛華經典款,全球限量,一支至少要三萬塊錢,而且還不一定能買得到。


    三萬多塊錢對現在的張重來說,也不算很多,但是他跟沈健的關係還隻是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間,不應該收這麽貴重的禮物。


    見張重不收,沈健卻急了,“張老師,這支筆也是別人送我的,我一個搞小品的,用這麽好的筆也是白瞎。自古寶劍配英雄,這麽好的筆自然應該由張老師這樣的大作家擁有。”


    一頓馬屁拍過去,張重卻沒有被拍暈,依舊婉拒道,“確實太貴重了,我自己也用不了這麽好的筆。”


    “張老師,你就收下吧,這既是我對你把兩本這麽好的小說交給我改編的感謝,也同時是上次因為我的過錯讓你暴露在大眾視野中的賠禮道歉,張老師你要是不收,我會一直過意不去的。”


    張重見沈健依舊堅持,沉吟了一會,也不再推辭,把鋼筆收下之後,說道,“讓你破費了。”


    沈健笑道,“不客氣,不客氣,那咱們現在走,估計文導已經到地方了。”


    文錦江本來人在魔都,為了來見張重,特意從魔都趕過來的,所以說,這次他過來也算是很有誠意了。


    張重點了點頭,“那就出發吧。”


    約定好見麵的地點是在江陽比較出名的一家叫做鴻運來的酒店,沈健已經提前把包廂定好,張重他們去了之後直奔包廂而去。


    推開包廂的大門,裏麵有兩個人,一個五六十歲的老頭,還有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不用說,這個老頭便是文錦江,而且張重也看過文錦江,所以一眼就認出來了。


    進到包廂之後,張重主動打了個招呼,“文導你好,我是張重。”


    文錦江握了握張重的手,雖然已經從文錦江口中知道這位五年級植物人是個年輕人。


    但是當他真正看到張重的時候,還是被他的年紀和樣貌驚到了。


    他是管娛樂公司的,華一公司的那些流量小生,要不是占了妝容的光,估計大半都沒有眼前這個年輕大男孩長得漂亮。


    都說見字如麵,讀文識人,但是文錦江根本無法將這副帥氣陽光的臉龐與《十個印第安小男孩》聯係到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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